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城市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可持續城市(Sustainable City)
目錄 |
可持續城市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在城市生態系統服務不降低的前提下,能夠為其居民提供可持續福利的城市。
一、減少對水和空氣的污染,減少具有破壞性的氣體產生和排放。
三、鼓勵生物資源和其他自然資源的保護。
四、鼓勵個人作為消費者承擔生態責任。
五、鼓勵工商業採用生態友好技術,開發、銷售生態友好產品。
六、鼓勵減少不必要出行的城市交通,提供必要的公共設施。
可持續城市是隨著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提出而發展起來的。1996年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召開的第二屆聯合國人類住區會議中首次出現可持續城市的官方提法,此後,國際上與可持續城市相關的會議、項目及舉措層出不窮。近年來,一系列國際會議的舉辦,如2000年的21世紀城市論壇以及聯合國千年高峰會,2002年世界可持續發展峰會及世界城市論壇系列的啟動,2005年世界峰會等,將城市可持續發展運動推向了頂峰(表1)。
- 1.可持續城市理論研究
可持續城市理論研究的視角廣泛地涵蓋了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主要涉及城市的物理組成(包括城市形態、系統結構、功能及代謝)和較為抽象的環境、經濟、社會、文化、政治制度、社會公平等,基於生態學、地理學、規劃學、環境科學、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系統學、工程學、運籌學等針對城市系統的學科理論呈現出愈加複雜且深層次的交叉與綜合趨勢。
(1)國外可持續城市理論主流研究
可持續城市理論研究早期萌芽於城市規劃領域。Geddes在近一百年前提出的自然融合城市的“優托邦”(Eutopia),其城市區域自然觀念與約同一時期霍德華的“田園城市”規劃論述深深影響了20世紀城市規劃的種種觀念、程式、方法與理論。可持續發展理論提出後,“生態城市”(Ecocity)及“可持續城市規劃”(Sustainable urban planning)概念成為城市規劃領域熱切討論的方向,產生了許多基於可持續發展理念與生態原則的城市規劃構想及實踐。另一方面,學者們開始對新的城市空間形式、城鄉關係、尺度與密度、交通運輸原則與土地利用模式等涉及可持續城市形態的因素進行探索,緊湊型或分散型的城市,哪種更加可持續迄今並無結論。學者們從不同角度證明或反駁了緊湊城市理論的有效性,緊湊城市形態所產生的負面效應包括高密度建築對城市綠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城市生物多樣性等影響依舊存在。在歐美不斷發展的理論探索中,可持續城市應以緊湊形式發展的觀點成為主流。早在1994年歐洲艾爾堡宣言中已開始提倡緊湊的交通出行方式,提倡高密度能效,而後結合公共交通運輸來發展緊湊城市也為歐美實施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策略之一。20世紀90年代末,美國意識到郊區化發展所帶來的城市蔓延以及多中心大都市帶來的諸多問題,在緊湊城市理念的影響下,2000年美國精明增長聯盟成立並提出了新城市主義,其核心精明增長理念是一套郊區土地利用規劃的基本原則,其根本是要阻止城市蔓延及避難所型郊區的繁殖。除此之外,還有關於可持續城市形態和結構的標準、可持續城市微觀和巨集觀結構的提出和討論。
20世紀90年代至今的歐美可持續城市研究,從城市系統尺度逐漸向社區尺度轉變。Rudlin提出了可持續城市鄰裡概念以及可持續相關的住區4C模式,即環境保護、居民選擇、社區與成本,強調城市內部緊湊的住區開發,建立平等的、各階層融合的鄰裡社區等。Sonnec基於緊湊城市思想提出了大城市可持續住房的理想模式。針對可持續城市的生態議題,城市化的生態學(Ecology for Urbanization)由傳統的生態學理論範圍逐漸轉向城市、人居、信息化、空間化,具體研究內容從綠色空間的減少到生態系統及生物多樣性的劇烈變化,出現了許多關於城市化產生的環境效應、針對城市內部環境類型及過程改變的論述,近年來關註的熱點逐漸轉移到環境承載力與城市總量控制、生態恢復與節能技術、可持續城市環境指標、生態化土地利用模式與城市生態網路等方向。
對於城市系統內部代謝及功能的可持續性研究是探索可持續城市的另一個切人點。1965年Wolman首先提出“城市代謝”(Urban Metabolism)以瞭解城市對環境的影響,城市代謝的高效被視為可持續城市不可或缺的要素,如Boyden基於都市系統代謝進行了香港城市系統運作研究;同時,構建相關的系統動力學或代謝模型用於城市系統的可持續性研究也漸成為研究熱點,如Newman進一步發展了城市代謝模型,認為完整的城市代謝模式還應包括城市社會特征方面—宜居性。Racvetz構建了系統動力學模型考察城市代謝效率及其產生的環境影響,對城市可持續性進行評價。Egger從系統學出發提出了針對城市連接度、潛在度、反彈度特性的可持續城市模型,從城市自身以及與周邊區域聯繫兩方面設定了模型的可量化指標和參數。Crillyc等提出可持續城市管理系統,分析主流化並易被公眾所接受城市當地相關政策及實踐過程,以期幫助城市管理者瞭解城市系統中的需求、實施策略以及促進管理者與規劃者間的溝通。Whitehead提出關鍵是要分析城市系統的環境、經濟、社會之間的相互影響、流和荊合過程與機制,分析形成構築可持續城市的結構性政策性力量,從系統學角度進行反思可持續城市政策。這些研究極大地豐富了可持續城市的內涵,並給相關的可持續城市建設實踐奠定了理論基礎。
(2)國內可持續城市理論主流研究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現代生態學理論與實踐迅速發展,到90年代已形成了一套以社會一經濟一自然複合生態系統理論為指導的相對完整的生態城市建設理論、方法體系與規劃技術,同時,關於城市生態學熱點領域的研究蓬勃發展,這些都為以生態導向的可持續建設提供了良好的理論與實踐基礎。
1987年後,關於可持續發展理念的論述很多,其中針對我國快速城市化進程的可持續以及導致人口、資源、環境、社會等不可持續問題討論尤為熱烈。但可持續城市建設的內涵、特征、指標體系、規劃研究等方面發展則相對滯後,早期多以介紹國外相關理論基礎以及城市形態、交通模式、住區、生態環境等有關方面的成功示範為主,隨著相關研究受到眾多學者的關註,我國的可持續城市研究也穩步開展。進人21世紀後的研究熱點主要包括,從可持續角度評價我國快速城市化發展階段產生的人口、資源、環境問題;對城市系統不同的組成要素,結構、功能、代謝的分析評價以及城市系統動態的模型模擬研究;從生態學角度研究城市生態系統、人居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模式及其代謝過程;規劃學界對可持續城市設計及規劃探索;從人居環境及地理學範疇關註巨集觀區域可持續發展、城市形態、交通模式、中小尺度城市住區、消費方式等等。
- 2.可持續城市研究方法
在可持續城市研究的方法上,總的來說主要包括設計規劃法、指標評價法、政策分析評價法等(表2)。從城市研究基本內容來分,環境層麵包括了環境模擬、樣地分析、生物多樣性測量、G1S疊圖方法;社會層面涉及調查問卷、統計方法及鄰裡相關數據分析;經濟層麵包括了面向對象的調查,房地產數據分析預測與模型等手段。關於城市形態可持續的研究方法目的在於分析影響城市可持續性的各方面形態結構因素,包括用建築拓撲方法、數字地圖、GIS繪圖、樣地調查、多中心分析法(MCA)等手段對與可持續性相關的城市形態、空間、可達性及通勤方式等進行度量。
由於可持續性指標(Sustainability Indicators)具有簡化、整合與前瞻的特性,已經被廣泛作為城市可持續性及發展狀態的評估工具。指標評價法包括單一工具評價與複合指標評價,單一工具評價法用生態足跡、生態系統服務、生態包袱、生態承載力、凈初級生產力、能量流與物質流、能值、生態效率等手段探討資源利用對城市生態系統服務能力及代謝的影響,從而評價城市可持續性。複合指標評價法即構建指標體系,是評價和實現可持續城市的主要方法。為了將可持續性的概念結合到規划過程中,20世紀90年代初規劃學界興起可持續發展指標評價系統方法來追蹤城市發展可持續性趨勢。大致上分別用價值量(貨幣化估值)、物流或能流兩種手段,包括UNCSD“驅動力一狀態一響應”(DSR)指標體系,UNDP人類發展指數(HDI),UNSTAT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框架(FISD),SCOPE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世界銀行“國家財富”指標體系、世界資源研究所的物質流指標等。時空尺度上涵蓋了全球大尺度至較小尺度的社區,由前期的靜態測度發展為動態評估及未來的趨勢預測。當然,指標評價體系僅是可持續城市建設的一個方面,同時還應強調過程的可持續性。必須認識到構建指標,制定基於實踐的可持續城市標準,必要的是保證那些能夠影響城市走向真正可持續進程的組織得到有效的工具。
可持續城市的建設[1]
- 1.國際主流城市模式
國際上較為成型的主流城市模式建設包括了最早提倡自然融於城市的田園城市;強調安全性、健康性、便利性、舒適性等居住理念的宜居城市;重視健康促進的過程以及改善並維繫自然和社會環境的健康城市;以生態保護戰略、生態基礎設施、居民生活標準、文化歷史保護和自然融人城市為原則的生態城市等;同時,與城市建設相關國際會議、實踐計劃與各種競賽、獎項層出不窮,總結起來,它們的發展一般可分為5個階段,即基礎理論探討、城市設計、應用研究、建設過程和形成城市有機組織或評選城市稱號,隨著人們對城市問題的不斷認知和深化有所不同。可持續發展理念提出後,逐漸成為各城市建設模式的核心內容之一,學者們開始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重新淦釋相關理念,如Salzano認為,從可持續角度而言宜居城市鏈接了過去和未來,它尊重歷史的烙印(我們的足跡),尊重我們的後代。20世紀90年代後再次興起的生態城市規劃討論熱潮對生態城市可持續的大量探索等。
- 2.國內主流城市模式
從1980年文明城市建設開始,隨著我國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以及改變現狀的迫切需求,針對特殊問題的形式—城市建設模式應時而生,90年代是其相繼涌現的主要時期,分別從精神文明、衛生健康、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生態文明、人居環境以及城市可持續的協調發展等側面切人,以求提供解決問題的平臺(表3)。他們均由政府部門自上而下(Top-down)主導,一般遵循實踐一評價體系一命名一複查或評價體系試行一實踐一修訂一命名一複查的程式。從理念提出到評價體系的確立,往往經歷了長達十年或更久的時間,其發展歷程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其中,明確的城市建設理念及相關理論的蓬勃發展是基礎,國際主流城市建設理論及實踐的引進,特定時期國家的需求與貫徹方針共同影響著城市建設的歷史。
2000年後提出的城市建設模式,在總結前者的基礎上,對指導思想及指標體系的廣度及深度進行了延展及縱深,涉及的領域更加寬泛和綜合,併在申報城市的條件中往往要求需有前期提出的特定城市稱號,以避免重覆評選。隨著對自下而上(Bottom-up)方式的重視,公眾滿意度等體現民眾意願的參與性指標逐漸增多,逐漸引導鼓勵公民、社會組織等參與城市建設;同時加強了人居、環境方面的國際交流。如聯合國人居獎在中國的發展、中國人居環境獎的設置以及健康城市的創建模式:更註重實施過程及能力建設而非結果的達標,並因地制宜地擬定相關規劃及指標。
- 3.可持續城市建設實踐
國內外學者對可持續城市建設進行了大量的研究與思考。統計數據表明,世界上有超過70個國家成立了“國家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或類似的機構,通常由來自政府、研究機構、私營部門和社區組織的代表所組成,主要關註長期綜合的可持續發展議程及政策制定,加強國家層面的協調與政策整合。
最早的可持續城市計劃是由聯合國人居中心與環境規劃署1991年在全球範圍內提出的可持續城市發展計劃(SCP),然而該項目涉及的僅是生態環境部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可持續城市建設。較具代表性的運動始於1994年歐洲可持續城市(鎮)大會(ESCTC)發表的《阿爾博格行動綱領》,標志著歐洲可持續城鎮運動開始。該大會為參選城市提供了一系列朝向可持續城市建設的工具包,迄今成功舉辦了4屆,針對具體的可持續城市建設實踐指導已初見成效,集中了緊湊城市、綠色城市主義、生態社區、城市中心地區步行化、提倡建立城市公交網路等可持續城市規劃構想理念,以及城市生態修複、生態稅、生態預算與審計、能源標簽、森林認證機制、自然學校等策略或管理機制。由於可持續城市建設受到以生態為核心的城市建設影響,其建設過程中與生態環境相關方面較多,而涉及城市社會經濟方面則較少。
在可持續城市建設過程中,過程的註重及是否具備朝向可持續城市發展的意願是成敗關鍵。有學者比較了奧斯汀、庫里蒂巴、法蘭克福3個常被人們作為典型的可持續城市案例研究後,認為“公眾對話”—關於城市環境方面的對話是成功至關重要的因素。類似的,2000年歐盟地方環境舉措國際理事會對歐洲城鎮當地21世紀進程的實施結果進行實地考察,研究得出,在可持續城市建設較為成功的例子中,當地政府與利益相關者一同協作,同時就市政的未來與市民進行積極對話是其成功的主要原因。
一種嶄新的追求與必然選擇,即可持續城市。可持續城市建設的無限張力暗含於其豐富的內涵中,並包括了預警性、前瞻性、時空動態性、長期性、綜合性、系統協調性等建設原則。其建設巨集大工程的成功實踐意味著一個城市、社會及其文明改變的過程,為了滿足城市需求,促進社會公平,文明進步,提高城市系統效率,鑄造城市朝向可持續性的能力。而在城市變化日新月異以及全球化背景下,可持續城市建設必將面臨更多的挑戰,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①需要對城市自身系統結構、功能、代謝、過程四者關係深人揭示,輔以長期的動態觀測與分析,從而長遠預見並主動防範未來可能的危害及風險,提出綜合協調、具前瞻性的手段。②需要深刻把握城市自身的資源需求、發展模式,以及社會、經濟與生態福利狀況,意識到全球化背景下與世界其他城市的緊密聯繫,並比較學習不同的示範案例,探索生態、社會、經濟福利等關鍵要素的可持續性,最終實現高效整合社會、經濟與自然系統的各基本要素並予以綜合化、結構化、功能化,結合指標體系進行有效表徵與評價。③可持續城市建設的關鍵在於創建有效完善的評價指標體系,其管理模式和結構依舊需要通過多種形式與層面的政策框架、法律法規、改革創新直至文明建設,結合從上至下的政治保障以及從下自上的公眾參與和深人社區的積極對話來予以實現,最終才能達成可持續城市建設的目標。
- ↑ 高莉潔,崔勝輝,郭青海,石龍宇.關於可持續城市研究的認識[J].地理科學進展,2010,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