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l:企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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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底至2004年年初,中國國內棉花價格不斷上漲,這本來應該是所有棉農和棉花企業值得慶賀的日子,作為中國國有最大的棉儲企業——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儲棉”)卻愁眉苦臉。這家成立還不到一年的大型國有企業,由於決策失誤導致嚴重的經營危機,造成了巨額虧損。 平衡市場 國賦重任 棉花儲備一直是我國調節棉花餘缺、平衡市場供求、保護棉農利益、保證紡織工業生產和軍需民用的重要手段之一。長期以來,國家儲備棉保管業務由棉花企業承擔,棉花供大於求時國家收儲,棉花供不應求時國家拋售。隨著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棉花市場化進程加快,過去的管理體制已不適應形勢的要求,急需設立直屬的棉花儲備庫和獨立的儲備棉管理機構。為此,國務院明確提出,對現行的國家儲備棉管理體制進行改革。2003年3月,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成立,註冊資金10億元人民幣。成立之初,國家就為其定責為獨立承擔國家儲備棉的經營管理和中央直屬棉花儲備庫建設及管理任務,具體落實國家巨集觀調控措施。
2003年,國內主要產棉區大雨綿綿,造成棉花大面積減產,當年國內棉紡行業發展迅猛,國內棉花的需求量節節攀升。從8月開始,國內棉花價格迅速飆升,以致在2003年年底到2004年年初,“炒棉熱”在國內棉花市場暗流涌動。 大量的市場需求,巨大的利潤空間使得中儲棉怦然心動,忘記了自己“平抑棉價,調控市場”的職責。同年10月,中儲棉突然決定進口15萬噸棉花。隨後幾個月又“毅然”決定進口了10多萬噸。據一些紡織業內人士反映,中儲棉在與外商簽訂進口合約,乃至棉花陸續進口後,作為業務指導部門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也曾勸說該公司配合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儘快以合適的價格組織銷售。但是,中儲棉並沒有聽從勸告。
2004年3月份開始,“炒棉熱”所醞釀的危機終於如火山般爆發了。原來一路飆升的國內棉花價格逐漸走低,不少參與炒作棉花的貿易企業相繼被套牢,而被寄予調控市場厚望的中儲棉也不幸陷入其中。 事發後,有關業內人士估計,由於此次進口棉花被深度套牢。10億元人民幣註冊資金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已至少虧折了一半。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中儲棉尚有20萬噸進口棉花在手裡。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的不高於13100元/噸的價格收儲,其虧損在6億元左右。而根據中國棉花網公佈的動態行情,1月11日,國內標準級棉花價格為11789元/噸。以這個市場化的價格來計算,中儲棉虧損已近10億元。也就是說,按2005年的市場行情,中儲棉10億元註冊資金已虧損得所剩無幾。 據有關記者採訪瞭解,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一直反對政策性儲備公司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對中儲棉進口20多萬噸棉花,財政部事先並不知情。國家發改委則表示,中儲棉此次經營進口棉花主要是企業經營行為,發放進口配額是給企業進口的機會,在配額量內進多少、何時進、按什‘麽價進,均由企業自行決定,盈虧也由企業自行承擔。中儲棉負責管理國家的棉花儲備。其棉花儲備業務由發展改革委員會指導,其經營性業務則不屬於發展改革委員會指導的範圍。 有關知情人士透露:“進口這批棉花,中儲棉內部並沒有經過計劃、論證等科學決策過程,而是由主要負責人個人決策的。按當時的行情,進口20多萬噸棉花所需資金不少於50億元,由於是中儲棉‘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行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不可能全部供應資金,以致中儲棉後來出現資金支付困難,部分棉花在到岸後無法提貨,無端地又增加了一筆滯留費用。”由於缺乏資金無法提貨,有些棉花在到岸後被迫在港口滯留長達3個月的時間,滯港費、滯箱費就高得驚人。 據瞭解,在虧損發生後,中儲棉曾希望有關部門按他們的成本價格收儲這批棉花,但中儲棉的這一“企業虧損、國家埋單”想法終被否決,最後在多方協調下,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13100元/噸收儲這批棉花。
“中航油”倒下了,“中儲棉”也倒下了……接著呢?在局外人看來,難免會有“倒了我一個還有後來人”的感覺。事實上,事件背後是無盡的悲哀,是對國有企業監管失控的追問,更是對國企“肇事者”職業良知乃至責任的拷問。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有關部門應從顧客利益角度考試,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坦誠失誤,採取輓救措施,遏制和避免類似事件再度出現。 首先,界定企業性質。中儲棉事件表明,國家有關部門有必要對181家中央企業進行一次甄別,把類似的承擔“政策性功能”的“企業”從央企中區別出來。讓事業法人性質“回歸”到它們本來的位置,解除它們的競爭性市場主體功能,同時進行專門的分類管理。過去,對於承擔“政策性功能”的“企業”,有關部門往往習慣於“政策扶持”,不僅賦予經營權力,而且多給予行業壟斷許可一一中儲棉就壟斷著棉花進V1權。事實證明,“政策扶持”不僅不利於這類“企業”做大做強,相反會導致它們功能混亂;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也有提供“準公共產品”的國有機構,其無不是處於功能單純狀態。 其次,迫切需要對中央企業的出資人歸口和監管歸口進行新的梳理、劃分。中儲棉事件暴露出了多個部門負責,多個部門又都控制不力問題。在這方面,必須打破舊的既得利益格局。所謂既得利益不僅體現在經濟利益方面,人事任免權、業務控制權也是既得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 最後,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步伐。國資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大型國有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等制度,並嚴格執行。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中儲棉事件標志著以中央企業為代表的大型國企改革步伐必須加快。
中儲棉公司政府管理角色和出資人角色混雜,以致責任都無法落實,也沒人為此負責。中儲棉總經理雷香菊將虧損的主要原因歸咎於國家的巨集觀調控,雷香菊對此解釋稱,因為中儲棉管理總公司“是政策性公司,主要是調控市場的”,“我們的業務受發展改革委員會指導”,因此“我們每進一次棉花都要經過發展改革委員會同意”。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一直反對政策性儲備公司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對中儲棉進口20多萬噸棉花,財政部事先並不知情。發改委則表示,中儲棉此次經營進口棉花主要是企業經營行為,發放進口配額是給企業進口的機會,在配額量內進多少、何時進、按什麼價進,均由企業自行決定,盈虧也由企業自行承擔。中儲棉負責管理國家的棉花儲備,其棉花儲備業務由發展改革委員會指導,其經營性業務則不屬於發展改革委員會指導的範圍。依此看來,中儲棉公司的角色是雙重的,而國家履行完出資人外也置之不理了,這就很難形成有效的治理結構。
作為國家巨集觀調控的政策性公司,中儲棉公司完全處於無人監督的境地。據一些紡織業內人士反映,中儲棉在與外商簽訂進口合約,乃至棉花陸續進口後,作為業務指導部門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也曾勸說該公司配合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儘快以合適的價格組織銷售。然而,如果說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對此表示,此次中儲棉進口棉花主要是企業經營行為,中儲棉負責管理國家棉花儲備,其棉花儲備業務由發展改革委員會指導,其經營性業務則不屬於發改委指導的範圍,那麼作為國家巨集觀調控的政策性公司,究竟由誰進行監督?中儲棉該穩定棉價而不執行時究竟又應該由誰下髮指令?由誰進行監督?
其實,中儲棉釀成的悲劇是經營者追求利潤的結果,是忽視道德風險的結果。中儲棉的行為一開始就存在道德風險,但不管是公司內部,還是中儲棉的指導部門,都沒有對此予以關註。中儲棉嚴重忽視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2003年度,儲存了大量棉花,待價而沽。此外,又把部分棉花銷售給作為中間商的各地省級棉麻公司,幫助它們層層加價。許多業內人士都認為,中儲棉的突然大量進口,還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國際棉價,據瞭解,中儲棉通過所謂的“內部獎勵機制”動員並鼓勵員工高價賣棉,價格越高,獎金就越多。一個本應承擔平抑價格,穩定市場,促進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實施的國有企業,在追逐巨額的利潤前,已經喪失了最後的理性,甩開膀子為正在興頭上的“炒棉熱”推波助瀾。 中儲棉事件發生後,新聞媒體紛紛撰文質疑:作為國有企業,作為國家巨集觀調控的政策性公司,國家所有權是如何體現的,中儲棉向誰負責,責任到底歸誰。這些其實就是一個問題,那就是中儲棉的制度是如何設計的。令人難以置信的制度性缺陷、所有權非人格化、委托代理問題無法解決等面臨重大道德風險,而高級管理人員的不力也最終將道德風險引發了道德危機,以至於使國家蒙受重大損失、企業步入瀕臨破產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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