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類經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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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類經濟犯罪是指公職人員以及接受委托從事公務的人員在社會活動中,尤其是在國家經濟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或者不盡職責,嚴重妨害國家對經濟的管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害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的犯罪行為的總稱,諸如貪污掌管財物、利用職權賄賂、承包弄權謀私、未盡職務操守等。
職務類經濟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職務類經濟犯罪與犯罪主體的“職務”密切相關。職務類經濟犯罪是行為人違背了其所擔任的“職務”的要求,要麼濫用職權,要麼不盡職責,這是其區別於其他經濟犯罪類型的特征之一。對職務類經濟犯罪的防治,也要從加強權力制約入手。
2、職務類經濟犯罪,主要發生在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中。市場經濟體制雖然以市場機制(價值規律)調節為主,但是也需要國家的經濟管理,包括國家的市場管理、巨集觀調控,甚至是國家的經濟參與。職務類經濟犯罪發生在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中,嚴重妨礙了國家對經濟的調控和干預,從而區別於其他類型的職務犯罪。只有在國家的社會活動中,特別是經濟管理中發生的職務類經濟犯罪,才能直接或者間接地與經濟相關,與市場秩序相聯繫。
3、職務類經濟犯罪與其他類型的經濟犯罪一樣,其危害後果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了國家和人民的整體經濟利益。破壞經濟秩序,是經濟犯罪的共同特征,職務類經濟犯罪亦如此,這是經濟犯罪與財產犯罪的不同之處。
職務類經濟犯罪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職務類經濟犯罪產生的政治根源。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不斷向前發展,而政治體制改革相對進展緩慢,原有的政治體制中所積澱的種種問題越來越充分地暴露出來。鄧小平說,“就是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家長制現象,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
2.職務類經濟犯罪產生的經濟根源。中國現階段的社會生產力還比較落後,社會產品短缺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因而某些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供應緊張的情況仍時有發生,這就給那些思想不健康、有貪財圖利動機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提供了可乘之機。某些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手中掌握的審批大權,進行吃、拿、卡、要等違法犯罪活動,在很大程度上與社會產品短缺、供不應求是分不開的。
3.職務類經濟犯罪產生的文化根源。中國是一個具有兩千多年封建主義傳統的國度,長期積澱的封建思想文化的糟粕深深地根植於人們的腦海中,諸如封建特權意識、家長制、官僚主義、裙帶關係、利己主義等等,以至於對中國新的歷史條件下的政治、經濟生活仍然產生著非常消極的影響。與此同時,改革開放以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與極端個人主義思潮四處泛濫,某些國家工作人員抵禦不了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巨大物質生活的刺激,為了超現實的追求,當用正當的手段無法滿足其自身的欲望時,便以權力作砝碼進行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類犯罪活動。
職務類經濟犯罪的危害很大,在政治、經濟、文化領域廣泛影響。
1.職務類經濟犯罪對政治的危害。職務類經濟犯罪作為腐敗的主要形式,是政治體制上的惡性腫瘤,危及政治穩定、政治民主化和行政管理的現代化進程,阻滯國家的政治發展進程。
2.職務類經濟犯罪對經濟的危害。職務類經濟犯罪加大了改革的難度,阻滯了改革的步伐。
3.職務類經濟犯罪對社會文化的危害。
(1)職務類經濟犯罪造成人才的埋沒或外流。權力和關係成為人們取得成功的敲門磚,而知識和能力的作用就會下降。由於知識和能力在人們獲得較高的社會地位方面助益甚少,就會出現知識貶值、關係升值,能力貶值、後臺升值的新的社會現實。在這種社會現實中,知識分子、社會精英就不會安心工作。另外,職務類經濟犯罪還使公眾中許多人產生消極悲觀、憤世嫉俗的心理,這對於人才的成長和發揮作用也非常不利。
(2)職務類經濟犯罪導致社會風氣的敗壞。職務類經濟犯罪對國家和民族的精神風貌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它毒化社會風氣,導致社會道德淪喪,不利於人們遵守社會公德和遵紀守法意識的形成和鞏固。職務類經濟犯罪降低了公眾的道德標準和社會標準的凝聚力,職務類經濟犯罪加劇了社會的失範狀態。
(3)職務類經濟犯罪加重文化的衝突。職務類經濟犯罪將加重社會拜金主義的盛行,形成民眾急功近利、唯利是圖的世俗風氣,從而忽視、難以推進社會和諧的氛圍。財富將逐漸隨權力的集中而集中化,不僅與社會主義建設的終極目標相悖,更易導致社會的階層矛盾,引發其他犯罪率的上升。
減少或者消除職務類經濟犯罪固然是減少其對於經濟危害的根本對策,但是職務類經濟犯罪如同大多數普通犯罪,在現實情況中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因此,也應該採取各種對策以降低已發生的職務類經濟犯罪對於經濟的危害。
1.加強職務類經濟犯罪事中事後的處理。職務類經濟犯罪對經濟安全的影響,是國家權力對市場干預所造成的不正當的後果。例如,一些市場經濟主體通過賄賂國家工作人員從而取得特定領域的主體資格,獲取稀缺資源的使用權,等等。這種因職務類經濟犯罪而獲得的一定資格、權利的市場經濟主體往往缺乏法律、法規所要求的條件,對於市場經濟運轉的安全與效率都是一種極大的隱患。在處置職務類經濟犯罪後,糾正因犯罪而引起權力不當干預的後果,能夠有效地減少職務類經濟犯罪行為與結果留下的經濟安全隱患,維護經濟安全。
2.在調控政策上考慮職務類經濟犯罪的影響。首先,國家對於經濟政策的制定應當充分考慮到可能因職務類經濟犯罪產生反饋信息的真實性、經濟政策執行的偏差性的影響。應對市場反饋的信息加以篩選,剔除因職務類經濟犯罪影響所造成的不真實的信息。例如,目前職務類經濟犯罪所引起的高檔物品、服務的消費往往會超出社會正常的需求,對於消費主體的界定也會出現偏差。隨著國家的廉政建設的進行,其消費群體以及需求量都可能會有所變化。因此,對於這些不利於經濟長遠發展的信息在制定經濟政策時應當充分重視。其次,職務類經濟犯罪的產生有其必然性,是社會轉型時期的成本。因此,在考慮經濟政策的執行上,不能忽視這一因素。國家的經濟政策執行是否到位,應當加強監督,尤其應當發揮非政府組織在國家經濟政策的執行中的監督作用。
- 金其高主編.《經濟犯罪與經濟安全》.上海:學林出版社.2012.09.第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