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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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負債(Over-indebte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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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負債是指債務人負債過重一直不能清償本息,缺乏流動性保證債務鏈的持續。
過度負債的不良影響[1]
1.經營不善。
引發企業收支性財務風險。嚴重的易導致企業破產倒閉通過負債經營,企業可籌到大筆資金,但資金使用效果如何十分關鍵。若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者不關註市場動態,產品銷路不暢,資金回收就會發生困難,必然使企業收不抵支,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本息和股東報酬,引發收支性財務風險。這種風險是一種整體性風險,將對全部債務的償還和股東的支付都產生不利影響。特別是在企業收不抵支發生虧損時,股東權益也隨之減少,從而減少作為償債保障的資產總額。虧損越大,以資產償還債務的能力越小。這就意味著企業面臨經營失敗。
2.債務過多,期限結構不合理,引發現金性財務風險
企業大量地借入債務以滿足生產經營需要,但債務都需要到期償還,這就存在著現金流入、流出問題,如經營者不合理地安排債務的期限結構,企業將在特定時限上,現金流出量超出現金流人量而產生到期不能償付債務本息的風險,即現金性財務風險。它是一種支付風險,由於債務的期限結構與現金流入的期間結構不相匹配引起現金短缺而形成的。特別是在投資收益率較低時,當企業在某個時期出現償債高峰,就會給企業持續經營造成困難。
3.負債過多。
企業再籌資困難過度負債使企業的負債率增大,對債權人的債權保證程度降低,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以後增加負債籌資的能力,使企業未來籌資成本增加,籌資難度加大:
4.隨著負債的增加,成本不斷加大
負債經營必須按期支付本息 隨著負債增加,成本不斷加大,且利率隨著經濟形勢及資金供求關係的變化而變動,當利率提高時成本亦隨之增加,過度負債的企業成本增加更快,企業盈利將減少,進一步降低了企業的償債能力。
過度負債的原因[2]
(一)導致企業自有資金不足和過度負債的外部原因。
經濟轉軌以後,企業由政府撥款改為向銀行貸款,使本屬向企業註入的資金變為企業負債,雖然國家相繼擴大了直接融資市場,發展股票等證券市場,但跟不上企業對資金的擴張需求,資本市場的不發達及政策因素的限制,使企業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渠道來增加企業的資本金;政府資金有限,負擔沉重,投入不足,難以保證國企資本金的需求;企業沉重的社會負擔也加劇了企業的高負債。
(二)企業自身管理不善,盈利能力差,是造成資產負債率偏高的內部原因。
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生存,圖發展,僅靠政策和外部環境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解決企業自身的問題,從內部管理入手,塑造風險承擔主體,強化約束機制,提高企業整體素質,否則再好的機遇和政策也難以把握。從國有企業總體來看,效益普遍低下,盈利能力差,其積累資金很少甚至沒有,再加上產權不明,對經營管理者缺乏監督,國有資產流失嚴重,使原本有限的自有資金更為減少,形成高負債的資本結構。
解決企業過度負債的途徑[2]
(一)建立健全投資項目的資本金制度,杜絕企業無人承鉭風險的體制條件。
企業的資本包括自有資本和借入資本兩部分,所有者投入企業的資本金構成企業的法定資本,如果企業完全運用自有資本進行經營不能滿足企業的擴張動機,則可實行負債經營,但只有當資本所有者承擔投資決策風險,才會根據負債經營的收益與風險主動約束負債行為,將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控制在適度的範圍內,所以重組企業債務的關鍵是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健全國有企業的資本金制度,硬化企業的預算約束,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明確產權歸屬和風險承擔主體,改變無人承擔風險的現狀,杜絕企業過度負債的體制條件。
在健全企業資本金制度的基礎上,就可以全面清理和重組企業債務。債務重組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沖銷無法歸還的債務;二是改善資產負債結構,改變債權、債務關係。在重組企業債務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不同的債務重組方式。對嚴重資不抵債,沒有重組希望,所處產業的重要性低的企業,依據(《破產法 實施破產;對資產負債率很高,管理水平低,缺乏償債能力,但有重組希望的企業,可以通過兼併、合資等方式進行重組;對企業的經營情況一般或良好,資產利潤率較高,因註資不足而導致資產負債率過高及虧損的企業宜通過債權轉股權、貸款改投資、職工持股等方式優化資本結構。
(三)拓寬籌資渠道,增加企業的選擇餘地。
在政府投資不足、銀行貸款負擔非常沉重的情況下,國家應從巨集觀上給企業創造更為寬鬆的籌資環境,在加強金融監控、保證企業資本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對企業上市的限制,鼓勵更多的企業改組成股份公司上市直接籌集資金。同時,大力發展金融中介機構,擴大企業籌資渠道,避免企業在需要資金時只能求助於政府和銀行。
(四)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盈利能力。
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政府不可能滿足所有企業的資金需求,企業要降低資產負債率,除了吸收其它渠道資金之外,最為關鍵的是要加強內部管理,具備一定水平的盈利能力,這樣才有自我積累的可能性。無論是資產重組也好,債轉股也好,都只是解決企業資產負債率過高的權宜之計,從根本上說,只有將國有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推向市場,在充分競爭的資本市場上完成本企業資本結構的優化。因此,必須進一步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強化企業管理者的市場意識,切實搞好經營管理,才能徹底解決資產負債率過高的狀況,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