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張消費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我國黨的十六大報告具體提出了要“逐步提高消費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這一新闊擴張消費的決策,是針對以往消費比重低所做出的重大調整。擴張消費,把經濟增長的主要支點從生產領域轉移到消費需求領域,是以後拉動經濟發展的關鍵。這既是過去長期實踐經驗的總結,也是中國經濟繼續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的迫切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供給與需求的矛盾是市場經濟的主要矛盾。在生產力發展水平比較低的情況下,生產不能滿足需求,擴大生產增加供給的任務非常明確,增加供給就成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生產力發展水平得到較高提高,特別是科學技術成為第一生產力的情況下,供給的擴大可以非常迅速,產品和生產能力過剩的現象有時可以變得很嚴重,擴大需求就轉變為矛盾的主要方面,這時人們不得不註意起需求來。中國經濟已經走到了這樣一個轉折點。在改革開放前的相當時期內,經濟增長的主要障礙在生產領域,因而實行的是“先生產,後生活”的方針,結果是供給與需求脫節,生活消費品短缺,人們生活得不到提高,抑制有效需求難以形成對生產的刺激。改革開放後的今天,經濟增長的主要障礙在生產領域中已經基本排除,而轉移到了消費需求領域,消費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換言之,供給的增加越來越依賴於居民消費需求的增長,而居民的消費選擇性也越來越強。消費不足,因而產生了通貨緊縮趨勢,產生了普通性供大於求,產生了物價連續走低、消費不充分。因而擴張消費就成了經濟提速發展的首先措施。
2、消費者主權原則
消費者主權原則是指消費者在市場中居於主導地位,當生產者與消費者利益發生矛盾時,生產者應服從消費者的利益。消費者主權原則要求企業按照不同的消費結構和群體儘可能好地提供消費品,以滿足不同群體擴張消費的需求。因為企業對某種生產要素的需求是由消費者對該生產要素所生產的產品需求引發的。沒有消費需求,就沒有企業的生產要素的需求。消費者對企業提供的消費品不滿意,就意味著該企業生命的完結。要求政府把消費者主權作為制定政策的出發點。消費政策的最終目的是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不斷提高消費者的福利水平,以利於擴張消費。因此,制定消費政策必須把消費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不斷增加消費者利益,提高消費效益為政策的根本出發點。我國原來的消費政策多數是站在政府和企業的立場上,如傳統體制下的低工資政策;近幾年實施的“自律價”、“停產保價”等措施,都嚴重背離了消費者主權原則。制定消費政策若偏離了消費者主權原則,就無法準確把握消費者心理,預測社會消費變動的趨勢,結果是某些消費政策達不到預期的效果,擴張消費成為一句空談。
3、消費率
消費率指消費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率或比重。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中消費所占比重,“六五”時期是 66.1%,“七五”時期是63.4%,“八五”時期是58.7%,“九五”時期是59.5%,20年期間下降了6.6個百分點。我國的消費率,與其他國家相比也比較低。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20年中,世界平均的最低消費率為78-79%,其中美國1997年為86.6%,英國在80%以上,印度巴西為 80%。中國與世界平均數相比,低了近20個百分點。單以居民消費而論,我國的消費率也偏低。1997年,我國的居民消費率為47.5%,而同期美國的居民消費率為68%,就連被世界公認的國內消費嚴重不足的日本,這一數據也達到59.8%。由此可見,擴張消費,提高消費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十分重要。
4、社會消費品零售額
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的高低是影響社會經濟良性迴圈、持續均衡增長的重要指標。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額是持速走低的。改革開放初期,1978年~1985年,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實際增長115.6%。以後開始減緩,20世紀80 年代5年中,縣以下地區年均增長0.2%。2002年1~10月同比增長8.7%,增幅比2001年同期下降1.4個百分點。今年2月國家統計局公佈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數據是相當低的,從來春節月份都比平常高幾個百分點,在最蕭條的1999年,春節也是11點幾的增長,平均月份是六、七。而今年前兩個月平均累計增長是8.5%,按照經驗,到三月份、四月份必然會下降到6%。現在看第二個指標就是價格。2002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上年下降 0.8%。其中,城市下降1%;農村下降0.4%。商品零售額價格下降13%。工業品出口價格下降2.2%,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下降2.3%。固定資產投資上漲為0.2%。居民消費價格中,服務價格上漲1.8%。
近年來,我國經濟保持7—8%的增長速度的同時,物價卻始終沒有擺脫負增長的陰影,這說明有效需求不足仍是影響經濟穩定增長的制約因素。因此,擴張消費,加快消費體制改革,想方設法把13億人口的消費潛力釋放出來,是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重要途徑。
1、收入分配
消費者總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是影響消費者總消費支出最重要的因素。一般說來,收入分配對整個社會擴張消費的重大影響有兩種情況:一是社會收入均等,整個社會消費者用於消費的支出的總量也就越大。因為高收入群體的邊際消費傾向較低,而低收入群體的邊際消費則較高。隨著國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高收入群體部分收入向低收入群體轉移,會提高整個社會消費者的平均消費傾向,增加社會消費總量。二是社會收入越懸殊,整個社會消費者的消費支出就越小。因為富有者消費已具相當水平,消費傾向低,消費支出小;貧困者消費傾向高,但收入低又不得不壓抑消費。我國由於國民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已造成大量貨幣財富積累在少數人手中。2002年來,我國居民儲蓄餘額達到8.7億萬元,占總人口比重20%的高收入者擁有其中的大部分。另據資料,中國目前最富裕的 20%家庭的收入占社會全部家庭收入的50.24%,而最貧窮的20%家庭的收入僅占社會全部家庭收入的4.27%;我國尚有約5000萬人口沒有解決溫飽問題。
2、就業和社會保障
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不僅是我國長期要面對的兩個重大社會經濟問題,而且對短期經濟運行已形成了明顯制約,尤其是對居民消費預期和即期消費支出產生了實質性影響。中國勞動力有7.4億,而歐美所有發達國家勞動力只有4.3億。中國每年新增勞動力1000萬;下崗和失業人口大約1400萬;進城的農民工一般保持在1.2億。中國面臨巨大的就業壓力。而今年經濟增長預期目標所能新增就業崗位高估也只有700-800萬左右,這與就業需求相差甚遠。加之傳統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企業兼併破產和重組的力度加大,提供就業崗位的能力減弱;國有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加快,職工下崗壓力繼續增大;入世帶來農產品進口增加、城市就業機會減少,對農村就業構成壓力。就業增長放慢及就業預期下降,必然影響即期消費需求增長。此外,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教育、醫療、養老等改革遲遲不到位,也對擴張消費產生較大的阻力。
3、心理預期
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價格預期心理。如物價總水平的運動總是表現為一定發展趨勢,或是繼續上升,或是繼續下降。這種升降會引起消費者心理預期改變。若是一定時期社會物價總水平是不斷上升趨勢,消費者就會產生價格還要進一步上升的心理預期,從而傾向於擴張消費,增加目前消費支出;若一定時期社會物價總水平呈不斷下降趨勢,消費者就會產生價格還要進一步下降的心理預期,從而傾向於緊縮消費,減少目前消費支出。目前我國社會物價總水平呈不斷下降趨勢,消費仍然低迷。
二是消費安全心理。這表現為消費者的即期消費縮手縮腳,最明顯的表現是我國從1996年起到目前已經8次降息,然而從幾年的低利率政策看,居民的消費水平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社會消費量的增長遠小於儲蓄額的增長。這是因為,一方面,在經濟體制加速轉軌的過程中,原來由國家全包起來的待遇和福利,相繼轉變為由居民自己承擔全部或部分風險與費用,這給廣大的居民帶來了普遍的不安全感。據有關部門對居民儲蓄用途的調查結果顯示,用於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四項用途共占66.5%,這些因素直接導致購買的巨大分流,從而減弱對消費品的即期需求。另一方面,居民對未來的預期收入增加也缺乏信心。因此,為以後安全起見,他們不得不把消費的念頭壓下去,把錢小心翼翼地存起來,備急需之用,以獲得最大限度的安全邊際,這就自然地阻礙了消費的擴張。
4、消費環境
目前影響消費環境改善的因素較多,表現為:一是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絕。這個問題已成為我國經濟生活中的一大社會公害,是現階段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個突出的問題。二是以虛偽廣告為代表的虛偽宣傳。一些經營者採用虛偽宣傳引誘消費者上當,這種現象在保健食品、美容等行業尤為普遍。三是價格欺詐。一些新興消費領域如商品房、醫療、汽車、電信等價格問題越來越突出,價格缺乏標準和透明度,價格欺詐現象時有發生。四是強制交易。一些公用事業單位和壟斷行業經營者,利用其優勢地位,採用合同、聲明、通知或告示等形式,單方面設定消費者義務,強制消費者接受商品和服務項目。五是消費糾紛解決不及時,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及時的保障。六是流通體系不暢也是制約消費的一項重要因素。此外,交通擁擠、居住環境惡劣、通訊不便利、信息不對稱等也極大地阻礙了目前居民擴張消費。
5、農村消費
農村消費需求不足已成為影響我國擴張消費的長期問題。擴張農村消費乏力的主要原因:一是農民收入的長期性下降趨勢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這將從根本上制約農村居民擴張消費需求。二是仍有部分低收入群體尚處在解決溫飽階段,還有部分農村居民仍未擺脫貧困,這一群體的存在,給擴張農村消費帶來了較大難度。三是農民教育、醫療支出大幅增加以及其他經濟負擔無法減輕,也明顯降低了農民的消費力。四是農村市場體系不健全、消費環境不好影響了農民消費,如農村商品成本高、流通不暢,農村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後,農村消費信貸環境欠佳,農村社區服務組織尚未建立健全等等都阻礙了農村消費的發展。
此外,還有一些不確定的因素也將影響擴張消費需求。如WTO的加入,農業關稅的減讓,將使我國農業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會影響到農民的收入,而且關稅水平的下降,還將會帶來消費的價格下降的預期,從而導致消費者持幣待購現象的出現。還如國際經濟形勢的持續惡化,對我國擴張消費的負面影響還將有可能進一步顯現。
1、提高居民收入。由於收入是決定擴張消費的最重要的因素,因此,實現擴張消費的最重要的途徑,就是不斷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要提高居民收入,一是保持經濟快速增長,以支持居民收入的增加。二是重點擴大中低收入者比重,使之成為擴張消費的中堅力量。中低收入居民的恩格爾繫數(全部支出用於食品的比例)比較高,增加收入後轉換成即期消費的份額也會比較高。中低收入群體有許多方面急需消費卻因收入水平低不得不受到抑制,新增收入後就會馬上投入消費。第三是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通過大力推進農村城鎮化、減輕農民負擔、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等手段,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2、控制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同時調節過高收入,防止收入差距過分擴大,特別是要抑制非法和不合理收入所導致的收入差距擴大。高收入群體的恩格爾繫數低,新增的收入是“閑錢”,對其消費的刺激作用不明顯,有的相反還扭曲了消費行為。對此,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對國民收入分配進行結構性調整,以利於消費的正常發展。其主要措施是完善個人所得稅,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對高收入者要實行高額累進式稅率。可考慮對私人購車、購房實施稅收抵扣政策。從全社會看,從高收入群體中多徵一些稅,用來補助低收入者,是“抽肥補瘦”,有利於調節居民的收入差距,提高社會平均消費傾向,進一步擴張消費,繁榮經濟。
3、穩定居民消費心理。安民才能安國,解決“心理緊縮”必須開一劑“定心丸”。從短期看,輿論要多從正面宣傳引導居民對經濟增長的看法,切忌打擊他們對經濟增長的信心;政府要直面公眾,闡明形勢,提出措施,改善公眾預期,穩定居民消費心理。從長期看,一是要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千方百計擴大就業是保持城鄉居民良好收入預期,提高消費者信心的關鍵。各級政府應把擴大就業和再就業作為目前工作的首要任務之一。對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下崗失業人員在政策上給予必要的稅收優惠和信貸支持。要加大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力度,真正降低農民進城務工的門檻,防止變相增加農民務工負擔。二是要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增加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支持和轉移支付。現在我國的醫療、養老和失業保險等方面的制度已經出台,有的還待進一步完善。這些都必須儘早地落實到居民身上,讓他們知道自己應承擔多少。只有當居民對這些問題有了確實的瞭解,他們對未來的預期才會穩定,才會有安全感,才會知道為以後的生活準備多少銀兩,全面安排好自己的消費,打消“有錢不敢花”的顧慮。
4、調控不同消費群體的消費行為。對不同的消費者群體實行交叉的側重點不同的消費政策。消費者可以分為三個群體:高收入群體(富裕型)、中收入群體(小康型)和低收入群體(溫飽型)。對高收入群體,科學引導,促進擴張大額消費。可通過購買特定消費品的收入減免所得稅來調整其消費行為,以鼓勵他們把金融資產轉為實物資產,實行社會再生產的良性迴圈;建立相應的消費環境和投資環境,吸引投資,儘量促進他們在旅游、文化上的消費,提高消費品位,引導其消費方向。對中收入群體,改善預期,增加即期消費。這一群體擴張其消費主要在以穩定收入和改變其心理預期為主。對於中等偏上收入者可以以消費信貸等方式引導一部分人員購房、買車;對於中等收入者可以增加其文化娛樂消費;對中等偏下收入者可以增加其耐用消費品的消費與換代。對低收入群體,主要是增加收入,提高購買力。從短期看,可以通過財政調控和財政扶持來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如增加低收入水平居民的補貼,增加對失業(下崗)人員的補貼,完善最低生活保障體系等等,以解一時之急;從長遠看,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終究需建立在生產發展、就業擴大的基礎上。
5、積極發展消費信貸。發展信貸消費,使購買高價值商品有提前實現的可能,能夠解決目前普遍存在的“購上不足,購下有餘”的消費斷層問題,使有穩定收入、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居民可以通過分期付款提前實現消費願望。信用消費對消費需求的刺激作用將激活相關產業,進而帶動經濟的發展。發展信用消費,一是應總結前一階段商業銀行住房抵押貸款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住房信貸規模,增加品種和形式。二是抓緊研究制定有關消費信貸的法律法規,使信用消費規範、健康地發展。三是拓寬消費信貸領域,創新消費信貸的金融工具,確定合理的消費信貸利率。四是建立健全擔保機制。
6、培育優化消費環境和建立健全保障消費者的規章制度。培育優化包括自然環境、社會環境、文化環境在內的消費環境。要註意環保意識,培育優良的有利於消費的生態與自然環境;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使消費者放心消費,樂於消費;培育良好的文化氛圍,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保障消費者的制度,主要包括禁止價格壟斷、市場分割、欺騙銷售、強買強賣、虛偽廣告等一切不利於消費者的行為;嚴格防止消費品的服務對消費者的傷害,確保其生產、健康和財產不受侵害;確保商品和服務具有通常的適應性,具有質量、規格和計量與保護,商品和服務不得有任何虛偽表示;建立方便投訴、快捷而科學地損害賠償的機制,鼓勵消費者反映意見並使之對國家政策產生影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