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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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資金結算 [1]
資金結算是指社會各部門、各單位或個人之間由商品交易、勞務供應等經濟往來所引起的貨幣收付行為。資金結算分為現金結算和非現金結算。用現金直接進行的收付,稱現金結算。通過金融機構劃撥轉帳或票據流通轉讓完成的收付,稱非現金結算,這是資金結算的主要方式。
資金結算存在的問題[2]
1.尚未實現付款交割,交收風險未被完全消除
第三方存管是風險預防機制,中央對手方是風險轉移機制,最低備付金和清算交割準備金制度是防範有限的本金風險的機制,結算風險基金制度則是事後風險分攤機制。所有這些制度都沒有從根本上實現“違約者責任自擔”的目標。實踐證明,在面對系統性風險時,上述風險控制機制十分脆弱。只有實現付款交割,才能徹底杜絕因交易一方違約而導致其交易對手方遭受本金損失的情況,徹底消除交收風險。
1989年,G一30小組首次提出“付款交割”的概念。國際證券服務業協會(ISSA)將付款交割定義為:“在同日內以持續方式及時對付證券與資金,交付應同時進行,併為最終和不可撤銷的”。近三十年來,付款交割被普遍認為是最重要的證券交易結算原則,各國為實現和完善該項制度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目前我國證券結算尚未實現付款交割,而是採取T日交券,T+1日付款的模式,券款交收存在時差。之所以採用這種模式,原因如下:
①按照我國投資人目前的交易習慣,當日買入的證券,次日即可賣出;同時,按照現有規定,證券禁止買空賣空,這就意味著T日達成交易的證券必須在T+1日開市前完成結算,記入買入方證券賬戶,才能保證投資人能夠在T+1日賣出證券。目前,滬深股市開市時間為9:30,因此,T日9:00前(一般在T日),證券全部過戶完畢。
②T日晚,中證登對當日交易實行持續多邊凈額軋差,計算出每一結算參與人的應收或應付資金凈額,在T日10:00左右將證券結算情況和資金清算結果發送給證券交易所和結算參與人,此時運行時間已經結束,如果結算參與人結算備付金賬戶餘額不足,需要通過跨行完成資金轉賬的,則需到T+1日大額支付系統和同城清算系統開始運行後,向結算銀行提交支付指令,考慮到業務處理時間和資金在途時間,中證登於T+1日16:00對結算參與人備付金賬戶進行結算,即扣減證券凈買方的備付金賬戶餘額,增加證券凈賣方的備付金賬戶餘額。
2.跨行資金轉賬效率受結算銀行頭寸和支付渠道制約
T+1日下午16:00前,結算參與人應當保證結算備付金賬戶餘額足以完成結算。餘額不足的,結算參與人需要向結算備付金賬戶轉人相應資金,如果資金轉出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開立在同一家銀行,通過行內轉賬即可完成,如果資金轉出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開立在不同銀行,則需通過跨行轉賬方式完成,如果結算銀行處理不及時或者資金在途未到賬,可能導致結算參與人備付金賬戶透支,繼而導致交收失敗。為了防止這種隋況的發生,結算參與人可以憑付款行出具的資金在途證明,經中證登同意,對備付金賬戶透支,透支額度相當於在途資金金額。儘管如此,跨行資金轉賬效率依然給資金交收帶來了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
另一方面,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PublicOffering,簡稱IPO)也對結算銀行頭寸擺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壓力,反過來也會影響到證券交易結算的正常進行。IPO開始前,投資人需要將申購資金存人結算參與人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分散在多家結算銀行),結算參與人繼而將其存人中證登在任意一家或幾家結算銀行開立的新股認購資金賬戶凍結。IPO退款日,結算參與人通過PROP系統向中證登申請向任意一家或幾家結算銀行退款,如果涉及資金較大且付款銀行集中,則可能對付款銀行造成很大的頭寸壓力,甚至導致無法及時完成跨行支付。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中證登要求結算參與人在IPO退款集中的情況下,提前通知中證登,以便及時擺佈資金。
3.資金交收數據處理工作量巨大,可能影響次日交易
T+1日10:00左右,結算參與人收到清算數據文件後,立即進行下一級清算,計算其名下每一名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餘額,此後將數據報送結算銀行,修改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餘額。此項工作完成時間視結算參與人和結算銀行業務量大小而有所不同。歷史上曾發生結算參與人和結算銀行直至T+1日9:00證券交易市場開市,仍未完成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餘額更新的事件,導致投資人次日無法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