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代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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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代辦所是銀行儲蓄網點的組成部分和開展儲蓄工作的得力助手,也是依靠群眾辦儲蓄的主要形式。
(1)全能代辦所(或稱“全面”、“綜合”代辦),由銀行刻發業務公章,建立各種明細分戶帳,象銀行儲蓄所一樣,可以辦理各種儲蓄收付業務,直接簽發憑證,並按銀行規定的交帳時間,填制交帳單,定期向銀行儲蓄所交帳。這種代辦所能滿足群眾存取各種儲蓄的要求,吸收存款較多,但對代辦人員業務水平要求較高。
(2)單一代辦所(或稱簡易代辦),由銀行刻發業務公章,建立帳務,只辦理零存整取儲蓄的收付業務,直接簽發憑證,並按規定向銀行儲蓄所交帳。這種代辦所業務種類單一,對代辦人員的業務能力要求不高,容易挑選,能滿足廣大群眾參加零存整取儲蓄的要求,併為發展全面代辦所打下基礎。
(3)專辦零整儲蓄集體戶,是委托單位代辦員經營的代辦形式。銀行不刻發業務公章,不建帳,不能直接簽發儲蓄憑證。它以車間、班組、科室為單位,集體開一個存款戶,建立集體戶明細表代替分戶帳,按照儲戶認儲金額逐月記載。每月續存,金額固定,可以中途漏存、停存和提前支取。到期要及時辦理轉存或付現。一次清戶,不留尾巴。這種代辦業務具有少動現金,手續簡便,收儲快,節省儲戶時間和存款安全的特點,宜於普遍推行。
儲蓄代辦所的作用[1]
1.便利了單位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存取款,提高了廣大儲戶參儲熱情。
2.有效地彌補了銀行儲蓄網點的不足,節約了銀行的人力、物力。
- ↑ 王隆昌,楊密珍,王月芹.儲蓄理論與實務[M].復旦大學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