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25个条目

網貸平臺十三禁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什麼是網貸平臺十三禁

  網貸平臺十三禁是指銀監會會同工信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發佈嗎,《辦法》強調了從業機構作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並明確提出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等十三項禁止性行為。

網貸平臺十三禁的內容

  《辦法》提出網貸機構客戶資金必須由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第三方存管,且明確了十三條負面清單

  (一)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信托產品等金融產品;

  (八)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托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九)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十)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佈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二)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十三)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網貸平臺十三禁的作用

  為了防止出現中介平臺將多個債權打包,形成資金池,跨界混業經營行為,從而造成的風險。目的是讓網貸回歸本源,是為了撮合實際的融資投資需求,回歸信息中介的本質。

  很多網貸平臺的確在大量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私募公募化操作,也有很多的平臺以此類業務為特點,規定的出台,將對此類業務和平臺產生重大衝擊。可以說,關掉了市場中的模糊地帶和打擦邊球的情況。

  進一步加強網路借貸行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自律組織建設。抓緊進行網路借貸行業的統計信息收集非現場監管信息的收集等工作,進一步指導行業自律組織加強網路借貸機構的行業自律建設。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2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LuyinT.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網貸平臺十三禁"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