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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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租賃(International 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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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租賃,又稱國際租賃貿易、租賃貿易或租賃信貸,也稱為國際金融租賃或購買性租賃。國際租賃貿易是商品信貸和金融信貸相結合,由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及金融界共同參與的一種新型貿易方式。出租人通過出租設備等向承租人提供信貸便利,而承租人則以定期支付租金的形式取得設備的使用權,而供貨人則向出租人提供貨物買賣。其實質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信貸的一種交易方式。國際租賃貿易實質上是一種分期付款的信貸方式。
租賃貿易的最簡單構成,僅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兩方,由出租人將租賃物件租給承租人。但實際上,交易往往還涉及出售設備的製造廠商和金融機構,成為三邊或多邊交易。如果是三邊交易,即租賃交易的直接當事人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人,出租人介於供貨人和承租人之間。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需的租賃物件向供貨人訂貨,簽訂購貨合同。出租人在訂貨前先與承租人簽定租賃合同。供貨人在收到租賃公司訂貨的貨款後,待訂購的物件準備就緒,就發運給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賃物件驗收合格並安裝投產後,,按期向租賃公司交付租金,直至合同履行結束。參與上項業務活動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如果與另一方分屬不同的國家,即屬於國際租賃。
在租賃貿易中,除非承租人有較好的信譽,經租賃公司評估後,在一定額度內實現租賃、通常租賃公司要求承租人提供經濟擔保人。
國際租賃它是租賃公司給予用戶的中長期商 品信貸,是國際上通用的吸收外商投資的一種國際經濟合作的方式。具體來說,它先由專營租賃公司,或附屬於銀行及信托金融機構的租賃業務(統稱出租人) 出資,從製造商那裡買下用戶所選定的機器設備或運輸設備,然後出租給用戶(承租人)使用。在租賃設備使用合約期內,雙方不得隨意中止合同,出租人 擁有設備所有權,用戶則擁有使用權,設備的維修由用戶負責,租賃公司按合同向用戶收取租金。租期滿屆後,有三種處置方式:一是承租人將設備退還給租賃公司;二是用戶可要求續租,即按原租約繼續租用(續租應減少租金);三是按雙方商定的較低價格將租賃設備買下來(稱為購留,有時也可無償取得)。
租賃貿易是指企業之間較長期的動產租賃,其對象主要是資本貨物。
出租人一般為準金融機構,也有專業租賃公司或生產製造商兼營的租賃業務。承租人通常為生產或服務企業。
租賃貿易是在信貸基礎上進行的。是以融物的形式實現中長期資金融通的貿易方式。
以三邊貿易情況為例,租賃貿易的一般程式如圖所示:
國際租賃貿易的在各國的經濟活動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在微觀和巨集觀兩個方面起著作用。
租賃貿易實質上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信貸的一種方式,對供需雙方特有的優越性體現在:
對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不作為企業的負債記錄,不影響企業的舉債能力,可以增強流動資金的周轉能力,改善企業的資產質量。
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列入生產或經營成本,降低了企業應稅收人的數額。承租人可按自身需要選擇生產廠商和所需設備。承租人只須和租賃公司達成協議,資金和採購設備均由租賃公司負責,業務環節減少。
承租人還可以分享租賃公司所享受的減免稅優惠、資金運作優勢及優越的談判地位,降低租金支出。
對出租人而言,出租人購買設備進行租賃業務,作為設備所有人、可享受投資減稅待遇,以及折舊或按政策加速折舊的優惠。
金融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租賃貿易是一種金融業務。擴大了資金投放市場,且貸款風險較小。
專業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一般只需支付所購設備款項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可以抵押貸款,但仍享有全部減稅利益。
一些大型製造公司往往附設租賃公司,通過以租代銷擴大出口業務,成為行之有效的促銷方式。
國際租賃對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主要是:
1.國際租賃在擴大一國的生產規模和促進設備更新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
各國製造企業為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競爭力,要求更新陳舊設備,擴大生產規模,形成對資本投資的需求高漲。但很多國家財政困難,無法解決資金短缺問題,租賃作為新型融資渠道,通過商品資本的形式,滿足了擴大再生產的需求,對推動一國的經濟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2.國際租賃在促進國際資金融通和商品交流方面發揮著紐帶作用
從金融角度看,通過國際租賃的方式進行國際投資,比單純的國際信貸安全可靠,成為國際間直接投資的一種特殊形式。發展中國家通過國際租賃,一方面利用外資,另一方面引進先進設備,藉以發展本國經濟。
從商品貿易角度看,通過國際租賃,既可以解決產品滯銷問題,又可滿足國內外用戶對設備的需求。就發展中國家來說,只需動用少量外匯資金,就能租到所需設備,且在租賃期滿後可以低價購進。所以,國際租賃業務實質上也是一種國際商品貿易。
3.國際租賃為發展中國際在技術引進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
通過國際租賃業務,承租人可以完全掌握其所租用設備的使用技術,同時,採用國際租賃方式引進技術,有利於引進方不斷採用新技術、新設備。
目前國際上通用的租賃方式有以下幾種:
1.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指出租方按承租方的意向購買機器設備,並以租金的形式給予出租方補償,出租方收取的租金不僅彌補了其本金,而且還可以獲取收益。這種租賃方式的租賃合同一般時間較長,包括了整個設備的使用年限,當合同結束時,機器的價值已全部以租金形式返還出租者,因此殘存設備的所有權屬於承租方,而且承租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或更改協議內容。承租人負責設備的維修與保險等費用。
在整個設備使用期內只租給一個用戶,租賃公司按設備成本利息加上費用,分攤成租金向承租人收取,是最基本的租賃形式。
2.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多見於價格昂貴的設備和固定資產。由於所需資金金額巨大,出租人無力獨自購買,以設備本身和設備出租後租金的受讓權為擔保,向銀行貸款,用貸款和一部分自有資金購買設備,再把設備出租給承租人,用租金償還貸款本息。
在這種租賃方式中,出租人居中,從承租人處收取資金,並需歸還銀行貸款。出租人對其所貸款項負責,若承租方違約,出租人承擔損失,銀行本息照付。
杠桿租賃方式結構複雜,當事人較多,是租賃貿易中較特殊的方式。租賃合同一經達成協議,不得中途撤銷。杠桿租賃並非完全屬於全部回收性租賃,也不是僅一次性就簽訂租賃合同。
杠桿租賃與傳統的單一投資租賃有很大不同,比較表如下:
杠桿租賃與單一投資租賃的比較
項目 單一投資租賃 杠桿租賃 參與當事人 出租人、承租人、製造商 物主出出租人、物主受托人、承租人、債權人、合同受托人、製造商、經紀人、擔保人 資金來源 出租人 20%-40%由物主出租人墊付
60%-80%來源於債權人貸款合同文本 購買合同、租賃合同 參加協議、購買協議、轉讓協議、物主信托協議、合同信托協議、租賃合同 項目規模 較小 較大
3.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方式中,出租人擁有原始設備,承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租賃機器設備時間的長短,付給出租人租金。租期結束後,如果承租人無意再租或購買該設備,可以把設備歸還給出租方,出租人可以繼續把設備出租給下一個承租人。
經營租賃合同期間,承租人可以中途解約。如合同中附有違約責任條款,應遵照執行。租賃期間,設備的維修費、保險費和資產稅均由出租方負擔,租金也較高。
這種形式的租賃期限較短,在設備使用有效期內不僅租給一個用戶,每個用戶所繳付的租金只相當於設備投資的一部分。
經營租賃的標的物是通用設備,出租人通常是生產製造商兼營的租賃公司或者專業租賃公司。
4.回租
回租,即承租人將自有設備作價賣與出租者,先將固定資產轉變為現有資金後,再將原設備反租過來,採用分期交付租金的辦法。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賃原來屬於自己的設施,—般做法是:先由承租人和出租人簽訂租賃協議,然後再簽訂買賣合同,由出租人購進標的物,將其租給承租人,即原物主。這種租賃方式主要用於不動產,由於承租人缺少資金而出售不動產以籌措所需資金。
回租租賃均為融資租賃。標的物的售價將分攤在各期租金中,往往並不反映真正的市場價,多取決於承租人所需資金的數額。
5.綜合性租賃
綜合性租賃是租賃與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對外加工裝配、補償貿易及包銷等其它貿易方式相結合的租賃方式。但租賃與合資經營、合作經營相結合的 方式,必須是合營公司註冊資本以外的部分。具體來說,由出租人將機器設備租給承租人後,承租人或用租賃的設備生產出的產品償付租金,或用加工裝配 所獲工繳費頂替租金分期償付,或把產品交出租人包銷,由其從包銷價款中扣取租金。
我國的租賃市場主要由租賃專業公司、中國銀行的信托部門(中國銀行信托咨詢公司)以及各級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等組成。這些公司在租賃業務的經營 中,一般是通過將外國製造的設備租給本國企業使用,或把我國的部分機器設備出租給國外公司、企業的形式來進行。有時這些租賃部門也為國內用戶單位 介紹國外的租賃公司,由租賃部門作擔保,國內用戶可直接與國外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租入設備。
從我國國陸租賃業務來看,租賃方式多以融資租賃(金融租賃)為主,即 由國外租賃公司或我方公司墊付資金,購進企業所需設備,並分期支付租賃費, 以取得設備的使用權。在租期內,企業用設備投產的所創外匯,分期償還總租 賃費,最後以象徵性的付款取得設備的所有權。
租賃貿易本身的特點對交易雙方都十分有利,體現在:
1.承租方可以有效地利用出租方的資金
承租方可以先使用機器再付租金,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出租方的資金來幫助自己生產。
2.承租方可以利用出租方及時得到所需設備
租賃方式可以使得承租人在需要時及時得到設備投入生產,有利於節省資金和搶占市場。
3.降低了承租人的風險
承租人在計劃購買設備前,可先租用設備瞭解性能及其適用性,避免盲目購買的風險。
4.採用租賃方式可以節省開支
對不經常使用的設備,沒有必要花費大量開支,採用租賃的方法可以節約開支。
5.設備出租方可以獲得較高的經濟收益
設備生產廠家搞租賃,有利於擴大產品銷售,並能獲得稅收方面的優惠。
- (1)國際租賃對承租者的好處
①能充分利用外資。當國內生產企業急需引進國外先進設備,又缺乏外匯資金時,國際租賃是利用外資的有效途徑。因為國際信貸購買設備,仍需自籌部分資金,並預付15%的合同價款。而用租賃方式引進,生產企業可先不付現匯資金即可使用設備,留待以後分期支付租金給國外出資者,使企業資金周轉不會遇到困難,從而達到提高產品質量,增加產量和擴大出口的目的。
②能爭取引進時間。國內生產企業如果向銀行申請貸款和外匯,再委托進口公司購買所需設備,一般來說,時間是相當長的。而使用融資租賃的形式,通過信托公司辦理,可使融資與引進同步進行,既減少了環節,又縮短了時間,使進口貨物很快落實,從而達到加快引進的目的。
③有利於企業的技術改造。企業採用租賃方式,能經常替換殘舊和過時的設備,使設備保持高效率及其先進性,使企業產品更具有競爭力。尤其是經濟壽命較短或技術密集型的設備,用經營租賃方式引進最新設備,出資者負責維修,更能使企業的技術改造有所保證。
④不受國際通貨膨脹的影響。租賃合同;經雙方認可,根據租賃時設備的售價初銀行利息而確定的金額,在寫成正式書面合同文件後,就固定了下來。因此,在整個租期內,合同條款不會變動,即使遇到通貨膨脹或國際貸款利率上浮等情況發生,也不能改變合同中已訂的價款、利率和租金。
⑤能減少盲目引進的損失。購買引進設備,一旦發現其產品不符合國內外市場的形勢和要求,要想很快脫手是相當困難的。若壓價出售,會使企業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暫時閑置不用,又會使企業背上沉重的包袱,占用資金;勉強維持生產,而產品又銷售不出去,則會造成更大的損失。而採用經營租賃方式,靈活方便,如果發現情況不好,則可立即收手退租,力求使企業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⑥有利於適應暫時性和季節性需要。有些設備在生產中的使用次數不多,卻又不可缺少,如探測儀器、儀錶等;有些設備受生產的季節性影響較大,適用的時間少,閑置的時間多,如農用設備等。如果購置備用,則造成積壓浪費。而採用租賃形式,急迫便利,又節約,還能節省保管和維修費用。
- (2)國際租賃對出租者的好處
①是擴大設備銷路的新途徑。機器設備只有儘快銷售出去,才能收回資金,促進生產的進一步發展。如果需要設備的用戶,缺乏資金又不易獲得銀行貸款,難於一次付清貨款時,就難以達成交易。採用租賃貿易的方式,以租金的形式回收資金,是商品擁有者擴大商品銷路的一條新途徑。出租者承接租賃業務,起著促進達成交易的作用,並能從中獲得一定的利益。
②能獲得較高的收益。出租者在設備出租期間所獲得租賃費的總和,一般都比出售該設備的價格要高。而設備的所有權仍屆於出租者,使其收益更安全可靠。同時,在租賃期間內,出租者還可向承租者提供技術服務,包括安裝、調試、檢測、維修、保養、咨詢和培訓等,也可以從中獲得一定的額外收入。
③能得到繳納稅金的優惠待遇,可以享受稅負和加速折舊的優惠。採用融資租賃形式出租的設備,國家一般均不將其作為該企業的資產處理,因此能在本國獲得減免稅的待遇。
- (3)國際租賃貿易的局限性
①租金高昂,即比用現匯或外匯貸款購買的代價高,從而提高了產品的生產成本。通常情況下,高出的幅度可達12%一17%左右。
②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只有使用權,設備的所有權仍屬於出租者。因此,承租人不能將租賃物進行技術改造、抵押或者出售。
③租賃設備在租用期滿後的殘值,仍屬於出租人所有。如果採用經營租賃方式,承租人對於在設備使用期間內所確定的租金,沒有經過仔細的調查研究,核算租用設備的使用壽命及其利用率,將是一筆很大的損失。
④長期按規定支付租金,而設備利用不充分,則生產成本將會增加。
⑤租賃契約經雙方簽訂認可後,一般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果一方毀約或不履行有關條款,就要賠償對方損失,且罰款較重,因此應慎重考慮。
租賃貿易決策過程中大體經過以下幾個程式:
1.申請租賃
承租者向出租者提出申請,表達承租意向,經出租人口頭同意,填寫租賃具體項目委托書,正式提出租賃委托。
2.租賃設備的確定
由承租者確定將要租用設備的種類、數量、規格、供貨時間及維修保養條件。若出租人目前不能滿足承租人的要求,可以向生產商直接訂貨。
3.租賃方式與期限的確定
租賃方式可根據承租者的需要和方便選擇。租賃期限則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和設備的生命周期來確定。
4.租金的估算
租賃公司根據租賃委托、設備價格、租賃方式和租賃期限,可向承租人提交租賃費用估算單。其計算公式如下:
P=(C-Q)+ r + M + B + R
式中P代表租金;C代表設備價格;Q代表估計殘餘價值;r代表銀行利息;M代表應繳各種稅金;B代表保險費用;R代表凈收益。
其中:設備的價格是指向製造廠商購買設備的市場銷售價格;估計殘餘價值是表明設備租賃期滿時,仍保留的殘餘價值;銀行利息是表明國外租賃公司是向國外銀行借錢所購買的設備,須由出租公司按時支付利息;各種稅金包括出租者應繳納的資產稅和營業稅等,稅金的高低可影響租賃交易的成本;保險費應包括設備維修費和運輸費用等;凈收益為出租者的目標利潤值,一般應略高於銀行放款的利率;租金支付期數,可按月、季、半年或1年交付一次租金。
5.簽訂協議
經雙方協商,就以上內容達成協議,並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可靠的付款保證後,雙方即可正式簽訂租賃合同。
6.交貨與驗收
根據租賃公司提供的訂貨規格、數量、質量及期限等要求,供貨的廠商可直接向承租方交貨,也可通過出租人交貨。承租人收到租賃設備後,經檢驗、調試、運轉正常,並核實其它租賃條件和手續完備無誤,即確認租賃合同正式生效,租賃期從這一天正式開始。
7.支付貨款與租金
租賃公司根據購貨合同上的條款,及時向供貨或提供設備的廠商交付貨款。承租人從租賃合同生效的一天起,即開始按合同中的規定,定期支付租金給出租人。
租賃決策,是運用長期投資決策的基本技術進行租賃的可行性分析,在此基礎上決定融資方案,確定項目合同的內容,並採取措施,保證合同實現,保護當事人自己的合法權益。
- (一)租賃決策的前提分析
租賃決策之成敗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是否具備必要的前提條件,主要有:
1.適合企業需要
企業進行設備投資的目的各不相同,各國的各個租賃機構各有優勢,一家租賃機構很難滿足承租企業的所有要求。因此,企業在向租賃機構尋求資助之前,要明確自己的需要,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2. 周密的技術可行性研究
周密的技術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
(1)企業的領導班子是否健全,組織機構能否適應新的生產組織方式;
(2)企業的人員素質是否合格,是否有消化吸收先進技術的能力;
(3)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完備,各項防污指標是否達標;
(4)需用的土地能否順利解決,此項工作的進程是否會影響其他工作的進程;
(5)產品是否有銷路,有競爭能力;
(6)原料、動力是否有充沛的供應等。
在技術可行性研究過程中要註意兩點:
第一,必須以運動的觀點看待各種相關因素。技術可行性研究針對的是各種因素的未來值,因此不能簡單地使用現時數值。
第二,要以聯繫的觀點看問題。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時,決不能孤立看待企業的發展。例如在國際租賃中,充分估計到匯價、利率等的走向等。
3. 租賃機構的積極配合
實際生活中,出租人與承租人同樣重要。只有雙方積極配合,才能做出有成功希望的決策。
- (二)辦理國際租賃業務時應註意的問題
國際租賃業務中,當事人屬於不同國家,涉及的當事人多而且複雜,租賃物件需要跨國運輸,還面臨交易貨幣的匯率風險。因而,辦理國際租賃業務時應註意以下幾點:
1.關於資信問題
要選擇資信好、商譽卓著、業務成績大的國外租賃公司。國內承租人應事先通過多種渠道和視窗進行咨詢,選擇誠實的出租人,避免國外一些租賃公司利用我國企業經驗不足和政策疏漏牟取不義之利。
2.註意各國法律規定
必須瞭解出租人所在國家的法律和稅收制度,以便選擇合適的商法作為鑒定和闡釋國際租賃合同的依據。
3.規避匯率風險
在浮動匯率制下,合同應加列處理匯價風險問題的條款。在交易幣種的選擇上,進口或支付租金時應爭取選用軟幣,產品出口則應爭取選用硬幣。
4.防止國外出租人亂收費
一般而言,承租人除了支付租金以外,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所以銀團貸款中會出現的費用,承租人應予拒絕。此外,若國外出租人要單獨收取手續費時,必須在原租金不包括此項費用時,方能同意。
5.把好技術關
國內承租人務必瞭解國內外有關行業的技術進展概況,進行預測,防止租賃物件由於無形損耗而喪失使用價值的風險。
6.重合同、守信用
國際租賃業務中,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承租人不得無故不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但如果合同不合理,可根據國際慣例,及時提出修改或更正。
7.關於稅務處理問題
國際租賃貿易具有跨國性,很可能成為兩國稅制的調整對象,而各國稅務當局對一項租賃貿易的認識和判斷基準並非完全相同。因此,出租人應事先全面調查對方國家的預提稅及相關規定,避免因跨國稅務處理而遭受損失。
一般吧。對經營租賃的介紹少,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