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綜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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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綜合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同時統籌推進糧食流通體制、徵地制度和農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
隨著以國有企業為核心的改革的發展和科技進步等給城市帶來的巨大發展和變革,農村的經濟弊端和落後顯現出來,農業、農村和農民的所謂“三農”問題顯露出來。
自從1978年召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農村開始了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形式的經濟改革,這在當時的確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也為農業養活工業、農村養活城市提供了更強的動力基礎和更廣的經濟源泉。
農村綜合改革是農村稅費改革進入取消農業稅的新階段,中央為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體制機制保障和動力源泉所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
黨中央、國務院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新階段,為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的又一重大戰略決策。當前,農村綜合改革的重點是: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推進鄉鎮機構改革;以落實教育經費保障機製為重點,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改革;以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為重點,推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以優先化解與農民利益直接相關、基層矛盾比較集中的農村教育、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為突破口,妥善解決和處理鄉村債務問題,以此帶動和促進其他農村改革和農村工作。
主要內容是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同時統籌推進糧食流通體制、徵地制度和農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農村綜合改革涉及調整農村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某些環節和方面,目標是逐步建立精幹高效的農村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以及農民增收減負的長效機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331億元,為順利推進改革提供了財力保障。
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用於支持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224.05億元。同時,按照每村150萬元標準,下達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13.5億元,對納入中央財政支持範圍的900個傳統村落的保護工作給予支持。
2015年11月12日至13日,全國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座談會在河南鶴壁召開。總結回顧了“十二五”時期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深入分析了當前改革面臨的形勢,明確了“十三五”時期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的主要任務。會議明確了“十三五”時期,農村綜合改革的總體任務:
一是著力突破農村生產關係變革困局,探索發展農村生產力新途徑。抓好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探索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新機制,解決農業生產上的適度規模經營問題。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政策,探索建立鄉村治理新機制,促進農村社會安定和諧。創新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機制,完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探索建立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二是著力突破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障礙,探索統籌城鄉發展新機制。發揮民主決策和以獎代補的制度優勢,擴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機制使用範圍,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立農村公益事業發展新機制。擴大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試點範圍,探索搭建農村公共服務平臺,開展農村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建立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新機制。以建制鎮示範試點和美麗鄉村建設試點為抓手,做好新型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的有機銜接,建立城鄉協同發展新機制。
三是著力突破農村資源環境瓶頸,探索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新模式。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試點先行與示範推廣,探索總結可複製、能推廣的模式,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長效機制,擴大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點範圍。加快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開展畜禽糞污等農業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試點,積極探索解決農業面源污染問題,建立農村可持續發展新機制。
四是著力突破農村要素市場體系弊端,探索實現農村產權權能新通道。支持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和服務平臺,穩定農民土地經營預期,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1、開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試點,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
2015年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印發<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自2016年起,中央財政選擇河北、遼寧等13個省份開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試點堅持自力更生與政策扶持相結合,以增強村級集體經濟實力、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為目標,堅持集體所有、市場導向、改革創新、因地制宜、村為主導等原則,以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等要素有效利用為紐帶,以土地股份合作、農業生產經營合作為主要經營形式,探索資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混合經營等多種集體經濟實現形式,發揮村級集體經濟優越性,調動村集體成員積極性,增強村集體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支持地方開展試點工作。同時,要求試點地區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完善村集體內部管理制度,強化政策綜合支持效力,確保試點取得實效。
2、統籌開展美麗鄉村和建制鎮示範試點建設,探索建立城鄉聯動發展新機制
(一)穩步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試點工作,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2013年以來,我們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穩妥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試點,組織實施了一批“村莊美、產業興、農民富、可持續”的美麗鄉村建設試點項目。試點地區以道路硬化、衛生凈化、村莊亮化、環境美化、生活樂化為目標,堅持規劃引領、政府主導、農民主體,重點圍繞休閑旅游、生態環保、文化傳承、特色農業等方面提升鄉村功能。據統計,2015年,中央財政投入資金29.45億元支持美麗鄉村建設,一批宜居宜業宜游的美麗鄉村成為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品牌和名片。2015年4月29日,我們會同國家標準委正式發佈了《美麗鄉村建設指南》,明確了美麗鄉村建設在總體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最大公約數”,在村莊建設、生態環境、經濟發展、公共服務等領域規定了21項量化指標,對美麗鄉村基本要素進行了規範,為美麗鄉村建設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的技術指導。同時,標準對鄉村個性化發展預留了自由發揮空間,鼓勵各地根據鄉村資源稟賦,因地制宜、創新發展。
(二)順利啟動建制鎮示範試點,探索農民就地城鎮化新模式。2014年,根據中央新型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開展了建制鎮示範試點工作。全國共有90個建制鎮納入試點範圍。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18.3億元繼續支持建制鎮示範試點工作。各地結合當地實際,以問題為導向、以政策為指引、以實效為目標,採取競爭立項等方式,合理選擇試點鎮,明確目標任務,突出重點內容,特別是圍繞創新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建制鎮投融資體制、優化產業發展環境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從一些試點地區來看,試點鎮發展思路進一步清晰,產業優勢得到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能力有了長足進步,可持續發展、綜合承載和以城帶鄉等能力進一步增強,試點成效初步顯現。
3、積極推進相關改革事項,探索解決重點問題新途徑
(一)統籌做好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30.7億元支持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工作。中央財政支持11個省份的10.9萬個行政村開展了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試點。其中遼寧、江蘇、四川、貴州、寧夏自主加壓,實現了試點全覆蓋,有效解決了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難題。山西、內蒙古等8個省份進行了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試點,積極探索如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建立農科教有機結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以及解決農技服務“最後一公裡”問題的新路子。浙江、安徽、廣東3個省以縣區為單位,選擇了部分縣區開展農村集體產權確權登記頒證、探索建立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等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浙江、寧夏2個省份探索開展了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試點,通過優惠政策支持發展物業經濟、特色產業等方式鼓勵村集體發展壯大實力,提高集體組織自我保障、自我發展能力。
(二)穩妥開展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試點。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15億元繼續支持17個省份開展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試點。試點地區通過改革將地方國有農場承擔的辦社會職能,逐步移交給當地政府管理和社會辦理,理順了關係,減輕了負擔,增強了農場的經濟發展活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