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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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調發展是指政府通過就業政策來實現發展保證的戰略,是統籌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加快二元結構調整的必然選擇,也是化解農村剩餘勞動人口和落後地區就業問題的關鍵。
首先,要推進制度創新。加快推行戶籍制度改革,取消限制農民進城務工的歧視性政策和限制性規定,營造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環境。加快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的就業制度,逐步統一城鄉勞動者就業與失業登記制度,積極探索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實行積極的就業扶持和就業服務政策,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土地流轉形式,規範發展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建立有利於城鎮發展和農民向城鎮轉移的土地制度。
其次,要培育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改變勞動力市場的城鄉分割、區域分割局面,建立全國統一、城鄉一體的勞動力市場體系,特別是在城鎮就業壓力較大的情況下,要防止“關閉城門”,為勞動力流動人為設置障礙;打通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大學生就業市場互通互聯的渠道,實現就業信息共用,使城鄉勞動者真正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就業服務。按照“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要求,全面推行人本服務,建立健全職責明確、功能完整、運作順暢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建立覆蓋城鄉的勞動力市場信息服務網路和遠程見工系統,實現區域內勞動力市場互聯互通、信息共用。建立健全勞動力供求信息和工資指導價位發佈制度,完善就業信息引導機制。
最後,要加強失業巨集觀調控。建立城鄉勞動力抽樣調查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失業預警機制,把失業率控制在社會可承受的限度內。加強對正常生產經營企業裁員的指導,合理引導和規範企業規模性裁員,有效控制失業率,縮短失業周期。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輔業改製安置富餘人員,避免大量推向社會。
我國發展經濟,提高國民生產總值水平,擴大就業需要,是促使勞動力人口與就業協調發展的最根本的戰略原則,是緩解勞動力過剩狀況的積極主動的辦法,是解決勞動力人口供大於求的一個基本前提。
首先,只有保持經濟快速增長,才能避免因經濟波動產生的周期性失業。我國近年來出現的大量職工下崗的現象,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就業體制和就業政策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問題,是長期以來重覆建設、盲目建設以及企業經營機制深層次矛盾多年積累的結果,也是過去擴大就業率、犧牲效益的一個結果,是我國發展經濟、深化改革中出現的問題,這並不是因經濟波動產生的周期性失業。從長遠看,隨著改革的深入,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的調整,勞動力人口與就業的相應調整與流動也會經常發生。只有保持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才能為勞動力人口就業提供基地。
經濟發展了才能保證勞動生產率比就業人口增長高,才能為勞動力人口增長提供或創造就業環境或出路。有人認為,保證勞動生產率比就業人口增長快,這是控制就業人口增長的基本數量界限之一。實際上勞動生產率和就業人口增長率二者之間是協調或不協調的關係,不是控制和被控制的關係,可以根據二者之間的比例調整人口政策,而勞動生產率自身並不能自然起到控制勞動力人口增長的作用。
其次,只有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才有經濟實力增加投入,發展新興工業,發展科技產業,擴大生產規模。而不斷擴大就業規模需要,為勞動力人口就業創造有利就業條件,才能使勞動力人口就業成為現實的可能性。
再次,只有在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和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水平不斷提高的基礎上,才能夠進一步促進就業結構調整,特別是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為不斷擴大就業需求開拓新的領域。因為生產發展了,必然要求為生產服務的服務性產業也相應的發展。同時因為經濟發展了,人均國民收入提高了,人們有了滿足多種需要和多種服務要求的物質基礎和經濟條件,刺激和推動第三產業發展,便具備了現實的可能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第三產業正是在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