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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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是應用技術經濟的評價方法和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有組織地開展擇優成交的一種高級的、規範化的交易方式。從法律上講,招標投標作為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就某項權益進行協商以達到預期後果的一種法律行為,是當事人雙方經過要約和承諾兩階段訂立合同的一種競爭性程式。招標投標的一系列過程符合要約——承諾的合同簽定過程。
招標制度作為在長期的經濟活動中形成的一種成熟的交易方式,在經濟學上具有特殊的意義。招標制度由於其一次性報價的特點,形成投標方之間的博弈,從而有利於消減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有利於買方以較低的價格採購商品。招標制度的這一作用在有中介機構參於的情況下表現的更為明顯。
招標代理機構是指受招標人委托,代為從事招標組織活動的中介機構。我國是從80年代初開始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貸款進行的項目招標.由於一些項目單位對招標投標知之甚少,缺乏專門人才和技能,一批專門從事招標業務的機構產生了。1984年成立的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標公司(後改為中技國際招標公司)是我國第一家招標代理機構。
隨著招標投標事業的不斷發展,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標等行業都成立了專職的招標機構,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目前全國共有專門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機構數百家.這些招標代理機構擁有專門的人才和豐富的經驗,對於那些實效接觸招標,招標項目不多或自身力量的項目單位來說,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為充分發揮代理機構在招標投標中的作用,促進其健康快速發展,《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須要強調的是,"自行選擇"是指招標人在代理機構的選擇問題上有絕對的自主權,不受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影響,干預.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招標人有權拒絕.
招標代理機構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招標代理機構是指接受招標人委托,代為從事招標組織活動的中介機構。而廣義的招標代理機構還應該包括專門從事政府採購活動,而隸屬於政府部門的招標管理機構。這裡只討論作為市場中介的招標代理機構。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標代理機構是完全的市場中介服務機構,這是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市場中介組織,是指那些本身不從事生產經營和商品流通活動,而專門為從事生產經營和流通活動的市場主體提供各種服務的組織,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行業協會、咨詢公司、拍賣公司等。市場中介機構作為政府、市場和企業聯繫的紐帶,具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場中介組織有三大功能:利用比較優勢,為市場主體提供專業化服務;收集和提供信息、溝通市場主體的聯繫;為保證市場公平競爭、公正交易而行使公證、監督職能。
招標代理機構是獨立於政府和企業之外,為市場主體提供招標服務的專業機構,屬於市場中介組織。在代辦招標過程中,招標機構不僅要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的監督,還要還受到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的監督,以及執業資格和職業道德的約束。
從國際範圍來看,作為市場中介的招標代理機構是以贏利為目的,通過提供國內國際招標服務收取佣金的專業化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的主要業務包括:發佈招標通告,發售國際招標文件,提供咨詢服務以指導企業投標,代理投標等。例如,澳大利亞墨爾本市的麥庫斯公司,是澳大利亞最大的招標專門中介機構。公司以股份制形式組成,地方政府、國有公司、公立學校、醫院大都持股,成為其股東,年終享有分紅。該公司是一個獨立的贏利性機構,在招標中,公司從中標方收取2%的佣金。
招標有業主自己招標和委托招標兩種做法。在委托招標中,招標代理機構以其專業化和信息優勢,可以為業主尋求到質量更優、價格更低、服務更好的產品與勞務的提供商。
業主自行招標是由業主根據自身需要,自己策劃、組織招標的一系列活動。在自行招標中,業主直接面對眾多的投標者,從中則優選出中標者。
自行招標中由於招標方的需求量小,而且多是一次性採購,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是一次性的合作關係。委托招標的優勢在於能夠形成招標方的買方群體,從而與投標方構成重覆性合作關係,對整個競爭態勢起到催化和放大作用。(如圖2-2)因為,儘管一家買方在一定時間內對於同一樣的商品採購可能只有一次,但是,由於招標代理機構接受多家企業委托,對於同一設備的購買就是多次的,這無形中形成了規模效應。對於投標者來說,奪得一次交易機會,將會使其在以後的交易中處於有利的位置並有可能獲得更大的利益;反之,失去一次交易機會,則使其處於不利的競爭位置,並有可能失去更大的利益。這種購買的規模效應增加了投標方的競爭壓力,迫使其作出更有競爭力的報價。另外,在有招標代理機構參與的情況下,投標方事後的欺詐、違約等機會行為也會大大減少,道理也是一樣,除非投標方只是想做“一錘子買賣”。
招標代理機構所起到的規模效應可以用一個重覆博弈的模型來解釋。假定一個投標者參與一項招標活動。在投標時,投標方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虛假的報價,就是報價超過自己成本與合理的利潤之和。另一種是真實的報價,即根據自己真實的成本函數制定價格;在業主自行招標的情況下,由於競爭有限,所以即使是投標方虛假的報價,也有可能贏得交易,不過中標的概率要小於真實報價策略下的中標概率。所以對於虛假報價和真實報價都有兩種結果,一種是投標方獲得交易(招標方購買)、一種是喪失交易(招標方不購買)。
可以計算,n越大,即重覆性招標交易的次數越多,投標方就越有積極性壓低價格,同樣,投標方也會想盡辦法提高招標後的服務。這些效應只有在招標代理機構充當交易中介的情況下才能發生,而且中介機構規模越大,名聲越響、信息越集中,這種規模效應就越顯著。
當一項物資採購成為必要時,是業主自行招標還是委托招標,取決於委托招標成本與收益的的比較。利用中介機構進行招標的收益由前面可以得出。比如,可以以更低的價格獲得標的,排除了投標方的欺詐行為,保證整個交易順利進行,等等。而委托招標對委托人的支出在於中介服務費用和時間費用等。
首先,委托招標,從標書編製、發佈信息到投標、資格預審,再到評標、簽定合同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委托人需要支出較大的時間費用。若是遇到設備採購或工程建設受時間限制較緊,則即使委托招標有諸多優勢,業主也會放棄轉而實行自主招標或直接談判。
其次,委托中介機構招標,不可避免要支付中介服務費用,這也增加了業主的招標採購支出。
再次,在某種程度上,委托招標是以犧牲一部分自主決策權為代價來換取專業化交易的高效率。業主雖然也參與評標委員會,但委托招標是面向全社會公開的活動,招標規則和評價標準是事先制定好的,業主不能象自主招標那樣,隨意決定和更改評標結果。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業主採購或工程發包是否採用委托招標的形式,完全取決與每一項招標活動的具體情況。
(1)招標人的能力。即買方是否具有招標方面的專業人員、專業知識及招標經驗。特別是對於國際招標,需要有熟悉國際貿易和法律的專業人員、精通產品性能和質量檢驗的技術人員。如果招標人擁有這些人員,就有可能自己組建招標小組,否則應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例如,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具有編製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這從根本上講,還是對人員方面的要求。
(2)自主招標與委托招標的成本收益比較,這一點上面已有詳細論述。
(3)招標採購行為的重覆性。我們已經知道招標代理機構的優勢就在於聚集了眾多買主,形成重覆性購買,因而具有規模效應。對於自主招標而言,由於人力資本具有專用性,第一次招標的採購成本相對較高,與委托招標相比不合算。因為新組成人員對於招標知識的學習有一個過程,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資本,這對招標單位來說是一種投入。而且由於招標人員經驗不足,難免出現紕漏,一旦出現招標失敗,招標單位自己要承擔損失。但是,隨著招標重覆率的上升,工作效率或逐步上升,經驗也更加豐富。所以,當採購或工程建設是一次性的,重覆率低,採用委托招標比較有利。反之,當招標的重覆率很高是,招標單位應逐步建立自己的招標專門機構,培養專門的招標人員,自行進行招標。這一點也可以從實踐中得到驗證,西方發達國家政府一般都設有專門的政府採購機構,集中為本部門和下屬機構服務。一些大型貿易公司由於經常性的業務需要,也都有專門的招標人員。
(4)招標資金的來源。一般而言,如果採購資金來自私人部門,採用何種招標方式由業主自己衡量決定。而對於資金所有者與使用者分離的採購行為,即存在委托—代理問題的活動,往往資金的所有者要指定採用委托招標方式,以保證資金不為代理人的自私行為所濫用。這多見於國家融資項目的招標,以及國際雙邊或多邊貸款的資金使用。例如,我國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進行物資採購或工程發包的招標,由世界銀行指定某一招標公司進行。
長期以來,我國招標代理機構一直處於政府行政控制之中,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存在隸屬關係或其他利益關係。這樣的管理方式在引進與推廣招標制度,扶持招標代理機構的同時也限制了其進一步發展。《招標投標法》已經明確規定了,招標代理機構是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要加強專業化、信息化建設,以更好地發揮其中介機構的作用。
- 馮秀華、秦曉鷹,《政府採購全書》,第339—340頁,改革出版社,1998年。
- 吳樹貴,《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對交易競爭的放大作用》,《中國招標》1999年第6期
- 3.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上海三連書店,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