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47个条目

剩餘資產分配權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什麼是剩餘資產分配權

  股東的剩餘資產分配權是指股東對公司清算時的剩餘資產分配的權利。這一權利的前提是公司凈資產清算時大於公司的債務。我國《公司法》第195條規定,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資產,有限責任公司按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行使剩餘資產分配權的條件

  普通股股東行使剩餘資產分配權也有一定的先決條件

  第一,普通股股東要求分配公司資產的權利不是任意的,必須是在公司解散清算之時。

  第二,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財產在未按照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8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Dan,泡芙小姐.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剩餘資產分配權"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