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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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增長是指社會生產力從內涵上真正得到發展,經濟效益顯著,從而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持續增長。質量增長主要是針對發展中國家而言的。
質量增長是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康德蘇在1989年舉行的一次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上提出。他認為,實現質量增長應註意滿足社會的需求,特別要重視人民生活基本需要方面的投資,以及規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發展中國家要做到質量增長,首先應從本國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中期發展目標;其次要有可靠的資金保證,如舉借外債要註意國際收支平衡,財政開支儘可能限制在內債可負擔的水平上,以多種適當形式鼓勵儲蓄並確保利率有收益;再次要以政府“堅定的政治承諾”支持經濟發展政策,尤其要在結構調整中觸動一些政治上的“敏感”部門。
質量增長的相關舉措[1]
為了支持發展中國家實現質量增長,1970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佈七項新措施:
(1)擴大資金供應比例,達到會員國認繳份額的270%和330%以上,並延長資金使用期限至4年;
(3)必要時可提供緊急援助,以幫助發展中國家剋服貿易條件惡化、利率上升等造成的“外來衝突”和自然災害等突發性困難;
(4)日本已同意向上述資助項目增加援款;
(5)在各國發展項目起步時,迅速提供資金;
(6)為重債國提供減少債務過程中需要的資金;
(7)對欠交基金會款的國家酌情給予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