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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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再就业[1]
再就业是指已经就业后又失业的一批人的重新就业,它是属于曾经有过工作与经济收入,并且已经与企业建立了一系列劳动关系的这部分人的再就业。
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相关问题[2]
新形势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城镇就业矛盾日益突出,职工下岗的问题亦日益突出。
从生活状况看,大部分职工下岗后生活水平呈下降趋势,有一些职工,特别是中老年职工生活艰难,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只有一少部分素质较高、社会适应力强的职工通过个人的努力取得了较大成功。
从思想状况看,艰辛的生活使许多职工心理失衡,情绪不稳定,有的丧失信心,破罐子破摔,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从再就业观念上看,大部分职工已经逐步转变观念,认为下岗是中国经济改革中的必然现象,未必是坏事,准备不再依靠国家安置,打算自谋职业。
从再就业的期望值看,大部分人对自己的条件及社会的形势有了较为正确的认识。他们力求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把工作轻松、离家近看得很轻。同时,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的人在考虑就业时,所首选的因素也不同:学历低的人倾向于职业稳定,学历高的人则更多地考虑能否发挥自己的专长;年轻人倾向于热门职业,中老年人则更追求实际,追求同原职业相同或相关的职业。
从再就业的问题看,年龄越大、文化程度越低就业越难。另外,由于观念的问题,一部分下岗职工大锅饭余风未尽,对集体的依赖性较大,但那种比较稳定、报酬高、轻松的工作却又不是他们能够容易找到的。
解决下岗职工就业困难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转变下岗人员的就业观念
从根本上转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观念,使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由目前所持有的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其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要破除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的就业观念,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观念。比如,要树立自主就业观念。要认识到劳动力流动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内在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分人处于下岗失业状态、一部分职工临时性地下岗分流是一种正常现象,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下岗后要及时调整心态,在困难面前不灰心丧气,不怨天尤人,不等不靠,自强自立,积极主动寻找就业机会。要树立灵活的择业观念。要看到择业的天地很宽,无论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是在三资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都可能找到发挥自己才能的工作。要树立竞争就业观念。要认识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本领,多一门技能,就多一种选择,多一条出路。
2.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
现阶段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就业服务组织数量不多、规模小、功能不全、服务手段落后、市场信息不完全且不对称。因此提供完善的就业服务,建立起就业服务机构尤其是公益性的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服务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提供就业咨询,及时、全面、便捷地收集、研究和发布各种就业信息;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施再就业培训;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组织;完善职业介绍信息网络,通过互联互通的社会保障信息网,建立区域性和全国性的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手段等。
3.加强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
现代企业对职工的整体素质必然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数量相对减少,素质不断提高,是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对劳动力资源需求的总趋势。因此,尽快提高下岗职工的素质,既是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加快再就业工作步伐的重要条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和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科学、灵活、高效的与再就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培训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开发的政策法规、组织机构,采取多种办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全方位地组织下岗职工进行提高素质的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请问通过再就业进入单位的员工与通过招调工进入单位员工在身份和工资待遇上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