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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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理論(Ownership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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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個公司共同控股一家公司,各占其50%股權,顯然持股雙方都沒有絕對控股權,那麼用母公司理論或經濟實體理論都不適合於持股雙方編製合併會計報表,這時,有人提出了所有權理論。
所有權理論又稱 “所有者權益中心論”是一種著眼於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權合併理論。在此理論下,企業集團僅是指以投資公司為基礎,連同在經濟活動和財務決策中對另一公司具有重大影響的所有權部分。因此,編製合併會計報表,不確認少數股東權益,對於子公司的收入、費用與利潤,也只按母公司持有股權的份額計入合併利潤表,完全忽視少數股東所持有的子公司凈利潤。該種合併理論一般是與其他合併理論結合被採用的。
所有權理論是業主理論在合併會計報表中的具體應用,其認為母子公司之間的關係是擁有和被擁有的關係,編製合併會計報表的目的是為了向母公司的股東報告其所擁有的資源。基於此,當母公司合併非全資子公司的財務報表時,應採用比例合併法:按母公司實際擁有的股權比例,合併子公司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對於非全資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和凈收益,也只能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予以合併。因此,所有權理論既不強調企業集團中存在的法定控制關係,也不強調集團各成員企業所構成的經濟實體。依據所有權理論編製的合併會計報表強調的是合併母公司所實際擁有的,而不是母公司所實際控制的資源。這種做法雖然穩健,但卻違背了控制的實質。控制一個主體實際上是控制該主體的資產,當母公司控制了子公司時,它不僅可以直接控制其所實際擁有資產的運用,而且可以控制子公司全部資產的運用。因此,按所有權理論採用比例合併法編製合併財務報表,忽略了企業併購中的財務杠桿作用。
所有權理論的基本立論是:會計主體與其終極所有者是一個完整且不可分割的整體。該理論認為,會計主體充其量只是其終極所有者財富的存在形式或載體,會計主體的資產是終極所有者財富的一種表現形式,會計主體的負債是終極所有者的負財富,會計主體的資產與負債之差代表終極所有者投放在這一會計主體的凈權益。可見,所有權理論強調的是終極財產權。
所有權理論所依據的會計基本恆等式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它突出體現了確認、計量和報告所有者權益是財務會計的核心目標,因此,所有權理論又稱 “所有者權益中心論”。此外,按照所有權理論,企業不論是在持續經營中或停業清算時,其凈資產的所有權和其他權益均應歸屬於所有者。因此,會計主體沒有必要特別強調資本保全,應當允許其終極所有者按照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抽回資本。
所有權理論認為母子公司之間的關係是擁有和被擁有的關係,編製合併會計報表的目的是為了向母公司的股東報告其所擁有的資源。因此,所有權理論既不強調企業集團的各成員企業所構成的經濟實體,也不強調企業集團中存在的法定控制關係,而是強調編製合併會計報表的企業對另一企業經濟活動和財務決策具有重大影響的所有權。
(1)合併會計報表的服務對象是母公司的股東。
(2)母公司對子公司凈資產的享有數額應以母公司所支付的代價為衡量的基礎,並只以此計人合併報表,少數股東所享有的子公司凈資產份額不合併。
(3)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併報表上不予確認。
(4)合併商譽的確認。以母公司所支付的代價和所取得子公司凈資產的公允價值之差作為商譽,全部計人母公司的商譽在合併報表上列示。
(5)合併凈利是母公司股東所應有的凈利。
(6)少數股東收益不予確認。
(7)未實現利得或損失。若是順銷,就應100% 沖銷;若是逆銷,就應沖銷母公司享有的份額。
(8)贖回債券的推定利得或損失。如果是贖回母公司的債券,就應該100%承認,若是贖回子公司的債券,就只應承認母公司享有的份額。
(1)適用範圍小,只應用於幾個公司控制被投資公司的特殊情況。
(2)把被投資公司按股份來進行分割,撕裂了公司的內部經濟關係,不能準確反映股東的利益。
所有權理論認為,合併報表只是為了滿足母公司股東的信息需求,而不是為了滿足子公司少數股東的信息需求。基於此,當母公司合併非全資擁有的控股子公司的會計報表時,應採用比例合併法:按照母公司實際擁有的股權比例,合併子公司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對於非全資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和凈收益,也只能按照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予以合併。
所有權理論的進一步發展[1]
- 1.企業所有權理論
企業所有權不同於財產所有權,前者是對給定財產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而後者是指對企業的剩餘索取權和剩餘控制權。同樣的財產所有權可以形成不同的企業所有權安排,所以說"財產所有權是交易的前提,企業所有權是交易的方式和結果"。區分兩個概念對於理解企業的制度安排非常重要。
- 2.產權理論
產權理論至今有40年的發展歷程,研究領域大體有:交易費用與企業本質、外部性與"公共財產"的解決方案以及國家理論與經濟組織理論等。所有權理論對企業行為方式的分析,雖然己部分涉及企業制度安排問題,但主要還是以企業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目標作為企業行為方式的分析內容。而產權理論則結合"兩權分離"及"股份公司"的發展,形成了一套相對獨立而完善的企業理論、公司理論或經理行為理論。
其中一個重要應用值得一提。越來越多的學者認同,以企業的剩餘索取權作為激勵手段能夠更好的解決經營者長短期激勵問題。經營者在現有的組織結構所確立的約束條件下追求他們的自身利益,並使得效用最大。這裡的約束主要指所有權對企業經營者的影響。我們不得不開始合理安排經營者的不同偏好的滿足程度和企業經營業績的關係。通過把利潤與經營者薪金掛鉤,實踐證明較好地解決了經營者短期激勵問題;而通過把企業剩餘索取權引人激勵機制,比如使用股權期權的激勵手段,則可有效地解決長期激勵問題。通過以上努力爭取使經營者效用最大化和所有者權益最大化相統一,從而促使國有企業效率的提高
- 3.離散所有權理論
離散所有權理論認為,隨著時代的發展,在同一企業組織中,出現了多種形式的所有權,其中不乏難以計量和確認的形式,比如人力資源,礦產資源等等。這種離散性使得企業的經營決策難以保證傳統理論中單一所有權的利潤(或財富)的最大化。因此我們必須深入考慮各種不同的所有權的責、權、利和經濟行為之間的內在關係,從而進一步發展所有權理論,適應時代需求。
- ↑ 郭振寧.所有權理論及對策——基於國有企業現狀的評析河北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8月第5捲第3期
講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