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借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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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長期借貸市場[1]
長期借貸市場也稱長期存貸款市場是指提供長期資金存款、貸款業務交易的市場。
長期借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2]
資本市場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的資金借貸市場和期限在1年以上或無償還期限的證券買賣的市場。資本市場包括中長期貸款市場、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其中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又稱為證券市場。在我國,長期貸款主要是對基本建設投資發放的貸款。這裡基本建設是指各經濟部門固定資產的建立、添置和安裝。而固定資產則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而且單位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上的勞動資料。中國建設銀行是專門發放長期貸款並監督長期貸款使用的專業銀行。建設銀行和其他發放長期貸款的銀行與企事業單位發生長期貸款所形成的市場就是長期借貸市場。
在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基本上沒有長期貸款,只存在財政撥款。基本建設投資所需要的資金,由財政部以無償撥款的方式下達,再由建設銀行對資金的運用進行監督管理。按照這種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管理體制,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發放的範圍嚴格分開。銀行信貸用於發放流動資金,不得介入基本建設投資;財政撥款用於基本建設投資,不得用作流動資金。這種無償撥款的長期資金管理制度存在嚴重的弊病。rh於撥款是無償的,各地區各部門競相向國家爭項目爭投資,使資源難以用到最需要的地方,造成資源配置缺乏效率。另外,由於撥款是無償的,固定資本投資不計成本,不考慮效益,造成資源使用缺乏效率。固定資產投資無償撥款制度是集中的計劃經濟的弊病最集中的體現。1979年,我國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下達方式開始試行由撥款改為貸款,即由無償使用改為有償使用。
從1981年開始,我國在實行獨立核算、有償還能力的企業中實行基本建設貸款制度。從1986年開始,除了對沒有償還能力的學校、醫院、機關等非生產性機構仍採用撥款制度以外,其他生產性機構一律實行貸款制度。基本建設貸款安排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下述條件:納入國家中長期和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的項目;有批准的項目建設書和設計任務書的項目;有批准的設計文件和設計概算,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各部門申報的基本建設項目經過審查批准後,由建設銀行與借款單位簽訂借款合同,作為支付貸款的法律文件。基本建設貸款的期限,從支取貸款之日起到全部還清貸款本息之日止,一般不超過15年。基本建設貸款的利率根據行業的區別實行差別利率。對鋼鐵、有色金屬、化工行業基本建設貸款利率比基準利率下浮10%;對電力、交通、鐵道、郵電、民航、建材、森工行業基本建設貸款利率比基準利率下浮20%;對農業、煤炭、原油開采、節能項目、港口、鹽業行業的基本建設貸款利率比基準利率下浮30%。我國基本建設資金由撥款改為貸款,是我國長期貸款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它標志著我國長期借貸走向市場化,也標誌著我國長期借貸市場的形成。1983年我國專業銀行完全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立出來以後,各專業銀行也相繼開辦了長期貸款。如中國工商銀行辦理的工商企業科技開發貸款、工商企業固定資產貸款等,中國農業銀行辦理的農業科技開發貸款、農業技術改造貸款、種養業投資性貸款等,都是長期貸款。
但是根據專業銀行的分工,基本建設長期貸款仍主要由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辦理。但是,我國的長期貸款還保留著濃厚的計劃經濟體制的色彩。按照基本建設貸款的申請程式,第一,各地區、各行業提出項目建議書,闡明擬建項目的必要性和提出建議方案,經國家計委批准後,列入前期工作計劃。第二,由主管部門或由企業委托設計機構或咨詢機構對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進行可行性論證,並交國家計委審查。第三,可行性研究報告經過批准後,列入預備項目計劃,進行擴初設計及施工準備工作。第四,擴初設計文件及開工報告經國家計委批准後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第五,申請長期貸款的機構在向國家計委報送可行性報告的同時,將已批覆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貸款申請書交建設銀行評估。第六,經評估後由建設銀行總行向國家計委出具貸款意向書,國家計委安排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建設銀行根據投資計劃發放貸款。由此可見,我國基本建設長期貸款基本上按計劃經濟體制下達,所改變的是資金的使用由無償轉變為有償。
在申請長期貸款的項目中,有許多是需要資金較多、償還期限較長、經濟效益不高的項目。它們從商業角度來說是不可取的,但從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來看又是急需建設的。因此,對這些項目的貸款屬於政策性貸款。如果由建設銀行同時承擔商業性長期貸款業務和政策性長期貸款業務,建設銀行將變得職責不清,既是銀行又是國家計委的出納機構,難以實現向國有商業銀行的轉變。為瞭解決上述問題,我國在1994年4月成立國家開發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金融機構,負責對國家重點項目提供貸款以及對貸款資金的使用實行管理。在國家開發銀行建立以後,商業性長期貸款業務與政策性長期貸款業務分離。前者由建設銀行承擔。後者由國家開發銀行承擔。1996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經過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將名稱改為中國建設銀行。這表明建設銀行將努力實現向國有商業眨銀行轉變。
長期借貸市場的原則[1]
長期資金借貸必須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計劃擇優原則。計劃擇優原則要求銀行必鬚根據國家批准的信貸計劃,按照合同和市場的需要,區別不同的行業、企業和項目擇優發放貸款;作為借款單位則必須擇優確定申請借款項目,並按照計劃規定的數量和用途使用貸款。
(2)物資保證原則。物資保證原則要求借款企業必須擁有與貸款金額相適應的適用適銷物資作保證。只有資金運動與物資運動緊密結合,貸款的增減與企業的物資增減相適應,才能實現資金與物資按計劃合理分配和使用。
(3)償還計息原則。償還汁息原則要求銀行對企業發放貸款,必須以具有償還能力為前提,發放貸款時必須規定償還時間,同時按照規定對企業計收利息、借款企業必須按期還本付息,與銀行保持良好的協作關係,才能不斷地從銀行得到資金上的支持。
長期借貸市場的特點[3]
1.融資期限長。至少一年以上,最長可達數十年。
2.融資的目的主要是為瞭解決長期投資性資金的需要。新籌措的長期資金主要用於補充固定資金,擴大生產能力等。
3.資金借貸量較大。一般的長期資金借貸量比短期資金借貸規模大得多,這主要由於企業借入長期資金的用途特點所致。
4.利率較高。由於長期借貸資金跨時間較長,為了避免各種風險,提高借貸利率是正常的,但不排除長期借貸利率低於短期借貸利率的可能性。
如果是理論上所談及的方法去做,那是太好了,個人感覺銀行借貸主要體現在是否安全可行,也就是放出去的錢幣能否按時連本帶利收回來,這也是遏制了經濟發展。其實解決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採用無限監管的方式進行資金流動監督,即在借貸之間形成全權的收支管理,人員的建立由銀行派入,薪金等費用由用款單位負責,這樣便形成只要項目投資合計合計,並有較好逾期就可給予資金支持,免去借貸雙方的好多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