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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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音樂(Network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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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網路音樂[1]
網路音樂也稱為線上音樂,是指用數字化方式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固定通信網等信息網路,以線上播放和網路下載等形式進行傳播的音樂產品,包括歌曲、樂曲以及有畫面作為音樂產品輔助手段的MV等。
網路音樂的發展現狀[2]
隨著互聯網等技術應用領域不斷拓展,中國音樂市場行業不斷涌現新主體,新經濟下的產業鏈主要涉及音樂內容製作、音樂版權、運營傳播等環節。艾媒咨詢分析師認為,在科技力量的推動下,音樂行業數字化水平提升,出現新傳播媒介。與此同時,受新冠疫情嚴重衝擊,中國音樂行業線下業務,如現場演唱會、現場歌劇等業務難以展開,遭遇經營風險;線上音樂發展雲Live、同屏K歌等新業務內容,線上音樂行業獲得發展紅利。
中國線上音樂技術加速落地應用
自從進入數字音樂時代,中國線上音樂行業再獲發展新機遇,加快5G、8K、Al等前沿技術與音樂行業的融合進程,各音樂平臺發展線上新形態,如線上演唱會、3D虛擬形象直播等;在數字經濟地位日漸提升的背景下,政府部門、行業協會重視數字音樂發展,為音樂行業技術發展及應用化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2020年中國數字音樂市場規模將突破290億元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詢)數據顯示,中國數字音樂市場規模保持穩定增長態勢,預計2020年市場規模增長至293.0億元。艾媒咨詢分析師認為,在技術推動及政策利好的共同作用下,中國數字音樂市場規模不斷擴大;與此同時,受新冠疫情影響,線上音樂獲得新一輪發展紅利,雲Live、IOT家庭音樂等音樂產業新形式得到快速發展,因此,線上音樂行業將加快擴大市場規模。
2020中國手機音樂客戶端用戶規模將突破6億人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詢〉數據顯示,中國手機音樂客戶端用戶規模逐年攀升,2020年有望增長至6.18億人。艾媒咨詢分析師認為,目前中國手機音樂客戶端用戶規模增速放緩,行業內部競爭激烈。但隨著5G手機用戶規模不斷擴大,以及創新音樂呈現形式的發展,中國線上音樂行業有望擴展新的發展場景,挖掘新的流量紅利。
中國線上音樂發展痛點分析——音樂付費尚未普及
艾媒咨詢分析師認為,近年來,中國手機音樂客戶端用戶規模趨於平穩增長,線上音樂行業已逐步步入存量競爭階段;儘管用戶基數較大,但用戶付費習慣仍未養成及普及,而且線上音樂平臺的付費內容類型較為單一,多元生態佈局尚未建成。因此,線上音樂行業面臨著用戶規模增速放緩,付費尚未普及的困境,平臺亟需利用科技力量豐富平臺音樂內容類型、拓展音樂場景,以達到刺激用戶消費需求的目的。
中國線上音樂發展痛點分析——新業態仍在起步
艾媒咨詢分析師認為,隨著線上音樂平臺逐步構建多元內容生態、拓展音樂場景,線上音樂新業態不斷涌現;與此同時,新冠疫情加快雲Live、線上K歌、家庭音樂等發展進程,技術應用與業態未能協調發展引致了諸多問題,如互動性不強、畫質模糊、亂收費等。因此,線上音樂行業需加快技術應用及融合速度,剋服當下行業技術層面的不足。
網路音樂的格式[1]
網路音樂格式眾多,主要有三種:
1、MP3
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 Audio LayerIII。目前較流行的一種數字音頻編碼和有損壓縮格式,這種格式丟棄掉脈衝編碼調製(PCM)音頻數據中對人類聽覺不重要的數據,從而能在音質丟失很小的情況下,大幅度地降低音頻數據量。壓縮率一般為1:10,每分鐘的MP3格式音頻只有1MB左右大小。在1991年南位於德國埃爾朗根的研究組織Fraunhofer—Oesellschaft的一組工程師發明和標準化。MP3有廣泛的用戶端軟體、硬體支持。
2、WMA
Windows Media Audio,美國微軟公司推出的音頻格式,以減少數據流量但保持音質的方法來達到高於MP3的壓縮率,音質也優於MP3格式和RA格式。WMA的壓縮率一般可達l:18。此外,內容提供商可以通過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方案在WMA文件中加人防拷貝保護,限制播放時間、播放次數甚至於播放的機器等。WMA支持音頻流(Stream)技術,適於網路線上播放。
3、RealAudio
(即時播音系統)是Progressive Networks公司所開發的軟體系統。是一種新型流式音頻Streaming Audio文件格式。它包含在RealMedia中,主要用於在低速的廣域網上實時傳輸音頻信息。有了RealAudio這套系統一般使用者只要自備多媒體個人電腦,最低只占用14.4kbps的網路頻寬,和PPP撥接賬號,就可以線上點播轉播站或agement)方案在WMA文件中加入防拷貝保護,限制播放時間、播放次數甚至於播放的機器等。WMA支持音頻流(Stream)技術,適於網路線上是聆聽站臺所提供的即時播音。主要適用於網路上的線上播放。現在的RealAudio文件格式主要有RA(RealAudio)、RM(RealMedia,RealAudio G2)、RMX(RealAudio Secured)等三種,這些文件的共同性在於隨著網路帶寬的不同而改變聲音的質量,在保證大多數人聽到流暢聲音的前提下,令帶寬較寬敞的聽眾獲得較好的音質。
網路音樂傳播的特點[3]
網路音樂是新時代全民性的娛樂,它的魅力就在於富有欣賞性、多樣性、跨時空性、跨地域性、自娛性和參與性。它和卡拉OK一樣都能抒發被傳統娛樂形式所壓抑的情緒。不斷發展與完善的網路音樂在傳播中具有如下的特性。
1.綜合多樣性
這是指網路音樂傳播源頭所提供的音樂綜合多樣。一首新曲創作完成可以立即通過網路來欣賞,可以利用電腦動畫製作、音樂製作、音頻處理的技術優勢,可以用圖文、圖像演唱的方法來展現。它可以滿足你的多種需求,這是過去任何一種音樂傳播方式都不能做的。網路音樂是容量最大、品種最全、方法最多的音樂產品。
2.超時差性
所謂時差性,是指網路傳播源與傳播對象的連線可以在不同地點的時間軸上大規模地相差重疊。這就是說,不同的人要在不同的時間、地點接受同一作品,雖然人們接受時間、起點是不同的,但是這並不影響作品在任一接受過程中的完整性。從這樣的意義上來說,這是一種異地非同步傳播。而廣播電視中的音樂傳播對於受眾來說是同步的。任何一個音樂受眾,必須在廣播電視傳媒規定的時間內接受音樂,否則,就不能完整地接受音樂。
3.實時交互性
實時交互性也可以稱即時交流性,這是網路音樂傳播的一項重要的特點。創作者和接受者之間、創作者與創作者之間、接受者與接受者之間可以即時地進行藝術或技術交流。另外,終端傳播鏈上的反饋信息可以迅速地回到傳播源。這種交流以多種方式的反饋鏈接(如語音、帖子、電子郵件)來實現。音樂傳播者與音樂接受者(音樂網站與網民)之間的即時交流互動,是人類音樂的自然傳播形態在數字化時代的交流方式。雙方是以一種親切、客觀、務實的態度評述作品,而不是將某些東西強加給對方。
4.群體性
網路音樂因為門檻低,能更好地面對大眾,所以它具有更強的娛樂性,內容大眾化、曲調易流傳,擁有廣闊的受眾群。從大量的網站專題評論中可以看出,都曾試聽過自己所喜愛的音樂作品。這樣,網路音樂也就有了更強的生命力。
網路音樂的市場發展趨勢[4]
一、社交網站為音樂產業帶來變革
自網路音樂服務推出以來,網路音樂廠商就一直在嘗試挖掘其社交化功能,在所有的媒體類型中,音樂無疑是最具社交性的一種。發揮音樂在社交方面的優勢可以使網路音樂的滲透性更強,從而推動其迅速擴大受眾群體規模。同時在社交中帶來的關聯銷售更是延長了網路音樂的產業鏈,促進其產業經濟效益的增加,並逐漸發展出新的營銷渠道和盈利模式。例如Spotify與Facebook的合作,使Spotify立刻成為了Facebook里預設的音樂服務供應商,可以供Facebook上超過8億的用戶選擇並應用,合作第一個月,Spotify新增用戶近百萬。另一個作為社交化音樂分享網站的Like.fm,允許用戶將其客戶端與Facebook、Twitter、Last.fm賬號關聯,當用戶通過網站或軟體聽歌的時候,可隨時通過Like.fm網站將自己聽歌的曲目、來源網站或播放器等信息同步到Like.fm網站和SNS平臺上,從而通過音樂達到用戶之間互動的效果。
除了以上方式外,音樂在新浪微博和微博社區游戲上的應用也在不斷印證著音樂社交化的發展趨勢,動漫與游戲中網路音樂的廣泛融人逐步豐富著音樂的傳播渠道和服務模式,音樂分享將成為一項社交的重要功能和應用。
二、移動互聯網帶來創新應用
目前,移動網路環境日趨成熟,多種移動互聯終端迅速普及,用戶隨時隨地聆聽高品質音樂的需求,無疑正帶來巨大的商機。一些領先企業已紛紛以智能手機為突破口,加快佈局掌上音樂消費市場。內置智能操作系統的無線終端日新月異,各種無線音樂應用層出不窮,這些使無線音樂成為網路音樂市場中最具增長力的細分領域。從A8音樂2011年內相繼收購多米音樂股權與酷狗公司股權的重大佈局中,便能看出其對移動互聯網音樂領域的重視程度。
另一方面移動互聯網環境具有的“特殊性”使得用戶對於數字音樂的需求和操作習慣逐漸發生改變,要求方便性更強、及時性更強的使用特點不斷刺激著網路音樂運營商們進行創新。例如從以前簡單的靠搜索定向關鍵詞的內容獲取發展成了現在的智能推薦,發生了從簡單的個人收藏欣賞到利用手機進行微博音樂分享或者進入社區交流喜好的這種變化。同時,產品實現上也有很大的變化,剛開始音樂是以一個功能性的播放器為主,現在逐漸地向線上音樂播放轉變,流媒體技術和雲端音樂播放更使音樂擺脫了實體介質的限制。
三、開放平臺改變產業發展模式
開放平臺已經成為網路產業發展的一個主要方向,網路音樂也不例外÷酷狗音樂、QQ音樂這些傳統的數字音樂廠商紛紛在2011年發力開放平臺。京東商城計劃於2012年下半年推出數字音樂業務,形成更加完整的數字內容服務平臺。中國移動無線音樂基地將開放API接1:3並提供行業解決方案,開發者可調用12530正版曲庫開放API,開發各種音樂類應用。
通過音樂產業與互聯網平臺之間的合作可以聚集各種優質應用及內容資源,打通各個領域和平臺,在滿足用戶音樂搜索需求的同時,也使得企業能夠更有效地尋找目標用戶。未來產業發展傾向於把各種優質資源以任何終端、通過應用開放平臺與用戶需求實現對接,從而實現網路音樂產業與移動互聯、傳統產業的融合,更加迅速地實現其商業價值。
四、音樂雲發展值得期待
在國際上,谷歌和蘋果已經開通了“音樂雲”服務。“音樂雲”即把用戶收藏的音樂內容存儲在雲端,也就是個人雲儲存服務,通過該技術服務用戶可以不受終端限制,隨時享受音樂。未來的消費需求必將朝著多元化發展,而音樂也將會成為剛性需求,能夠在家中、在上班的路上、在辦公地點同步自己喜愛的音樂曲目。
在國內,多米、酷我、酷狗等音樂服務提供商已覆蓋了手機、PC、音響、電視等多類終端。隨著移動終端的廣泛普及,無縫隙同步終端使得雲技術開始成為技術趨勢,而掌握一個前景明朗的趨勢,無疑能夠掌握住潛在消費人群。儘管現階段用戶在聽音樂時第一選擇仍舊是PC、MP3等,但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成熟以及移動終端的普及,“音樂雲”所展現出的強大便捷性將被日益重視。
從音樂產業的角度來看,音樂雲服務是對頁面視聽、視頻、客戶端、家庭影院以及車載等產品形態的整合,是基於雲技術提供的整體音樂服務。以前要實現在不同播放設備上聽音樂,需要不斷拷貝、切換不同介質,現在音樂雲可以很好地解決這種音樂體驗斷層的問題。基於雲的終端互聯,數字音樂產業商業模式更加完善,付費、廣告、創新增值服務、游戲類社交化內容等都可以實現無縫連接,使用戶體驗大大提升。
五、音樂的相關移動軟體和應用開發
2011年網路音樂消費增長快速,很大的一個影響因素是音樂應用軟體在移動網路和應用商店的增長,數字工具快速發展使得無線音樂客戶端及相關應用的開發快於往年。2008年蘋果推出iTunes應用商店後,旨在開發音樂的移動應用就開發快於往年。2008年蘋果推出iTunes應用商店後,旨在開發音樂的移動應用就開始發力。隨著iOS和安卓平臺功能的增強,此類應用服務也不斷增強。國內音樂開發商天天動聽、多米、酷我、酷狗等陸續啟動了移動客戶端策略,紛紛投身於無線音樂客戶端市場的開發。數字音樂的表現形式和傳播方式日益豐富多彩,基於手機和移動網路的音樂應用軟體創造著一種全新的音樂消費形態,這不但使手機成為人們24小時不離身的音樂終端,而且也使得音樂愛好者能以一種全新的方式去創造、欣賞和傳播音樂,為人們帶來了一種空前便捷和獨特的音樂體驗與享受。
網路音樂市場發展中的問題[4]
我國網路音樂市場整體發展態勢良好,但也應該看到,發展中也伴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除了盜版和侵權兩大頑疾外,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網路音樂缺乏相關行業標準
行業標準的缺失是網路音樂市場秩序混亂的另外一個誘因,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音樂產品缺少標準。被授權方常常只拿到紙質授權書,而唱片公司無法提供完整的音檔、歌詞、專輯封面等資料:這導致正版音樂合作的談判過程在權利的確認上過度耗時間。
其次,音樂產品信息混亂。目前互聯網平臺的音樂產品沒有一個規範的標準,內容商提供的產品信息描述方式不一,外文歌曲翻譯混亂,信息不規範性導致各平臺的產品信息混亂,此外,詞曲版權與演唱權的分離情況非常普遍,目前運營商經營音樂業務使用的內容版權主要審核鄰接權,而對於非常分散的詞曲版權採取認領方式,但是認領的分成比例還沒有依據。
第三,音樂產品的所屬權混亂。互聯網音樂版權不清晰,或版權所屬較亂,導致被授權的作品無法核實版權的真實權利是否屬於授權方的情況時有發生,有時會遇到被授權的作品被第三方起述侵權,導致渠道方受到經濟損失。例如:同一首歌曲、同一個表演者、同專輯,三家不同網站給出的歸屬都不一樣,分別去詢問三家網站標註的唱片公司,得到的結果是都沒有。版權歸屬無法確定等問題,影響了音樂版權的正常使用,擾亂行業秩序。
二、消費者付費消費習慣有待培養
盜版問題依然是網路音樂行業發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礙.提升用戶消費音樂產品習慣的核心基礎在於培養其正版意識。互聯網進入中國以來,最早的一批網路公司在經營音樂產品時,採取Napster的模式,中國的廣大網民養成免費使用網路資源的習慣,這一習慣在網路音樂市場中進一步延伸,免費消費習慣短時間內難以改變二在我國的。網路音樂產業中,只要有一家網路音樂運營商提供的產品是免費的,其他的收費正版音樂運營企業就很難獲得收入。另外,眾所周知的盜版問題,也是消費者免費消費的源頭,這也造成了網路音樂的商業模式單一,盈利困難.
三、行業內部溝通機制、分配機制有待建立
版權方和渠道方在結算機制和版權費用方面分歧較大,彼此怨言頗多,需要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完善利益的分配機制。
第一,渠道方運營數據和計費機制的不透明,導致版權方對其產生不信任 許多渠道方缺乏透明的計費機制,無法確認結算數據的真實性,導致授權方往往採取高價保底的策略來保證收入,而這種策略成為網路音樂服務商進入正版領域的障礙。
第二,版權方費用定價機制和權利約束機制缺失,以及低品質的服務,導致渠道方怨聲載道。上游版權方數目眾多,自由定價,沒有規範的價格評估標準,導致運營方議價範圍有限,往往被迫接收不合理的高額定價;版權方往往提供完授權文件後,後續內容,如介質、歌曲變動情況更新信息的提供並不完善,影響運營方的使用,服務品質和質量缺乏約束。
第三,網路音樂產品銷售的分配模式有待完善,存在企業經營渠道壟斷和資源相對不平等。經營銷售渠道壟斷也是制約音樂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由於壟斷產生了分賬不透明,銷售資源、音樂資源的相對不平等。另外,運營商企業業務收入有些不和版權企業分配,比如功能費、會員費等這類基於音樂服務而產生的費用:
四、核心商業模式未能突破,企業經營困難
長期以來,我國網路音樂的用戶免費使用音樂產品,以流量換廣告的媒體模式依然是主流。2011年,雖然有企業進行付費模式的嘗試,向用戶進行收費,但都是以高級會員服務、VIP服務等形式變相的進行,未成為主要的盈利模式。除了渠道方競爭激烈的因素外,消費習慣和缺乏殺手級應用依然是商業模式未能突破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