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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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薪酬是指公司為達到組織戰略目標對做出貢獻的個人或團隊的系統獎勵。它關註的對象主要是那些幫助組織達到組織目標的行動、態度和成就,它不僅包括傳統的薪酬項目,也包括對員工有激勵作用的能力培養方案、非物質的獎勵方案等等。
全面薪酬是目前發達國家普遍推行的一種薪酬支付方式,它源自80年代中期的美國。當時美國公司處在結構大調整時期,許多公司將相對穩定的、基於崗位的薪酬戰略轉向相對浮動的、基於績效的薪酬戰略,使薪酬福利與績效緊密掛鉤。
全面薪酬不僅包括企業向員工提供的貨幣性薪酬,還包括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及工作本身的內在特征、組織特征等所帶來的非貨幣性的心理效應。如圖1全面薪酬框架中。企業向員工提供的全面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薪酬兩個部分。外在的貨幣性薪酬又包括直接薪酬與間接薪酬。直接薪酬:包括基本薪資(固定薪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等;獎金(變動薪資)如:股票期權、獎金等。
間接薪酬:主要指福利,由兩部分組成:國家法定福利和企業補充福利。以間接的方式提供外在的薪酬,與勞動者的能力和績效沒有什麼關係的收入,如:社會基本保險、各類休假、企業補充保險、其它福利、培訓發展等。
非貨幣薪酬:主要指來自工作本身、工作環境、身份標誌、組織特征幾個方面帶來的心理效應。工作本身帶來的心理效應包括:工作的樂趣、工作的挑戰性、工作的成就感、工作的責任等;工作環境帶來的心理效應包括:友好和睦的同事關係、領導者的品格與工作風格、舒適的工作環境條件等;身份標誌帶來的心理效應包括:擔任了令人尊敬的職位等;組織特征帶來的心理效應包括:組織在業界的聲望、組織在業界的品牌與名氣、組織在行業的領先地位、組織高速成長帶來的機會與前景等。
埃德·勞勒的全面薪酬理論[1]
傳統人事管理理論認為,薪酬是員工實際上拿到的或雇主支付的勞動報酬。埃德·勞勒於1971年提出全面薪酬的概念,將員工薪酬和企業發展緊密聯繫起來。全面薪酬主要包括兩部分:外在薪酬和內在薪酬。
外在薪酬是員工為組織工作所獲得的外部收益,包括經濟性薪酬和非經濟性薪酬。經濟性薪酬就是傳統薪酬的內涵,比如基本工資、獎金等短期激勵;股票期權、利潤分享等長期激勵;退休金、醫療保險以及公司支付的其他各種形式的福利等。
非經濟性報酬主要指工作環境與組織環境,為員工提供的培訓學習等發展機會,組織管理與組織文化以及組織發展帶來的機會和前景等。內在薪酬對員工而言是內在的心理收益,主要表現為社會和心理方面的回報。根據工作特征理論,工作本身就是工作報酬。員工在工作特性、工作意義、工作多樣性、工作決定權和反饋都得到滿足時, 員工的心理狀態就會得到改善,從而對組織承諾增強。如參與決策所獲得的歸屬感與責任感;挑戰性的工作帶來的成就感;領導與主管的贊美和肯定得到的榮譽感等。它能夠長時間給員工帶來激勵和工作滿足感。
外在薪酬與內在薪酬具有各自不同的激勵功能。它們相互聯繫,互為補充,構成完整的全面薪酬體系。
- ↑ 譚安洛.《全面薪酬理論與員工激勵的有效模式》[J].經濟理論與實踐.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