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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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品(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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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品是能夠代表商品品質的少量實物。它或者是從整批商品中抽取出來作為對外展示模型和產品質量檢測所需;或者在大批量生產前根據商品設計而先行由生產者製作、加工而成,並將生產出的樣品標準作為買賣交易中商品的交付標準。
樣品作為商品品質的展示時,代表同類商品的普遍品質,包括商品的物理特性、化學組成、機械性能、外觀造型、結構特征、色彩、大小、味覺等等。
1.當樣品被作為產品推廣展示時,可以使買方對商品的整體特征有個非常清晰的概念和瞭解。通常在使用樣品表述時,都會輔助文字或圖形說明。
同時,作為展示所用的樣品與實際交易的商品的品質可以出現差異,買方不能根據樣品品質要求生產商或銷售商承擔責任。
2.將樣品品質作為交易中商品交付標準的,賣方要承擔交貨品質與貨樣必須一致的責任。如果交付商品的品質與樣品不同的,買方可根據樣品標準要求賣方承擔責任。
憑樣品交易在商品品質比較複雜、描述非常困難的情況下,簡單約定:憑樣品交易確實比較容易,所以這種模式在現實中經常用到。
但完全依據樣品標準來交付商品的情況並不常見,約定商品各項標準都嚴格與樣品一模一樣,實踐中非常難操作。
通常運用樣品標準作為支付依據的,都只是將樣品標準作為商品某方面的品質依據,比如:顏色、款式等。如果生產商製作的商品在貨物品質上不能做到完全一樣的話,不應為了簡便而採用這種支付方式。
實踐中採用了依樣品支付,應在合同中註明“品質與樣品大致相同”。
- 樣品管理目的
對抽(採)樣過程,樣品的接收、流轉、貯存、處置以及樣品的唯一性標識實行質量控制,保證樣品的代表性(或可獲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必要時的可追溯性。
- 樣品管理適用範圍
適用於樣品從採集、流轉、貯存、識別、處置的全過程。
- 樣品管理職責
- 工作程式
- 抽(採)樣管理
質管科受理處受理“委抽”業務時,根據委托方的要求與本中心的能力,共同簽定《委托檢測合同》,由相關衛生科室安排抽(採)樣。
抽(採)樣應確保科學、公正。所得樣品應具有代表性或可獲性,並保持完整。
抽(採)樣應按標準規定方法進行。對於食物中毒、污染的產(商)品的採樣,應註意具有可獲性;對於其它產品(商品)的衛生監督或質量評估的採樣,一般按標準以隨機的原則進行,所取樣品應對總體具有充分代表性。採樣容器應符合要求(如潔凈無菌等)。
- 樣品的接收、識別、標識、登記、劃區擺放
- 樣品的接收、識別
質管科樣品受理處接收客戶送檢樣品時,應根據客戶的檢測需求,認真查驗樣品與資料的完整性、符合性以及確認樣品的可檢性,對樣品進行唯一性標識與檢測狀態標識,詳細簽訂《委托檢測合同》、記錄登記,並將樣品與《樣品檢驗申請通知單》及時移交檢測科室。
- 樣品檢測狀態標識
其中,“待檢”指樣品處於待檢狀態;“在檢”指該樣品正在檢測中;“已檢”指該樣品已經檢測完畢;“備查”指該樣品留作必要時複檢之用。
樣品管理員接收樣品後,分別在待檢樣品和備查樣品標識卡相應欄目的圈內打“√”。
“待檢”樣品移交給檢測室後,檢測人員在檢測工作開始前和結束後,分別在樣品標識卡相應欄目的圈內打“√”。
- 樣品的劃區擺放
- 樣品室分區
樣品室分為“待檢”、“已檢”和“備查”三個區域,並明確加以標記。
- 樣品擺放次序
樣品分類擺放的優先順序次為狀態標識、樣品來源類別、樣品序號。即先根據樣品的狀態標識(待檢、已檢、備查)確定樣品擺放區域,再根據樣品來源類別(本中心自行抽樣和客戶委送),在既定區域內分塊擺放。擺放次序按樣品的序號。
- 樣品的登記
檢測科室樣品管理人員接收樣品時,應認真校核樣品情況與《樣品檢驗申請通知單》的符合性。同時確認樣品的可檢性。必要時應會同抽(採)樣人員進行驗收。確認後在《樣品登記本》上簽字,方可把樣品領走。
- 樣品的流轉
- 樣品按流轉順序流轉,每一個“介面”交接簽署時,應檢查樣品數量與狀態。
- 樣品在製備、測試、傳遞過程中,應避免非檢測性損壞或丟失等檢測意外的發生。如發生意外,應予以說明,進行補救並追查責任。
- 檢測室測試完畢的樣品一般情況下由各實驗室保管至檢測報告發出後十五天,必要時可延遲或縮短保管期限。
- 樣品的貯存
- 樣品的處置
- 備查樣品保留期一般為90天(自報告發出之日起計算)。保質期短於10天的樣品,保存到其保質期。散裝樣品保存10天。易腐易變質樣品不予保存。
- 留樣期滿,由樣品管理員填寫《樣品處置單》,經質量負責人審批,進行處置。
- 受檢方需領回備查樣品時,應在《樣品登記本》的相應位置上簽註“對本樣品的檢測報告無異議”後方可辦理。易腐易變、低值、已啟封和檢測結果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樣品概不退回。
- 樣品的保密與安全
- 本中心嚴格履行有關保密之承諾,對委托方的樣品、附件及有關信息負責
- 保密。留樣期內的樣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
- 相關的體系文件
- HJK/CX05保密和保護所有權程式
- HJK/CX19樣品管理程式
- HJK/CX*2檢測室內務管理程式
- 質量記錄
- HJK/JL-44委托檢測合同書
- HJK/JL-45樣品登記表
- HJK/JL-46樣品處置單
- 各種採樣單
一、 樣品的接收、登記、標識、入庫、發放、留樣、處理等由樣品管理員負責。
二、 建立樣品入庫和出庫台帳,登記抽檢樣品的名稱、規格、數量、日期等。
三、 樣品管理員須將樣品入庫,並按類別進行統一標識、擺放整齊。
四、 檢測完畢後必須按規定數量留樣,留樣務必做到標識清楚,擺放有序。
五、 保持樣品的清潔,妥善保管,在規定的留樣期限內,不得隨意挪動樣品,嚴禁隨意處置樣品。
六、 樣品室環境條件及設施應滿足存放樣品的要求,確保樣品不變質損壞或降低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