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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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經濟動員是指國家為滿足戰爭和應付突發事件需要,有計劃有組織地提高國民經濟應變能力,將國民經濟由平時狀態轉入非常狀態所進行的一系列活動。
第一,經濟動員是國防潛力建設,工作中要處理好國防實力與潛力建設的關係,常備能力建設與動員能力建設的關係,長遠與近期的關係。
第二,經濟動員是公益性事業也是公共消費行為,為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木利益服務、
第三,業、幾年來經濟動員是國家行為是軍隊和政府共同的事經濟動員工作機構很好地實踐了軍地合作、
第四,經濟動員是長期性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是中國國情、國家性質和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決定的戰略性工作。國民經濟動員的核心
第一、經濟動員主要是物力和財力的動員。在物力動員上應特別註重科技(科研)能力的動員。
第二、經濟動員重點是提高軍民兼容程度,增強平戰轉換能力。現代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要求在戰前必須充分做好物力、財力的動員準備。建立高效、權威、快速的動員機制。
第三、經濟動員關鍵是做好存量資源的動員。利用好現有資源,實現快速反應。一方面要求民用設施、民用產品在平時應具有軍事兼容性,另一方面經過改裝、加裝後產品應具有軍事功能。
國民經濟動員涉及經濟各環節、各領域、各行業。它涉及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各環節,包括工業、農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信息通訊業、商貿流通業、文化教育、科學研究、醫療衛生等各部門和行業,存在於科研、生產、建設之中。把經濟動員狹隘理解為軍需後勤物資動員是體制上的偏見。
國民經濟動員活動,按領域分有:財力動員、物力動員、科技力動員;按產品分有:武器裝備動員、技術裝備動員、軍需物資動員、國計民生產品動員等;按資源的來源分有:存量資源和增量資源。存量資源動員是對社會資源進行重新配置,是對現有經濟資源、經濟條件的利用。增量資源動員是對資源進行擴充,是增加生產和科研能力的動員。按經濟動員的類型還可以分為物資供應(武器裝備、技術裝備、軍需物資)、經濟防護(企業防護、基礎設施防護、人員防護)、戰場建設(交通設施、地下空間)等等、國民經濟動員活動還包括維持經濟秩序的一系列活動。
國民經濟動員的功能[1]
國民經濟動員的功能包括軍事功能和非軍事功能。
(一)國民經濟動員的軍事功能:國民經濟動員地位的提升,極大地擴展了國民經濟動員的軍事功能。
1.國民經濟動員是進行戰爭的基本前提和有力手段;
2.國民經濟動員是實現平時經濟向戰時經濟轉變的杠桿和途徑;
3.國民經濟動員是連接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的紐帶和調節器;
4.國民經濟動員是維護國家安全的一種威懾力量和安全屏障。
(二)國民經濟動員的非軍事功能:是指國民經濟動員系統具有為維護社會穩定和應付自然災害、經濟危機等重大突發事件服務的內在功能。
近年來,我們在大力抓好經濟建設貫徹國民經濟動員需求工作方面,收到了顯著的效益,但在國民經濟動員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思想認識上還有片面性。由於受長期和平環境的影響,部分幹部群眾和平麻痹思想嚴重,總認為仗一時打不起來,部分同志國防動員觀念還不夠強,經濟動員工作還沒有擺上應有的位置,在經濟建設中落實國民經濟動員需求積極性不高,緊迫感不強。
二是國民經濟動員範疇不夠明確。負責國民經濟動員的部門要能及時提出經濟動員需求,在動員準備中需要準備什麼,需求量多大,哪些項目需要貫徹需求等等,不是很明確。如民用汽車運力的徵用,應處理好需求與可能、軍需與民用、前方與後方的關係,合理確定徵用規模和範疇。
三是政策法規約束力不強。在目前頒佈下發的國民經濟動員政策法規中,對做好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大都只作了一般性和原則性要求,缺乏具體細緻、可操作性強的規定。有的地區國民經濟動員機構至今不健全;不少規章制度還沒有完善;由於受機構調整和體制編製的限制,一些工作落實不到位。
四是經費保障不到位。開展國民經濟動員工作,需要一定的經費作保障,但從目前情況看,政府投入有限,吸納社會資金力度也不夠。如民用汽車運力的經濟補償標準問題,目前仍未具體明確。而且還要針對不同地區,不同市場價格,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對這些問題,我們必須高度重視,要從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的高度、從戰略全局的高度,切實提高認識,採取有效措施,抓緊做好“十一五”期間的國民經濟動員準備工作。
國民經濟動員的對策[2]
- 1.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以認識的提高帶動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的開展。當前,一定要防止和剋服“平時經濟動員準備抓與不抓關係不大”、“戰時一聲令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解決”、“眼下拿不出更多的錢來投入”等錯誤認識,增強做好國民經濟動員準備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平時註意協助當地人民政府,進一步強化人民群眾的國防觀念和交通戰備意識,著力營造交通戰備工作的氛圍,努力使交通戰備工作得到社會各界的關心、重視、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要按照要求健全組織機構,落實人員編製,使部門設置和人員配備科學合理。要研究動員指揮機構的職能定位,明確各級動員指揮機構的職能作用,應當擔負什麼樣的責任,軍地相關部門如何搞好協同,理順關係等。三是要適當加大投入。市場經濟條件下,組織國民經濟動員、動員地方人力和物力、徵用企事業單位的設備設施等都需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完善相關經濟補償制度,彌補企業因履行動員義務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調動動員對象特別是重點動員對象主動、充分履行動員義務的積極性。在地方建設經費和軍費都有限的情況下,搞好國民經濟動員基礎建設,軍地雙方應當搞好統籌規劃和統一建設,適當增加這方面的投入。國民經濟動員建設經費,應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辦公費用,應納入辦公室所在政府機關經費預算。
- 2.要理清工作思路
首先,要明確“一個目標”,即為打贏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提供強有力的經濟保障。當前,要特別註重做好重點地區、重要方向的經濟動員工作,以明確的軍事鬥爭準備任務為索引,把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的基點統一到全方位準備上來。其次,要保持“兩個同步”,即國民經濟動員準備工作應與黨中央、中央軍委關於軍事鬥爭準備的戰略部署同步,與部隊軍事鬥爭準備工作進展同步,確保隨時都能提供有力保障。再次,要搞好“三個協調”,即國家經濟建設與經濟動員能力相協調,防止和剋服此強彼弱的傾向;經濟動員與人武、人防、交通動員工作相協調,改變經濟動員相對落後的局面;經濟動員理論研究與工作開展相協調,註重運用理論研究成果推動實際工作的開展。
- 3.要建立健全法規制度
建立健全法規制度,關鍵是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儘快出台國民經濟動員領域的基本法。如《國民經濟動員法》、《戰爭資源動員法》、《民用汽車運力經濟補償程式與標準》等,地方也應結合各自情況制定具體規章,以使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時要及時掌握動員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和新矛盾,積極完善各項法規制度,使其體現層次性、突出地方性。二是要加強國民經濟動員重點領域立法。近些年來,我國相繼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和部門的經濟動員法規規章,但經濟動員的重點領域例如徵用、儲備、軍品生產等,以及經濟建設貫徹國防要求的法律規範目前還有待完善,需要從國家法律的層次上予以明確。三是要完善國民經濟動員的執法監督機制。各級經濟動員管理機構,尤其是己經出台了地方性經濟動員法規的地區,要以己經出台的經濟動員法律法規為依據,儘早將依法動員納入各級人大和政府部「]的執法監督範圍,以確保國民經濟動員的相關法規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 4.要按照職責抓好工作落實
一是組織好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是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做好國民經濟動員的重要依據。要通過調查,搞清軍隊作戰需要什麼,需求有多大;搞清本地區有什麼,有多少。而動員潛力始終處於動態之中,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員、物資、技術流動性大,產品品種、結構、數量、價格隨時都在發生變化,要及時跟蹤,對需求進行科學預測,及時調整,做到一旦需要,動員潛力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二是在經濟建設中貫徹軍事需求。要本著“軍民兼容、平戰結合”的原則,在地方經濟基礎建設中充分考慮軍事用途,兼顧戰時動員的要求,做到一項建設,一筆投入,軍民兩用,平戰兼顧。這樣,就可以用較少的投入,獲取或積累較多的戰時物資和動員潛力。三是加強國民經濟動員隊伍建設。軍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要採取多種方式學習與國民經濟動員有關的軍事、經濟、科技知識,加強運籌謀劃能力、計劃組織能力和指導協調能力的鍛煉,努力提高整體業務水平,並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四是搞好戰時抽組準備工作。有關部門要根據軍事鬥爭準備的需要,抓緊做好預備役保障旅、汽車團和醫療床位、鐵路搶險、工程搶修等技術分隊的抽組工作。對可能出現的情況做出及時調整,修訂出切實可行的、能適應形勢發展變化的抽組預案和計劃。同時,還要抓好適應性演練,讓所動員的單位、人員熟悉動員的基本程式,充分做好招之能來、來之能用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