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維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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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經濟學、激勵理論、博弈論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貢獻,199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者、在諾貝爾光環中倒下的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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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4年,維克瑞生於加拿大
- 1935年獲耶魯大學理學學士學位
- 1937年獲哥倫比亞大學碩士學位
- 1945年起,維克瑞任職於哥倫比亞大學。
- 1947年又獲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 1964——1967年,他擔任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主任,在此期間曾任紐約市城市經濟協會會長
- 1967年成為加利福尼亞斯坦福行為科學高級研究中心研究員與經濟計量學會會員
- 1971年出任澳大利亞納施大學客座講師
- 1973年出任美國經濟研究局局長
- 1974年,他出任聯合國發展規劃預測和政策中心財政顧問,併成為美國文理研究院研究員。
- 1979年獲芝加哥大學人文學博士
40年代末,他開始在學術界嶄露頭角,特別是在最優稅制結構研究領域成績斐然,漸漸脫穎而出,成為財政方面的權威性人物。其在1949年出版的《累進稅制議程》一書成為研究財政與賦稅問題的經典之作。
維克瑞學識淵博,善於思考,具有敏銳的嗅覺,以理論的實踐性名揚經濟學界。他的理論貢獻不僅有賦稅、交通、公用事業、定價等方面的成就,而且因其對激勵經濟理論的開創性研究而聞名於世。他早年著作中的有關激勵問題的深刻思想直至70年代才重新獲得經濟學界的重視,極大地推動了信息經濟學、激勵理論、博弈論等領域的發展。
他一生的研究與公共事業及政策有著緊密的聯繫,是一位典型的應用經濟理論家。他不滿足於純理論的抽象研究方式,更多地把眼光投向於大眾關心的現實問題,他對理論的主要貢獻,都是出於解決實際問題的需要。同時,他在經濟理論方面也有很深的造詣,善於運用其建立的理論去研究現實問題,使其對現實的分析具有一個堅實的理論基礎,從而使理論與實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維克瑞早年的學術生涯與賦稅研究結下了不解了緣,《累進稅制議程》一書使他一舉成名。由此他參加了舒普的稅制委員會,並與舒普一起奔赴日本,建立了日本戰後稅制的基礎。
60年代,維克瑞開始對拍賣等具體的市場機制進行研究。1960年,維克瑞在《經濟學季刊》上發表文章,探討了公共要價與秘密投票策略。次年,他又在《金融雜誌》上發表《反投機、拍賣和競爭性密封投標》一文,討論了拍賣規則與公共要價的激勵之間的相互關係,分析了有關拍賣的私人信息、策略報價等問題。這兩篇文章是研究拍賣問題的開創性之作,為這一領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礎。
1996年10月8日,瑞典皇家科學院決定把該年度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維克瑞與英國劍橋大學的莫裡斯,以表彰他們“在不對稱信息下對激勵經濟理論作出的奠基性貢獻”。不幸的是,維克瑞教授在得獎三天之後,在前去開會的途中去世。他在諾貝爾的光環照耀中倒下了,其一生為學術研究鞠躬盡瘁,最後為其人生畫上了一個美麗的句號。
20世紀40年代末 《累進稅制議程》
40年代末,他開始在學術界嶄露頭角,特別是在最優稅制結構研究領域成績斐然,漸漸脫穎而出,成為財政方面的權威性人物。其在1949年出版的《累進稅制議程》一書成為研究財政與賦稅問題的經典之作。
維克瑞學識淵博,善於思考,具有敏銳的嗅覺,以理論的實踐性聞名於經濟學界。他不僅在賦稅、交通、公用事業、定價等方面成就突出,而且因其對激勵經濟理論的開創性研究而聞名於世。他早年著作中有關激勵問題的深刻思想直至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才重新獲得經濟學界的重視,極大地推動了信息經濟學、激勵理論、博弈論等領域的發展。
維克瑞一生的研究與公共事業及政策有緊密的聯繫,是一位典型的應用經濟理論家。他不滿足於純理論的抽象研究方式,更多地把眼光投向於大眾關心的現實問題,他對理論的主要貢獻,都是出於解決實際問題的需要。同時,他在經濟理論方面也有很深的造詣,善於運用自己建立的理論去研究現實問題,使其對現實的分析具有一個堅實的理論基礎,從而使理論與實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維克瑞早年的學術生涯與賦稅研究結下了不解之緣,《累進稅制議程》一書使他一舉成名。由此他參加了舒普的稅制委員會,並與舒普一起奔赴日本,建立了日本戰後稅制的基礎。維克瑞認為,大多數所得稅制度規定的課稅依據中列入的資本收益指導已實現的收益,其部分原因在於未實現的收益難以準確計算,如一些資本資產在收益實現以前很難確定其所有權的歸屬。對此維克瑞建議對這類應計收益按實際收益追溯徵稅。同時,他還研究了累積平均資產、遺贈權繼承稅、遺產稅年終級差、未分配利潤稅收的合理化、工資收入信貸的合理化、土地價值稅等問題。
20世紀60年代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維克瑞開始對拍賣等具體的市場機制進行研究。1960年,維克瑞在《經濟學季刊》上發表文章,探討了公共要價與秘密投標策略。次年,他又在《金融雜誌》上發表《反投機、拍賣和競爭必密封投標》一文,討論了拍賣規則與公共要價的激勵之間的相互關係,分析了有關拍賣的私人信息、策略報價等問題。這兩篇文章是研究拍賣問題的開創性之作,為這一領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礎。
維克瑞在公用事業與運輸的最優定價理論方面也做出了重大貢獻,研究範圍包括反應性標價、城市的擁擠情況收費、模擬期貨市場、通貨膨脹對效用調節和計價收費方法的影響等方面。他還曾參加美國和其他國家有關城市交通路線快速運轉所需運費結構的研究工作,分析了交通擁擠現象和高峰負荷效應。他極力主張根據交通工具使用時間的擁擠程度來定價,甚至建議採取工程學的方法來解決城市汽車使用的監控和通行稅的徵稅問題。維克瑞研究的雖然多為具體的市場機制,但其研究對於人們認識更為一般的市場機制,建立市場微觀結構的一般理論具有重大的價值,諾貝爾經濟學獎也是對其理論的一種承認與肯定。
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
1996年10月8日,瑞典皇家科學院決定把該年度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維克瑞與英國劍橋大學的莫裡斯,以表彰他們“在不對稱信息下對激勵經濟理論作出的奠基性貢獻”。不幸的是,維克瑞教授在得獎三天之後,在前去開會的途中去世。他在諾貝爾的光環照耀中倒下了,其一生為學術研究鞠躬盡瘁,最後為其人生畫上了一個美麗的句號。
維克瑞教授獲得諾貝爾獎,主要因為他的兩項研究奠定了信息經濟學的基礎。
一是他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中期對所得稅的研究,另一則是他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期對投標與喊價的研究。而對於投標與喊價的研究可以說是維克瑞最重要的學術貢獻。
投標、喊價的歷史
投標或喊價在人類歷史上有著悠久的歷史,古今中外有各式各樣的應用:希臘羅巴時代奴隸的買賣、荷蘭的花市、索思比的古董拍賣、採礦權、空中頻道使用權、政府公債的標信、公共工程的發包等都是投標或喊價應用的現成例子。各種各樣的秘密投標與公開喊價看起來大不相同,維克瑞將之歸納成兩種:荷蘭式與英國式。荷蘭式喊價是荷蘭花市所使用的規則,喊價者由高價往低價喊,第一個舉手者贏得標的物,並付出當時喊到的價格;英國式喊價則由競標者由低往高出價,最後出價者贏得標的物,並付出他所喊的價格。秘密投標的規則,一般是由競標者秘密寫出標金再公開開標,由標金最高者中標,並以其出標為售價。荷蘭式喊價的競爭者在決定何種價格該舉手時,與秘密投票者在決定應該如何出標時,有著相同的考慮因素,故兩者的均衡策略會相同,結局也會相同。
有沒有與英國式喊價相對應的秘密投標呢?有。這就是著名的維克瑞投標法,其規則基本上與傳統投標相同,惟一不同點是贏標者付出的價格,不再是他所出的標,而是第二高標,故又稱“次高價投標法”。很奇妙的是,若採用這種投標法,投標者的最好投標策略,就是依照自己對標的物的評價據實出標。而其好處是方便投標者,如此投標者在決定其出標時,只要評估自己的需求,而不需要費力去搜集與評估每一個競爭對手的需求,所以大大地減少了投標者的準備工作。
維克瑞投標法
除了比較各種投標與喊價的關係,維克瑞也指出在適當條件下,賣方採納這四種銷售方法的任何一種,預期收入都是一樣,這就是著名的收入相等原則。這樣的結果等於指出,既然每一種投標或喊價對賣方都無差別,當然是用最方便買方競爭的維克裡投標法了。
在實際應用上,維克瑞投標法也逐漸被人們所採用,例如美國的國庫券拍賣,不過他們採用的是修改過的版本,稱為單一價格投標法,允許標的物的數量大於一件,而得標的人可以超過一個。規則如下:投標者出標的時候要決定需要的數量與單價,買方再將所有的出標價格由高到低排列,以對應國債的發行=總量為限,優先配給出價高者,而價格則訂為分配不到標的物者的最高出價。由於得標者不論其出價的高低都出相同的價格,故稱單一價格法;而價格由沒有得標者的最高出價決定,故仍然維持了維克瑞投標法的特色,亦即大家都會根據自己的真實評價來出價。
維克瑞對投標研究的意義
維克瑞對於投標的研究,其意義不只局限於投標方面,因為投標方法解決的是如何在信息不完整或其分配不對稱下最有效率地配置資源的問題,這開創了信息經濟學研究的先河。在信息不完整或其分配不對稱下,掌握較多信息者可以策略性地運用其信息以博取利益,而信息經濟學所要探討的,就是要如何設計契約或機制來處理各種刺激與管制的問題。維克裡對投標與喊價的研究,帶來了許多相關的研究,讓我們更瞭解諸如保險市場、信用市場、廠商的內部組織、工資結構、租稅制度、社會保險、政治機構等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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