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藥學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臨床藥學(Clinical Pharmacy)
目錄 |
臨床藥學是指運用現代藥學知識,結合臨床,以患者為對象,研究藥品及其製劑與機體相互作用和應用規律的綜合性藥學分支學科,旨在用客觀科學的指標來研究具體患者的合理用藥[1]。臨床藥學由藥劑學、臨床藥理學等新理論、新技術發展而成,以藥劑學、藥代動力學為理論基礎,以醫葯結合為發展方向,以合理用藥為目的,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有效、經濟合理。
開展臨床藥學的目的和意義[2]
臨床藥學的發展,是伴隨著社會進步,以及醫院發展的需要,逐步體現其重要性。醫療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醫院藥學的飛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健康的要求日益明顯,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用藥將日益受到公眾的重視。開展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學工作,參與臨床疾病診斷、治療,提供藥學服務,提高醫療質量,是醫院藥學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需求。且從根本上忽略了藥學服務、藥學實踐以及藥物在臨床中對人體的作用。以往各級醫院藥學部門大多是重視藥品的服務,而忽視對人的服務,臨床藥學的發展,由物向人的工作重點發生轉變,將充分發揮藥師在臨床治療中的作用。
臨床藥學工作是以患者為中心,參與臨床給藥方案、提供藥物信息和實驗室等工作,其核心是臨床藥師參與臨床用藥,目的是共同為患者提供最佳的藥物治療,最大限度地發揮藥物療效。同時,開展臨床藥學服務,醫院藥學工作人員可以擺脫單純的輔助科室局面,直接面向並服務於患者,從藥品供給轉向藥學服務,提升藥學服務質量,給醫葯藥學增加新內容。
我國臨床藥學發展的現狀[3]
近10年,我國臨床藥學開始取得長足的進展,2002年頒佈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已提出醫療機構藥學部門應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藥學服務,開展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學工作。2011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和總後勤部衛生部聯合發佈《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中明確臨床藥學是指藥學與臨床相結合,直接面向患者,以患者為中心,研究與實踐臨床藥物治療,提高藥物治療水平的綜合性應用學科;並重申醫療機構藥學部門應組織藥師參與臨床藥物治療,提供藥學專業技術服務,開展以患者為中心、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學工作;建立由醫師、臨床藥師和護士組成的臨床治療團隊,開展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以上政策法規的頒佈使得臨床藥學的發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國內對於臨床藥師的培養主要是委托臨床藥師培訓基地進行規範化培訓,至2012年衛生部先後批准93家醫院建立了臨床藥師培訓基地,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並開展了臨床藥師培訓基地和臨床藥師培訓工作,主要模式為在職崗位培訓,培訓模式以臨床藥學實踐為主,理論教學為輔,註重用藥能力的培養。對於國內臨床藥學發展現狀,已有不少學者開展了調研,如胡明等Ⅲ採用信函式問卷調查,選取600家樣本醫院、42家臨床藥師制試點醫院進行我國醫院臨床藥學工作開展狀況調查。調研結果顯示:各級醫院開展的主要項目為處方點評、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及藥物信息咨詢服務等,而臨床藥師制試點醫院在藥曆書寫、患者用藥教育、藥物血藥濃度監測、制定個體化藥學監護、合理用藥等項目開展相對較好。相比較楊樟衛等目於2002年對55所醫院臨床藥學工作開展狀況調查結果,國內臨床藥學有了較明顯的發展,尤其是在藥師參與臨床會診、合理用藥評價、藥物不良反應監測等方面。
我國臨床藥學發展的問題[1]
1.在國家政策方面
自從2002年下發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中,首次在國家層面提出建立臨床藥師制後,截至2007年10月,全國共有19個省的44家醫院開展了臨床藥師培訓試點工作,2011年1月下發了《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對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及臨床藥師制有關問題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經過10年的探索,臨床藥師工作模式已初步建立,但所有與臨床藥師工作相關的政策性要求均散見於各個藥事管理文件中,而針對臨床藥師的專門性規範卻遲遲未出,據瞭解, “十二五”期間,臨床藥師工作的發展方向已基本明確——向制度化和規範化的方向邁進。
2.在臨床藥學生存的大環境方面
醫院,是臨床藥學生存的載體,也是臨床藥師主要的服務場所,因此,醫院對臨床藥學的重視,是其發展的根本。但是,在現今競爭激烈的醫療環境中,醫院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對尚不能創造經濟效益的臨床藥學重視程度不足,加之由於臨床藥師的主要工作就是規範臨床合理用藥,制定最合理、經濟的用藥方案,這必然觸及到醫師和醫院的經濟利益,直接導致了臨床藥學工作的停滯不前。
3.在醫院管理者和臨床醫務工作者的觀念方面
對醫院的管理者來說,醫院藥學的服務模式從藥品供應管理向藥學技術服務的轉型並未得到認同。一些醫院的管理部門,特別是一些邊遠地區的一、二級醫療機構,對臨床藥學工作認識不足,只設定了臨床藥師的崗位,做一些資料收集和臨床監控的工作,而“藥師下臨床”這個部分只是有所涉獵,而未曾深入;部分醫院的管理者甚至將臨床藥學視為應付檢查的工具,平時可有可無,等到檢查時再突擊作假。誠然,臨床藥學工作在現今的經濟社會環境中,對於醫院顯然是一件“燙手山芋” ,因為其工作不但不能增加醫院的經濟效益,而且還要醫院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對醫院管理者來說,這項工作做好了,頂多算是錦上添花而已。
對於臨床醫務工作者來說,傳統的醫療模式一直是臨床醫師集診斷與用藥於一體,這種觀念根深蒂固,加上他們對臨床藥學的認識仍顯不足,認為臨床藥師的工作侵犯了他們的權利和利益,對藥師參與臨床治療不易接受,從而導致臨床藥師與臨床醫師、護士無法形成協調合作的工作機制。
4.在臨床藥師人才配備方面
(1)臨床藥學專業人才不足:雖然臨床藥師制已經在全國大範圍地推廣實施,但是由於臨床藥師缺乏,直接導致了我國醫院藥學發展緩慢。據統計,在醫院藥師中,90%以上的人員從事調劑、製劑與供應,只有不到5%~10%的人員參與與臨床藥學有關的服務。根據2011年衛生部發佈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對於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配備的要求,三級醫院臨床藥師不少於5名,二級醫院臨床藥師不少於3名。而我國目前二級以上醫院7972所,按照要求,共需配備臨床藥師2萬多名,但我國臨床藥師的數量不足2000人,臨床藥師的缺口很大。
(2)專業人員知識結構不合理:現在很多醫院都在現有的藥師中培養臨床藥師,而這些藥師雖然是大部分是藥學本科畢業,但是由於我國高等藥學教育是以化學基礎和藥學知識為主,生命科學、臨床醫學等知識匱乏,缺少臨床用藥知識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加上醫院對藥師培養的重視不足,未能做到系統的培訓和繼續教育,直接導致了臨床藥師的底氣不足,話語權全無,即使發現了用藥不合理的地方,也不敢理直氣壯地指出來,與醫師的共同語言較少,更談不上參與和指導醫師合理用藥。
(3)專業人員觀念陳舊:現今,多數醫院的臨床藥師都只是在做一些資料收集和臨床監控等文書之類工作,並沒有實質地與患者、醫師接觸,對臨床用藥亦不能實時地發表意見,其觀念仍然停留在“以藥物為中心”的服務模式上,由於臨床用藥知識的缺乏,對臨床知識的再學習也缺乏應有的熱情,使之不想、也不敢下臨床。
我國臨床藥學發展的改革對策[4]
1.改革藥學教育模式.培養優秀的臨床藥學專業人才
我國臨床藥學工作出現發展緩慢、發展不平衡的局面,以臨床藥學人才緊缺有莫大的關係,而臨床藥學人才的緊缺、知識結構方面的缺陷與我國藥學教育模式、專業設置息息相關。從數量上比較,美國在1997年臨床藥師已占醫院藥師總量的38%以上,而我國只占5%;從教育方式上比較,美國的高等藥學教育包括課程設置、實習教育和繼續教育等,美國的臨床藥師培養是6年的大學教育加2年的臨床實踐培訓。所有的臨床藥師均為藥學博士。經過系統學習和培訓,具備了深厚的臨床理論和一定的臨床經驗,有能力與醫護人員、患者交流知識和參與臨床診治和藥物治療,而我國大多數院校設置四年或五年制臨床藥學本科專業,極少院校設置臨床藥學碩士專業。所以,我國的臨床藥學與發達國家臨床藥學的水平差距很大。臨床藥師培養的任務非常艱巨,這就要求我們從教育體制上做大動作。改革現有的教育模式,改革現有的專業設置。做好長遠的人才培養規劃,參考發達國家的教育經驗。制訂符合我國醫學教育和藥學教育的新模式、新思路,以期培養出更多優秀的臨床藥學人才,以滿足我國衛生事業的需要,促進我國臨床藥學工作的順利發展 。
2.建立完善的臨床藥學法規和臨床藥師制度
加強臨床藥學法律法規和臨床藥師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是臨床藥學工作得到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根據我國臨床藥學和試點情況和現狀.進一步建立健全臨床藥學工作方面的體制,行政管理部門要制訂更加完備的實施制度、法律和法規。根據國內實際和實踐工作中碰到的問題和積累的經驗,總結制訂一系列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效果顯著的政策和操作規程。完善的臨床藥學法律法規,讓醫院領導做到有法必依,做真正重視,認真貫徹落實臨床藥學的任務和工作重點。完善的臨床藥學法律法規,使廣大藥學工作者,做到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完善的臨床藥師制度,讓廣大藥學工作者做到責、權、利清楚明確,讓臨床藥師在臨床工作中發揮自已的一技之長,將藥學與臨床密切結合,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有,提高醫療水平。
3.轉變領導觀念,加強臨床藥學工作人員系統培訓
一個國家的臨床藥學工作發展,與國家的臨床藥學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與健全息息相關,而一所醫院的臨床藥學工作的發展和領導的觀念密不可分。單位領導對臨床藥學工作開展的意義、重要性必須有正確的認識,臨床藥學工作是經過國內外幾十年的臨床實踐證明的一種行之有效藥學改革,是必經之路。領導的重視,必然加大經費投入,建立相關的工作管理制度,以促進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領導的重視,必然會加大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加強現有藥師隊伍的系統培訓。由於臨床藥學教育發展緩慢,臨床藥學專業人才短缺,故我國絕大多數的醫院都是對現有的藥師進行臨床培訓和繼續教育,逐漸“臨床化”和不斷升級。由於現有的廣大藥師對臨床醫學知識存在嚴重缺乏,故如何對現有人員進行業務提高是開展臨床藥學工作的前提。我們可以從以下途徑進行人才培訓:①選派一些高學歷、高職稱、業務能力強、責任心強的中青年藥師到全國性的臨床藥師培訓基地進行脫產學習。②聘請醫學專家進行教學輔導。③採取醫院及科室內部教學交流相結合的方法,挖掘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自學潛力的優勢。然後再通過參與查房、會診及病案討論等繁多實踐,從工作中汲取經驗,不斷學習和完善自我。同時醫院要制訂好激勵機制,做到獎罰分明,為開展臨床藥學工作做好充分的人才保證。
4.加大臨床藥學工作的宣傳力度,改變廣大患者的傳統觀念
長期以來人們形成的固有觀念影響著臨床藥學工作的開展的進展。廣大患者的傳統觀念是。藥師只是從事發藥的工作,與臨床治療工作根本沒有多大關係,臨床只是醫生的工作。當臨床藥師參加臨床查房、會診及病案討論時。可能廣大患者,甚至醫護人員都會感到不習慣,這需要一個認識的過程。故擴大臨床藥學工作的社會影響,擴大臨床藥學及臨床藥師的社會認知度是臨床藥學工作發展中不可缺少的措施。國家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臨床藥學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傳媒,如:報刊、電視和網站等對臨床藥學及臨床藥師工作進行廣泛宣傳,提高社會認知度。各級醫療機構要一方面安排臨床醫師長期扎根臨床一線,與患者及醫、技、護人員進行全面接觸和深入交流,通過切實有效的服務,樹立臨床藥師形象。有了良好的社會認知度,才能發揮好藥學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