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銷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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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產品銷售權[1]
產品銷售權指企業根據國家政策規定,依據市場供求信息,在全國範圍內自主銷售本企業生產的指令性計劃以外的產品的權力。
企業產品銷售權的內容[2]
企業享有的產品銷售權的內容包括:
1.企業可以在全國範圍內自主銷售本企業生產的指令性計劃以外的產品,任何部門和地方政府不得對其採取封鎖、限制和其他歧視性措施。
2.企業根據指令性計劃生產的產品,應當按照計劃規定的範圍銷售。需方企業或者政府指定的單位不履行合同的,企業有權停止屯產,並可以向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申訴,要求協調解決,也可以仿廂有關合同法規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究需方企業或者政府指定的單位的違約責任,已經生產的產品,企業可以自行銷售。企業在完成指令性計劃的產品生產任務後,超產部分可以自行銷售。
3.企業生產國家規定由特定單位收購的產品,有權要求與政府指定的收購單位簽訂合同。收購單位不按照合同收購的,企業可以向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申訴,要求協調解決,也可以依照有關合同海規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究收購單位的違約責任,巳按照合同生產的產品,收購單位不按照合同收購的,企業可以自行銷售。企業只對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國家明令禁止在市場上銷售的產品眾汲有自主售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