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城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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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城鎮化一般就是指在本鎮、本村實現的城鎮化。
就地城鎮化按土地性質的不同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農民土地被徵為國有用地之後,農民所生活的地方,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變得跟城鎮類似;另外一種是農民腳下土地的性質沒有改變,還是集體土地,但是在這塊集體土地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產業就業都類似於城鎮。
就近城鎮化和就地城鎮化的相同點都是不脫離原先生活的大環境,因此常常被放在一起討論。
2015年全國2.8億農民工中,本地農民工數量為1.1億人左右,增長2.7%,外出農民工近1.7億人,增長0.4%。本地農民工增速達到了外出農民工的7倍。外出打工農民工的增長速度不及本地農民工的壯大速度,這一趨勢自2011年以來就已經開始,但出現去年如此懸殊的差異,尚屬首次。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選擇留下或是就近工作,與這一現象相關的,一是就地城鎮化的興起,二是返鄉創業的持續升溫。
從原先大規模、遠距離的“孔雀東南飛”,到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選擇了留在家鄉打工,城鎮化的方向正在發生微妙的變化——異地城鎮化大潮正在被就近城鎮化分流。得益於國家近年來的區域發展戰略和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等政策的出台,原屬農民工輸出地的中西部,就業吸引力在不斷增強。
新型城鎮化鼓勵就地城鎮化,鼓勵培育和發展中小城市,這是就就地城鎮化興起的原因,也有望更接近“以人為本”的果。 就地城鎮化的益處
- 有助於降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
- 有助於加快人口凈流出省份,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城鎮化進程,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就地城鎮化需要培育更多中小城市
當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矛盾還是在各類大城市。城鎮化正向多個方向發展,需要多個載體。一方面大城市的門要開得更大些,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採取要求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積分制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另一方面,要培育、催生出更多的中小城市來承載人口。
除了依托農村新社區實現的就地城鎮化,在此輪新型城鎮化的政策調整中,中小城市承擔起了城鎮化的重任,實現方式就是就近城鎮化。2014年發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指出,中小城市集聚產業和人口不足,潛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因此,要加快發展中小城市,增強城市群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人口經濟集聚能力,引導人口和產業由特大城市主城區向周邊和其他城鎮疏散轉移。
提升中小城市質量
新型城鎮化試點雙線併進,在綜合試點之外,單獨開闢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目標就在於培育和發展一批產業和人口吸納能力強、以城帶鄉和就地就近市民化成效顯著的中小城市。在就地城鎮化過程中,要不失時機地把城鎮化的載體由鎮變成市,來更好地推動城鎮化。比起數量,中小城市的質量對就近城鎮化更為關鍵,它們體現在就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上。
就地城鎮化的關鍵因素
- 要有比較好的就業,農民們能在家門口實現就業,收入水平可以略低於異地打工,但不能過少;
- 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要能滿足要求,尤其是中小學校建得較好;
- 基礎設施水平有較多改善,比如有沒有自來水,馬路修得如何等。
- 黃祖輝. 詳解就近就地城鎮化興起的背後.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