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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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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Audit Law)

目錄

什麼是審計法

  審計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以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調整審計活動中形成的各種審計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廣義上的審計法是指各種審計法律規範的總和,從性質上看,既包括國家審計法,也包括內部審計法和社會審計法;從法律形式的效力層次上看,既包括憲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審計法律,也包括國國務院制定的審計行政法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審計法規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審計行政規章等。

  狹義上的審計法專指國家審計法律,即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審計法的原則

  審計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合法性原則、客觀公正原則、實事求是原則、廉潔奉公原則和保守秘密原則。

審計法的立法目的

  審計法第一條明確規定為:“為了加強國家的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發經濟健康發展。”

  這一立法目的包括了三方面的內容:

  一是體現了黨的十四大提出的強化審計監督的要求;

  二是體現了審計監督在國家財政經濟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是體現了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強審計監督,發揮審計機關在促進廉政建設中的很需要作用的精神。

  關於審計法的立法依據。審計法是國家基本法律,與其他法律一樣,應當以憲法作為立法依據。憲法第九十一條、第一百零九條對審計機關的性質和地位,審計機關的設置和領導體制,審計監督的範圍和內容,審計監督的基本原則作了明確規定,確立了我國審計監督制度的基本框架。審計法主要以憲法上述規定為立法依據,是對憲法關於審計監督規定的具體化。

審計法的內容

  我國審計法制包括三個方面:國家審計法律制度、內部審計法律制度和社會審計法律制度。

  這三種審計法律制度都是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並相互依賴、緊密聯繫。但這三種法律制度在性質和內容上存在著本質差別。

  國家審計法律制度是國家審計機關對國家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以及代表國家主管全國審計工作而形成的法律制度。

  內部審計法律制度是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對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而形成的法律制度。內部審計主要是為本單位的內部監督管理服務的。

  社會審計法律制度是社會審計機構接受委托人委托進行審計查證和其他咨詢服務而形成的法律制度。社會審計主要是為委托人和其他社會公眾服務的。

審計法的淵源[1]

  審計法的淵源,又稱審計法的法源,是指審計法來源於哪些並由哪些不同效力等級的法所組成。審計法的淵源主要是指審計法律形式上的來源。

  我國審計監督的性質決定了審計計工作必須涉及到國家財政、財務活動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對每一類的財政財務活動進行審計監督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同的。這就要求國家不僅要制定審計基本法律,而且對更多、更具體的審計監督關係,還需要通過制定其他各種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來調整。審計監督的綜合性和審計工作範圍的廣泛性,決定了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行為不僅要遵守憲法、審計基本法和審計方面的法規、規章,而且還要遵守與審計有關的財政經濟法律、法規。我國審計法的淵源是廣泛的,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一個以憲法為基礎,以審計法為核心,由法律、法規、規章組成的審計法律規範體系。

  我國審計法的淵源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 憲法。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其中與審計有直接關係的規定共有七條。這些條款對審計機關的設置、性質、地位和領導關係,審計監督的範圍和內容,審計監督的基本原則,審計長的地位和任免等作了明確規定。憲法的這些規定是審計法的根本法源。

  (二)審計法以及與審計有關的其他法律。這裡所說的審計法是狹義上的審計法,是指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這部審計法對我國審計監督制度的內容作了全面、具體的規定,是我國審計工作的基本法。另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頒佈的許多法律中,對與審計監督有關的問題作了規定,如預演算法、會計法、企業法等,這些法律也是審計法的淵源。

  (三)有關審計方面的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國務院為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解決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頒佈了大量的行政法規。在審計監督方面,國務院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和《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是審計工作的基本行政法規,為做好審計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規依據。其中《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在審計法正式實施後,依然是審計機關行使審計職權的重要法規依據。另外,國務院頒佈的其他行政法規中,有關審計方面的規定也很多,如《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禁止向企業攤派暫行條例》等。國務院的這些行政法規是審計法的重要淵源。

  (四)有關審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權力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情況下,頒佈的在本地區適用的有關審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是審計法的淵源。另外,民族自治地區權力機關制定的與審計工作有關的民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也是審計法的淵源。

  (五)有關審計方面的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包括國務院部門行政規章和地方政府行政規章兩種。有關審計方面的國務院部門行政規章,主要是由審計署制定頒發的業務規章,也包括審計署和其他部門聯合發佈的行政規章和其他部門自行發佈的與審計工作有關的行政規章。有關審計方面的地方政府行政規章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自治區人導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審計工作的情況制定的在本地區適用的行政規章。這兩種有關審計方面的行政規章也是審計法的淵源。

  (六) 對審計法律、法規、規章的法律解釋。按照國家關於解釋工作的規定,進行法律解釋要與解釋機關的許可權相適應,並與已有的法律、法規、規章相銜接。這些法律解釋具有法律效力,其中與審計工作有關的法律解釋應視為審計法的淵源。

  (七)國際條約或協定。我國審計機關加入了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  和亞洲地區組織。在對外交往中,與許多國家簽訂了雙邊或多邊協定;在外資運用審計中,也與國際金融機構、外國政府簽訂了雙邊協議。我國簽訂或加入的有關審計方面的國際條約和協定也應作為我國審計法的淵源。

制定審計法的指導思想[2]

  (一)遵循憲法關於審計監督的規定。憲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審計法遵循憲法上述規定的精神,對審計監督制度的主要內容作了具體規定。

  (二)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隨著財稅金融投資外貿企業等方面體制改革的深化,中央、地方、部門和企業事業組織之間的利益關係發生重大調整,這就更需要運用法律手段健全經濟監督機制,保障改革和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審計機關是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國家機關,處於比較超脫的地位,在國家財政經濟運行中起著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所不能替代的監督作用。實踐證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越發展,越需要強化審計監督。

  (三)總結我國審計工作實踐經驗並借鑒外國審計法律制度的有益內容。審計工作開展以來,經過不斷探索、實踐和總結,積累了經驗,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審計工作制度和方法,這是審計法形成的重要基礎。同時,在制定審計法過程中,研究了30多個國家的審計法律,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從中借鑒和吸收了有益的內容。

制定審計法的重要意義[2]

  (一)審計法依據憲法的有關規定,對審計監督的原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審計機關職責、審計機關許可權、審計程式法律責任等作了全面的具體規定,這對強化審計監督,為審計機關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審計法充分總結了我國十一年來審計監督工作的實踐經驗,特別是審計條例實施以來逐漸形成的許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辦法,以國家法律予以確認,保障了審計監督制度的連續性穩定性。

  (三)審計法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健全巨集觀經濟調控體系的需要。審計法強化了對國家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同時對國有企業國有金融機構國家事業組織國家建設項目以及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款、貸款項目資金等的審計,都作了明確規定,與以往的一些審計內容和做法相比,許多方面有了創新和突破。這樣,為審計機關在新形勢下加強審計監督工作,進一步發揮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的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據。

  (四)審計法的頒佈實施,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這部法律把審計監督活動進一步納入了法制運行軌道,為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審計監督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和行為準則,使被審計單位明確了自身在審計監督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增強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同時還對廣大人民群眾監督審計工作,作出了法律規定。這對我國審計事業的發展,將起到重大推動作用。

  (五)審計法按照憲法規定的原則,為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審計監督制度,構造了法律框架。審計法對國家審計作了全面規定,同時,賦予了審計署在總理領導下,主管全國審計工作的重要職責,進一步確立了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之間的法律關係,為進一步推動我國的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規範化,奠定了基礎。審計法的頒佈實施,標志著我國的審計法律規範體系日趨成熟和完美,是我國審計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什麼是審計法的淵源?我國審計法的淵源有哪些?
  2. 2.0 2.1 王新華.制定審計法的指導思想和重要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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