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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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治療是指通過應用藥物消除或控制病因與致病因素,緩解或治愈疾病、預防疾病發生或複發,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是臨床治療的重要手段。
藥物治療的適度性原則[1]
①確定適當的劑量、療程與給藥方案,才能使藥物的作用發揮得當,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
②在明確疾病診斷的基礎上,從病情的實際需要出發,以循證醫學為基礎,選擇適當的藥物治療方案。
③藥物過度治療是指超過疾病治療需要,使用大量的藥物,而且沒有得到理想效果的治療,表現為超適應症用藥、劑量過大、療程過長、無病用藥、輕症用重藥等。過度治療的常見原因:患者求醫心切;虛假廣告泛濫,患者受誘惑;保護性的過度用藥行為,處方追求“大而全”。追求經濟利益
④治療不足,表現為,劑量不夠,達不到有效的治療劑量;或療程太短,達不到預期的治療效果。引起治療不足的原因主要有:患者對疾病認識不足,依從性差,未能堅持治療;患者收入低,又沒有相應的醫療保障,導致無力支付;國家基本藥物政策還不完善,出現安全有效的基本廉價藥因利潤低,企業停止生產供應而缺貨,影響了疾病的治療。
藥物治療的安全性[1]
藥物在發揮防治疾病作用的同時,可能對機體產生不同程度的損害或改變病原體對藥物的敏感性。保證患者的用藥安全是藥物治療的前提。產生藥物治療安全性問題的原因:其一,藥物本身固有的生物學特性。其二,藥品質量問題。 其三,藥物的不合理使用。
藥物治療的經濟性和規範性[1]
藥物治療的經濟性(economy)就是要以消耗最低的藥物成本,實現最好的治療效果。藥物治療的經濟性主要是指:
①控制藥物需求的不合理增長,盲目追求新藥、高價藥。
②控制有限藥物資源的不合理配置,資源浪費與資源緊缺。
③控制被經濟利益驅動的不合理過度藥物治療。
在藥物治療方面,指南往往根據疾病的分型、分期、疾病的動態發展及併發症,對藥物選擇、劑量、劑型、給藥方案及療程進行規範指導。在針對某一具體患者時,既要考慮指南的嚴肅性,又要註意個體化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