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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职业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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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农民职业分化

  农民职业分化是指农民由原来单一的农业职业、农民角色向非农职业的转移,在农村或城镇形成多种职业角色并存的一种趋势

农民职业分化的类型[1]

  概括起来,现阶段我国农民职业已分化为10种类型:

  1.农业劳动者

  指在承包集体土地上,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劳动为主,全部或大部分的生活来源依靠农业收入。他们是农民职业分化的母体。到1992年,农业劳动者约占劳动力总数的63.4%。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分化发展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一类型的人数将呈不断下降的趋势。农业劳动者可分为纯务农者和兼业农者。纯务农者在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性质与特点。在经济发达地区一般是指农业专业户或承包大户,他们拥有较为完备的农机设备,具有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承包集体大片耕地、山林、果园、水面等,向社会提供较多的农产品,经济收入水平比较高。在欠发达地区,纯务农者往往仅拥有简单的农具与牲畜,尽管终年专门从事小规模的农业生产,但收入水平却很低,只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兼业农者是指以农业生产劳动为主,利用农闲时间兼营他业的农民。

  2.农民工

  是指常年或绝大部分时间在国营集体(乡村)企事业单位从事二、三产业劳动的农民。这是中国经济特有的产物。1992年农民工约占劳动力总数的12.2%,且有不断增长趋势.农民工可分为离乡与不离乡两类.离乡农民工又叫异地农民工,是指跨国、省、市、县到异地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他们弥补了城郊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动力的不足,同时亦提高了自身文化素质与技术水平。不离乡农民工又称当地农民工,是指在本乡、本村或附近乡镇企业从事非农产业劳动的非管理人员

  3.乡镇企业管理者

  是指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领导者和供销人员,他们对企业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其中那些被誉为“农业企业家”的厂长经理,处于改革的最前沿,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1992年这类农民约占劳动力总数的9.9%,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这一阶层力量将进一步壮大.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个体或合伙工商劳动者

  指自有或合伙拥有生产资料资金从事工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劳动和经营的农民。他们多为能工巧匠,拥有某种专门技艺或经营能力。1992年,这类农民约占劳动力总数的6.5%。

  5.私营企业经营者

  指生产资料私人占有,雇工8人以上,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企业主,他们拥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权与利润分配权.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占有雇工的全部或部分剩余价值。1992年,约占农民总数的0.8%,其社会声望、政治参与程度及社会地位正不断提高。

  6.雇工

  是指受雇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企业等非集体、国营企业单位的农民。他们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工有本质区别,他们拥有一份足以谋生的土地(口粮田或承包地)和可支配使用的生产资料,但数量不足的“剩余劳动者”。其出雇的目的不是养家糊口,而是增加经济收入和学习技术。尽管其收入同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相比悬殊较大,但和农业劳动者相比却要高一些,同农民工相比,雇工的劳动时间较长,劳动强度大,福利待遇低,且由于存在雇佣关系,其社会地位相对比较低,他们渴望在法律上得到应有的保护。到1992年雇工人数约占农民总数的3%。

  7.农村干部

  指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行政领导管理工作的乡、村两级干部。他们基本上不从事农业生产,一般领取固定工资或享受固定补贴。他们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组织者,一般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具体执行者,又是农民的代言人与“父母官”,对农村经济社区发展起关键性作用。1992年农村干部占劳动力总数的0.6%。

  8.智力型职业者

  指具有一定技能,从事教育科技、医务、文化、艺术等智力型职业的农民。这一类型在农民总数中所占比重不大,1992年约占1.1%,但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具有独特地位,他们是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传播推广科学技术的骨干力量。

  9.家务劳动者

  指常年从事家务劳动,基本上不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者。1992年约占总劳动力的8.1%。

  10.其他劳动者

  指以上九类以外的劳动者,如无固定职业的劳动者等。1992年约占总劳动力的3.3%。

我国农民职业分化的动因[1]

  由于影响农民职业分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因素等,因而推动农民职业分化的动因也是多层次的,且在不同分化阶段,不同的经济区域表现为不同的作用方式.总的看来可归结为如下方面:

  1.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进而带来的农村产业

  分化是促进农民职业分化的根本动因纵观农民分化历程,农民职业分化经历了两个阶段:自然经济阶段和商品经济阶段。在自然经济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先进生产工具的使用)是导致农村分工分业的唯一动因。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体现于生产工具的变革,生产力由石器时代到铁器时代的质变,导致了农业的迅速发育演变;铁制工具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创造了稳定的农业,使畜牧业、手工业得以分化并发展成为独立的产业部门。与此同时,农业劳动力逐步由单纯从事种植业逐渐转移到畜牧业、手工业等部门,农民内部逐步形成了职业分化。在商品经济阶段,以蒸汽机为代表的一系列技术的发明、应用,使生产力发生了由手工劳动到机器大生产的质变,是第二产业分化、发展的启动因素,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劳动力始向工业部门大量流动,第二产业分化并发展成为强大的产业网络。以电子计算机为代表的新的技术革命将推动农村生产领域的自动化和第三产业的分化,农村第三产业的分化发展将使农民分化出以服务劳动为主的新职业阶层。可见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科技进步和产业分化乃至农民职业分化几乎是伴生的现象,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历程就是农村产业分化乃至至农民职业分化的过程。所以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导致农民职业分化的根本动因。我国:C村经济发展的轨迹亦实证了这一论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某些生产力水平较高的社区,农业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较高,为农民职业分化提供剩余劳动力和资金积累,农村早已出现了分工分业。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许多落后贫困地区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导致这些地区的农民职业化程度很低,甚至无分化。因此,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进而带动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土地生产率的提高,是农民职业分化的基础条件.

  2.农村产业间的预期比较利益差异和农民

  对利益最大化追求是导致农民职业分化的内在动因产业间的比较利益是指单位资源在不同产业中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比较。其实质就是单位资源在不同产业效率之比。所谓预期的产业比较利益包括两个因素:一是产业间现实的比较利益;二是就业概率即从事新的产业的可能性。农村产业间的预期比较利益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正是由于产业间的这种预期比较利益差异的存在,才驱使新的产业的分化、发展,驱使某些产业的扩张、收缩,进而驱使农民职业的变化与发展。如果产业间的预期比较利益是一致的,就不会有新的产业的分化诞生,也不会有老产业的消降,整个产业结构将永处于一种原有结构的等量扩张而陷于一种“超稳定结构”状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产业的发展取决于农民(农村产业主体)的经济行为。对所从事产业的选择,取决于某一产业的预期比较利益的高低。农民总在追求预期比较利益高的产业.导致资金与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预期比较利益高的产业流转。一般说越早分化的产业,其预期比较利益越低,越迟分化的产业,其预期比较利益越高。农业是最原始最古老的产业,农业具有预期比较利益最低的客观必然,受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农民都期望从农业生产中分化出来,到非农产业就业。因此我们说农村产业间比较利益差异的客观存在,与农民对利益最大化的主观追求,是导致农民职业分化的内在动因。

  3.市场需求经济政策是导致农民职业分化的外在动因

  (1)市场需求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前提,它决定着某一经济活动价值与某一产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产业的商品劳务都要在市场竞争中实行等价交换,市场需求结构状态直接作用着产业分化,也直接作用着农民在各产业的就业方向。市场需求即产品需求收入(或价格)弹性是产业扩大的市场基础。某种产品的市场适应能力强,需求弹性大,产业发展就比较快,所吸纳资金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容量就大。可见,市场需求是导致产业化分化,乃至农民职业分化的外在动因。

  (2)农村经济政策是国家和政府通过经济杠杆行政手段来鼓励和限制农民向某些产业分化的手段某些政策具有诱导性,为农民向某些产业分化提供了优惠条件;某些政策有强制性,强制农民向某些行业分化或限制农民不向哪些行业分化;也有的政策兼有诱导性和强制性。总之农村经济政策具有较强的波及效应,可以诱导或限制农民向某些行业分化。

  4.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农民职业分化的决定因素

  农民职业分化最终取决于农民的自身素质,一般农民自身素质越高,接受新技术、新技能和新管理方法的能力越强,农业外的就业能力越强,择业面越宽,就越能选择到适合自身发展且收入水平也相对最高的职业;而自身素质较低,适应外部环境能力比较差的那部分农民只能固守于农业,或从事简单体力劳动。这也正符合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人力资本的思想,并被中国实际实证.根据1992年农业部固定点调查资料:智力型职业者、乡村干部、乡村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的文化程度比较高,其次是农民工、个体劳动者和其他劳动者.除家务劳动和雇工外.非农职业者的农民文化素质均高于农业劳动者.可见农民自身素质是职业分化的决定因素。

我国农民职业分化的现状与特点[2]

  1.我国农民职业分化程度逐渐加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城镇的扩大与增多,部分农民逐渐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走进了非农产业,从事农业以外的其他各种职业。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激发了农业生产的活力,同时也使大批农民得以从农业为主的传统农民中分离出来。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的兴起,带动了大批的农民以“离土不离乡,进场不进城”的就地就近模式进行了职业的分化与转变。从1984-1988年,乡镇企业吸纳的农村劳动力由5208万人增加到954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084万人,年均递增16.4%,全国乡镇企业职工人数接近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9984万人)。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随着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主渠道地位的不断下降,又出现了以“离土又离乡”为主要模式的农民进城务工潮,我国农民在职业上进一步分化到各行各业。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小城镇不断增多,二、三产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为农民的职业分化提供了新的契机,农民职业分化呈上升趋势。

  与此同时,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组成也可以反映出我国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职业的变化情况。从表1列示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农村居民的纯收入中,农户的农业收入的增长占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其他收入的增长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尤为显著。同时,工业和建筑业收入、社会服务业收入,以及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等其他种类的收入无论从绝对数上还是在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上也都有所上升。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来源结构的变化,说明在全国范围内,农民职业分化的结构表现出了两个特征:一是农民从事的职业由农业逐步扩大到多种职业;二是非农劳务其他职业对农户生计增收作用不断上升,农民增收的出路在于职业的分化。

  Image: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及其构成.png

  2.我国农民职业分化呈多元化态势

  随着农民职业分化的广度和深度的逐步扩大,从全国来看,农民职业分化的类别呈现多元化态势,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进入非农职业的农民所从事的工作多种多样,分布于一、二、三产业的不同领域和不同层面。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部乡村就业人口中,分布在农林牧渔业的占74.78%,比2005年下降近6个百分点;其次是从事生产、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占乡村就业人口的15.64%,比2005年上升约5.2个百分点;再次是从事商业、服务业人员,为全部乡村人口的6.53%;从事其他职业的乡村人口按数量多少依次是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等。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民在职业分布和人数比例上都明显呈上升趋势。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与此项数据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住户调查数据中的农村劳动力中的非农就业人数与比重有所不同,所显示的农业就业人口偏多,这主要是由于一是该统计应是按照被调查者的主要职业来进行统计的,故其中的农业从业人员中其实应包括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二是该类人员中包含了水利业生产人员,所以相对人数较多。也即许多兼业的农民被作为第一产业从业人口了。即便是如此,通过该数据仍能看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分化进入到了各行各业。

  3.受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影响,地区差异明显

  (1)农民职业分化程度地区差异明显。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民群体的职业分化越来越明显,在一些工业较为发达、城市发展较快的地区尤为如此。但相对而言,工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较慢的地区农民职业分化进展也较慢。表2列示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省份的经济发展数据和从事农业人口的比例。从表中数字可以看出,上海和北京的人均生产总值最高,二、三产业发展最迅速,同时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也均达到上万的水平,遥遥领先于其他各省,而其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却是最低,均不到5%;其次是东部的一些省份如浙江省和山东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从事农业人口比例相对居中;中部的一些省份如河北省和河南省,从事农业的人口在40%上下,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在4000元左右;西部大省四川省是一个农民工输出显著的省份,但其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依然较高;多年来全国从事农业的人口比例最大的一直是云南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也相对较低。

  Image:2010年部分地区经济情况及从事农业人口比例.png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县乡村劳动力从业构成上看,各省之间的农民职业分化程度也不一样。北京、上海、天津等大都市地区的乡村劳动力从事非农生计者的比例都高于70%。而在河南、四川、贵州、青海、内蒙古和云南等经济和工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民分化到分农产业的比例就只刚刚过半。同时,农民职业分化的程度与该省城市发展的级别有极大的相关性,附近的城市越大,城市的覆盖区域越广,临近地区农户非农劳动投入就越大,职业分化越明显,同时其所占的家庭收入比例也越高。

  (2)农民职业分化模式地区差异明显。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程度除了对本地区农民职业分化的程度产生影响以外,还对当地农民职业分化的模式有一定的影响。虽然总体来讲,外出务工农民数量呈上升趋势,但在全国东部、中部以及西部分布不同,而且在各省和省内不同区域之间也有明显差别。总体来讲遵循以下基本规律:本地区工业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则本地非农就业较多;本地区工业和经济发展较慢的外出务工尤其是流向大城市务工的农民较多。如青岛地区农民职业分化的工作区域就主要集中在青岛地区以内,这主要是由于青岛地区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区位优势较强,制造业发展良好从而许多乡镇、村内有工厂,从而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使得农民不必外出去其他城市地区寻找就业机会。

  农民职业分化模式的地区差异从全国外出务工农民工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中亦能够看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近年来外出农村劳动力主要来自于中部地区。全国来看,中部地区外出劳动力比重高于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外出劳动力比重高于东部地区。

  4.我国农民职业分化职业多处竞争行业和初级岗位

  首先,我国农民职业分化在结构上的特征主要是:集中在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即城市的竞争行业,而垄断性较强的邮电通信等行业,就业比重不大。

  其次,从农业中分化出去从事其他职业的农民多集中在建筑业工人、制造业(工厂)工人、服务业工作人员、商业工作人员等职业,多数属于较低层次的蓝领工人或工作者,而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者、政府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负责人的比例明显较低。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农民所从事的职业按人口数量由多到少除了农业以外,依次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其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以及商业、服务业人员明显多于从事其他职业的农民。

  最后,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以非正式职工模式就职为主,而且呈增长趋势。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分行业从业人口和职工人数上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职业分化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正式职工”形式的就职己经转变为市场化的就职。

  5.我国农民职业分化不彻底,兼业化明显

  虽然各项数据表明中国农民的职业分化在分化规模和职业范围上都处于明显的增长趋势。但其中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进行职业分化的多数农户和农民是处于兼业状态,并未完全脱离农业和农民的职业身份,职业分化并不彻底。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所显示的全国乡村就业人口在各行业和职业中的就业人数分布情况数据,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全部乡村劳动力约75%,而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全国分县数据所显示的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的统计数字,从事非农职业的人远远大于全部农业人口的25%。二者的差异说明这中间肯定有兼业的农民存在,差别在于其是以农业生计为主还是以非农产业作为其主要职业。

我国农民职业分化存在的问题与困难[2]

  (一)职业工种层次较低,不利于农民提高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

  由于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多集中在建筑业工人、工匠、工厂工人、服务业人员等职业,多属一线工人。这些工种虽然在当代城市和乡村非常普遍,也对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相对来说技术含量、科技含量和不可替代性都较低,因而无论从其收入的绝对数量上来看,还是从各相关单位中工资的相对数量来看,都属于较低的层次。这样的工作使得从农业中分化出去的这些农民虽然比那些依旧在农村从事传统小农业的农民收入要高,但对于进城工作和生活来说,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还有待提高。在调查中,有些实现职业分化的农民反映,“进城”生活的主要顾虑就在于城市中较高的生活成本和社会的接纳和认可。

  (二)从事职业稳定性差,长期来看不利于农民职业分化和稳定增收

  多数从农业中分化出来进入其他行业的农民所从事的工作为“打工”,也即他们的身份成为了“农民工”。当前,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农民工以合同制为主,甚至没有正式的合同,工作流动性强,稳定性差。很多农民工处于“城乡两栖”和“农工两栖”状态,有工即做工,无工则返乡。这样的状态不仅不利于农村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而且从长期来看,对于农民进行完全彻底的职业分化、稳定提高收入水平具有不利的影响。

  (三)兼业性强不利于农民非农职业生涯的发展

  当前中国农民职业分化兼业性明显,从而多数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身兼“农民”与“工人”或“手艺人”等双重或多重职业身份,因而从其个人内心来说,并未把自己当做真正的“工人”,仍然认为自己是农民,而且只是把进城或进厂务工作为自己增加收入来源或谋生手段。但同时,从事这些工作,也使得这些农民要么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来保证很好地务农,要么就是在其他行业或城市里工作久了从而长期脱离农业变得无心经营农业。长期以往,这些农民的职业身份就成为了“既是农民,也是工人”,但同时“既非农民,也非工人”。而且他们自己也无法给自己定位了。从而兼业带来职业身份的模糊,而职业身份的模糊直接影响到从业者职业生涯的发展。

  (四)“两栖”和“候鸟”农民工大量存在,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新农村建设

  由于从事的职业和工种的特点、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政策、农地的保留、家庭成员的留守等原因,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民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其中属于“两栖”和“候鸟”的大有人在。而这种情况对农村乃至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两栖”农民工在农村与城市之间来回漂泊,他们的收入来源和数量均不稳定,还有一些居无定所,这些人长期游离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城市的管理。其次,长期的家庭分居离散,直接影响到其自身家庭的稳定和正常的生活,也给留守妇女带来了较重的精神负担,引发相关社会问题。此外,“两栖”型和“候鸟”型农民工家庭的分居离散对于子女的教育和成长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农民工就业的不稳定,不仅涉及农户家庭的收入和正常生活问题,还关系到农村和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五)农民职业分化不彻底,影响“三化”同步发展

  当前我国农民职业分化兼业化明显、就业岗位和时间不稳定,分化的农民游离于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游走于城市与农村之间,严重阻碍了农业专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

  由于农业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在此过程中需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方法,提升农业生产力和生产效率。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需要高素质、懂科学、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来实现,也需要土地、资金的规模的提升来保证。农民的职业分化不彻底,一来导致各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民依然保自家土地进行耕种,从而无法使土地集中到农业专业户手中进行经营,无法达到土地的有效流转和集中,也就不能实现规模经营;二来导致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掌握一定科学技术,相对素质较高的农民多数时间从事非农职业,而从事农业的主力为妇女、老人和抽空务农的兼业农民,从而农业的经营主体难以达到实现现代农业的要求。

  当前我国工业化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化的进程也在明显加快,如果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落后,会直接影响“三化”同步发展目标的实现。

发展农民职业分化的对策[1]

  1.农民职业分化的实质及推进农民职业分化遵循的原则

  农民职业分化的实质是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使大批农民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逐步转化成为非农就业者。并通过职业分化引导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和城乡经济的共同繁荣,以消除中国凝固的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工业化过程中的城乡和就业结构的同步发展.因此农民职业分化是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必然结果,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这就要求政府采取适合中国国情的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规范和引导农民走上有序分化的轨道,以提高农民分化的效益,加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针对现实,应坚持如下原则:

  (1)坚特市场化原则,不能单凭行政干预方式

  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资源的作用,让农民在市场化过程实现职业分化.这样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力,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提高农民分化效益。

  (2)坚特农业规模经营与农民职业分化同步发展的原则

  农业劳动力向农业外其他产业分化必须建立在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要逐步地切断已分化出并进入非农产业的农民与土地的联系,否则将会延长农民职业分化的过程。而且农民职业分化的兼业性将会导致农业的小规模经营长期存在。日本的实践证明,这将是低效的农业.不利于资源的最优配置。

  (3)坚持城市化建设以追求效率和不影响环境的原则

  中国国情决定城市化建设必须坚持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并举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大中城市的辐射与带动力,有步骤、有秩序地发展小城镇,并强调以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克服农村城市化与工业化过程中所带来的负效应。

  (4)坚特劳动致富与共同富裕的原则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农民职业分化中有先富后富的差别,允许一部分人率先劳动致富,但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

  (5)坚特农,民职业分化与农民素质提高、观念变革同步的原则

  农民职业分化的进程速度最终取决于农民文化技术素质的高低。因此要采取多方式、多途径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与技术技能,增强农民农业外就业的能力,同时要增强农民价值、文化、法制、竞争、市场等观念,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2.农民职业分化阶段与总趋向

  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职业将不断分化,最终表现为农民就业结构的变化。根据农业劳动力与非农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的变化,我们将农民职业分化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I可称为前分化型.其特征是农业劳动者比重占90%以上.农民工和其它职业比重仅占10%以下。阶段I称为低度分化型。农业劳动者比重占60-90%之间,农民工与其它职业各占5-20%之间.此阶段农村非农产业起步发展,但农业劳动者仍占绝大多数。阶段,称为中度分化型。农业劳动者比重在30-60%之间,农民工在20-40写之间,其它职业在20-30%之间。此阶段农村非农产业进一步分化发展,农业劳动者和农民工成为农民就业结构中的两大主体.阶段N称为高度分化型。农业劳动者比重在30%以下,农民工比重在40%以上,其它就业比重在30%左右.此阶段农民成为农民就业的重心主体,农业劳动生产率已很高,农业已向“工业化”、“现代化”迈进,农村向“城镇化”、“社会化”迈进。这是农民职业分化的最高级阶段。

  综上所述,农民职业分化不是孤立的、随意的,而是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而呈现有比较明确层次递进关系的由低级分化向高级分化不断发展的有序过程。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分化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分化结果,随着农民就业结构的主体重心转移,后一阶段的结构层次无论是个体组合质量,还是农民的整体功能都比前一阶段高得多,发生了质的飞跃。农民由前分化型向低度分化型,经由中度分化型到达高度分化型是中国农民职业分化的总趋向。

  3.推进现阶段中国农民职业分化的对策

  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民职业分化处于低度分化阶段。东部地区已进入中度分化阶段,西部地区仍处于前分化阶段。不同分化阶段都应有相应实施方案与措施,囿于各种条件的限制,现对推进现阶段农民职业分化提出如下对策:

  (1)加强农业投入,穗定农业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农民职业分化呈正相关关系,超过农业劳动者个人需求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决定着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剩余产品向非农产业分化转移的比例。因此必须根据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程度来推进农民职业的适度分化。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轻视农业,甚至“剥夺”农业的政策,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业不发展,其他产业亦难以持久发展。客观要求建立一套稳定的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如农业投入政策、农业保护政策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等,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的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以保证农业的稳定持久发展。农业稳定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是农民职业分化的基础。

  (2)实行城乡通开、城乡产业结构重组,扩大农民职业分化的空问领域与产业容量经济

  增长是任何国家都追求的目标,而经济增长的快慢与生产要素配置有极大关系。协调配置能使经济以较快速度发展,短缺配置能制约经济增长。我国由于城乡长期封闭,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分布不平衡、配置量不协调,限制了农民职业分化.据统计,1993年城市固定资产原值占全国的77.8,农村只占22.2;而农村劳动力占全国的73.3%,城镇只占26.7%。这就是说3/4的农村劳动力只占有1/5的固定资产;1/4的城镇劳动力却拥有4/5的固定资产,且大部分科技人员与管理人员都在城市。所以只有通过城乡通开与城乡产业结构重组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扩大农民非农就业容量。城乡产业结构重组是指在产业组织上进行一次全国产业大调整,把乡镇企业纳入全国产业结构统一运行轨道,形成统一的、多层次的产业结构网络。依靠城乡现有的生产要素存量的调整和相互融通及城乡产业布局的调整,来达到扩大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城乡非农产业的发展,是农民职业分化的吸纳场所.

  (3)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农民素

  质包括思想、文化、技术和身体素质。农民素质高低与农民职业分化速度直接相关,农民素质高,就业面宽,可以胜任多种工作,比素质低的农民容易被录用。为此国家应加强农村教育:①增加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应压缩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千方百计地增加教育投资。②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初中毕业未能升学农民或转业军人,提高农民文化、技术水平,增强就业能力。③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陈会英,周衍平,赵瑞莹.分化·动因·对策──中国农民职业分化问题探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1996(05)
  2. 2.0 2.1 李逸波,彭建强,赵邦宏.国农民职业分化现状分析[J].调研世界,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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