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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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教育體制[1]
教育體制是指關於各級各類教育之間及其與外部相互關係的制度,主要包括教育的辦學體制、投入或投資體制、資源的籌配機制、學制、各級各類教育的比例原則與調節機制、管理體制等。從系統的角度,教育作為一個開放性系統,教育體制就是教育系統內部各要素相互聯繫以及它與其他社會系統相互聯繫的“序”即基本規則。
教育體制的發展[1]
教育體制的改革與發展主要受到政治體制、經濟體制、科技體制以及宗教問題、民族和種族問題等外部因素的制約;同時,又受到教育自身在層次、規模、種類等方面的發展水平這樣的內部因素的影響。此外,人們對各級各類教育相互關係以及教育系統與其他社會系統相互關係的客觀規律的認識也對教育體制產生影響。教育體制具有強烈的時代和國家特征。
當教育體制出現不適應狀態時,教育系統作為社會這個大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不僅自身運轉發生困難,而且它將導致整個社會系統的運轉困難。因此,教育體制的改革與發展,是從戰略的高度和整體的角度對教育系統進行全局性調整,它對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教育系統的一整套的教育體系和制度。它是在一定思想路線指導下建立起來的。目前,我國教育理論界對什麼是教育體制有三種不同的認識:1.認為是教育體系與教育結構及其管理制度的有機構成。所謂教育體系是指教育的不同層次,教育結構是指不同教育層次和各種學科的比例關係。2.認為是教育體系和教育制度的總稱。所謂教育體系是指各級各類教育的地位以及它們之間相互關係和聯繫的系統。所謂教育制度是指國家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所制定的具體規定。譬如,教育投資的規定,教育計劃的規定,辦學的規定,領導管理的規定等。這些規定相互聯繫,形成各自的體系,諸多體系又構成各自的體制。如教育管理體制、教育投資體制、教育辦學體制、教育領導體制等,這些體制的總稱為教育體制。3.認為是在教育領域中由機構設置、隸屬關係和管理許可權,以及各種有關的法規制度所形成的相對穩定的模式。也可以綜合表述為:由國家權力機關和教育領導機構所制定的,以劃分教育管理許可權,規範人們教育活動範圍、方式和行為的、相對穩定的教育體繫結構模式。教育體制是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它是為一定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服務的。同時,在現代社會中,它還具有生產力的性質。在社會制度、經濟制度相對穩定的情況下,教育體制也會隨著不同時期的形勢任務的變化而變化。當教育體制不適應生產力發展和經濟基礎的要求時,就必須對它出現的弊端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