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勞動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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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勞動體制(Dormitory Labour Reg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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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宿舍勞動化體制[1]
宿舍勞動體制指外來工集中地居住在由工廠或當地政府在工廠之內或附近提供的宿舍之中並被隔離於當地社會之外。從錶面上看,工廠或政府提供的宿舍似乎可以理解為一種內部福利設施。但是,這種勞動體制不但建立在外來工的工資水平無法支撐其在市場上租賃住宅的基礎之上,而且意味著外來工的生產活動和個人生活高度重疊。實際上,“宿舍勞動體制”的出現是處於全球價值鏈低端的本土組裝企業為滿足處於全球價值鏈高端的外國發包企業對加工規模、快速反應能力的要求而採取的戰略選擇。在這樣的選擇之下,通過構築“宿舍勞動體制”,這些企業獲得了隨時調動大量勞動力來回應外國發包企業在產量和敏捷性方面的要求的能力。
宿舍勞動體制的歷史追溯[2]
在資本主義的發展初期,由於工廠地處比較偏遠的地方或者在其他比較特殊的條件下運作,因此很多國家的資本家都為其雇員提供住宿。一般的看法認為這種方法可以確保在當地的勞動力市場中獲得忠誠而穩定的勞動力供給,使企業的長期利益得到保障。因此,工廠提供宿舍的做法被認為是西方“家長制”管理實踐的一個伴生物(Ackers,1998)。在傳統的家長制管理中,提供住宿不是暫時性的,而是公司或企業的一項長期的、制度化的設置。在十八至十九世紀的英國,很多羊毛廠、棉廠、礦山以及鋼鐵廠與銅廠等所共同構成所謂的“工廠村”(Pollard,1965)。在工廠村的雇工方式中,大多數雇主都為雇員提供住宿,這種方式有助於將潛在的罷工者或製造麻煩者驅逐出去,使工人受制於租金與管理的控制之下。
另外,對日本工業化的研究表明,提供宿舍是日本家族主義管理方式(Hazama,1997)的一個組織特征,宿舍意味著“工廠即社區”(Dore,1973)。但是,Brinton(1993)也曾指出,宿舍勞動曾是一種性別化的雇佣形態,是為了短期雇佣的女性以及不斷更新的勞動力市場而特設的一種獨特的勞動形態。有些日本學者則認為宿舍是一種強迫雇佣的形式或者一種監獄式的制度,雇主通過宿舍制度控制勞動者,而勞動者則失去幾乎所有自由(Tsurumi,1990)。
在近代中國的工廠,西方家長制管理方式的引入也帶來了類似的歷史實踐。Elizabeth Perry(1993)曾經對一間上海絲廠如何通過採納西方的家長式管理方式最後發展成為最大的紡絲工廠進行了描述。她指出:“為了鼓勵年輕的紡絲工人達到高水平的產出,公司發起生產競賽,支付高工資,並且提供各項服務:宿舍、餐廳、診所、圖書館、夜校、俱樂部以及運動隊等等”(1993:183)。另外,Honig(1986)在對同一時期上海工廠的研究中將宿舍描述為既可以將津貼最小化,又可以對合同工的生活進行嚴格控制的模式。因此,宿舍曾被認為是一種向外來女工提供住宿與“保護”的勞動管理制度。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的國有企業作為一個“全能機構”也曾經廣泛地為其員工提供宿舍、住房、醫療、教育、養老等全面的、長期的福利性設施及保障(Walder,1986;Shenker,1996)。
中國向全球生產開放始於1981年的深圳經濟特區,採用宿舍勞動形態的工廠組織在全球化的經濟背景之下通過外資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聯手推動而大規模出現。位於工業開發區的雇主企業為包括工人在內的所有雇員提供宿舍已經成為一種規範,有的是從當地的有關部門租用,有的則是由工廠自建。因此可以說,在當代中國,宿舍勞動體制的實踐看起來更像是系統性的生成,而不是一種伴生物。更確切地說,中國在全球化時代廣泛實踐的宿舍勞動體制既不是西方所定義的家長式模式,也不是日本的家族主義管理,同時更不是中國計劃經濟時代的“單位”制度。這是因為,在當代中國的工廠實踐中,宿舍主要提供給那些短期雇佣的單身工人,因此不具備長期居住的功能,並且排除了具體的企業與具體的工人個體之間關係延續的可能性。更進一步來說,當代中國宿舍勞動體制在企業中的實踐與其產品特征、生產周期、地方特色或者雇主偏好等並無明顯相關。最重要的是,在當代中國的宿舍勞動體制中,企業為其雇員提供住宿並不是為了收買勞動力的忠誠或者保住稀缺技術,而是為了確保在短期內獲得單身的、廉價的、年輕的外來工(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讓他們將短暫的“黃金時間”——通常3-5年(Pun,2005)——留在工廠;並將其工作日的勞動產出最大化。這種有保障的勞動力獲得方式代表著一種新的生產模式——這種生產模式的出現既是由於農村勞動力的特別過剩,同時也由於中國在經濟上與全球生產鏈條的接軌。
外來工與宿舍勞動體制[3]
眾所周知,中國正在逐漸成為全球最大的“世界工廠”,其充足的勞動力、原材料以及廣闊的消費市場都已成為全球生產的最大資源。不斷加速的全球化生產過程給中國帶來了兩個重要結果:一方面,全球化過程徹底改變了計劃經濟時代的產業結構和勞動力構成。以“鐵飯碗”和“大鍋飯”為主要特征的社會主義用工制度發生了改變;私有化、合併以及破產等改製過程使中國的“單位”體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另一方面,私人、外資以及合資等類型的企業開始遍佈中國沿海,並導致城市就業機會急劇增加。一個主要由農村勞動力構成的新勞工階級——或者說打工階級(Pun ,2005 :7 - 8) ——正在不斷發展壯大。從20世紀70 年代末開始,農村的去集體化改革導致了大量剩餘勞動力的產生;同時,國家部分地放寬了戶口限制,於是中國出現了一場史無前例的、從農村涌入城市打工的熱潮。跨國企業(來自歐美、南韓、日本以及香港和臺灣地區) 及其分包生產廠在以出口加工為主的經濟開發區雇用了上千萬的農民工。2000 年中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表明,城市中來自農村的外來務工人員數量已經接近9 千萬。
隨著大規模的農民工涌入工業城鎮,由工廠提供宿舍供其棲身便成為全球生產企業的一個重要組織特征。具體來說,無論工廠的產業類型、所在地區或者資本性質如何,外來工們——無論男性還是女性、已婚還是未婚——大多都居住在工廠內或者工廠附近的宿舍之中。工廠宿舍大部分是樓房,通常可以容納數百名工人居住。宿舍房間都是集體居住的,比較典型的是每間房住8 - 12 個工人,位於每間房、每層樓或者每個單元的廁所和洗漱間都是公用的。宿舍里除了工人自己的床鋪之外(通常掛著床簾) ,沒有任何可以容納個人隱私的空間,生活的空間都是集體共用的。這種工廠利用宿舍安置勞動力,並承擔勞動力日常再生產的勞動體制並不是史無前例的,但是,相比於歷史上曾經存在的幾種主要的工廠宿舍形態,當代中國全球化過程中廣泛出現的“宿舍勞動體制”與它們之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從歷史上來看,在“工廠”這種專門的生產空間出現之前,勞動是以家庭成員的分工為基礎的,產品的生產空間與勞動力日常再生產的空間相互重疊,並不存在實質上的分化。有些學者認為,工廠(專門化生產空間) 的出現是出於容納大型設備、提高勞動生產率以及加強勞動控制的需要(Marglin ,1974) 。無論生產空間專門化的合理性為何,19 世紀晚期在西歐出現的工廠並未能將勞動空間與居住空間徹底分離開來。在資本主義的發展初期,由於工廠地處偏遠或者運作條件特殊,因此很多工廠主都為其雇員提供住宿。一般的看法認為,提供住宿可以確保在當地的勞動力市場中獲得忠誠而穩定的勞動力供給,能使企業的長期利益得到保障。因此,這種工廠為雇員提供宿舍的做法被認為是西方家長制管理實踐的一個伴生物(Ackers ,1998) 。在傳統的家長制管理中,企業為雇員提供的住宿並非暫時性的,而是一項長期性的制度化設置。在18 - 19 世紀的英國,很多羊毛廠、棉廠、礦山、鋼鐵廠以及銅廠等共同構成所謂的“工廠村”(factory village) (Pollard ,1965 :197) ,其中的大多數雇主都為雇員提供住宿。有些學者認為,這種雇佣方式有助於企業將潛在的罷工者或製造麻煩者驅逐出去,使工人受制於租金和管理的雙重控制之下(Pollard ,1965 :198) 。
對日本工業化所進行的一些研究表明,工廠提供宿舍是日本家族主義管理方式的一個組織特征,宿舍意味著“工廠即社區”(Hazama ,1997 :68 - 71) 。但也有學者指出,工廠提供宿舍是為了能夠短期地雇佣女性勞動者,使勞動力市場可以得到不斷更新,因此可謂一種性別化的雇佣形態(Brinton ,1993 :141) 。還有些日本學者認為宿舍是強迫雇佣的重要表現,雇主通過宿舍制度控制勞動者,勞動者幾乎沒有任何自由(Tsurumi ,1990 :108) 。
中國近代一些工廠也曾出現過類似的歷史實踐。裴宜理曾經描述過上海一間絲廠通過採納西方家長制管理方式而迅速發展起來的過程。她指出:“為了鼓勵年輕的紡絲工人達到高水平的產出,公司發起生產競賽,支付高工資,並且提供各項服務:宿舍、餐廳、診所、圖書館、夜校、俱樂部以及運動隊等等”(Perry ,1993 :183) 。另外,韓啟瀾在對近代上海工廠的研究中發現,工廠通過提供宿舍既可以將工人的津貼最小化,又可以對工人生活進行嚴格控制。因此,宿舍被視為一種主要為外來女工提供住宿和“保護”的勞動管理制度(Honig ,1986 :105) 。在計劃經濟時代,作為“全能機構”的國有企業也曾經普遍為其員工提供宿舍、住房、醫療、教育、養老等全面、長期的福利性設施和保障(李培林、張翼,2000 ;楊曉民、周翼虎,2000 ;Walder ,1986) 。
與此相比,現今的宿舍勞動體制更加具有規訓的特征。中國向全球生產的開放始於1981 年的深圳經濟特區。在全球化的經濟背景之下,採用宿舍勞動形態的工廠組織在工業開發區大規模出現。由於工廠大量使用從農村進入城市打工的農民工,工廠為工人提供宿舍已經成為雇主、當地政府和勞動者三方的一種共識。這些宿舍有的是從當地的有關部門租用,有的則是由工廠自建。可以說,在當代中國,宿舍勞動體制的實踐看起來更像是全球化生產的系統性生成物,而不是一種伴生物。更確切地說,中國在全球化時代廣泛實踐的宿舍勞動體制既不是西方工業化早期的家長制模式,也不是日本的家族主義管理形態,更不是中國計劃經濟時代的“單位”制度。其原因在於:在當代中國的工廠實踐中,宿舍主要提供給那些短期雇佣的農民工,因此不具備長期居住的功能,並且排除了某個具體企業與某個具體工人個體之間關係延續的可能性。另外,宿舍勞動體制的實踐與其產品特征、生產周期、地方特色或者雇主偏好等並無明顯相關。企業為其雇員提供宿舍並不是為了建立一支對企業忠誠或者技術熟練的勞動力隊伍,而是主要為了可以確保短期地、臨時性地、大規模地對跨地區流動的廉價而年輕的外來工(特別是女性) 加以使用,並將其工作日的勞動產出最大化。這種持續性的勞動力獲得方式代表著一種新的生產模式——它的出現既是由於農村勞動力的特別過剩,同時也是由於中國經濟與全球生產鏈條的接軌。
宿舍勞動體制具有其他生產體系(尤其是現代的靈活生產體制以及傳統的福特主義生產方式) 所難以比擬的生產條件。這一體制是可以將勞動力成本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的有效用工形態,並具有生產效能高的特點。通過宿舍勞動體制,即使在勞動力長期雇佣機制缺失的情況之下依然可以保證勞動力的充分供給。它與西方傳統的勞動力市場的差異在於:工人的工資和勞動條件不會受到地方性規範、工會制度以及地方化實踐(這些通常是與各個地區的具體社會條件相聯繫) 等因素的限制,而這些因素實際上有助於提高工人工資和改善勞動條件(Storper &Walker ,1989 :157 ;Herod et al . ,2003) 。在宿舍勞動體制中,為工人提供宿舍的制度設計有助於保持新鮮勞動力更替的連續性,降低工人提高工資的需求,並且限制了工人集體組織在具體的生產空間中建立的可能性。宿舍勞動體製作為一種生產方式的空間政治意義正在於此:它促使工人聚集在一起,但卻不會導致固定的工人組織的形成。因為大部分勞動者的正式身份是農民,具有高度流動性,其作為工人在城市工廠中的停留是短暫的。工人在空間的意義上是不穩定的,因此他們難以形成屬於自己的社區、建立有效的組織和制度以及表達其自身的訴求(Harvey ,2001 :374) 。
宿舍勞動體制的政治經濟學意義[3]
中國由計劃經濟進入市場經濟之後,市場力量、勞動契約、雇主的雇佣自由以及國家的勞動力配置自由等相繼出現,但是由於對人口進行控制的戶籍體系等傳統制度遺留依然存在,因此資本對勞動力的使用與農民工的勞動、生活以及流動等都通過宿舍勞動體制被緊密地扣連在一個具體的生產空間之中。
從巨集觀層面來看,宿舍勞動體制的政治經濟學意義在於它支撐著國家、雇主以及國際產品市場之間的聯結,能夠讓一個流動的年輕打工群體為全球市場提供越來越成熟的勞動力。具體來說,在全球化的中國,農民工的流動同時處在國家政治和經濟結構的雙重作用之下:一方面出於經濟發展的需要,國家給予了農民工進入城市打工的流動自由;而另一方面出於城市秩序以及資本積累的政治需要,國家依然通過人口流動的政策法規限制著農民成為城市人的自由,農民工不能在城市中生根。農民工的高流動性使城市和資本可以獲得一支永遠可以保持年輕、廉價和新鮮的勞動力隊伍。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宿舍勞動體制是全球資本主義制度與總體性體制傳統相互混合的產物。由於農民工在城市中的居住資格是與其勞動雇佣直接聯繫在一起的,因此一旦勞動合同期滿,他們就必須返回農村老家或者找尋下一份臨時性工作。這種政治與經濟運作邏輯的矛盾,塑造出農民工模糊的身份認同(Pun ,2005) ,並使這個半工半農的群體走向工人階級化的過程充滿坎坷。
也正是因為如此,在中國大量的外資和私人企業的實踐中,很難發現曼所提出的為瞭解決流動的不確定性而存在的“相互依賴”責任,相反,工廠中對待流動更為普遍的實踐是,放寬(而不是減少) 勞動替代,提高工人流動率和勞動力更換速度。另外在中國,農民工的流動往往不是通過已經制度化的正式勞動力市場,而是通過廣泛存在的家族、親屬以及族群等非正式社會網路來進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工人們對雇主的選擇並不是一個單純由個人來決定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的或者結構的問題。農民工們通常會跟隨他們的同鄉,相繼進入同一間工廠打工(Lee ,1998 ;Pun ,1999) 。此外,到“哪裡”打工(即打工地區) 的問題,同樣也受到上述各種非正式社會網路的影響(孫立平,2004 ;黃平主編,1997 ;王漢生等,1997 ;李培林,1996) ,並且勞動力通常會傾向於流入經濟較發達地區。
從微觀的層面看,宿舍勞動體制的政治經濟學意義在於它導致了雙重勞動異化過程的產生。一方面,宿舍勞動體制的勞動—生活居住一體化使得工人處於工廠的全面控制下,工人的勞動時間可以被任意而靈活地支配和延長,從而增加對勞動力剩餘價值的獲取,導致勞動生涯被濃縮。宿舍勞動體制與勞動力的高流動性是緊密相連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宿舍勞動體制中的勞動力是“靈活的”,但是卻不同於強調提高勞動分工靈活性的勞動力形態。相反,工廠可能對生產過程進行大規模分解,以便適應勞動力的高流動性,這些無疑都加深了工人的勞動異化程度。同時,高流動率使得工人難以形成集體談判的力量,有助於抑制工人提高工資的需求。由於缺乏以勞資雙方合意為基礎的勞動管理,對工人的控制以建立在罰款基礎上的勞動紀律為主,管理往往帶有某種強制性。制度性結構對流動空間的限制使企業在競爭中存在機會主義傾向,缺乏對工人進行培訓的動力,傾向於使用扣留證件、拖欠工資等非法手段抑制工人的主動轉工意願和行為。
另一方面,工廠對勞動力的日常再生產實行統一控制(居住、食物、出行、社交以及休閑等全部在生產組織中獲得) 。勞動力日常再生產的成本被各個企業自行消化(企業總是傾向於控制和壓低再生產的成本) 。最重要的是,由於宿舍並非提供給家庭居住,因此勞動力的世代再生產無法從企業獲益,其再生產成本依然要由農村社會(主要是其流出地的家庭) 來承擔。作為生產體制的一種典範,宿舍勞動體制管治著一群以女性、單身者、年輕人為主的外來工(Andors ,1988 ;Lee ,1998 ;Pun ,1999) 。他P她們離開了家人(尤其是父母) ,告別了以往熟悉的生活習慣(家鄉的食物、語言以及周圍環境) ,聚集在工廠,並經歷工廠的規訓對其身體、意志以及行為所進行的同質化重塑(Pun ,2005) 。他們將不得不生活在一個與以往完全不同的文化和社會環境里,從而陷入陌生的人群、語言、生活方式以及消費方式的全面支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