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特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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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特納計劃(Public-private Investment Program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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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特納計劃,即公私投資計劃(public-private investment programme),意在引進私人投資者,通過拍賣為缺乏流通性的有毒資產定價,以市場的供需來剝離困擾金融體系的巨額壞帳,使銀行重啟金融中介功能,為經濟複蘇提供必要的信貸。
該方案細則是從去年開始實施的7000億美元問題資產救助方案(TARP)中拿出750億美元至1000億美元的資金,從而通過乘數效應給予美國政府相對於5000億美元的購買力,並希望通過公私聯合投資基金購買至多1萬億美元的美國銀行業“有毒”資產,以修複美國銀行業資產負債表。
美國財政部公佈在2月10日提出的金融拯救計畫中,針對銀行問題資產處理的公私投資計劃(Public-Private Investment Program,PPIP)實行細節,未來財政部將與聯準會(Fed)、聯邦存保公司(FDIC)以及民間機構法人等單位合作,以幫助恢復美國金融機構持有之問題資產的市場流動性,期能解決目前金融體系資產減記、放款能力不足等問題。
公私投資計劃將動用原先問題資產拯救計畫(TARP)中的750~1000億美元,搭配民間的資金活水,預計計劃購買力最高可提升至5000億美元(表一),未來甚至可能將擴張至1兆美元。本計畫處理的資產主要可分為兩大項,第一項是處理銀行資產負債表上的問題貸款(Legacy Loans),第二項是處理具類似性質的問題證券(Legacy Securities)。以下為計畫概要整理:
(1)問題貸款的處理:
美國財政部將與民間法人合作成立公私投資基金(Public-Private Investment Fund,PPIF),向銀行購買問題貸款,而標售將委由FDIC進行。根據計劃內容,本投資基金可獲得FDIC的擔保,對外進行債務融通,基金的融資比率最高可達六倍。舉例來說,如果財政部和民間投資人各出資1美元成立投資基金,則可以獲FDIC擔保,再對外融資12美元,最後總計將可購買達14美元的不良資產。另外,這些問題資產後續將由民間法人負責經營管理。
(2)問題證券的處理:
美國財政部將尋求擴大短期資產抵押證券貸款機制(TALF)成為問題證券投資計畫(Legacy Loan Securities Program),將這些問題資產也納入TALF的範圍。之前,TALF主要涵蓋的範圍為新發行的消費信貸、小型企業貸款抵押證券,現在,美國財政部會將過去發行時為AAA等級的非機構住宅不動產抵押債(RMBS)、商用不動產抵押債(CMBS)、資產抵押債(ABS)也納入官方購買計劃之內,來幫助銀行擺脫這些流動性出問題的資產。
(3)不動產貸款抵押債也可投資:
另外,公私投資基金也可以加入購買這些不動產貸款抵押債的行列。除了向Fed貸款購買這些證券外,民間法人還可以申請成為所謂的基金經理人(Fund Manager,FM)資格(目前財政部計劃名額為五個或以上的法人),來管理本基金,而官方將居於合資的腳色――民間部門每出資1美元,財政部也將出資1美元,盈虧則由雙方共用(負),主要購買標的為2009年以前仍擁有AAA評級的住宅不動產抵押債(RMBS)與商用不動產抵押債(CMBS)為主。不僅如此,投資基金的管理者還可以向財政部舉借等於公司資本額50%的優先順位債券,以購買這些問題證券。不過,如果舉借的優先順位債券超過公司資本額的100%,財政部會再針對細節進行檢視。
(4)財政部預期各界投資人將踴躍參與這項計畫,而且個別投資人、退休金計畫、保險公司和其他長期投資人參與意願將相當高。
目前市場投資人對公私投資計劃多表認同,23日美國三大股市皆強勁上漲,主因除了該計畫應能暫時減緩銀行資產減記的壓力之外,市場認為該計畫也可以防止政府付出過多資金購買問題資產,而浪費了納稅人血汗錢。不過,ING投顧認為,投資人仍應註意的是,問題資產定價方式仍具不確定性,目前從標售方式來看,銀行問題資產可能將被迫以極低價格出售,然而,這樣一來,如果銀行不願意賤價出售手中資產,則該計畫成效可能將不如預期;再者,即使銀行同意賣出資產、接受損失,但銀行卻將暴露高度破產風險之下,TARP的資金也將迅速用罄,屆時財政部又得再向國會伸手要錢以接管這些銀行。而就美股盤勢來說,ING投顧認為,短期間市場風險偏好度的增加,加上金融股將因此獲得支撐,大盤指數有機會站穩季線以上,不過在整體景氣能見度仍然不高之下,股市要重回多頭尚言之過早,後續投資人宜留意問題資產定價的相關訊息,以及4月中旬企業財報、4月底銀行壓力測試可能帶來的壓力。
拍賣活動的中標者有時出價過高,這種現象被稱為“贏家的詛咒”。但美國財長蒂姆·蓋特納(Tim Geithner)上上周提出的、為充斥金融體系的不良資產定價的計劃,向私人投資者提供了異乎尋常的激勵,誘惑他們高價收購不良資產:如果資產價值最終遠低於收購價格,則大部分損失將由政府買單。實際上,投資者對這些資產的競購越積極,結果對納稅人就越不利。這稱為“納稅人的詛咒”。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就能說明問題。假設有一批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若這些抵押貸款可確保得到全額償付,則這批證券的價值為2000萬美元;但它們也可能最終變得一文不值。不管你花多少錢收購這批證券,美國政府都同意:若出現任何損失,政府將承擔全部損失的約85%;而若產生任何收益,其中的一半將歸你所有。作為交換,你只需承擔收購價的約7.5%。這批資產能賣多少錢取決於兩個方面:其他人參與競購的積極程度,以及資產的最終價值存在多大的不確定性。
為簡單起見,假設這批資產價值為2000萬美元和價值為零的概率相等。假設你以1000萬美元的價格中標。根據蓋特納的計劃,你出資75萬美元,獲得一筆股權;政府出餘下的925萬美元:850萬美元為貸款,75萬美元換取同樣份額的股權。你有50%的機會收回全部資金,並從中獲利500萬美元(在這種情況下,另外500萬美元收益歸財政部所有)。
當然,這批資產有同樣大的可能性最終變得分文不值。但在那種情況下,你的全部損失也只是你最初支付的75萬美元,聯邦政府則要承擔其餘損失。據此計算,投資75萬美元的預期收益為212.5萬美元,回報率為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