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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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引導,就是政府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運用信息,調節、控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信息引導作用的對象十分廣泛,涉及到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諸多方面。同時,它又是政府行政管理活動中一種比較高級的形式,是行政管理水平、管理層次提高的重要體現。
信息引導的基本特征是:指導性、超前性、社會性、風險性。
信息引導的相關應用[1]
首先,全面搜集信息。承辦一個案件,辦案人員手中有的僅是有限的線索材料,這時需要進行信息收集、調查研究,比如在網上進行關聯字詞信息搜索,或分類搜索,比如分類搜索工商信息、社保信息、個人信用信息等,這些信息,都有可能對偵查工作起到推進作用。每一次搜索後,要對這些批量的信息進行篩選和再搜索。這個過程實際上就是全方位思維的整體性體現,即把任何事物都看成多角關係的統一整體。
其次,對全部有價值的信息從犯罪構成角度進行全面、辯證、綜合的分析。在信息搜索過程中,依據情理與法理,對案件是否構成犯罪,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等方面會有一個不斷深化的認識過程。這是自偵偵查工作的特點所在,因此,為了讓證據更加扎實,還需要對大量信息進行再分析、再提煉。經過甄別出來的信息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第三,善於運用立體性思維,把握各信息之間的聯繫。犯罪行為是一個涉及時間、空間、高度的多維、立體的存在。犯罪行為存在的立體性要求偵查人員對於偵查信息的把握必須運用立體性思維,否則,僅僅使用點式、線式、面式的思維,可能只把握了事物的某個局部或某個方面或某種性質,難免片面、主觀。立體性思維要求偵查員人員必須熟悉各信息要素,以及各信息要素之間的相互聯繫、解讀方法及相互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分析案情,才能將看起來沒有聯繫的信息內在地聯繫起來,從而突破案件。
總之,信息化時代的到來,使偵查資源在傳統實體性資源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信息化偵查線索與證據。而信息化為偵查活動提供了諸多新的線索引導和證據支撐,實現了查明與證明依據的多元化,改變了偵查線索與證據資源的類型結構,偵查人員需與時俱進,善於用信息引導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