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節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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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節學派(regulation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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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節學派是指各種調節理論構成了一個研究領域,它集中關註於分析資本主義經濟的長期轉變。
regulation 一詞在經濟學中一般被譯為“管制”,但在法國有一個以該詞為名的理論和學派(regulation theory 或regulation school) ,在我國理論界,現在一般稱其為“調節理論”和“調節學派”。儘管中文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把它翻譯成“管制”並不准確,但該詞條的作者、調節理論的開創者之一羅伯特·博耶(Robert Boyer) 在該詞條中仍然清楚地表達了該學派使用這一辭彙的含義:“各種調節理論構成了一個研究領域,它集中關註於分析資本主義經濟的長期轉變”。 該研究自20 世紀70年代在法國最早形成以來,引起了世界範圍的廣泛關註,併在理論和經驗研究方面取得很大發展。而國內的研究者似乎直到近期才開始對該理論加以關註。
調節學派有幾個重要概念[1]
調節學派有幾個重要概念,作為其分析的工具:
1.工業或科技生產範式(all industrial paradigm)。這個概念指勞動過程中的技術和分工,例如手工業生產,大批量生產的泰勒主義。這個概念涉及的是最微觀的經濟層次,主要是指社會勞動分工的程度。
2.積累體制(all accumulation regime)。主要是在巨集觀經濟層次,針對市場的穩定來討論的,指維持穩定經濟生產與消費平衡類型的模式。例如,大規模生產需要大批量消費來配合,才能形成穩定的積累體制。但是調節學派更認為,一個穩定的積累體制需要外在於經濟的政治社會機制來調節,需要一種調節模式。
3.調節模式(mode of regulation)。基本上是分析介於微觀和巨集觀中間的社會制度層次,指融合規範、制度、傳統、組織形式、社會網路、行為類型等在一起的複合體,它們使得行為人遵守規則,形成體制再生產的模式而維持一個積累體制的穩定。
李佩茲(1987)指出,調節模式一般用五種制度形式來分析。第一,貨幣信貸關係,包括銀行和產業的關係,股票市場在產業融資中的作用,流動性創造的機制,貨幣管理的類型,以及國家和國際金融系統發展的結構和程度。第二,資本與勞動關係,它具有關鍵性的作用,主要包括:工作過程的組織;技能等級;工人流動;直接和間接的工資形成;工資收入的使用。第三,競爭形式,一個基本的區分是傳統的價格競爭和壟斷競爭。現在更廣泛地認識到了企業間、地區間和國家間競爭的形式;認識到垂直和水平一體化以及準一體化的新形式(如戰略聯盟和網路組織)對競爭的影響。第四,國家的作用,這包括財政、貨幣和產業政策,以及國家在經濟活動和解決社會矛盾中作為仲裁者還是參與者等。第五,國際體系,這包括國際貿易、投資和資本流動的規則、專業化型態和政治關係等。
4.發展模式(model of development)。當工業範式、積累體制和調節模式相互調整互補而能夠維持一段相當長時期的資本主義穩定發展,這樣的發展稱之為發展模式。在調節學派的分析框架中,積累體制、調節模式和發展模式構成了其理論的概念基礎。
調節學派認為,社會經濟結構主要的制度組織一致性的匹配推動了持續的經濟發展,而不匹配則產生了不穩定性、危機和巨集觀經濟的衰退。在調節理論中,長期動態被看做是不連續的。當一種發展模式的潛力趨於耗盡時,從前各部分之間的連貫性消失了,直到新的連貫性出現之前,存在著不穩定和無序。在這種情況下,積累過程變得越來越與制度形式的穩定性不兼容,它無法完成在現有制度基礎上的自我再生產,不平衡已達到這種情況:在給定的調節模式中,從前自我修正的機制變得無效了,發展模式陷於危機之中,從而產生了緩慢增長、停滯和不得不進行制度變革的壓力。
調節學派的形成與發展[2]
調節理論最早的創建者主要有三位:阿列塔(Michel Aglietta) 、博耶和利皮茲(Alain Lipietz) 。阿列塔於1974 年首次以法文出版、1979 年以英文出版的著作《資本主義調節理論:美國的經驗》(ATheory of Capitalist Regulation : The U. S . Experience)被公認為是該學派的開山之作。
包括上述三位在內的該學派的早期研究者大部分是在法國中央政府的經濟研究機構中供職。這一時期,這些部門研究經濟趨勢,沿用凱恩斯主義思想建立巨集觀經濟模型,做經濟預算和制定國家計劃。到20世紀60年代末,隨著這些模型在現實經濟中所表現出來的問題越來越明顯,導致了對支撐這些模型的理論的批判,正是在這些批判過程中調節學派逐漸興起。
調節學派對模型理論的批判同時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對西方主流正統理論的批判。他們反對交換關係完全受基於個人理性的最優經濟行為的驅動,以及一般均衡的基本假定,認為應根據社會關係來分析經濟關係,強調時間因素和經濟過程的不可逆性以及歷史的路徑依賴;另一方面是對馬克思主義的批判與發展。調節學派所批判的對象主要是當時(20 世紀70 年代) 的阿爾都塞(Louis Althusser) 和巴裡巴爾( Etienne Balibar) 的“結構馬克思主義”,以及附帶的對傳統馬克思主義的壟斷資本主義理論的批評, 認為結構主義對馬克思的重新解釋只是分析了資本主義再生產的條件,而對剋服經濟危機和衝突以及資本主義所發生的轉變沒有給予更多的關註。“調節”概念則正是針對轉型中衝突的動態特征,主張通過調節方式來延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調節理論堅持認為,生產關係對生產力的發展能夠起調節作用,比如勞資關係的調整等,以此來解釋利潤率長期穩定和經濟增長的資本主義現實。
20世紀70年代,馬克思主義的影響逐漸在法國衰落,正在形成中的調節學派也開始漸漸遠離馬克思主義,綜合利用各種方法,建立一種具有歷史和制度特色的巨集觀經濟學,包括馬克思長期演化的視角、卡萊斯基的巨集觀經濟學、年鑒學派的觀點,並從法律和政治科學中吸取了制度形式是不同力量的中介的思想。直至80年代初,當調節理論的研究者為20 世紀資本主義經濟增長和轉型成功提供了一種解釋的時候,完整的調節理論框架才初步形成。
調節理論隨後的發展得到廣泛的傳播和擴散,並經歷了重要的理論轉變。這種轉變被傑索普(Bob Jessop) 歸納為三個方面:一是從簡單的、增量的向新的研究領域的經驗擴展,包括從巨集觀擴展到中觀和微觀,從國家擴展到地區,最具代表性的是博耶的理論研究;二是概念的進一步深化,比如對於結構形式和經濟調節模式複雜關係的探討;三是放棄原有的理論命題、概念和觀點,並重新定義,特別表現在為回應主流理論的批評而試圖建立一個堅固的微觀基礎方面,在這樣做的同時,部分放棄了調節理論原有的一些激進的假定。
與這種理論演變與發展密切相關的是該理論在現實中的種種際遇。第一代研究工作主要針對的是剛剛顯現的福特製危機,以及所提出的進口替代的經濟戰略。1981年在法國選舉中左翼聯盟的獲勝使調節理論學者寄希望於政府能夠接受他們的理論,實行在勞資關係上較為妥協的制度,但他們的建議遭到了拒絕。當凱恩斯主義遭到失敗後,他們繼而選擇了新自由主義的自由放任政策。這種向新自由主義的轉向成為調節理論的轉折點,並直接導致了理論上和政治上的分化,比如阿列塔對貨幣問題更感興趣,並把整個歐洲作為他的研究空間;利皮茲在後期則轉向了綠色運動,把調節理論擴展到第三世界,東亞新興工業化經濟也成為整個轉變的一部分。
對調節理論的評價也不統一。從直接的結果來看,調節理論似乎是令人失望的。傑索普進一步把這種失望歸結為調節理論所經歷的三重失敗:在80年代沒有說服法國左翼政府採用他們的政策主張;未能說服主流經濟學家不再把超經濟現象看做是無關的問題;也未能說服主流社會科學家對積累的解釋不能脫離經濟以及超經濟的機制。這種成果表現在對經濟和社會分析的轉向產生了間接的影響,該理論本身隨時代的發展和轉變也逐漸被視為富有真知灼見。
調節學派的危機理論[1]
調節學派既不認同新古典外來衝擊造成危機的膚淺解釋,也不接受馬克思資本主義必然滅亡的消極論斷,它認為存在定義各種不同層次危機的餘地。它把危機分為以下5類(Boyer,1990):
1.“外部”擾動造成的危機。在這裡,危機被定義為這樣的特殊時期,在這種時期內,某一既定實體的持續經濟再生產受到阻礙,這或者是與自然或天氣災害相關的短缺造成的,或者是由源於外部事件或戰爭而導致的經濟垮臺而造成的。這種危機的特別之處就在於它既不是因為調節模式的正常運行出問題,也不是因為積累體制的衰竭而造成的。但是現存調節類型卻決定了經濟活動收縮以及價格和收入動態應對危機的這類“外部”誘因時所採取的形式。
因此,封建經濟體中的專家學者十分註重氣候波動對收成好壞的決定作用就不足為怪了。因為天氣會對工業和商業造成影響,並由此影響到其他的經濟部門。同樣地,連續不斷的原材料短缺(如棉花危機)以及投機性“泡沫”經常被用來解釋l9世紀發生的短期經濟波動(儘管值得商榷)。不僅如此,經濟學家將1973年後發生的事件解釋為一系列原材料價格(“石油衝擊”、“美元衝擊”等)上漲的後果。
在不否認偶然機會和意外情況也會起作用的前提下,我們有理由懷疑只考慮這一種類型危機的分析框架。怎麼可能是偶然的衝擊造成了增長過後是蕭條的時期一次又一次再現?
2.周期性危機:一個穩定發展模式中調節的必要組成部分。在這裡,危機是與那種擴張消失時壓力與非均衡不斷積聚起來的階段相對應的。它是在現存經濟機制和社會模式,因此也就是在一個既定國家某個時期的主導調節模式內發生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有利於和不利於積累階段的不斷重現正是主導制度形式作用的直接後果,而周期性危機只能部分且緩慢地影響主導制度形式。比如說,周期性危機可能的確會引致金融集聚和集中的加速發展,但這它不會改變主導的競爭形式。同樣地,這類危機也可能在不影響工資關係主導形式的情況下恢復“勞動紀律”及必要的收入分配。與危機的前一個定義不同,在這裡我們完全可以說這類危機是內生危機,也就是在沒有不可預測衝擊下不時發生的危機。
第一個發現資本主義的這種特有現象並提出理論來對它做出解釋的,以馬克思居功至偉。當然,隨後也有很多人提出各種經濟周期理論。在他們看來,經濟危機的起源可能有以下這些:需求不足,部門或行業扭曲,越來越有利於工人的收入分配導致的利潤率下降或者金融不穩定性及信用擴張的限制等。儘管他們的模型由於所強調重點的不同而各有差異,但他們都形成了一個從繁榮到危機,接著從停滯到重新增長的自動轉換。當過多的生產能力通過某些生產商停止相關生產,新企業的進入,利潤率的改變以及投資的變化而變得與現有的產業規模以及行業間的互補性相適應的時候,經濟體便會從停滯走向新一輪的增長。因為提高生產力的努力以及工人身上的壓力不僅會使得利潤率回升,而且還有利於新積累及對未來向好預期的發生。兩種形式資本(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收益穩定性的重新確立以及通過貨幣限制效應金融健康的重新恢復為新一輪的投資擴張奠定了基礎。
正如歷史和理論研究所表明的那樣,周期性危機的深度和形式依然取決於主導調節類型的特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主要西方國家逐步建立起來的壟斷調節體系中,蕭條被輕微的衰退所取代。經濟學家們最終得以嚴肅地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即由於經濟預測的準確性,反周期政策的靈驗性以及經濟理論的精確性,經濟周期是否過時。以往的經歷表明這樣的觀點是錯誤的。即便在石油價格上漲造成的影響由於石油價格下跌而縮小,且美國經濟在國際貿易的刺激下於1982年底開始重新煥發活力之後,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很少國家能恢復到它們在20世紀60年代的增長率。難道這不是表明先前的調節體系逐漸變得不穩定了嗎?對該問題的一個確定回答將讓我們定義與第二種類型危機截然不同的結構性危機或“重大危機”。這些術語指代任何經濟和社會動態與驅動它們的發展模式發生矛盾的時期,換句話說,也就是長期再生產體系矛盾特點變得明顯的時期。
歷史先例(19世紀末的長期蕭條及1929年的大蕭條)表明,重大危機會最終影響調節模式以及積累體制。但從分析的角度看,區分兩種重大類型的結構性危機是很重要的。區分的標準就是看到底是調節體系使積累體制變得不穩定,還是積累體制損害了調節模式。
3.調節體系的危機。儘管積累體制至少在開始時是可行的,但與主導調節模式相聯繫的機制被最終證明不能剋服不利的短期趨勢,那麼這樣的時期就被定義為調節體系的危機。我們可以區分會導致這類危機的以下三種情況:(1)一種新類型的外部或內部擾動不能被置於調節體系的控制之下,因為逐漸建立起來的調節體系的穩定性是建立在對其他類型問題的回應基礎上的。這種類型的危機在某種意義上是與第一種定義的危機(外部擾動造成的危機)互補的。其要點主要在於擾動與當前經濟結構的不相容性,次要在於外部衝擊的強度。(2)社會政治鬥爭對現有制度妥協構成威脅或者個體戰略組合毀滅了整體調節模式的構成要素,由此社會結構變得與擴大再生產經濟體系不相容。這類危機反映了政治與經濟變化速度之間的衝突。(3)已確立調節體系的邏輯發展能導致增長來源的耗竭以及長期危機的開始。在這種情形下,蕭條更多是源於調解體系的全面成熟而非其不充分或不成熟。從某種意義上講,過去的成功導致了當前危機的興起、爆發、甚至其精確形式。儘管偶然和不可預期事件確實在調解體系危機中起著明顯的作用,但我們不能因此就將其歸因於某次“巨大的波動”。因此區分引起危機的因素和那些傳播危機的因素就顯得十分重要。當局部不均衡逐漸聚集並不再能被現行社會經濟程式予以處理的時候,調節體系的危機便出現了。
這三種調節體系內的危機可能是由其任何一種構成要素引起的:現有競爭形式、工資關係、國家干預、貨幣管理以及一個國家在國際關係中的地位的不完全性。
4.一種更高層次的危機:發展模式的危機。與前一種危機不同,這種類型的危機是由達到最本質制度形式(即塑造積累體制的那些制度形式)的極限以及這些制度形式之間矛盾的產生來定義的。在這樣的一個時期內,最本質的經濟模式出了問題:生產組織,資本增殖過程、價值分配以及社會需求的組成都或多或少存在著問題。
從質的方面看,我們說這種類型的危機要比前一種更嚴重,因為它不再是一個調節機制暫時的、局部不均衡的問題,而是經濟再生產動態過程受阻的問題。但是,現實當中的困難在於構成積累體制基礎的制度形式也包含在調節模式之中,所以很難明確地區分這兩種類型的危機。在某些情況下,調節模式的危機是以對調節體系某個方面的一次簡單失調表現出來的。只有危機的加深及其隨後持續的較長時間才使得發展模式危機假設更為可信。在布瓦耶看來,可用三個標準來定義這種危機:
(1)先前模式的連續性不能確保利潤率,從而一種新內生積累的自動重新確立。出於這個事實,短期經濟模式與以前增長時期的模式完全不同,從而與尤格拉周期(a Juglar wave)相結合的一個下降的康德拉耶夫周期(Kondratiev wave)假設初具雛形。
(2)更為基本地,積累動態削弱並毀滅了支持增長的社會形式。由此,舊生產方法的過時以及相應產品需求的枯竭伴隨著對替代形式及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廠址的尋找。在這裡,布瓦耶的觀點與新熊彼特主義思想家的看法類似,後者強調技術創新與制度變化關係之間的破裂。
(3)考慮到這個事實,一個嚴格的經濟或技術決定主義不再盛行。由於過去的妥協以及行為規則不再能夠確保體系要素的經濟和社會連貫性,各種鬥爭便圍繞著實施不同的“游戲規則”而展開。該標準顯然是不同於康德拉耶夫方法的。一方面,不存在一個自動機制確保從一個下降的B階段轉向一個上升的A階段;另一方面,一旦我們拒絕決定論這個概念,那麼就沒有歷史定理能讓我們預見到最終形成的新積累體制的組成部分是什麼。
不僅如此,正如有多種積累體制一樣,發展模式的危機也有多種不同的形式。它有時表現為體制的阻塞,這是由於外延型積累體制下工人退出的速度要大於其進入的速度,這正是1848年危機發生時的情形;它有時則表現為內涵型體制過渡時累積性的瓦解,這是由於經濟體中第1部類自動積累固有的限制以及第Ⅱ部類需求增長的障礙造成的,1929年大蕭條正是如此。當我們意識到了這一點,基於大規模消費的內涵型積累體制遭遇到種種矛盾就不足為怪了。這些矛盾包括由於福特主義強化所引起的利潤率的不利變化,有關收入分配的鬥爭等。
以上四種不同層次的危機暗示著資本主義社會關係中存在著一定的彈性,它有改變其確定形式的能力,因此這種生產模式至今仍能剋服一系列重大危機及特殊事件,比如兩次世界大戰所造成的影響。但我們能不能因此就認為資本主義會永存呢?由於沒有理論基礎支持該結論,因此我們有必要定義第五種也是最後一種危機。
5.主導生產模式的終極危機。在這裡,“終極危機”意味著特定社會關係集合的瓦解。換句話說,當一種經濟結構達到一種制度形式安排的極限,對現行社會關係集合的最基本層面提出挑戰甚至是予以廢除時,這類危機便發生了。從某種意義上講,該定義有些類似於正統馬克思主義理論中“有機危機”這個概念。但它增加了某些規定和要求,以防止我們把每一次危機,甚至是最簡單的短期危機都認為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終極危機。
在純粹回顧性的分析中,比如對有關封建主義的分析,我們很容易識別這第五個層面上的危機。但在前瞻性的分析中,這個問題就要複雜的多。我們如何確定製度形式的當前限制形成了對生產模式機制不可逆轉的阻塞呢?如若終極危機真的發生了,僅對資本主義矛盾性質作一個抽象的證明是不夠的,還要表明這些矛盾不可能通過更改現存制度形式或出現新制度形式而予以剋服,甚至是暫時地剋服都不可能。
對此,分析者必須證明兩點:(1)不存在可能的社會關係重組來引導一個可行的發展模式。(2)在所有的可能性中,社會發展的可能趨勢以及社會政治衝突的性質阻攔了導致新積累體制的制度形式的重組。由於這兩項任務都不可能完成,所以這種類型的危機是不相關的。但從方法論的角度,提出它是有益的。
調節學派的理論淵源和方法論[3]
調節理論主要受馬克思主義和凱恩斯主義經濟理論的啟發和影響,但是它又力圖超越兩者。它認為,現有的經濟理論都有自身的缺陷:新古典學派以經濟行為的不變性為前提,不考慮任何時間和地點,提供的是一種非歷史的經濟規律,從而把歷史排除在外,因而它不能解釋資本主義經濟的歷史演變過程;而馬克思關於資本主義發展動力的學說雖然強調了社會關係和積累過程的歷史特殊性,但使用的概念過於抽象,例如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用價值代替價格,用剩餘價值代替利潤,因此只能應用於總體分析和一般計算,而無法應用於具體範圍的研究;凱恩斯主義經濟理論則偏重技術經濟學,它沒有充分研究經濟增長所帶來的各種矛盾,特別是社會矛盾,它著重研究短期的經濟政策和管理,而忽視它所要說明的現象的規律性依據。此外,凱恩斯主義經濟理論研究的是開放程度較低的經濟,而我們現在面臨的卻是全球化經濟。調節學派認為,為了發展一種對資本主義多樣化經濟形態的演變進行解釋的理論框架,應該從高度抽象的概念,如生產方式等,分離出若幹中介概念如積累體制和制度形式等等,用來解釋經濟行為體在相互作用時表現出來的規則性,然後再與觀察到的經濟現象進行比較。調節學派試圖發展馬克思的制度理論,把制度與凱恩斯的巨集觀經濟結合起來,開創一種不同於以前的歷史的和制度的經濟理論。調節理論以現實前提為基礎,它認為,適用於任何時間和任何地點的理論是不存在的,相反,必須把概念工具和現實條件結合起來,因此必須不斷創立新的調節方式和經濟制度。
調節理論積極運用多學科方法,它主張充分利用歷史學、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和法學等各學科的研究成果,它認為,沒有純粹的經濟現象,各種經濟行為都是在密集的社會關係和政治規定的網路的框架中進行的,例如集體的約定,它不僅是經濟必然性的產物,同時也是社會鬥爭的產物。調節理論主張把不同的但又是相互關連的學科,把經濟和非經濟、巨集觀和微觀結合起來,同時保持新古典學派理論的形式的嚴格性,並創造出新的概念工具,為巨集觀經濟分析提供新的理論依據。調節學派的方法論特點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研究中,運用歷史的、理論的、比較的方法來探索積累體制和調節方式二者關係所表現出的規律性的東西。
調節學派的代表人物[3]
法國調節學派的代表人物有米歇爾·阿格利埃塔(Michel Aglietta)、阿蘭·利比茨(AlainLipietz)、羅貝爾·布瓦耶(Robert Boyer)、保爾·波卡拉(Paul Boccara)、雷納多·笛·盧查(Renato di Ruzza)、布魯諾·特萊(Bruno Théxet)、雅克·薩比爾(Jacques Sapir)、米歇爾·瓦卡路裡斯(Michel Vakaloulis)等人。
米歇爾·阿格利埃塔是調節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是巴黎第十大學國際經濟學教授、國際市場考察及信息中心顧問,其主要著作有:《調節與資本主義危機》(Régulation et crise ducaitalisme,nouve11e édition augmentée d’une postface,Odile Jacob,Paris 1997)、《貨幣的力量》(La Violence de la monnaie,P.U.F,Paris,1982)、《雇佣勞動社會的嬗變》(Les Métamorphosesde la société salariale.Calmann-lévy,Paris,1984)、《主硬通貨的終結》(La fin des devises clés,La Découverte 1986)、《金融全球化:迫不得已的歷險》(La globalisation financière:L’aventureobligée。Economica,Paris,1990)、《金融巨集觀經濟 (Macroéconomie financière,La Découveèe,Paris,1997)、《當代資本主義的變化》載於《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前景一經濟體制的演進與變化》((Les transformations du capitalisme contemporain)in CapitMisme et socialisme en perspective-Evolution et transformations des systèmes économiques,La Découverte,Paris,1999)。
阿蘭·利比茨是應用數學、經濟學制定計劃的遠景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其主要著作有:《危機與通貨膨脹:為什麼?》(Crise et Inflation:pourquoi?Maspéro,La Découveèe,Paris,1979)、《瘋狂的世界。從價值到通貨膨脹的起飛》(Le Monde enchanté.De la valeur a l’envol infla.tionniste,La Découverte,Paris,1983)、《調節方法與政治生態》(《De l’approche de la régulationa l,écologie politique》in ouvrage collectif coordonné par F.Seba et C.Vercellone;Ecole de larégulation et critique de la raison économique,Futur antérieur,L’Harmattan,Paris,1994)。
羅貝爾·布瓦耶是法國科學研究中心和法國高等社會科學研究學校的主任研究員,其主要著作有:《世紀末的資本主義》(Capitalisme fin de siècle,PUF,Paris 198é)、《調節理論:一種批判分析》(La théorie de la rrgulation:une analyse critique,La découveèe Paris 1 98é)、《歐洲的彈性勞動》(La flexibilité du travail en Europe,La Découveèe,Paris 1986)、《東歐巨變》(《Lagrande transformation de I’Europe de I’Est:une lecture régulationniste).Documents de travail Numéro 9319,Cepremap,mars,)《後福特主義》(L’après-fodisme,Syros,Paris 1993)、《調節理論:知識》(La théorie de la régulation:l,état des savoirs,La Découveèe Paris,1995)、《話語與現實》載於《全球化一超越神話》(《IJes mots et les réalités)),in Mondialisation.Au—dela desmythes,La Découveèe,Paris 1997)。
保爾·波卡拉是法共著名經濟學家、法國《出路》雜誌和《經濟與政治》雜誌主編、法共全國委員會委員,其主要著作有:《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研究》(Etudes sur le capitalisme monopoliste d’Etat,Edition sociale,1976)、《資本的運動》(Sur la mise en mouvement du(Capital)。Edition so.ciale,1978)、《新管理標準》(Intervenir dans les gestions avec de nouveaux critères.Messidor'1985)、《就業和培訓保障》(Une sécutité d’emploi ou de formation,Le Temps de Cerises.2002)。
調節學派的特點[3]
法國調節學派同其他西方經濟學流派一樣,具有多元性的特點,學派內部既有共識,使用共同的理論分析工具,也有不同的理論觀點、關註的焦點和研究方法。在資本主義具有自我調節、自我更新、自我發展能力問題上,學者們持共同觀點,但對於資本主義制度的命運,看法卻不盡相同,調節學派中大部分學者只是滿足於在資本主義內部進行社會改良。只有法共經濟學家保爾·波卡拉堅持社會主義必將取代資本主義的觀點。在理論分析工具上,學者們都非常重視運用馬克思利潤率下降趨勢規律,認為這是分析資本主義經濟運行機制的最重要的理論工具,但在具體應用上又存在分歧,保爾·波卡拉認為調節學派內部的理論分歧是原則性的,因而又劃分為三個學派。他指出,最初,調節學派都是從資本的過剩積累和結構性貶值人手來分析資本主義危機的,但是以米歇爾·阿格利埃塔為首的巴黎學派把馬克思利潤率下降趨勢規律理論改造成“資本/產出”穩定關係理論、資本的內涵積累,甚至資本增長的理論。格勒諾布爾學派則僅僅把利潤率當作一種傳統的分析工具,而不重視資本和勞動、死勞動和活勞動之間的對抗。他們把利潤率下降趨勢規律理論改造成人力資本的組織理論。保爾·波卡拉自稱是調節學派內部的體制學派。他認為,馬克思利潤率下降趨勢規律仍然有效,只不過作用的條件和形式發生變化,他主張在馬克思利潤率下降趨勢規律理論的基礎上建立資本主義危機的長周期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