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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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機(Psychological Cr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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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心理危機[1]
心理危機是指由於突然遭受嚴重災難、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壓力,使生活狀況發生明顯的變化,尤其是出現了用現有的生活條件和經驗難以剋服的困難,以致當事人陷於痛苦、不安狀態,常伴有絕望、麻木不仁、焦慮,以及自主神經系統癥狀和行為障礙。
心理危機的分類[2]
(一)根據危機刺激的來源分類
可以將心理危機分為發展性危機、境遇性危機和存在性危機三種。
1.發展性危機
發展性危機(developmental crisis),又稱為內源性危機(endogenous crisis)、內部危機(internal crisis)、常規性危機(normative crisis)。指正常成長和發展過程中的急劇變化或轉變所導致的異常反應。心理學家埃里克森(Eric Erikson)認為人生是由一系列連續的發展階段組成的,每個階段都有其特定的身心發展課題。當一個人從某一發展階段轉入下一個發展階段時,他原有的行為和能力不足以完成新課題,新的行為和能力尚未建立起來,發展階段的轉變常常會使他處於行為和情緒的混亂無序狀態。如兒童與父母的分離焦慮,身心發育急劇變化的青少年的情感困惑,青年期的職業選擇和經濟拮据,對婚姻生活缺乏足夠心理準備和處理夫妻角色能力的新婚夫婦,缺乏足夠育兒本領的父母面對第一個孩子的誕生;中年職業壓力、下崗失業、婚姻危機,子女離家,父母死亡;以及習慣於忙碌的退休老人、衰老、配偶離去、疾病纏身等。如果沒有及時為承擔新角色培養新的能力和應對方式,每個人都有可能產生髮展性危機。如果一個人沒有及時建設性地解決某一發展階段的發展性危機,他未來的成長和發展就會受阻礙,他就會固著在那一階段。
發展性危機被認為是常規發生的、可以預期的,又是獨特的,在生命發展的各個時期都可能存在。如果個體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對發展性轉變作出適應性的調整,如獲得有關信息,學習新技能,承擔新角色,就會減小危機對個體心理上的衝擊和損害。但是,如果個體缺乏處理危機的經驗、對挫折的耐受能力差、缺乏自信、不會與人相處等,發展性危機對他的衝擊就會很嚴重。
2.境遇性危機
境遇性危機(situational crisis),也稱外源性危機(exogenous crisis)或環境性危機(environmental crisis),或適應性危機(adaptive crisis),是指由外部事件引起的心理危機,當出現罕見或超常事件,且個體無法預測和控制時出現的危機。如地震、火災、洪水、海嘯、龍卷風、疾病流行、空難、戰爭、恐怖事件等。境遇性危機具有隨機性、突然性、意外性、震撼性、強烈性和災難性,往往對個體或群體的心理造成巨大影響,如2008年5月發生在我國四川的“5.12”汶川大地震給民眾造成的心理危機就是境遇性危機,這種危機發生突然,影響面廣,影響程度深,影響時間長。需要進行及時有效地干預。
卡頗蘭(G.Caplan)根據危機產生的原因,進一步將境遇性危機分為三類:①喪失一個或多個滿足基本需要的資源。具體形式的喪失包括親人亡故、失戀、分居、離婚、使人喪失活動能力的疾病、肢体完整性的喪失、被撤職、失業、財產丟失等;抽象形式的喪失包括丟面子、失去別人的愛、失去歸屬感、失去特定身份等。喪失引起的典型的情緒反應是悲痛和失落。②存在喪失滿足基本需要資源的可能性。比如得知自己有可能下崗、離退休等。③應付生活變化對個體原有能力提出更高的挑戰。常見的情況是本人地位、身份及社會角色的改變所提出的要求超過了個體原有的能力。例如,由中學升人大學的生活適應、毫無準備的職位升遷等。典型的情緒反應是焦慮、失控感和挫折感。無論哪一種境遇性危機,都具有以下共同的特點:①當事人有異乎尋常的內心體驗(情緒),伴有行為和生活習慣的改變,但無明確的精神癥狀,不構成精神疾病;②有確切的生活事件作為誘因;③面對新的難題和困境,當事人過去的舉措無效;④持續時間短,幾天或幾個月,一般是4~6周。
3.存在性危機
指伴隨重要的人生問題,如關於人生目的、責任、獨立性、自由和承諾等出現的內部衝突和焦慮。存在性危機(existential crisis)可以是基於現實的,也可以是基於後悔,還可以是一種壓倒性的持續的空虛感、生活無意義感。如一個40歲的人從未做過有意義的事,沒有任何成就,沒有產生過任何影響;一個50歲的人,一直獨身並與父母在一起,從未過獨立的生活,而到現在卻永遠失去了機會;一個60歲的退休者覺得自己的生活毫無意義,這種空虛的感覺永遠無法以有意義的東西來彌補。
(二)根據危機發生的早晚分類
可以將心理危機分為急性危機(acute crisis)、慢性危機(chronic crisis)和混合性危機(multiple crisis)三種。
1.急性危機
由突發事件引起,當事人產生明顯的生理、心理和行為的紊亂,若不及時干預會影響當事人或他人的身心健康,甚至會出現傷害他人或自傷行為,需要進行直接和及時的干預。
2.慢性危機
由長期、慢性的生活事件導致,如有這樣一個抑鬱患者,4歲時哥哥自殺死亡,家庭氣氛異常的緊張、嚴肅,令人窒息。“家”失去了往日的歡樂和對患者的關愛。患者自己講,當時家裡沒有一句多餘的話,如果誰在無意中提到這件事或這個人,都要遭到嚴厲的呵斥。原來慈愛的父親變得性格暴躁,原本性格內向的母親變得更加不愛講話,家裡氣氛非常沉悶。患者非常聰明、敏感,回憶當時的情況時,感到異常的痛苦,20多年過去了,當年的情景和內心的體驗仍非常深刻,並記憶猶新。父母沉浸在失去兒子的痛苦之中,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還有更重要的責任——撫養其他未成年的孩子並減少對其他子女的負性影響,對孩子形成慢性危機。慢性危機需要比較長時間的咨詢,並需要找出適當的應付機制,一般需要轉診給長期的專業咨詢工作者。
3.混合性危機
很多情況都是多種因素混合導致多種危機共存。如一位創傷幸存者存在酒精依賴問題,失業人員的抑鬱情緒問題,婚外戀人員的經濟、家庭暴力問題等。因此處理危機時一定要分清主次。
心理危機的特征[3]
現實生活中的危機涉及面很廣泛,既有不同群體的各種不同危機,也有同一群體不同時期的同一危機。不同的心理學家對危機具有什麼特征持不同的觀點,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普遍性
心理危機的產生、發展及激化經歷著複雜而微妙的心理過程。幾乎每個成長中的個體都不同程度地經歷過心理危機,但心理危機並非必然導致極端行為。事實上,心理危機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神秘,它就在大學生的身邊,甚至正存在於某些大學生的心裡。心理危機從一定意義講是每個人成長過程中都會遇到的事,沒有人能夠幸免。雖然在人生中危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只要我們把握機會、設定目標、形成計劃、妥善處理,是可以渡過危機的。
(二)機遇性
危機意味著風險,又蘊藏著機遇。一方面危機是危險的,因為它可能導致個體嚴重的病態,包括對他人和自我的攻擊;另一方面危機也是一種機會,因為它帶來的痛苦會驅動當事人尋求幫助,解決問題,從而使自己得到成長。在危機狀態下,如果大學生成功地把握了危機或及時得到了適當、有效的心理危機干預或幫助,個體可能就學會了新的應對技能,不但重新得到了心理平衡,還獲得了心理上的進一步成熟和發展。危機的成功解決能使個體從危機中得到對現狀的真實把握、對過去衝突的重新認識,以及學到更好地處理將來危機的應對策略和手段,這就是機會。沒有危機,就沒有成長,如果當事人能夠有效地利用這一機會,就會在危機中逐步成長並達到自我完善。
(三)危機的複雜性
心理危機是複雜的,可以是生物性、環境性和社會性危機,也可以是情境性、過渡性和社會文化結構性危機。而造成危機的原因可能是生理的,也可能是心理的和社會性的。另外,由於個性不同,個體面臨危機也會採取不同的反應形式,例如,有的當事人能夠自己有效地應對危機,並從中獲得經驗,使自己變得成熟;有的當事人雖然能夠渡過危機,但並沒有真正地解決問題,在以後的生活中,危機的不良後果還會不時地表現出來;而有的當事人在危機開始時心理就崩潰了,如果不提供及時、有效的幫助,就可能產生有害的、難以預料的後果。一旦危機出現,便會有很多複雜的問題卷入其中。
(四)動力性
伴隨著危機,焦慮和衝突總是存在的,這種情緒導致的緊張為變化提供了動力。也有人把危機看作成長的機會或催化劑,它可以打破個體原有的定勢或習慣,喚起新的反應,尋求新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增強挫折的耐受性,提高適應環境的能力。例如,對藥物成癮、網路成癮的治療,他們將問題拖延到較為嚴重的程度,以至於治療者不得不將問題分步處理。個體在成長和追求的同時,也意味著帶動一個可能受挫的機制,如能及時調整,適應變化,則能形成動力,促進心理健康發展。
(五)困難性
當個體處於危機中時,其可供利用的心理能量降到最低點,有些深陷危機的個體拒絕成長,危機干預者需要幫助處於危機中的個體重建新的平衡。這就需要運用專業的心理學支持,常用的方法有“支持治療”、“認知領悟療法”、“家庭治療”、“合理情緒療法”等。但無論哪種方法,都有其獨特的適用範圍,沒有治療心理危機的通用方法。另外,還有些危機愈後容易反覆,治療起來有一定困難。
心理危機的判斷標準[1]
對於個體是否達到心理危機的程度,一般有三個判斷標準:
一是個體存在著具有重大心理影響的生活事件,如突然遭受嚴重災難、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壓力;
二是出現嚴重不適感,引起一系列的生理和心理應激反應;
三是當事人慣常的處事手段不能應對或應對無效。如“9·11”事件後,毗鄰紐約世貿中心的美林證券公司員工反映,他們經常情緒緊張,失眠情況嚴重;而紐約市消防局100多人因精神緊張而請假,許多人靠服用安眠藥和鎮靜劑才能維持正常生活。
心理危機的形成階段[2]
卡頗蘭(Caplan,1964)在他的危機理論中將心理危機的形成和演變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一)警覺階段
創傷性應激事件使當事者情緒焦慮水平上升並影響到13常生活,因此可採取常用的應對機制來抵抗焦慮所致的應激和不適,試圖恢複原有的心理平衡。當一個人感受到自己的生活突然出現變化,或即將出現變化時,他內心的基本平衡被打破了,表現為警覺性提高,開始體驗到緊張。為了達到新的平衡,他試圖用自己以前在壓力下習慣採取的策略作出反應。處於這一階段的個體多半不會向他人求助,有時還會討厭別人對自己處理問題的策略指手畫腳。
(二)功能惡化階段
經過第一階段的嘗試和努力,當事人發現自己習慣的解決問題的辦法未能奏效,常用的應對機制不能解決目前所存在的問題,創傷性應激反應持續存在,焦慮程度開始增加,生理和心理等緊張表現加重及惡化。當事者的社會適應功能明顯受損或減退。為了找到新的解決辦法,他開始試圖採取嘗試錯誤的方法解決問題。在這個階段中,當事人開始有了求助動機,不過這時的求助行為只是他嘗試錯誤的一種方式。需要指出的是,高度情緒緊張多少會妨礙當事人冷靜地思考,也會影響他採取有效的行動。在這一階段中,干預者應將干預的重點放在幫助當事人處理緊張焦躁的情緒,並向他保證:問題總是可以解決的。
(三)求助階段
如果經過嘗試錯誤未能有效地解決問題,當事者的情緒、行為和精神癥狀進一步加重,內心緊張程度持續增加,促使其想方設法地尋求和嘗試新異的解決辦法,應用儘可能的應對或解決問題的方式來力圖減輕心理危機和情緒困擾,其中也包括社會支持和危機干預等。在這一階段中,當事人的求助動機最強,常常不顧一切,不分時間、地點、場合和對象地發出求助信號,甚至嘗試自己過去認為荒唐的方式,比如一向不迷信的人去占卜。此時當事人也最容易受到別人的暗示和影響。咨詢員對於處於這個階段的求助者影響最大。
需要註意的是,在這個階段中,當事人會採取一些異乎尋常的無效行動宣泄緊張的情緒,比如無規律的飲食起居、酗酒、無目的地游蕩等。這些行動不僅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反而會損害當事人的身體健康,增加緊張程度和挫折感,並降低當事人的自我評價。因此,干預者應該首先幫助當事人停止這些無效行動,並與他一起尋找解決問題的新辦法,干預者在此所起的作用是參謀和顧問,而不是包攬一切的保姆。
(四)危機階段
如果當事人經過前三個階段仍未能有效地解決問題,他很容易產生習慣性無助。他會對自己失去信心和希望,甚至對自己整個生命意義發生懷疑和動搖。很多人正是在這個階段應用了不恰當的心理防禦機制,使得問題長期存在、懸而未決,當事者可出現明顯的人格障礙、行為退縮、精神疾病。有的甚至企圖自殺,希望以死擺脫困境和痛苦。強大的心理壓力有可能觸發從未完全解決的,曾被各種方式掩蓋的內心深層衝突。有的當事人會產生精神崩潰和人格解體。在這個階段中,當事人特別需要通過外援性的幫助(包括家人、朋友和心理幫助的專業人員)度過危機。干預者在這一階段需要做兩個方面的工作:①通過交談促進當事人的情感流露,加深他對自己處境和內心情感的理解,使當事人在與咨詢員的交流中恢復自信和自尊。②作為參謀或顧問,幫助當事人學習建設性地解決問題。
心理危機干預的模式和實施過程[2]
貝爾金(Belkin)等提出三種基本的危機干預模式,即平衡模式、認知模式和心理社會轉變模式,後來又出現了折衷模式。心理危機干預模式為不同的危機干預策略和方法奠定了基礎,為危機干預的實踐提供了理論依據。
1.平衡模式
平衡模式(equilibrium model)也稱平緲失衡模式(balance/unbalance model)。該模式認為,危機中的個體處於心理失衡狀態,原有的應付機制和解決問題的方法不能滿足他們的需要,干預的目的在於幫助他們獲得危機前的平衡狀態。平衡模式最適合於早期干預,此時危機者失去了對自己的控制,分不清解決問題的方向且不能做出適當的選擇,除非個人再獲得一些應對的能力。危機干預的重點應放在穩定病人心理和情緒方面,以幫助他們恢復心理平衡狀態。
2.認知模式
認知模式(cognitive model)認為,危機植根於對事件和圍繞事件的境遇的錯誤思維,而不是事件本身或與事件和境遇有關的事實。在危機事件中,持續的、折磨人的處境使人衰竭,推動其對境遇的內部感知向越來越消極的自言自語發展,直到再也不能使他們自己相信,在他們的境遇中還存在積極的成分。接著,他們的行為會跟隨消極的否定性的自言自語,自以為對境遇是無能為力的。這種消極思維使危機持續存在下去。該模式的基本原則是,通過改變思維方式,尤其是通過認識其認知中的非理性和自我否定部分,練習和實踐新的自我說服,使個體的思想改變更為積極,更為肯定。通過獲得理性和強化思維中的理性和自強的成份,通過人們能夠獲得對自己生活中危機的控制。認知模式最適合於危機穩定下來並回到了接近危機前平衡狀態的求助者。
3.心理社會轉變模式
心理社會轉變模式(psyehosoeial transition model)認為人是在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中成長和發展的,危機不是一種單純的內部狀態,而是受到內外因素的影響。危機的產生與內部的(心理的)和外部的困難有關,危機干預的目的在於與求助者合作,以測定與危機有關的內部和外部困難,幫助他們選擇替代他們現有行為、態度和使用環境資源的方法,如同伴、家庭、職業、宗教和社區等。結合適當的內部應付方式、社會支持和環境資源的方法,以幫助他們獲得對自己生活的自主控制。心理社會轉變模式最適合於已經穩定下來的求助者。
4.折衷模式
折衷模式(eclectic model)以任務指向為基點,認為危機干預應從所有危機干預方法中有意識地、系統地選擇和整合各種有效的概念和策略來幫助求助者。它的主要任務包括:①確定各種系統中有效的成份,並將其整合為內部一致的整體,使之適合於需要闡述的行為資料;②根據對時間和地點的最大限度的瞭解,考慮所有相關的理論、方法和標準,以評價和處理臨床資料;③不確定任何特別的理論,保持一種開放的心態,對得到成功結果的方法
和策略進行不斷的實驗。對每一種類型的危機,平衡/失衡模式、認知模式、心理社會轉變模式都將被納入危機干預策略中。
折衷理論融合為兩個普遍深入的主題: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危機都是獨特的,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危機都是類似的。基於此,折衷模式提出了心理危機干預方式:①分階段干預,即將干預過程劃分為不同的階段,針對不同階段的特點採取不同的干預措施與策略;②特異性干預,即針對不同人群、不同應激情境作深度拓展,發揮干預的特異性效果;③整合干預,即將不同的干預模式、支持資源加以整合,使干預的效果達到最佳水平。
一般常用的是六步法,即確定問題、保證求助者的安全、給予支持、提出並驗證可變通的應對方式、制定計劃、得到承諾。
1.確定問題
從求助者的立場出發,使用積極傾聽、開放式提問、同情、理解、真誠、接納以及尊重等方式探索和確定問題。這是心理危機干預的前提和基礎。危機干預工作者在干預的初期,必須全面瞭解和評價當事者有關遭遇的誘因或事件,以及尋求心理幫助的動機,同時建立起良好的醫患關係,取得對方的信任。在這一階段,一般需要明確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有何誘因?什麼問題必須首先解決?然後再處理的問題是什麼?是否需要家屬和同事參與?有無嚴重的軀體疾病和損傷?什麼方式可以起到干預的效果?另外,必須評價自殺或自傷的危險性,如有嚴重的自殺或他殺傾向時,可考慮精神科門診,必要時住院治療。
從問題的發生到危機的解決,評估是中心,要貫穿整個過程。對危機者進行評估是危機干預工作的第一步,及時對危機者進行恰當的評估,直接影響到危機者干預的成敗。一個人表現情緒擾亂不一定是處於危機狀態,因此在作出判斷前必須進行準確的評估。未經過專業培訓的干預者如果不經過詳細的危機評定或檢查便為當事者“及時提供幫助”,這樣做的結果有時是適得其反的,甚至會對當事人造成遺憾終生的不利影響。因為危機的評定是緊密與預防性干預和避免危機後果發生等連結在一起的,沒有明確和深入地檢查和評估患者的危機內容,隨之的干預措施就很難有的放矢地去幫助危機發生者。從而,解決問題、消除危機等既定目標就會很難實現。
一般應進行以下內容的評估。
(1)危機水平評估:危機水平的評估包括兩個方面:①危機的嚴重程度評估。危機是有時限的,一般在幾天之中,度過了這幾天,危機狀態不是好轉就是惡化。因此在儘可能短的情況下評定危機者是否存在生命危險,即自殺、自傷、衝動攻擊行為等發生的可能性,這一水平的評定至關重要,因為它牽涉到生命的安全與否。②社會角色能力評估。評定危機者是否已喪失原有的社會角色能力,是否與周圍環境疏遠或隔絕,或者離開原先所處的自然社會環境。主要評估求助者還剩下多少應付能力,有多少可以應用的資源等。
(2)臨床表現評估:臨床表現評估包括認知、情緒、行為和生理等方面的癥狀。①認知改變。在急性危機階段,當事者的註意力往往過分集中在悲傷事件或反應之中,從而出現記憶和認識能力方面的“縮小”和“變窄”,判斷、分辨和做決定能力的下降,部分人會有記憶力減退、註意力不集中等表現。一般要評估以下問題:對危機認識的真實性、一致性即是否統一、自身想改變危機處境的想法有多少等。②情緒狀態。情緒反應一般是求助者心理失衡的首發表現。主要表現為過度的情緒反應或失控,部分人甚至出現惱怒、敵對、煩躁、失望和情感嚴重的退縮或孤立。危機干預工作者應該能很快辨別出,求助者的情感反應是否恰當。當事者有無表現高度的緊張、焦慮、抑鬱、悲傷和恐懼。③行為方面。當事人有無痛苦悲傷的表情、哭泣和獨居等“反常”行為。具體來說,可以有工作能力的下降,從而不能上班和做家務;興趣的減退和社交技能的喪失,從而會產生拒絕他人幫助和關心,脾氣暴躁或易衝動。④生理癥狀方面。主要評估當事人在危機階段有無失眠、多夢、早醒、食欲下降、心悸、胸悶、頭痛、全身不適等多種生理不適表現,是否出現血壓、心電生理及腦電生理等方面的變化。
2.保證求助者的安全
保證求助者的安全是首要的目標,也是貫穿整個危機干預全過程的主要目的。使求助者對自我和他人的心理和生理危險性降至最小可能性。危機干預工作者應該把這項目標融入自己的思想和行動中。可以充分利用危機干預技術促進危機者安全感的建立:
①積極接納,這是心理干預得以進行的前提和基礎,要求干預者理解並接受危機者的一切表現。在危機事件後,每一個當事人都有恐懼的心理,此時他們往往特別渴望關懷和理解,渴望別人接納他的一切。此時,心理干預者可以從語言上、行為上表現出對他真正的接納,對於強烈的情緒表達,無須制止、建議、說教,此時聽者的接納、尊重、給予空間,使對方感覺到自己不是孤立無援的,從而建立起安全感。
②主動傾聽,這是心理干預,尤其是初期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只有認真的傾聽來訪者的敘述,才能發現其問題的癥結所在,進而才能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同時,通過無言傾聽與陪伴,給予心理上支持。
③合理宣泄,讓被干預者一吐為快,是心理干預一個看似簡單、實則最為重要的步驟,給來訪者提供疏泄機會,鼓勵當事者將自己的內心情感表達出來,像倒垃圾一樣把內心深處的負性感受、想法不加掩飾地表達出來,將負性情緒以適當的方式宣泄出來,有助於安全感的建立。
④環境支持,提供安靜、舒適有序的環境可以使危機者感到安全。
3.重新找回控制並給予支持
這一步的重點是溝通與交流。通過與求助者溝通和交流,建立和保持雙方的良好溝通和相互信任,有利於當事者恢復自信和減少對生活的絕望,有助於保持心理穩定和有條不紊的生活,以及有利於人際關係的改善。通過干預者自己的語言和行為使危機者清楚干預者是能給予他關心和幫助的人,有人願意幫助他度過危機,而且是真心的、無條件的、積極的態度去幫助他。干預者對求助者的行為不作任何評價,無條件地以積極的方式接納所有的求助者。同時,可以向當事人解釋危機的發展過程,使當事者理解目前的境遇,理解他人的情感,從而建立自信。還應註意發揮社會支持系統的作用,多與家人、親友、同事接觸和聯繫,減少孤獨和隔離。使當事者的情緒恢復穩定,可以應用暗示、保證、疏泄、環境改變、鎮靜藥物等方法,如果有必要,可考慮短期的住院治療。
4.檢驗可替代的辦法
此時的危機者思考問題的方式已經受到限制(管狀視野),非黑即白或死路一條,沒有其他路可走,因此干預者可以運用認知模式,幫助當事者正視危機。通過改變危機者的思維方式,引導其學會換一個角度思考問題、認識現狀,認識其認知中的非理性和自我否定部分,從新的角度來重新詮釋發生在自己周圍的一切,使個體的思想改變更為積極,更為肯定。使危機者明白,有許多可變通的應對方式可供選擇,促使求助者正視可能應對和處理的方式,積極地搜索可以獲得的環境支持、可資利用的應對方式,發掘積極的思維方式。
5.制定計劃
幫助求助者做出現實的短期計劃,包括幫助當事者獲得新的信息或知識,發現另外的資源和提供應對方式,敦促當事者接受幫助和治療,確定求助者理解的、自由的行動步驟。調動求助者的主觀能動性來制定行動的計劃,要讓求助者明白這是他自己的計劃,不要輕視這一點。這在求助者心理建立了一條信念:我是有能力的,是恢復自製能力的表現,這沒有剝奪我的權利和自尊。從而推動個體的心理髮展。
6.獲得承諾幫助求助者
在前幾步的基礎上實施這一步是順理成章的。多數情況下讓危機者自己覆述計劃:我們已經制定了計劃,你是否可以自己按照計劃來做一下。如你怎樣控制情緒?何以不讓情緒進一步升級?最後得到求助者的直接和真實的承諾和保證。這個階段是求助者軀體、認知、情感、行為和精神方面的一種綜合體現,即在較高水平上的理解和接受喪失,使其“更公開、更樂意、更順從地”接近生活,並且願意為創造新的生活而努力。在生活中的最大喪失之後出現的重構和轉化,能夠產生一種比以前更大的發展能量。表現為無條件的愛、創造力、整體性、深深地同情、探究及承諾。
1.治療焦點始終要放在促使求助者前來求助的那些當前問題。
2.求助者由於痛苦和困惑前來求助,強烈希望改變自身的狀態,治療者要充分利用這種願望。
3.干預者在新理危機干預過程中可能會喚起他們自己生活中遭受挫折的感受、思想、記憶和情感,引起強烈的情感共鳴。但這種情感的超負荷可能導致過多的危害和悲傷反應,因此,干預者對求助者情感投入應適當,避免把危機者的喪失當成自己的喪失。
4.重視求助者的積极參与,治療者始終要向求助者傳遞這樣的信息:我們能夠解決這個問題,但並非輕而易舉,我將儘力做好我能做的一切,你怎麼樣?
5.充分調動和有效利用病人所擁有的社會支持系統。
6.危機干預結束,治療者要給求助者傳達一個信念:相信他在今後不會發生與過去類似的困難,即使遇到困難,也會有人幫他一起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