支付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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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貨幣(Payment Curr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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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貨幣是指實際支付使用的貨幣。支付貨幣可以與債務貨幣相同,也可以不同。一般情況下,從哪個國家引進技術,支付貨幣便是賣方國家的貨幣。但也有例外。除了賣方要求外,也與買方的外匯儲備有一定的關係。當一國外匯儲備中的主要幣種為美元時,技術引進中的支付貨幣就往往選擇美元。[1]
支付貨幣的分類[2]
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同樣都離不開貨幣的中介作用。但國際貿易引起的債權和債務關係超越了一國的範圍,任何一項商品進出口業務或勞務的收支,無論是以出口方所在國的貨幣成交或是以進口方的貨幣成交,或是以第三國的貨幣成交,都會涉及到使用何種貨幣的問題。
世界各國和地區都發行本國(地區)的貨幣,名稱各異,但從國際貿易交易支付的角度來看,貨幣大體可分為三類:
1.可自由兌換貨幣
所謂自由兌換,指對國際間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加限制,不施行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在另一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換回對方在經常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
目前,有五十多個國家接受這一規定,也就是他們的貨幣被認為是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如美元、英鎊、日元等。
2.有限度自由兌換貨幣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的規定,凡是對國際間經常往來付款和資金轉移施加各種限制的貨幣都屬於此類。通常它們有一個以上的匯率。對外匯交易也有一定限制。如泰國貨幣銖、印度的盧比等。
3.不能自由兌換貨幣
指非洲一些國家地區貨幣或前些年我國人民幣等,它們沒有外匯市場不能自由兌換成其它可自由兌換貨幣。
支付貨幣的選擇[3]
計價貨幣與支付貨幣的選擇通常要遵循以下原則:
(1)如果雙方國家訂有貿易協定和支付協定,而交易本身又屬於上述協定範圍的交易,必須按協定所規定的貨幣計價和結算。
(2)如果無其他規定,可以用出口國、進口國或第三國貨幣。選擇的依據是貨幣本身的可兌換性、穩定性和安全性。這裡的安全性主要指合同雙方國家與貨幣發行國在政治、外交上的關係是否良好。
支付貨幣的選擇情況[4]
支付貨幣的選擇有三種情況。
(1)以出口國貨幣支付。即以出口商所在國的法定貨幣作為國際貿易的計價、結算貨幣,這些貨幣多是西方發達國家的可自由兌換貨幣。主要西方發達國家的出口貿易一般屬於這種情況。
(2)以進口國貨幣支付。即以進口商所在國的法定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這些貨幣也多是西方發達國家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3)以第三國貨幣支付。即以進出口雙方以外的其他國家的可自由兌換貨幣作為交易計價和結算貨幣。一般是在進出口雙方國家或地區的貨幣都不可自由兌換,而第三國的貨幣是可兌換的自由貨幣時採用。目前使用最多的是美元、日元、歐元等貨幣。
採用什麼貨幣支付,直接關係到外匯風險由誰來承擔。如果以買方所在國貨幣支付,則外匯風險由賣方承擔;如果以賣方所在國貨幣支付,則外匯風險由買方承擔;如果以第三國貨幣支付,則買賣雙方都要承擔外匯風險。另外,幣值的走勢也直接影響到收付雙方的利益。如果使用的是軟貨幣,有利於付款方(買方);如果使用的是硬貨幣,則有利於收款方(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