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礦石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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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礦石期貨是指以鐵礦石為標的物的期貨品種。利用期貨合約的標準化特性,制定的商品期貨合約。
鐵礦石期貨簡析[1]
大連商品交易所鐵礦石期貨合約於2013年10月18日周五上市交易。首批上市交易合約為I1403、I1404、I1405、I1406、I1407、I1408、I1409。鐵礦石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上市初期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漲跌停板幅度暫定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新合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8%。合約交易手續費為成交合約金額的萬分之零點八,當日同一合約先開倉後平倉手續費分別按成交合約金額的萬分之零點四收取。每交易日結算後,交易所將公佈鐵礦石期貨合約所有會員當日成交量和持倉量。
大連商品交易所鐵礦石期貨合約
交易品種 | 鐵礦石 |
交易單位 | 100噸/手 |
報價單位 | 元(人民幣)/噸 |
最小變動單位 | 1元/噸 |
漲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
合約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時間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
最後交易日 | 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
最後交割日 | 最後交易日後第3個交易日 |
交割等級 | 大連商品交易所鐵礦石交割質量標準 |
交割地點 | 大連商品交易所鐵礦石指定交割倉庫及指定交割地點 |
最低交易保證金 | 合約價值的5% |
交割方式 | 實物交割 |
交易代碼 | I |
上市交易所 | 大連商品交易所 |
根據交易所公佈的期貨合約內容,鐵礦石合約交易單位為每手100噸,最小變動價位是每噸1元人民幣,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交易月份為1月份-12月份,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別為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和最後交易日後第3個交易日,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
根據鐵礦石交割質量標準,鐵礦石基準交割品是鐵品位為62%的粉礦,鐵品位在60%以上粉礦和精礦均可以替代交割。標準品按照最大宗主流的鐵礦石設計,並納入微量元素指標限制。
鐵礦石期貨的推出條件[2]
1.貿易格局生變,現有定價機制逐漸被打破
隨著期貨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多數國際大宗商品已經進入期貨定價時代,而鐵礦石國際貿易是為數不多且具有很強代表性的仍在沿用協議定價模式的國際大宗商品。目前,由於中國需求的減弱,全球大宗商品市場告別了黃金時代,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鐵礦石貿易格局悄然生變,現有定價機制逐漸被打破。
同時,我國已經處於工業化中後期,城鎮化開始替代工業化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我國對於鐵礦石需求在未來會趨於平穩狀態,持續增長的勢頭將會趨緩。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增加了我國在國際鐵礦石市場中的談判籌碼,壟斷供給格局下的賣方市場對價格的操縱能力也會被削弱,此時推出鐵礦石期貨可謂恰逢其時。
2.我國市場地位舉足輕重,期貨有主場優勢
我國巨大的鐵礦石貿易份額是推出鐵礦石期貨的現貨基礎和市場需求,也是鐵礦石期貨推出的必要條件。目前,我國是國際鐵礦石市場中最大的需求方,在全球鐵礦石市場中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對整個國際市場具有很大的影響力。2011年1月,印度推出全球首個鐵礦石期貨,同年新加坡也推出了以中國天津港口62%品位的鐵礦石價格為參照指數的鐵礦石掉期合約,規定以現金形式交割。2013年5月,美國CME集團電子交易也推出了鐵礦石期貨。值得註意的是,印度和新加坡的鐵礦石合約分別以中國青島和天津兩港口的鐵礦石到岸價作為合約標的價格,而非巴西或澳大利亞的離岸價格,足見我國在國際鐵礦石市場上的重要影響力。
同時,我國螺紋鋼期貨、焦炭期貨的成功也為鐵礦石期貨的推出提供了經驗借鑒。近年國際鐵礦石和黑色金屬衍生品市場上大打“中國牌”,我們自身不能袖手旁觀。目前,我國已經具備推出鐵礦石期貨的現貨基礎與市場條件,鐵礦石期貨擁有主場優勢,能夠使得中國在國際黑色金屬期貨交易中搶占制高點。
3.相關部門已達成共識,市場各方期待上市
目前,相關部門已經達成共識,鐵礦石期貨的推出勢在必行。國際衍生品市場推出的鐵礦石掉期交易成為鐵礦石金融化之路的有力推手。自2009年起,有關部門便開始著手鐵礦石期貨的開發調研,做了大量工作,認真研究印度和新加坡等交易所的鐵礦石合約,密切關註國際鐵礦石衍生品的發展動態,對其市場進行跟蹤研究,為我國順利推出鐵礦石期貨做好了充分的準備。繼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鋼期貨順利問世後,大連商品交易所分別於2011年、2013年推出焦炭期貨和焦煤期貨,獲得市場廣泛認可,為鐵礦石期貨的推出掃清了技術上的障礙,培育了廣大產業投資者。
鐵礦石期貨交割制度設計[3]
作為鋼鐵生產最重要的原材料,鐵礦石行業的穩定對鋼鐵產業及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意義重大。為保障期貨市場有效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行業平穩發展,大商所經過深入的市場調研,廣泛聽取產業意見,充分借鑒現有成熟品種的交割經驗,並結合產業未來發展趨勢,推出以標準倉單交割為基礎、創新提貨單交割的交割方案,保障未來市場高效平穩運行。
- 一、設計原則
鐵礦石在物流和存儲方面,具有露天存放、庫存管理粗放、依賴海路運輸等特點。大商所在設計鐵礦石交割規則時主要考慮以下三條原則:
- 1、尊重現貨貿易習慣
在鐵礦石交割制度設計中,大商所一直註重規則流程與實際貿易制度相貼合,基於鐵礦石現貨貿易流程,開發提貨單交割制度。此外,現貨貿易需求多樣,大商所也推出非標準倉單期轉現制度,滿足現貨企業在交割時間、地點、品級等方面的個性化需求。
- 2、降低交割成本
鐵礦石屬於大宗低值乾散貨物,同樣的物流、倉儲成本對鐵礦石期貨影響更大,交割中儘量降低交割成本意義重大。對此,大商所在系統論證基礎上,科學設定交割地點,避免貨物反向流動;然後,創新推出提貨單交割制度,使買賣雙方直接對接、避免中間環節,顯著降低鐵礦石倒運倉儲成本;最後,儘量降低標準倉單交割成本。
- 3、防範交割風險
鐵礦石作為大宗散裝商品,露天堆放,管理粗放,容易發生摻混和內外不均的現象,從而引起質量糾紛和爭議。對此,大商所強化倉庫管理手段,實行遠程視頻監控和台賬抽查制度,入庫前嚴格執行質量認定程式,出庫前允許貨主確認質量,引入第三方質檢機構進行規範的抽樣和留樣,出庫後設置質量爭議期。這些措施有利於明確各方責任,保障交割順暢,防範交割風險。
- 二、交割方式
- 1.鐵礦石期貨採用實物交割方式
國際市場上雖然也有許多期貨品種,採用現金交割,但採用這一模式的前提,是市場上存在編製方法公開、科學,能夠被廣泛接受的價格指數,但目前鐵礦石市場中的價格指數存在編製方法不公開透明、缺乏公信力、樣本數目有限、易被操縱等問題。所以,推出實物交割的鐵礦石期貨更符合我國鋼鐵產業需求。大商所也具有豐富的實物交割經驗。現有品種均採用實物交割模式,多年來,交割順暢,未發生交割風險,採用實物交割有利於發揮大商所的經驗優勢,保障交割安全。實物交割所面臨的標準化及市場供應集中等問題,經研究,也能夠得到有效解決。
綜上,以實物作為交割、履約方式,可以將衍生品與現貨市場直接對接,使期貨市場能夠最大程度貼近和反映現貨市場實際情況,形成與我國鐵礦石國際貿易規模、庫存水平、生產狀況等基本要素相應的動態價格,有助於爭奪國際貿易的定價權;並且,大商所鐵礦石期貨將涵蓋數量眾多的交割品,能夠顯著降低金融資本或其他重點企業對期貨市場的不利影響。
- 2.倉單交割、提貨單交割並行
與以往品種最大的不同是,鐵礦石不僅可以進行倉單交割,也可以進行提貨單交割。兩種交割制度並行為市場提供更多選擇,有利於保障鐵礦石期貨更好地發揮市場功能。
第一,倉單交割有利於保證鐵礦石品種平穩運行。鐵礦石期貨倉單交割包括交割倉庫倉單交割和廠庫倉單交割,採用倉單交割主要有三點益處:一、保持交割體系的連續性,降低對接成本。二、倉單交割能夠發揮大商所經驗優勢。第三,倉單交割有利於降低交割風險。
第二,提貨單交割能夠顯著降低交割成本。鐵礦石單位價值較低,相同的交割成本對鐵礦石期貨影響更大。為降低期貨交割成本,提高市場效率,大商所依據實際貿易流程,設計了提貨單交割制度。相對於傳統的倉單交割,節省了入出庫、短倒、逆向物流等費用,合計約20元/噸-40元/噸。
鐵礦石期貨市場風險的防範[4]
作為最具戰略意義的大宗商品之一,鐵礦石期貨怎樣防範市場風險?
大商所在鐵礦石期貨合約、制度設計中充分考慮並評估了鐵礦石源於期貨市場的風險和品種自身特有的風險,設置了針對性的防範措施,能夠有效抵禦和防範鐵礦石期貨品種的風險,從而保障期貨市場穩健運行,推動期貨市場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
傳統上,期貨市場面臨的風險主要為客戶利用資金或倉位等優勢,操控價格等風險。2012年我國鐵礦石表觀消費約為12億噸,市場規模近1.2萬億,這一品種因現貨市場流通量大、市場化程度高,期貨市場相對難以操縱。另外,我國港口有大量可供交割的庫存,2012年港口庫存超過9000萬噸,並且港口物流便利,這部分庫存在適當的時機可隨時用於交割,能夠有效地對市場不理性的炒作行為形成威懾。此外,大商所也根據多年的運行經驗引入各項交易制度以確保市場的平穩運行。
首先,採用大合約設計思路,提高投機成本,降低市場風險。根據已有焦炭、焦煤品種的經驗,鐵礦石實行大合約制度,每手規模設為100噸,每手合約價值約為10萬元,按照目前1000元/噸左右的均價,以期貨公司對客戶按10%收取的保證金比例計算,鐵礦石單張期貨合約所需保證金約為10000元,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部分投機者參與鐵礦石期貨交易,從而降低市場風險。
其次,設立嚴格的風控制度,防範市場操縱行為。目前我國期貨市場已經形成了“五位一體”的全方位監管體系。借鑒成熟體系的設置,結合鐵礦石市場特點,大商所設計了包括保證金制度、限倉和強行平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和漲跌停板制度等一系列風控制度。例如,在保證金體系設計上,大商所對臨近交割的鐵礦石期貨合約的保證金進行梯度收取,即: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合約交易保證金提高至合約價值的10%;進入交割月份後提高至合約價值的20%。在持倉管理上,從風險防範角度考慮,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鐵礦石合約一般月份持倉限額均為2萬手,交割月前一月第十個交易日起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持倉限額均為6000手,交割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持倉限額均為2000手。這一風控體系設計能夠防範市場操縱和重大風險,確保市場安全穩健地運行。
在鐵礦石期貨設計中,大商所還考慮到鐵礦石作為大宗乾散貨品種可能面臨的品種特有的風險,如由於鐵礦石貿易特點及品種特性,導致交割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質量、物流、檢驗及逼倉等風險。在此方面:
首先,針對鐵礦石品質差異較大、質量不確定給下游企業穩定生產帶來的風險,大商所在鐵礦石期貨質量合約中規定,將62%品位的鐵礦石作為基準品、60%品位以上的鐵礦石進行替代交割;除主要價值評估指標鐵含量外,還引入硫磷硅鋁等升貼水指標,標準體系中引入鉛、砷等微量元素指標。通過設計質量標準體系和扣罰標準,可以保證鐵礦石期貨盤麵價格的清晰度和與現貨市場的吻合度,保證符合質量標準的鐵礦石能夠被下游鋼鐵企業順利使用。
其次,針對鐵礦石國際供應集中度高和國際依存度大的情況,大商所通過引入精粉替代交割,稀釋現貨優勢企業掌控的可供交割量份額;實行嚴格的限倉制度,規定單一客戶一般月份持倉額度不得超過200萬噸,使得國際重點優勢企業的合計持倉量不足中國月均消費量的3.4%;利用實際控制關係賬戶監管,防範現貨企業聯合操縱市場行為;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審批制度,對於礦山企業只批賣套保額度,防止其通過炒高期貨價格從現貨不當牟利;通過在貿易集散地設置交割倉庫,充分利用現有庫存,以保障未來期貨市場平穩運行。
第三,針對鐵礦石這一大宗低值商品倒運增加成本和耗損的風險,大商所設計了提貨單交割制度,通過買方選擇地點,賣方響應,解決普通倉單交割可能帶來的反向物流問題,由買賣雙方直接對接,交易所進行配對並監督貨物交收。由於少了中間倉庫作為第三方,減少了周轉環節,節省了出入庫成本和貨物倒運成本。此外,針對現貨市場港口壓港或天氣等原因可能導致的交割障礙,大商所將提貨單交割申請和配對時間提前至交割月前一月,而且,賣方還可以以港口現貨、申請延後交收結算等靈活的方式履約。2013年4月初,大商所專門針對提貨單交割制度和流程對外征求意見,國際礦商、鋼廠、港口、貨代、船代、質檢和貿易商均表示認可。
第四,鐵礦石品種作為大宗散裝商品,檢驗誤差主要來源於取樣環節,易導致交割糾紛。針對鐵礦石的檢驗風險,大商所在倉單交割及車船板交割中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質檢,同時規範取樣流程,委托質檢機構到場後進行流動採樣並留樣,以該樣品的檢驗結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
鐵礦石期貨的影響[5]
鐵礦石期貨可以提高我國鐵礦石資源的保障能力,一方面,礦山企業可以通過期貨市場鎖定未來的礦石價格,合理的安排生產經營,穩步擴大生產規模,保障穩定供應,有效的提高我國鐵礦資源保障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功能,從而制定更為有效的投資開采計劃,更好的開展國內資源整合與海外資源併購,充分的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為鋼鐵產業健康發展服務。
鐵礦石期貨 | 鐵礦石掉期 | |
---|---|---|
交易地點 | 交易所場內集中交易 | 場外一對一交易 |
合約標準化程度 | 標準化、期貨合約由交易所統一制定 | 非標準化、買賣雙方自行協商確定合約條款 |
靈活程度 | 不靈活 | 靈活 |
市場流動性 | 流動性好 | 流動性差 |
交割方式 | 交易所決定,並標準化標的物的交割方式、數量、品質、時間、地點 | 買賣雙方自行議定標的物的交割方式、數量、品質、時間、地點或現金交割 |
價格議定 | 交易場內公開競價 | 買賣雙方一對一議價 |
結算方式 | 交易所結算 | 買賣雙方直接結算 |
結算價格 | 基於集中交易的期貨價格 | 基於分散交易的現貨價格 |
交易之信用風險 | 由交易所或結算所擔保合約覆行 | 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違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