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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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貿易(Foreign Trade)
(對外貿易參見國際貿易)
對外貿易亦稱“國外貿易” 或“進出口貿易”,是指一個國家(地區)與另一個國家(地區)之間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這種貿易由進口和出口兩個部分組成。對運進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進口;對運出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出口。這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就開始產生和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發展更加迅速。其性質和作用由不同的社會制度所決定。
對外貿易不僅把商品生產發展很高的國家互相聯繫起來,而且通過對外貿易使生產發展水平低的國家和地區也加入到交換領域中來,使作為一般等價物的貨幣深入到他們的經濟生活中,使這些國家和民族的勞動產品日益具有商品和交換價值的性質,價值規律逐漸支配了他們的生產。隨著各國的商品流通發展成為普遍的、全世界的商品流通,作為世界貨幣的黃金和白銀的職能增長了。黃金和白銀除去具有貨幣一般購買手段之外,還被用來作為國際支付、國際結算與國際信用的手段。隨著黃金、白銀變成世界貨幣,產生了形成商品世界價格的可能性。世界價格的形成,表示價值規律的作用擴大到世界市場,為各國商品的生產和交換條件進行比較建立了基礎,促進了世界生產和貿易的發展。通過對外貿易,參與國際分工,節約社會勞動,不但使各國的資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而且還可以保證社會再生產順利進行,加速社會擴大再生產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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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貿易是指一國(或地區)同其他國家(或地區)所進行的商品、技術和服務的交換活動。因此,提到對外貿易時要指明特定的國家。如中國的對外貿易等;某些島國如英國、日本等也稱對外貿易為海外貿易。
對等貿易:賣方承擔向買方購買同等價值商品或勞務。
展賣:在本國舉辦和參加國外舉辦的各種國際性博覽會或集市,集中一段時間進行進出口貿易。
補償貿易:我方先以賒購的形式,從國外進口機器設備和技術等,待投產後,用所生產的產品和勞務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補償貿易和加工貿易結合,通常稱為“三來一補”。
1.發展對外貿易,可以互通有無,調劑餘缺,調節資源的優化配置。
2.發展對外貿易,可以節約社會勞動,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3.發展對外貿易,可以吸收和引進當代世界先進的科學技術成果,增強本國的經濟實力。
4.發展對外貿易,接受國際市場的競爭壓力和挑戰,可以促進國內企業不斷更新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國際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