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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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主機制指企業的自主性,即自主決策、自主經營、自我負責、自負盈虧的機制。
在舊的體制下,企業產權不清,並接受主管部門的直接領導,成為行政主管部門的附屬物。在當時的條件下,企業當然沒有自主性。這正是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之間的一大矛盾。為瞭解決這一矛盾,必須進行企業制度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企業擁有了法人財產權,擺脫了政府行政干預,實行了政企分開,企業就有了自主性,可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了。在新的企業制度下,企業自主機制就自然發揮作用。
自主機制是現代企業營運的核心機制,在企業營運中起主導作用。它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能自動地感覺市場信號,並能對其生產經營行為進行自動調節而不受外界非正常干擾的制度保障系統,也就是企業在責、權、利統一的條件下,保證經營自主權得以實現的條件、方法、手段的有機系統。
這裡,我們首先要把企業自主機制和:企業經營自主權這兩個概念澄清,經營自主權是一種經濟現象,而自主機制是一種制度保障。我們所講的企業“能自動感覺市場信號,並能對其生產經營行為進行自動調節”,正是企業自主經營權的體現。而企業自主機制所要解決的是用什麼方法,用什麼手段來實現企業的自主權。
廣義的自主是人們能獨立地表現自己的意願並付諸行動的權利,而經濟上的自主則來自於對物或財產的所有權,自主權利的最初來源應當說來自於所有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主權表現為對企業財產的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權。
所有權與經營權(即自主權)可以是同一的,也可以是分離的。所有權同經營權的同一即直接結合,存在於生產社會化程度較低的時代,而在現代社會化大生產中,經營權與所有權相互分離,其現實性就在於兩權分離更能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一方面來說,由於現代社會化大生產的連續性和複雜性以及社會需求的多變性和多樣性,使企業的經營管理發生了質的變化,分散或者集中的生產資料所有者已經不能全面有效地指揮生產了,必須賦予直接經營者經營管理自主權,由技術型、專家型的管理者來組織生產經營,才能適應變化了的生產力狀況。
另一方面,在現代化生產和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求對各種資源實行最優化配置,隨之決定了企業的經營權必須由財產所有者直接經營轉向由具有專門技術知識的經營人才經營管理,這樣就形成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
現代企業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主要存在於兩種形式中,第一種形式是股份制企業,由於最終所有者特別分散,與社會化大生產不相適應,而採取股份制形式,交由專家型人才經營管理,實行兩權分離,解決了這一矛盾。例如日本豐田公司,其股東超過四百萬,股東的分散性相應的造成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眾多股東只能把自己的經營監督權委托給股東代表的組織董事會來完成。因而股份制企業這種形式為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找到了規範化的好形式;第二種形式是最終所有者特別集中,所有者就是國家的國有企業,這些企業主要分佈在能源、銀行、原材料等部門。
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國有企業的分佈就更為廣泛。當國有企業作為政府干預、調節巨集觀經濟的手段時,其贏利性就不是經營的直接目的,一些產品或服務對國家的政治、軍事、經濟來說有比利潤更大的作用,由此政府傾向於憑所有權直接經營企業。問題是,國有企業只有一個產權主體,而直接管理眾多企業,同樣會力不從心,目前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國有企業都朝兩權分離的方向發展,比如說法國的國有企業比重占的較大,處理國家和國有企業之間關係的基本原則是既要保證國家對企業的所有權和領導權,又要保證企業擁有經營自主權,讓大多數國有企業象其它企業一樣,按照一般經濟法則和市場規律來進行。
綜上所述,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無論是一體化還是相分離,都是以追求盈利最大化為目標,究竟採取何種形式,則取決於當時當地的生產力狀況。
自主機制的組成內容,也就是自主經營權在企業營運中不同層次、不同環節的表現,主要有:1.生產經營決策權。
它是企業自主經營權最核心的權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直接為市場組織生產和服務的,企業和市場的唯一聯繫媒介是它的產品和服務,其產品和服務是否符合市場需要,取決於市場的選擇,一旦企業生產的產品或服務水平不符合市場需要,無法被市場容納,企業生產的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勞動就變成無效勞動,企業不但不能獲利,且得無償消耗勞動,造成企業虧損,甚至破產,因此,企業確需有權依據市場信號自動地安排調整自己的生產經營內容。
2.產品銷售權
這是企業生產經營權的延傅。產品銷售權與生產權是緊密相聯的,銷售權來源於企業對自己生產的產品所擁有的權利,銷售作為產品實現其價值的“跳躍”運動,對企業起至關重要的作用,企業的經營決策能否成功,均繫於銷售能否實現。因此,對於大多數根據市場作決策的企業來說,銷售是決定企業命運的重要環節。另外外貿權也是銷售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和國內法規的健全,外貿權將逐步擴大。
3.投資決策權。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從資金運動過程看就是企業資金的增殖過程,根據市場狀況企業可以進行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企業所擁有的投資決策權既配合著企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的實現,又是企業法人所有權的體現,投資決策權充分地體現出企業對法人資產的處分權利。至於企業的投資許可權,一方面要由靠企業自身的投資能力大小來確定,另一方面要看這個許可權在多大程度上與國家、地方的有關政策、規劃相容合或抵觸。與決策權相對等的是企業也必須為相應的結果承擔責任或分享收益。與投資權相關的財產處置權也是企業所必需的。當然,企業行使投資決策權及財產處置權必須保證經濟合理,必須保證財產的最優配置。
4.企業產品定價權。
企業產品定價權反映著企業作為產品所有者的權利。同時,產品價格也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指示器”和“殺手鐧”,因而,企業必須具有獨立完整的產品定價權,反對政府對企業產品或服務價格的不應有的管理,否則扭曲的價格就不能真實反映市場供求,最終導致國家經濟結構的失衡和效率的降低。
價格決策權放在企業就使價格決策分散化,使價格的形成能更好地體現市場供求狀況,有利於理順價格關係,利於形成反映價格規律的價格機制。價格正確反映市場狀況,才能為企業走向市場參與公平競爭,做到自負盈虧創造前提條件,所以說,企業擁有產品定價權,也是國家實施巨集觀間接管理的必要條件。
5.企業勞動人事與工資獎金分配自主權。
這個權利也是企業的所有權及生產經營權派生出來的,在生產資料私有制條件下,勞動力僅是被看作為生產中的一種投入要素,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是由產品市場對企業生產的最終產品的需求所派生來的需求,使用這種要素的代價是給勞動者發放工資,工資是構成企業產品成本之一。因此,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是儘可能使用自己的權利減少勞動量、壓低工資,減少工資總額,降低產品成本,這種“自主”權利的使用範圍和力度在動態的經濟變化中不斷調整。
就我國目前情況而言,落實企業自主經營權,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企業自主機制需要企業內外各種條件的配合。從企業內部來說,要建立權責利相統一的責任制度及與這種責任制度相一致的內部權力機構。從外部來說,主要是規範政府行為,理順政府和企業的關係,把管理權在政府和企業內進行科學界定,同時,積極培育和建立市場體系,為企業自主權的充分發揮提供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