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營運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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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營運商計劃是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的一個功能性項目,是自貿試驗區總部經濟的一個組成部分,是集貿易、物流、結算功能為一體的實體運作的亞太區營運中心及營運總部,也是一項長期和動態的企業發展培育計劃。它是在現有總部經濟的基礎上,通過跨國企業以自貿試驗區為樞紐的貿易訂單、物流分撥、資金結算在亞太區乃至全球範圍內的流動和管理,促進其區域訂單中心、供應鏈管理中心和資金結算中心在亞太區形成,完成統籌國內、國際市場,統籌在岸、離岸業務,統籌貿易、物流和結算環節的運作模式的建立。
亞太營運商計劃也是自貿試驗區貿易便利化提升的一個重要載體。亞太營運商計劃瞄準國際水平,提高貿易便利化程度,其本身就是以開放促改革,形成倒逼機制,在解決企業發展的實際問題過程中,不斷提升自貿試驗區的國際化運作水平。在培育亞太營運商的過程中,政府的行政方式、管理水平和工作方式也將隨之發生變化,將更加突出服務型政府理念,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目前,許多世界跨國企業有意加入亞太營運商計劃,整合其亞太區業務。為此,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將根據首批亞太營運商企業需求,進一步研究制定一批共性的貿易便利化政策和措施,逐步推出落實。
隨著全球經濟形勢的變化,跨國公司不斷調整全球的產業鏈佈局,亞太區的地位不斷加強。上海試圖抓住這個機會,加強自身經濟的國際滲透力。
2012年12月6日,上海宣佈啟動亞太營運商計劃。希望用3年時間,即到“十二五”期末,將有條件的位於上海綜合保稅區的企業,培育成統一負責集團總部在亞太區範圍內的實體運作型營運總部,具有訂單銷售、物流運作及資金結算等功能。
亞太營運商計劃之前,上海曾經提出過培育貿易類營運中心的計劃。2006年在外高橋保稅區啟動了首批12家貿易類營運中心的培育工作,在國內開創了培育跨國公司功能性總部的先河。
截至目前,外高橋保稅區共培育了200家營運中心、31家地區總部和50家國際貿易結算中心。雖然這些企業數量只占保稅區企業總數的3%,但經濟總量占保稅區經濟總量的比重,卻已經從2006年的8%增長到2012年的50%。
此前,包括新加坡、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都利用自由港的優勢,吸引跨國公司全球或亞太地區總部落戶。2001年新加坡推出全球貿易商計劃,吸引了26000多家國際公司,財富500強公司有超過1/3在新加坡設立亞太總部。
“目前,外高橋保稅區有近1/5的營運中心正在將其業務範圍向亞太市場擴展。”簡大年稱,已有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開始圍繞中國市場,整合亞太區範圍的訂單銷售、物流運作、資金結算等營運功能和管理職能。因此,保稅區希望成為跨國公司在亞太地區最具吸引力的總部所在地。
亞太營運商計劃的作用[1]
實施亞太營運商計劃是上海總部經濟發展新的探索和新的起點,著重於依托國際市場、發揮中國優勢、體現上海戰略,對於上海加快“四個中心”建設,提升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實施亞太營運商計劃有利於增強企業的綜合競爭力。實施亞太營運商計劃將有效增強企業在亞太地區貿易及訂單管理、供應鏈管理、資金結算等功能,支持企業在亞太地區及全球資源控制和資金調度方面掌握更多的主動權和話語權,有利於企業抓住集團內部整合機遇拓展亞太地區業務、擴大經營規模,發展成為真正意義上具有國際資源配置能力的實體運作的亞太地區總部。其次,實施亞太營運商計劃有利於提升保稅區的國際化程度。為了更好地支持亞太地區總部經濟發展,保稅區將以先進國家和地區為樣板,努力在貿易政策、市場環境、監管制度以及政府執政方式等方面加快與國際慣例接軌,向國際規則靠近,通過主動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進一步提升國際化程度和國際影響力,努力成為跨國公司在亞太地區最具吸引力的總部所在地。第三,實施亞太營運商計劃有利於強化上海“四個中心”的國際戰略地位。亞太營運商計劃的推出,是上海主動融入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提升國際地位的探索和實踐。通過統籌整合跨國公司在亞太地區的貿易、物流、結算功能,亞太營運商計劃將成為上海國際貿易中心、航運中心、金融中心建設的有機結合點,為上海確立“四個中心”的競爭優勢和戰略地位發揮重要作用。
亞太營運商計劃的特點[1]
具體地說,亞太營運商計划具有三個特點:
1.突出集成化,推動亞太營運功能的融合發展。亞太營運商計劃秉承保稅區一貫的功能創新總體思路,以貿易功能為核心,以物流分撥為支撐,以資金結算為紐帶,並結合生產、研發、檢測維修等延伸功能,實現全方位的供應鏈管理集成,著力促進貨物流與資金流的順暢流通,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調發展,支持企業有效覆蓋國內、國際兩個市場,整合在岸、離岸兩種業務,推動跨國公司亞太業務和總部功能在保稅區集聚。
2.促進便利化,構建“X+I”的政策扶持體系。在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在中央駐滬單位和市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正在研究制定系統的“X+l”組合式政策扶持體系。其中“x”指海關、檢驗檢疫、外匯、工商、稅務、公安等職能部門推出的功能政策和便利化措施,內容涵蓋誠信管理、快速通關、外匯便利、功能拓展、企業服務等各個方面。“1”主要指個性化的財政扶持政策。這些政策措施將根據企業發展需求,予以持續改進優化,並以備案制方式直接覆蓋加入亞太營運商計劃的所有企業。
3.體現國際化,建立緊密的政企戰略合作關係。實施亞太營運商計劃將採用國際化的方式,與跨國公司形成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由管委會會同有關職能部門與企業雙向溝通、雙向選擇,企業拓展亞太業務的經營管理模式,提出經集團總部認可的亞太總部定位目標和發展計劃;政府部門給予全力支持,量身定製個性化政策措施,為企業運作營造更為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務環境。雙方將就商定內容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體現國際化契約精神,通過雙方共同努力,實現合作互利共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