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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股權
股權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基於股東地位而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為股票表彰的權利。股權的主體是股東。一般而言,公司是資合而成的經濟組織,其股東的個性無關緊要,因而不論自然人還是法人都可以成為股東。
- 在股權主體問題上有兩個特殊問題:
- (1)公司不得成為自己的股東。
- (2)股權的主體可以是複數,即當同一股份或出資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股東共同擁有時,就形成了股權的共有。...>>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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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受益權
- ·表決權
- ·選舉管理的權利
- ·公司經營建議權或質詢權
- ·知情權
- ·股份或出資的轉讓權
- ·剩餘資產分配權
- ·優先認股權
- ·訴權...>>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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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關係。
- 股權結構有不同的分類。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
- 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
- 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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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開股東大會的時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體可以參加分紅、參與配股或具有投票權利,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
- 股權登記日後第一天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這一天購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不再享有此次分紅配股。
- 所以,如果投資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紅、配股權,就必須弄請這家公司的股權登記日在哪一天,否則就會失去分紅、配股的機會。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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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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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的形式
- 1、普通轉讓與特殊轉讓
- 2、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
- 3、全部轉讓與部分轉讓
- 4、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
- 5、其他分類
- 例如,退股是基於司法權而發生的,具有強制性,可被視為一種強制轉讓。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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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分置改革發展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 1.第一階段:股權分置改革探索階段。
- 2.第二階段:股權分置改革啟動階段。
- 3.第三階段:股權分置改革正式實施階段。
- 4.第四階段:後股改時代。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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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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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制衡是指控制權由幾個大股東分享,通過內部牽制,使得任何一個大股東都無法單獨控制的決策,達到大股東相互監督的股權安排模式,既能保留股權相對集中的優勢,又能有效抑制大股東對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害。...>>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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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股權制衡的構建主要應從兩個方面著手:
- 一是對已經上市的大部分“一股獨大”公司,應當在保持第一大股東控股地位的基礎上,引導第一大股東降低持股比例,或者將其持有的部分股權轉讓給其他相對持股較多的大股東,從而形成代表不同利益主體的多個大股東制衡的股權結構。同時對少數制衡度偏高的股權分散型上市公司,應適當提高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保證第一大股東的控股地位;
- 二是對擬上市的公司,應從上市前的重組改製入手,努力創造條件,使改製後的公司形成多個大股東有效制衡的股權結構。...>>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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