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機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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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機干預是指採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危機者從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機,使其癥狀得到立刻緩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復到危機前的水平,並獲得新的應對技能,以預防將來心理危機的發生[1]。
心理危機干預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避免自傷或傷及他人;二是恢復心理平衡與動力。心理危機干預適用於人格穩定和麵臨暫時困境或挫折的人,以及家庭、婚姻、兒童問題、蓄意自傷、自殺或意外傷害等情況[2]。
心理危機干預的模式[2]
貝爾金等提出了三種基本的危機干預模式,即平衡模式、認知模式和心理轉變模式。這三種模式為許多不同的危機干預策略和方法提供了基礎。平衡模式,其實應稱為平衡/失衡模式。危機中的人通常處於一種心理和情緒的失衡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原有的應付機制和解決問題的方法不能滿足他們的需要。平衡模式的目的在於幫助人們重新獲得危機前的平衡狀態。平衡模式最適合於早期干預,這時人們失去了對自己的控制,分不清解決問題的方向且不能作出適當的選擇。除非個人再獲得了一些應付的能力,否則主要精力應集中在穩定病人心理和情緒方面。在病人重新達到某種程度的穩定之前,不能採取也不應採取其他措施。
危機干預的認知模式基於這樣一種認識:危機植根於對事件和圍繞時間的境遇的錯誤思維,而不是事件本身或與事件和境遇有關的事實。該模式的基本原則是,通過改變思維方式,尤其是通過認識其認知中的非理性和自我否定部分,通過獲得理性和強化思維中的理性和自強的成分,人們能夠獲得對自己生活中危機的控制。認知模式最適合於危機穩定下來並回到接近危機前平衡狀態的求助者。在埃利斯的理性一情緒療法、貝克等人的認知系統療法中,這一程式的基本步驟被髮現。
心理社會轉變模式認為人是遺傳天賦和從特別的社會環境中學習的產物。因為人們總是在不斷地變化、發展和成長,他們的社會環境和社會影響總是在不斷地變化,危機可能與內部和外部(心理的、社會的或環境的)困難有關。危機干預的目的在於與求助者合作,以測定與危機有關的內部和外部困難,幫助他們選擇替代他們現有行為、態度和使用環境資源的方法。結合適當的內部應付方式、社會支持和環境資源以幫助他們獲得對自己生活的(非危機的)自主控制。
除了以上三種模式以外,還有一種折衷主義的危機干預理論。折衷的危機干預理論是指從所有危機干預的方法中,有意識、系統地選擇和整合各種有效的概念和策略來幫助求助者。正因為如此,折衷主義很少有概念,而是各種方法的混合物。與理論概念相反,它是從任務指向操作的。應用折衷理論意味著不局限於任何一種教條式的理論方法,它要求將各種理論和方法很好地結合在一起,選擇適當的方式以切合求助者的需要。
心理危機干預的方法[2]
(一)危機干預六步法
心理危機干預可以遵循Gilliland和James提出的基本的六大步驟:1.明確問題。從當事人的角度來確定和理解其所認識的心理危機問題,這一步特別需要干預者使用傾聽技術;2.確保全全。干預者要將當事人對自我和他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傷害和危險降到最小的可能性;3.提供支持。強調與當事人的溝通與交流,並積極、無條件地接納當事人,使其認識到干預者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也是能夠給予其關心和幫助的人;4.提出並驗證變通的應對方法。干預者要讓當事人認識到有許多變通的應對方式可供選擇,只要充分利用內外部資源,採取各種積極應對方式,使用建設性的思維方式,並幫助其確定能現實處理其問題的更適合的選擇;5.制定計劃。在制定計劃的過程中,干預者要充分考慮當事人的自控能力和自主性,並與當事人共同制定行動計劃來矯正其情緒的失衡狀態;6.獲得承諾。回顧和改善有關計劃和行動方案,並獲得當事人的直接而真誠的承諾,以便當事人會堅持按照預定計劃和方案行事。
(二)關鍵事件應激報告法
MitcheU提出了關鍵事件應激報告法(CriticalIncident Stress Debriefing,CISD),最初是為了維護應激事件干預者的身心健康,現已開始用來干預遭受各種創傷的個人,成為危機干預的一個基本方法。其方針是防止或降低創傷性事件癥狀的激烈度和持久度,並迅速使個體恢復常態,可分為正式援助和非正式援助。非正式援助由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在現場進行急性應激干預,整個過程大約需要一個小時,而正式援助的干預則分7個階段進行,通常在危機發生的24或48小時內進行,一般需2—3個小時。具體步驟包括:介紹期。相互自我介紹,干預者說明CISD規則,強調保密性,並獲得當事人的信任;事實期。要求當事人從自己的角度出發,提供危機發生的一些具體事實;感受期。鼓勵當事人表露出自己有關事件最初的和最痛苦的想法和感受,從事實轉到思想,將事件人格化,讓情緒表露出來;反應期。這是當事人情緒反應最強烈的階段。噹噹事人談到自己對事情的情感反應時,干預者要表現出更多的關心和理解,並鼓勵他們就危機事件中最為痛苦的經歷表達各自的情感;癥狀期。要求回憶各自在危機事件中的痛苦癥狀,可從心理、生理、認知、情感和行為等方面來描述,並對事件產生更為深刻的認識;教育期。要求當事人認識到,在嚴重壓力之下,其相應的生理、心理和行為的應激反應是正常的,也是可被理解的,討論積極的適應和應對方式,提醒可能的並存問題(如過度飲酒),併為他們提供一些如何促進更為健康的知識和技能;總結與完善。總之,CISD提供了一個安全的環境讓當事人用言語來描述痛苦,並有小組和同事的支持,而且在需要時能得到進一步的支持,對於減輕各類事故引起的心靈創傷、保持內環境穩定、促進個體身心恢復和健康有重要意義。
(三)危機災難後心理衛生工作策略
危機災難後心理衛生工作策略是一種團體危機干預方法,可分為三個階段:前期。先制定應對危機的組織預案,並通過演習明確各成員的具體任務與權責,進而減輕他們預期的焦慮感,建立團隊信任和自信心;中期。儘可能使每位救助人員都有同伴,通過共同承擔工作量、解決問題和相互交流,以減輕心理壓力;工作時間不超過l2小時,包含休息和活動時間,避免過多攝人咖啡和酒精;保證在間歇時間與家人交流一二次,配置專業心理咨詢師共同執行任務,幫助救護人員適時減輕心理壓力,一天值勤任務結束後,安排每個人接受一次消融療法;後期。給每位參與者放鬆一兩周,儘快使他們在精神上從這次緊張性的任務中脫離出來,如個別人仍覺得乏力、消沉,負責人應安排其做適當的調整,預防創傷後應激障礙癥狀的發生。
- ↑ 吉首大學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實施辦法.吉首大學心理線上
- ↑ 2.0 2.1 2.2 王璐,趙靜,徐艷斐.心理危機干預的研究綜述[J].吉林省教育學院學報,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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