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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經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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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體育經紀業

  體育經紀業市場經濟條件下,伴隨著職業體育的發展、勞動力市場的細分而出現的新興服務性行業。

體育經紀業的經濟效應分析

  1.人力資本與信息資本深化效應

  任何一種產業的發展都是資本人才技術等多種要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體育經紀業也不例外。在體育經紀業的所有生產要素中.人力資本信息資本在該行業的發展中起決定作用.在體育經紀業的資產構成中.由人力資本所形成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總資產中占有的比重在迅速增加.人力資本投入的提高對產出的影響在迅速增大。

  體育經紀人才不僅具有體育運動方面的專業知識,而且還有相關法律、經營管理稅務心理學邏輯學、廣告企劃、廣告媒體公共關係等方面的知識。同時還具備傑出的語言表達能力f談判能力、溝通能力和社交能力1和創造能力。因此在體育經紀業的發展中.不能僅靠加大物質資本投人量的外延式經濟增長方式.體育經紀業的發展使更多的人力資本和技術與信息資本參加到體育經紀的業務中.而且它們發揮著比資本更重要的作用.也即意味著人均人力資本與信息資本占有量在增加.形成人力資本與信息資本深化的現象。只有深化人力資本與信息資本.才能實現體育經濟發展在質量增長的前提下追求數量擴張.以質量增長為前提.實現體育經紀業的數量擴張。

  2.資源擴展效應

  (1)體育經紀使有限的體育資源得到最優配置若運動員有經紀人的幫助.運動隊有經紀機構的輔佐.就不會出現運動員在一個賽季還未結束時就花時間、精力去考慮自己下一年的飯碗在哪裡,也就不會出現球員在轉會過程中出現的尷尬局面。同時使我國那些自身素質不低,技術水平良好的球員能夠有更多的機會參加國際賽事.使他們在國際大賽中摸爬滾打.與具有國際水平的球員進行較量,並能積累豐富的經驗.進一步提高素質。

  (2)體育經紀有利於解決體育市場尖銳的供需矛盾中國體育產業相對於其它如文化、旅游等第三產業而言,呈現計劃與市場兩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狀態。市場資源、商品的供給與需求之間矛盾十分尖銳.要利用體育經紀人為自己服務。

  3.產業鏈推動效應

  所謂產業鏈是指在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各產業之間存在著廣眨的、複雜的和密切的技術經濟聯繫,依據前、後向的關聯關係組成的一種網路結構體育產業鏈條是一個貫通資源市場和需求市場.由體育產前、產中和產後提供不同功能服務的企業或單元組成的網路結構。在這一產業鏈中,體育比賽或體育產品作為其中的構成環節和要素.並與其它部門和環節發生密切的經濟關係。在體育市場上大量存在著隔行交易的現象.體育經紀人擁有體育市場專門知識並占據信息優勢,通過他們的運作.不僅能提高體育組織,運動員及教練員與各類企業的交易的成功率.而且能有效地降低交易的成本,提高交易有效性.促使體育產業的其他行業分工進一步細化,有助於產業鏈條縮短.並且有利於體育經營內容和體育市場營銷手段的不斷創新。沒有體育經紀業,體育產業既做不活、也做不大利用體育經紀,使體育產業核心產品的競爭具有較高的激烈性、觀賞性和娛樂性。帶來旅游、交通、商業、旅館住宿等行業的發展.可以拉長產業鏈。

我國體育經紀業的歷史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各類市場開始活躍起來.體育經紀業和其他中介行業一樣開始走上社會舞臺.併在個別地區活躍起來。我國體育經紀產生的背景有以下幾個因素。

  (1)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消費能力和審美意識不斷提高,參與體育活動、購買體育用品甚至觀看高水平體育賽事開始成為人們的一種需求。據資料統計,1957年我國城鄉居民恩格爾繫數為6465%,到1999年下降為419O%,而到21世紀中葉將達到3O%.這表明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消費觀念已經發生改變,體育文化的魅力日益成為人們關註的焦點。大眾對欣賞高水平的體育賽事的需求客觀上刺激了專業的體育經紀人的產生。

  (2)國家意識到體育的經濟功能.明確提出發展體育產業,並開始逐步對體育管理制度進行改革,足球、籃球等少數運動項目開始進行職業化試點對運動員實行轉會交易,體育社會化程度逐步增大體育市場化步伐加快.體育競賽表演市場、健身娛樂市場等曰趨火爆為體育經紀提供了發揮的空間。

  (3)體育運動具有獨特的魅力,能讓不同階層不同愛好的人走到一起。部分商家開始意識到這點.開始包裝、贊助體育賽事、體育明星和體育俱樂部,這為體育經紀活動最終實現提供了條件。

我國體育經紀業的特點

  1.半職業化

  與體育經紀業發達的美國和歐洲國家相比,我國體育經紀業起步較晚,具有體育知識和經紀人知識,並長期從事體育經紀和代理活動的職業體育經紀人數量較少.據國家體育總局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從事體育經紀業的大多數為兼職廣告人員或是充當臨時體育中介代理,半職化的體育經紀人占行業的主導地位.

  2.經營規模小

  體育經紀機構的組成形式有兩大類:一類是個體經紀人;另一類是經紀公司.從國際體育經紀占有的份額分析,個體經紀人只占小部分,而經紀公司卻占據了體育經紀市場的壟斷地位.以國際管理集團為例,該公司在全球設有60多個辦事處,代理過的運動員、教練員近2000名.目前,我國體育經紀公司僅有幾家,規模普遍較小,國內體育經紀市場的份額被半職業化的個體經紀人壟斷.

  3.經營範圍窄

  上世紀90年代,發達國家體育經紀業開始向多功能的國際化方向拓展,針對全球體育市場進行整體策劃與開發.不管是對運動員的代理(轉會、廣告、形象包裝、投資理財等),還是對體育比賽的經紀都有一套較完整、科學的運作程式.我國由於受現行法規、政府及體育產業發展的制約,體育經紀業經營的範圍太窄,主要局限於運動員簡單的轉會、日常生活料理、廣告經營及體育賽事轉播等。

  4.發展不平衡

  我國體育經紀業發展不平衡,體育經紀人和經紀業務主要集中在經濟和體育較發達的省市,西部體育經紀人才奇缺,這不利於我國體育經紀業的整體發展.從國外市場分析,我國主要盯在國內市場而忽視拓展國際市場

我國體育經紀業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體育經紀業尚處於起步階段,綜合分析我國體育經紀業,很容易發現以下的一些問題:

  1.缺少專業體育經紀人和經紀機構。由於人們對體育經濟、體育產業、體育市場、體育商業化、體育職業化認識不夠,重視不足,因此,其市場行為似乎僅僅停留在做廣告、搞贊助,為企業提高知名度這樣原始經濟形態上。縱然企業參與操辦職業俱樂部,也多以“贊助聯姻”模式而少以經濟的觀念來經營,這就使得中國的體育市場經紀業始終浮不出水面,目前沒有一個公開以體育經紀人面目出現或一家掛牌營業的中國體育經濟經紀機構進入體育市場,於是廣告公司或文化公司成為體育經紀人和體育經紀機構的代名詞。比如1997年底積極運作4位國腳前往英格蘭9傢俱樂部試訓一事,就是由北京高德海外文化發展公司充作經紀人。

  2.體育經紀行為非法律化、非規範化。無證地下經紀活動猖狂,幕後交易成風、法律糾紛不斷,造成體育市場混亂,給國家體育管理帶來困難。如果青島海牛足球俱樂部的5名球員,擁有自己的經紀人或向經紀人或經紀機構進行過咨詢,就完全可以避免因轉會權益問題上書中國足協狀告其主教練劉國江之事。當然,也不乏有經紀人穿針引線成功策動轉會等案例,但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做法,不但容易攪亂體育市場正常的運行,而且是產生爭執和導致供需矛盾更加尖銳化以及產生收入與價值不符等矛盾的緣由。因此,迫使像中國足協這樣的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在1997年底再次行使其政府職能部門的權力,修改、公佈了旨在防止諸如“簽字費”之類幕後交易行為的《運動員轉會細則》,顯然,這一舉措表明,中國體育市場的確需要有自己的體育經紀人和經紀機構來參與體育經濟活動了。

  3.體育經紀活動沒有與國際接軌。經歷了體育經濟改革洗禮的中國體育市場已呈雛型,我國體育經濟正在逐漸融人廣闊的國際體育經濟大市場中。然而我們卻對國際性體育經紀人和經紀組織對發展中國體育經濟的橋梁作用重視不夠。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一忽視已經成為我們引進世界先進的體育理論、體育技術、體育市場經濟的經營管理思想、體育研究成果和體育人走出去看世界及讓世界瞭解中國等方面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和阻力,導致部分體育項目在世界範圍內的相對落後,制約了中國的體育市場經濟改革。據瞭解,在國際足聯獲國際性經紀資格和營業許可證的268個經紀人中,沒有一個中國名額,整個亞洲也只有足球相對發達的日本1人,南韓3人,這組數據為一些大的國際性體育經紀公司如IMG、ISL(德國國際體育與休閑公司)j倉占中國體育經紀業灘頭提供了條件,雖然中國的廣告公司或別的什麼公司在國內搞兼營經紀業務不會有什麼麻煩,然而一旦去從事國際性的經紀活動,就有可能被列入非法營業的名單,進而引起國際法律糾紛。另一方面,國際體育發展迅速,競爭激烈,許多體育項目都有國際信息的輸入和人員交往的必要和需求,許多職業體育人也有去高水平體育環境參加競賽、從事職業生活的願望。如果有我國體育經紀業的介入,我們的很多體育項目不僅能夠在國際上繼續保持領先地位,而且一些落後的項目也能夠很快迎頭趕上國際水平,從而達到提高我國的綜合體育實力的目的。

  4.體育市場經紀人及經紀機構從業環境營造不力。任何體育市場經紀人或經紀機構的活動應該基於兩個因素:第一,體育經紀人是持合格證和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體育經紀機構具有法人資格並取得營業執照;第二,所代理的買賣雙方為法人或自由職業體育人,而在我國這第二點就是一個不容易解決的問題,體育改革後進人市場的項目雖說越來越多,然而沒有足夠的可供交易的商品和資源,巧婦也難做無米之炊,這無疑使得中國體育經紀人和經紀機構的創業背景和從業難度相對增大。

  5.體育經紀人信息閉塞、行為盲目、知識結構不合理。作為一個優秀的體育經紀人,必然要掌握各方面的信息。信息不僅要及時、準確,還要全面。它主要包括:熟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情況;掌握各國的經濟、政治情況;瞭解各地的文化和風俗習慣以及有關體育的各種信息。而我國體育經紀人在對信息收集的手段、信息內容的掌握、信息的分析、辨別和處理等方面都較為落後,常常給委托人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例如我國就曾出現過這樣一件事,國內一家足球俱樂部竟把國外的球迷當成球星引進來的笑話。這不但給俱樂部經濟造成了損失,也影響了球隊成績。另外,作為一個合格的體育經紀人,一定要具備多種能力和知識。除了具備與經紀業務相關的體育專業知識外,還要精通心理學、管理學、法律、會計、稅務、市場營銷等多方面知識,掌握協商、談判、社交、外語等能力,並能夠合理應用多種能力和知識,遵守經濟規律,減少盲目,降低成本,爭取獲得更大的利潤和滿足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要求。縱觀中國體育經紀人,既懂體育又有合理的知識結構的體育經紀人才少而又少,如果這種情況繼續保持下去,必將對我國體育經紀人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6.經營理念不成熟以及地區發展不平衡。當今,國際體育經紀公司的先進經營理念是通過開展體育經紀業務獲取經濟效益,同時不失時機地採取各種手段提高經紀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信用程度,以增加公司的無形價值,為獲取更多的經濟效益創造條件,完成“雙贏”的經營策略。對於我國的體育經紀人來說,經營的目的更多的是獲取眼前的利益,甚至不惜“殺雞取卵。”同時。自1999年3月,國家體育總局在廣東、江蘇、上海和北京等體育較發達省、直轄市進行體育經紀人立法、培訓、資格評定的工作試點,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由於多種原因,目前中國體育經紀業經營地域上出現的兩個問題:(1)從全國來看,我們將目光更多的放在體育較發達的省市,而忽視其他經濟不發達省市對體育經紀人的急切需求;(2)從全球來看,我們將目光主要盯在中國的體育市場上,而忽視了國際體育市場。

我國體育經紀業存在問題的原因

  經研究,造成我國體育經紀業出現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現行的體育體制不適應經紀市場的要求

  由於我國體育市場還比較狹小,不成熟,市場體系也不健全,很多要素市場沒放開,尤其是在經紀活動中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行業壟斷、項目壟斷的現象,造成體育市場中的不公平競爭,阻礙了體育經紀業的發展。如美國的NBA小牛隊來中國選球員,八一隊王治郅人選,由於軍隊體制的特殊性,隊員不能自由轉隊,所以小牛隊的教練就無功而返。結果,我國球員錯失與世界優秀隊交流的良機。

  (二)缺乏規範的經紀市場的管理制度

  由於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台有關體育經紀人管理的法律法規,造成經紀行為不規範,譬如合同、佣金無人審查,有些經紀人只註重短期利益,不講信譽,耍盡手段拉關係等黑箱操作活動時有發生,從而制約了體育經紀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體育中介沒有相應的法律、法制制約,中介行為非規範化、非法律化

  我國體育中介機構的誕生至今已有兩年多的歷史,然而國家沒有出台有關規範體育中介機構和經紀人相關的法律、法規。當前,體育中介仍處於一種無序狀態,體育產業被視為一塊大蛋糕,你來咬一口,我來撕一塊,一些部門受到不應有的損失,於是無證地下中介活動猖狂,幕後交易成風。當然,也不乏有經紀人穿針引線成功策動轉會等例子,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做法,不但容易攪亂體育市場正常的運行,而且是產生爭執和促使供需矛盾更加尖銳化以及收入與價值不相符的主要矛盾之一。中國體育中介活動要規範地運作,必須要有配套的法規政策,如果出台了《體育經紀人管理辦法》,體育經紀人就可能通過資格鑒定、合同管理、佣金管理去規範其行為,就不會出現“走穴”的狀況。體育中介活動運作規範,就必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我們呼喚體育中介業的法規問世。

  (四)缺乏相應的管理制度和鼓勵導向

  長期以來,人們都呼喚體育實行產業化,體育項目實現職業化,但卻很少有人重視體育中介對體育事業的重要性,總認為體育中介是可有可無的,沒有體育中介中國的體育照樣能夠前進。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大有人在。

  (五)體育經紀人整體素質不高

  體育經紀人是個職業要求較高的新興行業,不是憑個人興趣就能幹好的。據jE京東方體育有限公司的足球經紀人王渤介紹,體育經紀人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包括法律、業務、形象包裝、理財和外語等,更需要講誠信,有耐心。然而,真正想在圈子裡長期做,把體育產業做好做大的人卻為數寥寥。北京市體育局市場建設處的有關專家介紹,本市體育經紀人從所屬行業情況看:體育公司占29%,其他公司34%,機關事業單位7%,律師事務所5%,協會5%,新聞單位4%,院校7%,其他9%。許多人並不具備成為體育經紀人的基本條件,僅憑一股職業敏感便倉促上陣。北京中籃公司的夏松深有體會地說,體育經紀公司應該是獨立的實體,它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和行業規定,有自己的規則。然而,由於我們現在用行政的方式去管理商業的經紀人,單項協會的管轄範嗣過大等一些因素,使得一些主流的經紀公司以及想為體育產業做些貢獻的經紀人的施展空問被限制了,當遇到困難時又得不到相應的保護。此外,俱樂部對體育經紀人這一新興職業不甚瞭解,也使得體育經紀人行業的發展步履艱難。我們之所以要繼續去做這件事,就是因為我們看到了中國體育產業的希望。有關專家和從業人員表示,如果在2008年奧運會之前能逐步提高體育經紀人的綜合素質,不斷改善其生存環境,中國的體育經紀人行業必將大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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