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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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直通車是指境內投資者通過在國內的試點商業銀行開立境外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並委托其在香港的證券公司開立代理證券賬戶。
2007年初,香港道富投資一直在游說中央政府,要求允許中國內地投資者投資一系列範圍廣泛的海外資產,從而使香港既成為一個投資流出渠道,也成為投資目的地。一位香港官員表示:“我們的建議是允許擁有外匯的中國內地(居民)通過香港投資所有資產。”
2007年初,這一政策最初的設想來源於天津濱海新區與中銀國際的業務交流,雙方提出由中國銀行開辦這一業務。作為國家對濱海新區諸項優惠政策中在資本項目下的特殊政策,這一方案上報國務院後獲得了批覆。中國銀行董事長肖鋼在9月10日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亦證實了這一點。
2007年8月2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開展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市場試點方案》後,中國銀行天津分行擬推出的個人投資港股業務。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SAFE)宣佈了“港股直通車”計劃(through-train),立刻引發香港股市大漲。
2007年9月初,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所長餘永定先生呼籲“資本項目放開應當緩行”。各專家上書國務院,陳述“港股直通車”開放後可能對國家產生的危害。
2007年09月29日,玫瑰石顧問公司董事、前摩根士丹利亞太區首席經濟學家謝國忠:"港股直通車"宜儘快放行。
2007年10月16,周小川表示,“港股直通車”其本質是放寬境內個人對外投資的限制,政策的影響層面廣,所以當局需要時間進行測試,在技術上作出準備工作。中國銀行董事長肖鋼接受媒體採訪時則表示,中國銀行對於“港股直通車”的準備已經相當充分,只要方案一獲得批准就可以推出,但他並未透露更多細節。
中國外匯管理局及中國證監會宣佈允許境內投資者通過在中國銀行等試點商業銀行開立境外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並委托這些商業銀行在香港的證券公司開立代理證券帳戶。
境內投資者可以用自有外匯或者用人民幣購買外匯,將外匯存入證券投資外匯帳戶,並通過商業銀行的代理證券帳戶投資在香港證券市場交易的證券。這項業務被稱為“港股直通車”。
1、開戶
(1)到天津中行開立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
開戶所需資料:
①身份證:身份證無地域限制;
②地址證明(寄給客戶的水、電、煤氣、電信、銀行等單據,三個月之內,隨便一張就行)地址證明中如不是開戶人本人姓名,需要提供開戶人與地址證明姓名之關係證明,如戶口本、結婚證複印件、管理處、居委會公司證明等。及確保開戶人可收到寄到此地址之信件。
③親身開戶,親筆簽署。不能代理他人開戶。開戶沒有任何費用,也不要求當場存入資金,以後也沒有交易資金量的要求;
(2)委托天津中行提供申請資料給中銀國際開立證券代理賬戶。
2、資金匯入
(1)將自有外匯劃入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
(2)如需要購匯,憑身份證和上述賬戶開戶憑證,通過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辦理,所購外匯直接匯入上述賬戶。
3、交易
---在所開戶的券商網站,下載委托交易軟體--進行交易
(1)投資者向中銀國際提交證券買賣明細清單。
(2)天津中行憑清單逐日辦理投資者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收付,並與中銀國際進行資金軋差交割清算。
4、結匯
投資收益及購匯投資的本金可劃回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可直接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辦理結匯。
5、關戶
(1)先關閉在中銀國際開立的證券代理賬戶。
(2)再關閉在天津中行開立的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
相關稅費
佣金:2.5‰。
單向稅費合計:3.59‰。
天津中國銀行和中銀國際為試點。
港股直通車發展現狀[1]
1、重啟“港股直通車”得到市場一致肯定
央行在2013年工作會議上,提到其年內主要工作包括做好QDII2試點相關工作,這一訊息得到市場高度關註和認同。與2007年提出的“港股直通車”方案相比,央行此次提出的QDII2在技術操作上可能有所區別,不過,二者實質上都是境內個人投資者投資境外的一種方式和途徑。目前,QDII可以投資全球股市。境內個人投資者通過港股直通車制度可以將資金配置於境內、境外兩類相關性較低的資產類別上,可以防止一類資產大幅波動帶來的整體資金風險。從資金的配置角度講,港股直通車是個人投資者不可缺少的投資選擇。如果境內個人投資者需要重點控制風險,那麼當內地A股的高收益是建立在高風險基礎上時,投資QDII基金應是追求低風險的穩定收益;相反,如果內地A股以追求低風險的穩定收益為主,可以考慮投資高風險的QDII基金。
2、“港股直通車”試點方案已基本成型
根據方案,港股直通車將在天津、北京、上海、廣州四地試點,中行、工行、建行有望同時開展此項業務,準入門檻提高至30萬。推出QDII2不僅可以擴大內地投資者投資範圍,同時也有利於堵塞監管漏洞,及時防範和化解一些潛在的風險。目前來看,國內普通投資者跨境投資主要是通過購買QDII間接實現投資海外市場,相比之下,QDII2則將投資主體從境內合格“機構”投資者擴大到“個人”投資者。QDII2允許自主投資,可分散A股投資風險。而相比2007年“港股直通車”試點時期,目前港股估值吸引力大幅下降,預計QDII2推出對A股資金分流影響有限[1]。目前,深圳前海管理局官網此前公佈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2014年改革創新工作要點》中,明確年底前爭取率先試行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制度(QDII2)。廣東省為開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工作,2013年曾提出了《廣東省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方案》。在設置準入條件上,投資者須有3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金融資產不低於等值人民幣150萬元,擬境外投資不低於等值人民幣50萬元。單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額度下限為50萬元,上限為2000萬元
港股直通車運行中的問題和建議[1]
與2007年相比,國內運行港股直通車的環境發生了根本變化,在運行中考慮的問題也隨之改變。
1、系統性金融風險依然存在
當前國內股市低迷,在銀行表外融資快速發展、影子銀行輻射至經濟諸多領域的大背景下,央行等監管部門把防範金融風險列為重要工作內容,傳遞出監管層今年將加大對信托、理財市場等影子銀行領域整頓力度的明確信號。由於境內信托貸款、理財市場等領域的蓬勃發展雖然為實體經濟提供了一定的金融支持,但其中的一些產品仍然暗藏著‘借新還舊’‘期限錯配’等風險,將成為可能誘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背後推手。
2、個人投資者抵禦風險能力弱
QDII2,不僅將QDII投資額度放寬到個人投資者,並且不再將投資限制在互惠基金等領域,而是允許買賣個股。境內個人投資者的風險防範意識雖然有所增加,但是預防和管理風險的工具、能力並不成熟,由於通過港股直通車“出海”的資金大多來自老百姓的存款,面對國際資本自由進出、具備做空機制的港股市場,個人投資者還無法使用相應的風險對沖工具,難以評估各類風險。
3、港股直通車可能為腐敗資金提供“出走”渠道
隨著新任領導班子的上臺,國內反腐迅速上升為當前最重大的主題之一,金融反腐成為其工作的重點。香港作為中國唯一的國際金融市場和人民幣離岸中心,一直是內地腐敗資金洗錢的熱門目的地。例如,一名內地90後女子涉嫌在香港洗錢金額達百億之巨,隨後竟然棄保潛逃,在海內外引起巨大爭議,傳聞資金的來源正是官居高位的“大老虎”。如果兩地交易所短期內放開“互聯互通”,又專門向富裕人士開放,無疑又為腐敗資金提供了新的洗錢甚至出走渠道,這不得不令決策層再三思考。
美國已經逐步退出量化寬鬆,全球新興市場面臨撤資潮,與此同時人民幣匯率波動,內地也出現資金外流跡象,引導個人對外直接投資為內地“泄洪”的迫切性有所下降。更有內地不少分析人士批評,一旦互聯互通通道打開,很可能成為歐美資本迴流甚至內地資本外流的渠道。即便一開始設定的額度較小,也可能影響市場的期待。此外,內地資本市場目前相比香港,依然存在部分資產價值的高估,同時A股已經長期疲弱,一旦開放互聯互通,外界預期資金的主要方向必將是從內地市場流向香港市場,這將加劇內地市場的風險,並且進一步削弱A股已經半癱瘓的融資功能[3]。
不可否認,推動內地與香港市場的聯結,對於促進人民幣國際化,以競爭來提高內地企業和市場管治等長期目標,依然有著重大的意義。然而在目前的新情況下,究竟要如何選擇時機來放開這一道資本開放的“口”,相信是高層不得不再三考慮,反覆推演,更涉及多個部門之間博弈的複雜議題。
QDII2漸行漸近,美國約有20%的資產配置海外,而日本這一比例則高達50%。我國投資者配置海外的比例較低,一方面受投資渠道的限制,另一方面也是宣傳引導力度不夠。我國普通投資者可以進一步將海外資產配置比例提高至10%-20%,為此應加快港股直通車通行,在做好試點的同時,完善各項相關機制。
1、建立互通互聯的交易、結算及上市規定,減少系統風險和投資風險
交易結算活動遵守交易結算發生地市場的規定及業務規則。上市公司將繼續受上市地上市規則及其他規定的監管。結算方式上,中國結算、香港結算應採取直連的跨境結算方式,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為港股直通車提供相應的結算服務。投資標的上,試點初期,港股直通車的股票範圍是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範圍是香港聯合交易所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和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標的範圍進行調整。投資額度上,試點初期,對人民幣跨境投資額度實行總量管理,並設置每日額度,實行實時監控,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額度進行調整。
2、積極增強兩地跨境監管和執法合作,打擊非法洗錢活動
兩地證券監管機構將各自採取所有必要措施,以確保雙方為保障投資者利益之目的,建立有效機制,及時應對各自或雙方市場出現的違法行為。兩地監管機構將改進目前的雙邊監管合作安排,加強執法合作,包括:完善違法違規線索發現的通報共用機制;有效調查合作以打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等跨境違法違規行為;雙方執法交流與培訓;提高跨境執法合作水平。
3、設立對口聯絡機制,協商解決資金外流引起的問題
兩地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應當按照穩妥有序、風險可控的原則,積極推進開展滬港通的各項營運和其他工作,在完成相關的交易結算規則和系統、獲得所有相關的監管批准、市場參與者充分調整其業務和技術系統、所有必需的投資者教育工作准備就緒後,正式啟動港股直通車。在試點項目準備期間,兩地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會聯絡各類市場參與者,確保市場參與者在港股直通車正式實行前瞭解他們參與項目所需符合的所有有關規則、系統和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