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類信托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融資類信托是指將受托資金(或資產)以融資(如貸款、融資租賃等)的方式借給資金(或資產)需求方。
與投資類信托產生股權關係不同,融資類信托產生的是債權關係。融資類信托業務是指以資金需求方的融資需求為驅動因素和業務起點,信托目的以尋求信托資產的固定回報為主,信托資產主要運用於信托設立前已事先指定的特定項目。信托公司在此類業務中主要承擔向委托人、受益人推薦特定項目,向特定項目索取融資本金和利息的職責。包括信托貸款、帶有回購、回購選擇權或擔保安排的股權融資型信托、信貸資產受讓信托等。
融資類信托是將受托資金以融資的方式“中間人”的角色,不會主動承擔風險,銀行理財業務在與借給資金需求方,在此類運作模式下,信托公司可以甄選這些機構合作的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風險,而這些風險需要融資的企業,然後發行信托產品為企業提供融資服並沒有反映在銀行理財產品最初的設計和預期收益率等務,包括銀信理財類信托、聯合貸款類信托、類基金集合類方面,巨集觀經濟環境或項目投資一旦發生不利變化,這些信托、項目貸款類信托、中小企業融資信托、融資租賃信理財業務就將給承擔風險的唯一責任人——行帶來風—銀托,此種投資方向需求量最高、投資回報也最為穩定,且這險和損失,而如果銀行理財產品採用保本等形式,那無疑種投資運作模式一般不能為券商、保險等金融子行業所採銀行將面臨巨大的剛性兌付風險。同時,資金安全問題、期用,雖然銀行理財產品可以為實體經濟服務,但大部分是限錯配風險等問題都是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過程中累以貸款的方式投資於需要融資的經濟體,在資管領域還不積的問題,且造成了強大的風險隱患。
融資類信托的特點[1]
融資類信托產品個性化強,創新點多,在諸多方面體現出了與傳統債券不同的風險特征。首先,信托投資模式靈活、運用方式多元,不同模式下麵臨的風險性質不同,風險因素多樣化。
第二,信托財產跨市場、跨領域的配置使其風險帶有較大的行業特殊性,差異巨大,如房地產信托兌付風險受巨集觀經濟和政策影響大。
第三,相對於貸款、債券等產品而言,信托計劃的融資方信用質量相對較低,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較高,產品總體風險較高。
第四,目前信托產品增信措施複雜多樣,但其增信效果和實質性作用差異很大,增加了評估難度。
第五,目前信托產品的信息披露程度較低,信用評級缺失,投資者的風險意識也有待增強,信用產品的風險控制很大程度上依賴於信托公司的盡調和後續管理能力。最後,由於信托產品創新方式龐雜,部分產品為了逃避監管採取了複雜的交易結構,其中隱含的法律風險不容忽視。
由於融資類信托產品風險的特殊性以及多樣性,其風險評估難度大,其評級內涵與傳統債券產品不盡相同,信用評級機構需建立相對獨立的信托產品評級體系。信托計劃項下交易對手的信用質量及經營實力、信托計劃配置領域和項目現金流的匹配、信托產品交易結構,受托人的盡職和管理水平、產品相關法律法規風險等因素是信托產品評級中重要的評級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