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张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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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党的十六大报告具体提出了要“逐步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这一新阔扩张消费的决策,是针对以往消费比重低所做出的重大调整。扩张消费,把经济增长的主要支点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需求领域,是以后拉动经济发展的关键。这既是过去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国经济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的迫切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矛盾。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生产不能满足需求,扩大生产增加供给的任务非常明确,增加供给就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得到较高提高,特别是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情况下,供给的扩大可以非常迅速,产品和生产能力过剩的现象有时可以变得很严重,扩大需求就转变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时人们不得不注意起需求来。中国经济已经走到了这样一个转折点。在改革开放前的相当时期内,经济增长的主要障碍在生产领域,因而实行的是“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结果是供给与需求脱节,生活消费品短缺,人们生活得不到提高,抑制有效需求难以形成对生产的刺激。改革开放后的今天,经济增长的主要障碍在生产领域中已经基本排除,而转移到了消费需求领域,消费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换言之,供给的增加越来越依赖于居民消费需求的增长,而居民的消费选择性也越来越强。消费不足,因而产生了通货紧缩趋势,产生了普通性供大于求,产生了物价连续走低、消费不充分。因而扩张消费就成了经济提速发展的首先措施。
2、消费者主权原则
消费者主权原则是指消费者在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当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发生矛盾时,生产者应服从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主权原则要求企业按照不同的消费结构和群体尽可能好地提供消费品,以满足不同群体扩张消费的需求。因为企业对某种生产要素的需求是由消费者对该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需求引发的。没有消费需求,就没有企业的生产要素的需求。消费者对企业提供的消费品不满意,就意味着该企业生命的完结。要求政府把消费者主权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消费政策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不断提高消费者的福利水平,以利于扩张消费。因此,制定消费政策必须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不断增加消费者利益,提高消费效益为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我国原来的消费政策多数是站在政府和企业的立场上,如传统体制下的低工资政策;近几年实施的“自律价”、“停产保价”等措施,都严重背离了消费者主权原则。制定消费政策若偏离了消费者主权原则,就无法准确把握消费者心理,预测社会消费变动的趋势,结果是某些消费政策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扩张消费成为一句空谈。
3、消费率
消费率指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率或比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消费所占比重,“六五”时期是 66.1%,“七五”时期是63.4%,“八五”时期是58.7%,“九五”时期是59.5%,20年期间下降了6.6个百分点。我国的消费率,与其他国家相比也比较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20年中,世界平均的最低消费率为78-79%,其中美国1997年为86.6%,英国在80%以上,印度巴西为 80%。中国与世界平均数相比,低了近20个百分点。单以居民消费而论,我国的消费率也偏低。1997年,我国的居民消费率为47.5%,而同期美国的居民消费率为68%,就连被世界公认的国内消费严重不足的日本,这一数据也达到59.8%。由此可见,扩张消费,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十分重要。
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高低是影响社会经济良性循环、持续均衡增长的重要指标。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是持速走低的。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198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际增长115.6%。以后开始减缓,20世纪80 年代5年中,县以下地区年均增长0.2%。2002年1~10月同比增长8.7%,增幅比2001年同期下降1.4个百分点。今年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数据是相当低的,从来春节月份都比平常高几个百分点,在最萧条的1999年,春节也是11点几的增长,平均月份是六、七。而今年前两个月平均累计增长是8.5%,按照经验,到三月份、四月份必然会下降到6%。现在看第二个指标就是价格。2002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 0.8%。其中,城市下降1%;农村下降0.4%。商品零售额价格下降13%。工业品出口价格下降2.2%,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下降2.3%。固定资产投资上涨为0.2%。居民消费价格中,服务价格上涨1.8%。
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7—8%的增长速度的同时,物价却始终没有摆脱负增长的阴影,这说明有效需求不足仍是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制约因素。因此,扩张消费,加快消费体制改革,想方设法把13亿人口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
1、收入分配
消费者总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是影响消费者总消费支出最重要的因素。一般说来,收入分配对整个社会扩张消费的重大影响有两种情况:一是社会收入均等,整个社会消费者用于消费的支出的总量也就越大。因为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而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则较高。随着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高收入群体部分收入向低收入群体转移,会提高整个社会消费者的平均消费倾向,增加社会消费总量。二是社会收入越悬殊,整个社会消费者的消费支出就越小。因为富有者消费已具相当水平,消费倾向低,消费支出小;贫困者消费倾向高,但收入低又不得不压抑消费。我国由于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已造成大量货币财富积累在少数人手中。2002年来,我国居民储蓄余额达到8.7亿万元,占总人口比重20%的高收入者拥有其中的大部分。另据资料,中国目前最富裕的 20%家庭的收入占社会全部家庭收入的50.24%,而最贫穷的20%家庭的收入仅占社会全部家庭收入的4.27%;我国尚有约5000万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
2、就业和社会保障
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我国长期要面对的两个重大社会经济问题,而且对短期经济运行已形成了明显制约,尤其是对居民消费预期和即期消费支出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中国劳动力有7.4亿,而欧美所有发达国家劳动力只有4.3亿。中国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下岗和失业人口大约1400万;进城的农民工一般保持在1.2亿。中国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而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所能新增就业岗位高估也只有700-800万左右,这与就业需求相差甚远。加之传统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兼并破产和重组的力度加大,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减弱;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加快,职工下岗压力继续增大;入世带来农产品进口增加、城市就业机会减少,对农村就业构成压力。就业增长放慢及就业预期下降,必然影响即期消费需求增长。此外,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教育、医疗、养老等改革迟迟不到位,也对扩张消费产生较大的阻力。
3、心理预期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价格预期心理。如物价总水平的运动总是表现为一定发展趋势,或是继续上升,或是继续下降。这种升降会引起消费者心理预期改变。若是一定时期社会物价总水平是不断上升趋势,消费者就会产生价格还要进一步上升的心理预期,从而倾向于扩张消费,增加目前消费支出;若一定时期社会物价总水平呈不断下降趋势,消费者就会产生价格还要进一步下降的心理预期,从而倾向于紧缩消费,减少目前消费支出。目前我国社会物价总水平呈不断下降趋势,消费仍然低迷。
二是消费安全心理。这表现为消费者的即期消费缩手缩脚,最明显的表现是我国从1996年起到目前已经8次降息,然而从几年的低利率政策看,居民的消费水平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社会消费量的增长远小于储蓄额的增长。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经济体制加速转轨的过程中,原来由国家全包起来的待遇和福利,相继转变为由居民自己承担全部或部分风险与费用,这给广大的居民带来了普遍的不安全感。据有关部门对居民储蓄用途的调查结果显示,用于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四项用途共占66.5%,这些因素直接导致购买的巨大分流,从而减弱对消费品的即期需求。另一方面,居民对未来的预期收入增加也缺乏信心。因此,为以后安全起见,他们不得不把消费的念头压下去,把钱小心翼翼地存起来,备急需之用,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安全边际,这就自然地阻碍了消费的扩张。
4、消费环境
目前影响消费环境改善的因素较多,表现为:一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这个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社会公害,是现阶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个突出的问题。二是以虚伪广告为代表的虚伪宣传。一些经营者采用虚伪宣传引诱消费者上当,这种现象在保健食品、美容等行业尤为普遍。三是价格欺诈。一些新兴消费领域如商品房、医疗、汽车、电信等价格问题越来越突出,价格缺乏标准和透明度,价格欺诈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强制交易。一些公用事业单位和垄断行业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采用合同、声明、通知或告示等形式,单方面设定消费者义务,强制消费者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五是消费纠纷解决不及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的保障。六是流通体系不畅也是制约消费的一项重要因素。此外,交通拥挤、居住环境恶劣、通讯不便利、信息不对称等也极大地阻碍了目前居民扩张消费。
5、农村消费
农村消费需求不足已成为影响我国扩张消费的长期问题。扩张农村消费乏力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收入的长期性下降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这将从根本上制约农村居民扩张消费需求。二是仍有部分低收入群体尚处在解决温饱阶段,还有部分农村居民仍未摆脱贫困,这一群体的存在,给扩张农村消费带来了较大难度。三是农民教育、医疗支出大幅增加以及其他经济负担无法减轻,也明显降低了农民的消费力。四是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消费环境不好影响了农民消费,如农村商品成本高、流通不畅,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消费信贷环境欠佳,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尚未建立健全等等都阻碍了农村消费的发展。
此外,还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也将影响扩张消费需求。如WTO的加入,农业关税的减让,将使我国农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会影响到农民的收入,而且关税水平的下降,还将会带来消费的价格下降的预期,从而导致消费者持币待购现象的出现。还如国际经济形势的持续恶化,对我国扩张消费的负面影响还将有可能进一步显现。
1、提高居民收入。由于收入是决定扩张消费的最重要的因素,因此,实现扩张消费的最重要的途径,就是不断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要提高居民收入,一是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以支持居民收入的增加。二是重点扩大中低收入者比重,使之成为扩张消费的中坚力量。中低收入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全部支出用于食品的比例)比较高,增加收入后转换成即期消费的份额也会比较高。中低收入群体有许多方面急需消费却因收入水平低不得不受到抑制,新增收入后就会马上投入消费。第三是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通过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减轻农民负担、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控制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同时调节过高收入,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特别是要抑制非法和不合理收入所导致的收入差距扩大。高收入群体的恩格尔系数低,新增的收入是“闲钱”,对其消费的刺激作用不明显,有的相反还扭曲了消费行为。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国民收入分配进行结构性调整,以利于消费的正常发展。其主要措施是完善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高收入者要实行高额累进式税率。可考虑对私人购车、购房实施税收抵扣政策。从全社会看,从高收入群体中多征一些税,用来补助低收入者,是“抽肥补瘦”,有利于调节居民的收入差距,提高社会平均消费倾向,进一步扩张消费,繁荣经济。
3、稳定居民消费心理。安民才能安国,解决“心理紧缩”必须开一剂“定心丸”。从短期看,舆论要多从正面宣传引导居民对经济增长的看法,切忌打击他们对经济增长的信心;政府要直面公众,阐明形势,提出措施,改善公众预期,稳定居民消费心理。从长期看,一是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是保持城乡居民良好收入预期,提高消费者信心的关键。各级政府应把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作为目前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要加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力度,真正降低农民进城务工的门槛,防止变相增加农民务工负担。二是要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支持和转移支付。现在我国的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已经出台,有的还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都必须尽早地落实到居民身上,让他们知道自己应承担多少。只有当居民对这些问题有了确实的了解,他们对未来的预期才会稳定,才会有安全感,才会知道为以后的生活准备多少银两,全面安排好自己的消费,打消“有钱不敢花”的顾虑。
4、调控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行为。对不同的消费者群体实行交叉的侧重点不同的消费政策。消费者可以分为三个群体:高收入群体(富裕型)、中收入群体(小康型)和低收入群体(温饱型)。对高收入群体,科学引导,促进扩张大额消费。可通过购买特定消费品的收入减免所得税来调整其消费行为,以鼓励他们把金融资产转为实物资产,实行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建立相应的消费环境和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尽量促进他们在旅游、文化上的消费,提高消费品位,引导其消费方向。对中收入群体,改善预期,增加即期消费。这一群体扩张其消费主要在以稳定收入和改变其心理预期为主。对于中等偏上收入者可以以消费信贷等方式引导一部分人员购房、买车;对于中等收入者可以增加其文化娱乐消费;对中等偏下收入者可以增加其耐用消费品的消费与换代。对低收入群体,主要是增加收入,提高购买力。从短期看,可以通过财政调控和财政扶持来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如增加低收入水平居民的补贴,增加对失业(下岗)人员的补贴,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等等,以解一时之急;从长远看,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终究需建立在生产发展、就业扩大的基础上。
5、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发展信贷消费,使购买高价值商品有提前实现的可能,能够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购上不足,购下有余”的消费断层问题,使有稳定收入、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居民可以通过分期付款提前实现消费愿望。信用消费对消费需求的刺激作用将激活相关产业,进而带动经济的发展。发展信用消费,一是应总结前一阶段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住房信贷规模,增加品种和形式。二是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使信用消费规范、健康地发展。三是拓宽消费信贷领域,创新消费信贷的金融工具,确定合理的消费信贷利率。四是建立健全担保机制。
6、培育优化消费环境和建立健全保障消费者的规章制度。培育优化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在内的消费环境。要注意环保意识,培育优良的有利于消费的生态与自然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使消费者放心消费,乐于消费;培育良好的文化氛围,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保障消费者的制度,主要包括禁止价格垄断、市场分割、欺骗销售、强买强卖、虚伪广告等一切不利于消费者的行为;严格防止消费品的服务对消费者的伤害,确保其生产、健康和财产不受侵害;确保商品和服务具有通常的适应性,具有质量、规格和计量与保护,商品和服务不得有任何虚伪表示;建立方便投诉、快捷而科学地损害赔偿的机制,鼓励消费者反映意见并使之对国家政策产生影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