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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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sa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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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的概念[1]
儲蓄是社會生活中的一種經濟行為,它的含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儲蓄概念是指一定時期的國民收入減去被消費掉的部分。從資金運用角度考察,儲蓄等於投資。因此,廣義的儲蓄按儲蓄主體標準劃分包括居民儲蓄、企業儲蓄和政府儲蓄;按照儲蓄構成標準劃分包括貨幣儲蓄和實物儲蓄,其中貨幣儲蓄包括銀行存款、手持現金與各種有價證券。狹義的儲蓄則指居民個人在銀行等儲蓄機構的存款。
在我國,儲蓄的概念是狹義的。儲蓄是指個人把節餘下來的或暫時不用的錢有條件地存入銀行等儲蓄機構的一種信用行為,即把貨幣的使用權暫時讓渡給儲蓄機構的一種信用行為。儲蓄的對象僅指貨幣資金,不包括實物;儲蓄人單指個人,不包括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在銀行等儲蓄機構存款;儲蓄的形式僅指存款人把貨幣資金存入儲蓄機構,不包括個人自行保存的現金和購買的國庫券、公債、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股票等有價證券。可見,儲蓄的本質是指貨幣所有者以保值、取得收益和調劑生活為目的,把自己結餘的或暫時閑置的貨幣存入儲蓄機構的一種信用行為。在一定的生產方式下,儲蓄反映一定的社會生產關係。
儲蓄的特征[1]
儲戶以保值和增值為目的,自願將其暫時閑置的或結餘的貨幣提供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由儲戶自行決定儲蓄時間、種類,到期後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還本付息。儲蓄行為是一種以儲戶為債權人,銀行或其他信用機構為債務人的一種信用行為。因此,儲蓄除具有信用的一般特征以外,還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重要特征。
- 1.儲蓄行為的自主性
儲蓄行為的自主性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儲蓄對象是私有的,就是儲蓄者所要儲蓄的貨幣資金的所有權歸儲戶所有,儲戶自己有權支配,這是儲蓄具有自主性的根本保證和必要前提;二是儲戶進行儲蓄是自我需要的結果。儲蓄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自己將來的某種需要,這種儲蓄的自主性反映了自我服務的需求,不論是保值或增值的儲蓄都是對儲戶有利的,因而貨幣所有者願意從事儲蓄活動。
- 2.儲蓄對象的暫時閑置性和積累性
儲蓄動機產生於個人取得收入以後扣除消費部分的結餘。這部分結餘構成了個人能進行儲蓄的物質前提。同時,儲蓄的目的是為了未來消費,這也說明瞭儲蓄對象的閑置具有暫時性。儲蓄的積累性是指儲戶在貨幣資金上量的積累。它的含義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首先,儲蓄行為對儲戶個人具有積累財富的作用;其次,從貨幣資金代表社會財富的角度考察,貨幣儲蓄過程也是社會財富的積累過程。
- 3.儲蓄價值的保值性和收益性
儲蓄是一種信用行為,信用具有還本付息的特征。儲蓄的還本付息特征使它具有明顯的保值性和收益性。儲戶將貨幣資金存人銀行等儲蓄機構,首先考慮的是能否保住本金,起到積累財富的作用。如果連本金都保不住,儲戶是不會參加儲蓄的。因此,儲蓄的保值性是儲戶進行儲蓄的最低要求,也是儲蓄的基本特征;其次,儲戶將貨幣資金存入銀行等儲蓄機構,經過一段時間,不但要取回本金,還要帶來利息,這是信用行為的基本要求。儲蓄利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儲蓄的收益水平。
儲蓄理論發展[2]
儲蓄函數理論始於20世紀30年代凱恩斯的研究。凱恩斯在《就業、利息與貨幣通論》一書中提出自己的儲蓄函數理論以後的數十年,西方經濟學家對這一理論不斷進行修正和補充,逐步深化了儲蓄函數理論的發展。同時隨著計量技術與工具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將計量工具應用於儲蓄函數理論研究中,提出了很多新的觀點與假說。總體來看,西方儲蓄函數理論的發展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
- 1.儲蓄理論的第一階段:20世紀30年代中期至50年代中期
這一階段的儲蓄理論主要進行的是儲蓄與現期收入時間關係的實證研究,其中以凱恩斯的絕對收入理論與杜森貝利的相對收入理論為代表。
絕對收入理論是由著名經濟學家凱恩斯提出來的,其基本觀點是:儲蓄是當期可支配收入的穩定函數,在短期內人們的儲蓄主要取決於當期可支配收入的多少;隨著收入的增加,人們的儲蓄也將增加,但二者並不按相同的比例增加,儲蓄增量以在收入增量中的比例遞增,即邊際儲蓄傾向遞增。由於邊際儲蓄傾向是遞增的,所以隨著收入的增加,平均儲蓄傾向逐漸提高,而且在通常情況下,平均儲蓄傾向大於邊際儲蓄傾向。絕對收入理論可以用線性函數表示為:
St = α + βYt,(α<0,0<β<1)
其中,St為儲蓄,Yt表示當前的收入(一般指可支配收入),α(常數)為自主儲蓄即獨立於收入的儲蓄量,β為儲蓄對收入的變化率即邊際儲蓄傾向。絕對收入理論的儲蓄函數揭示了儲蓄與收入之間的短期數量關係。
相對收入理論最早是由美國經濟學家杜森貝利於1949年提出的。相對收入理論認為人們的消費會互相影響,消費量不取決於絕對收入水平,而是取決於同其周圍家庭相比較的相對收入水平和本人歷史上的最高水平。人們的消費行為存在著攀比傾向,即消費的示範效應;同時消費一旦形成之後具有不可逆性的棘輪效應,即易於向更高標準調整而難於向下調整。家庭消費支出往往落後於其收入的變化,而且收入水平下降時消費也不會立即減少。消費變動會映射到儲蓄,即收入增長時,會表現為儲蓄的增長;收入水平下降時,人們可能寧肯動用儲蓄維持已達到的消費水平,也不願改變消費習慣、減少消費,這時儲蓄就會降低。相對收入理論的儲蓄函數可以表示為:
,(0<β<1)
其中,St為儲蓄,衡量與周圍家庭相比較的相對收入水平和本人歷史上的最高水平的變數,Yt表示當前的收入。相對收入理論的儲蓄函數表明,儲蓄不僅與當前收入有關,還會受到相對收入的影響。
- 2.儲蓄理論的第二階段:20世紀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
這一階段主要是通過引入預期收入來研究儲蓄函數理論,其中著名的理論有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論和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論。
美國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在1957年提出的持久收入的理論認為:居民儲蓄安排主要不是由他的現期收入決定,居民消費支出主要不是由他的現期收入決定,而是取決於居民的持久收入,即一種長期平均的預期收入,一般是用過去幾年收入的加權平均數表示,距離當前時間越近,權數越大;反之,距當前時間越遠,權數越小。不穩定的暫時性收入的邊際儲蓄傾向較高(邊際消費傾向較低),持久收入的邊際儲蓄傾向較低(邊際消費傾向較高),短期的收入暫時增加的部分幾乎全部用於增加儲蓄,儲蓄增長明顯加速,儲蓄率會相應提高。但是,持久收入增長會帶來消費和儲蓄水平的相應增長,但消費率和儲蓄率相對固定。持久收入理論的儲蓄函數可以簡化為:
S = St + Sp = βlYt + β2Yp,(0 < β2 < βl < 1)
其中,S表示儲蓄,St表示由暫時性收入帶來的儲蓄,Sp表示由永久性收入帶來的儲蓄,Yt表示暫時性收入,Yp表示永久性收入。
生命周期理說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莫迪利安尼等人在20世紀50年代初共同提出。生命周期假說認為消費者是理性的,消費(儲蓄)不取決於現期收入,而取決於一生的收入和財產收入,消費者總是根據一生的收入水平安排最佳的消費和儲蓄。根據邊際效用遞減規律,要使效用達到極大,消費者必須均勻地消費其一生的財富。由於消費者當期和預期收入不均衡,為了均勻地消費,必須進行儲蓄以完成跨時期的均勻消費安排。其儲蓄函數公式如下:
S=α·WR+β·YL
其中,YL為實際財富,a為財富的邊際儲蓄傾向,即每年用於儲蓄的財富比例,扎為勞動收入,β為勞動收入的邊際消費傾向,即每年用於儲蓄的勞動收入的比例。根據生命周期的儲蓄理論,如果社會處於較年輕的狀態,即年輕人占總人口的比重較大,則整個社會儲蓄傾向較高,如果社會向老齡化邁進,則儲蓄傾向會降低。因此,總儲蓄會部分地依賴於人口的年齡分佈,當有更多人處於儲蓄年齡時,凈儲蓄就會上升。
- 3.儲蓄理論的第三階段:20世紀70年代後期至今
在這一階段,經濟學家將理性預期假說和不確定性引入了儲蓄函數理論的研究,從而發展了新的儲蓄函數理論,例如流動性約束理論、利蘭德的預防性儲蓄理論等。
流動性約束理論認為,個人能夠在相同的利率水平上借貸和儲蓄與現實不符,實際中存在著流動性約束。由於不確定性的存在,消費者未來可能會面臨流動性約束,個人的融資可能受限,他只能消費當前的財富,因此與無流動性約束相比,流動性約束下的消費者的消費比較低。也就是說,流動性約束下的消費只與當期勞動收入正相關。所以,為了保證收入下降時消費不會大幅下降,消費者就會被迫降低當前的消費,增加儲蓄作為保險,以應付未來收入下降的風險。也就是說流動性約束從兩個途徑增加儲蓄,減少消費:不論流動性約束何時發生,它都會使一個人的消費比他想要的消費少,從而增加儲蓄;流動性約束不在現期發生,但它將在未來發生的事實同樣會降低現期消費,增加儲蓄。
預防性儲蓄理論吸收了生命周期理論中的消費者理性和效用最大化的假說,併在理性預期思想的基礎上,將不確定性引入分析框架,從而在更一般的意義上來考察消費者的跨時優化選擇行為。該理論認為儲蓄不僅是為了在生命周期內擴展配置其資源,同時也是為了對不確定性事件(如收入衝突)加以保險。當消費者預期未來的風險越大時,他們會選擇將收入更多地儲蓄起來,以防備未來收入和支出的劇烈波動,從而當期消費支出額的下降幅度也越大,反之則相反。預防性儲蓄理論強調了不確定性對居民儲蓄和消費行為的影響,認為預防風險的動機比平滑消費的儲蓄動機更重要。
緩衝存貨儲蓄理論認為,儲蓄相當於一種緩衝存貨,旨在境況差時維持正常消費或在境況好時增加消費。按照這一理論,消費者一般要確立一個財富與持久收入的目標比例,在消費者具有預防性儲蓄動機的前提下,如果財富低於目標,預防性儲蓄動機將戰勝消費欲望從而增加儲蓄;如果財富高於目標,消費欲望將戰勝預防性儲蓄動機,從而使消費者選擇大於當前收入的消費。
這種儲蓄不僅包括個人儲蓄,還包括公司儲蓄、政府儲蓄。儲蓄的內容有在銀行的存款、購買的有價證券及手持現金等。
政府機構儲蓄沒有一定的動機。企業儲蓄的動機則是為了再投資或獲取利息。影響企業儲蓄的主要因素是投資的邊際效率,而個人及家庭儲蓄的原因主要包括為不測事件建立儲備金、為自己的老年積累基金、為保護自己的家屬,或為了其他某一具體目的等。個人或家庭儲蓄也為商業資本投資提供了部分資金來源。影響個人及家庭儲蓄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收入的多少、人們對未來收入的預料以及利息率的高低等。
(一)儲種特點。目前銀行一般約定活期儲蓄5元起存,多存不限,由銀行發給存摺,憑折支取(有配發儲蓄卡的,還可憑卡支取),存摺記名,可以掛失(含密碼掛失)。利息於每年6月30日結算一次,前次結算的利息併入本金供下次計息。
(二)存儲技巧。活期存款用於日常開支,靈活方便,適應性強。一般將月固定收入(例如工資)存入活期存摺作為日常待用款項,供日常支取開支(水電、電話等費用從活期賬戶中代扣代繳支付最為方便)。由於活期存款利率低,一旦活期賬戶結餘了較為大筆的存款,應及時支取轉為定期存款。另外,對於平常有大額款項進出的活期帳戶,為了讓利息生利息,最好於每兩月結清一次活期帳戶,然後再以結清後的本息重新開一本活期存摺。另外,在開立活期存摺時一定要記住留存密碼,這不僅是為存款安全,而且還方便了日後跨儲蓄所和跨地區存取,因為銀行規定:未留密碼的存摺不能在非開戶儲蓄所辦理業務。
(一)儲種特點。50元起存,存期分為三個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6個檔次。本金一次存入,銀行發給存單,憑存單 支取本息。在開戶或到期之前可向銀行申請辦理自動轉存或約定轉存業務。存單未到期提前支取的,按活期存款計息。
(二)存儲技巧。定期存款適用於生活節餘的較長時間不需動用的款項。在高利率時代(例如上世紀90年代初),存期要就“中”,即將5年期的存款分解為1年期和2年期,然後滾動輪番存儲,如此因可利生利而收益效果最好。在如今的低利時期,存期要就“長”,能存5年的就不要分段存取,因為低利情況下的儲蓄收益特征是“存期越長、利率越高、收益越好”。 當然對於那些較長時間不用,但不能確定具體存期的款項就好用“拆零”法,如將一筆5萬元的存款分為0.5萬元、1萬元、1.5萬元和2萬元4筆,以便視具體情況支取相應部分的存款,避免利息損失。若預見遇利率調整時,剛好有一筆存款要定期,此時若預見利率調高則存短期;若預見利率調低則要存長期,以讓存款賺取高利息。此外,還要註意巧用自動轉存(約定轉存)、部分提前支取(只限一次)、存單質抵貸款等理財手段,避免利息損失和親自跑銀行轉存的麻煩。
(一)儲種特點。5元起存,存期分為一年、三年、五年3個檔次,適應各類儲戶參加儲蓄,尤其適合低收入者生活節餘積累成整的 需要。存款開戶金額由儲戶自定,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應於次月補存,未補存者視同違約,到期支取時對違約之前的本金部分按實存金額和實際存期計算利息;違約之後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實際存期和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二)存儲技巧。零存整取適用於較固定的小額餘款存儲,積累性強。由於這一儲種較死板,就 重要的技巧就是“堅持”,決不連續漏存2個月。有一些人存儲了一段時間後,認為如此小額存儲意義不大,就放棄了,這種前功盡棄的做法損失最大。若有眾多同 事同時辦理零存整取業務,可委托單位的工會等組織進行集體批量辦理,省去每個人都跑銀行的勞累。
(一)儲種特點。5000元起存,存期分為一年、三年和五年3個檔次。開戶時,整筆存入按約定期限(可1個月或幾個月)分次 取息,到期還本。若中途提前支取本金,則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規定計算實際應支付的利息,並扣回銷戶前多支付的利息。
(二)存儲技巧。要使存本取息定期儲 蓄生息效果最好,就得與零存整取儲種結合使用,產生“利滾利”的效果。即先將固定的資金以存本取息形式定期起來,然後將每月的利息以零存整取的形式儲蓄起 來。採取這種方式時,可與銀行約定“自動轉息”業務,免除每月跑銀行存取的麻煩。
(一)50元起存,可隨時支取,即有定期之利,又有活期之便。開戶時不必約定存期,銀行根據存款的實際存期按規定計息。實際存期 在3個月以內(不含3個月)的,其利息按銷戶時的活期利率計算,實際存期在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按銷戶時的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6折計算。
(二)存儲技巧。主要是要掌握支取日,確保存期大於或等於3個月,以免利息損失。
(一)儲種特點。5萬元起存,一次存入,可一次或分次支取,存期分為1天和7天兩個檔次。支取之前必須向銀行預先約定支取的時間和金額。
(二)存儲技巧。通知存款最適合那些近期要支用大額活期存款但又不知支用的確切日期的儲戶,例如個體戶的進貨資金、炒股時持幣觀望的資金或是節假日股市休市時的閑置資金。要儘量將存款定為7天的檔次。
(一)儲種特點。50元起存,存期分為一年、三年、六年3個檔次。存儲金額由儲戶自定,每月存入一次(本金合計最高為2萬元)。中途 如有漏存,須在次月補存,未補存者視如違約。到期支取時,違約之前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實存金額和實際存期計息;違約之後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實際存期和活期利率 計息。該儲種對象為小學四年級能上能下的學生,銷戶時如能提供正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證明,則能享受利率優惠和免利息稅的優惠,否則按零存整取儲種 計息。總之,教育儲蓄具有“客戶特定、存期靈活、總額控制、利率優惠、利息免稅”的特點。
(二)存儲技巧。《教育儲蓄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教育儲蓄為零 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開戶時儲戶與金融機構約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額,分月存入,但允許每兩月漏存一次。因此,只要利用漏存的便利,儲戶每年就能減少了6次跑銀行的勞累,也可適當提高利息收入。但有人違背了“零存”的要求,鑽“分月存入”的空子,將2萬元的存款總額在頭幾個月分兩三次就存足了;雖然這種方法 可以提高利息收入(以2萬元5年期為例,此法可多獲得利息1349.92元),但是違反了《教育儲蓄管理辦法》,建議儲戶不用此法,做個“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守法理財人。
我國對儲蓄事業一貫實行保護和鼓勵的政策。
儲蓄政策包含著兩層含義:一是保護政策,儲蓄在銀行等儲蓄機構的儲蓄存款是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侵犯;二是鼓勵政策,國家除在憲法上規定個人儲蓄存款受到保護以外,還採取各種具體措施,鼓勵社會公眾參加儲蓄。國家對廣大社會公眾在銀行等儲蓄機構的儲蓄存款,在一段時間後付給一定的利息。為保護儲戶的利益還時常在不同的時期對儲蓄存款利率進行調整,這是對廣大社會公眾參加儲蓄的一種物質鼓勵。
國家保護公民儲蓄的所有權體現在3個方面:一是承認存款的所有權。儲蓄存款的所有權屬於儲戶自身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二是保證儲蓄存款的使用權,個人儲蓄存款完全歸儲戶個人自由支配。三是尊重存款的處理權。個人儲蓄存款可以轉讓、贈送,存款人死亡以後,繼承人有權按照存款人生前遺囑或法定程式,繼承其存款。
我國的儲蓄原則是“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居民個人所持有的現金是個人財產,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各種方式強 迫其存入或不讓其存入儲蓄機構。同樣,居民可根據其需要隨時取出部分或全部存款,儲蓄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取存款。並要支付相應利息。儲戶的戶名、帳號、金額、期限、地址等均屬於個人隱私,任何單位和個人沒有合法的手續均不能查詢儲戶的存款,儲蓄機構必需為儲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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