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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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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所得稅國際化

  所得稅國際化是一個客觀的歷史進程,是所得稅發展的總體趨勢,是世界經濟發展和融合在所得稅領域的體現。它以所得稅世界範圍內普遍開徵和不斷拓展為前提,伴隨著國際經濟交往的擴大,尤其是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強而逐步發展,正經歷著從低級到高級、從局部到整體的發展過程。

所得稅國際化的實質[1]

  所得稅國際化的實質在於所得稅稅收分配關係的內在調整和外在延伸,是在所得稅發展與改革中各經濟集團利益關係在反覆調整中實現相對均衡的過程。

  從一國主權內部來看,各國順應所得稅國際化趨勢對本國所得稅制進行適應性改革,調整國家內部各個經濟主體之間的利益關係。所得稅減稅改革的實質在於將社會財富更多的留給市場,促使市場經濟主體創造財富和提高效率的積極性,總體上體現政府對市場干預程度的降低,政府與市場關係的進一步理性和規範;減稅改革使微觀納稅人經濟負擔減輕,調整了政

  府與納稅人的經濟利益關係;加強所得稅徵管,防範和懲治所得稅的偷漏稅,實質上是加強對高收人群體的收入分配,緩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符合國際慣例的必要稅收優惠政策,不僅照顧了低收入群體,體現了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意圖,還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刺激了國家急需發展的產業、保護了國內基礎產業,體現政府對產業結構、區域結構調整的目標,調整著產業間、區域間的經濟利益

  從國際視角來看,所得稅國際化體現了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財權利益分配關係,從主觀角度維護了本國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在客觀上促進了國際經濟發展,有利於全球經濟利益的實現。

  通過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所得稅制度,並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有利於提高稅制的透明度,這是加強國際經濟交流與合作的基礎,使各國的經濟利益分配處於公開、透明的狀態。

  在各國稅率高低不等、差異懸殊的所得稅制度時代,跨國投資所得面臨著嚴重重覆徵稅,即使投資國政府採取了稅收抵免措施也會因為投資地政府的高稅率而難以徹底消除國際重覆徵稅的矛盾,從而造成境外投資所得稅負高於境內投資所得稅負,影響了跨國投資的積極性,對各國經濟利益都是一種損失。而所得稅率的降低和稅率差異的縮小,使國際重覆徵稅矛盾大大緩解,有利於國際資本的流動,有利於各國在經濟全球化中實現雙贏。

  各國稅制的差異也是誘發國際避稅的主要因素。跨國公司利用不同國家的稅率差異通過不合理轉讓定價和分攤費用的方式達到避稅目的,縮小了所得來源國的稅基,損失了所得來源國的財政利益。而所得稅國際化過程產生的稅率差異縮小或消失,使國際避稅的範圍和程度縮小,各國的財政利益得到了應有的維護。

  所得稅的國際競爭是一把雙刃劍,這種競爭一方面提高了國內企業的盈利空間和對外投資擴張能力,提升了本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在錶面上是國際市場份額的競爭,實質上是各國經濟利益的爭奪;另一方面,惡性的國際競爭雖能獲得更多的國際資本流入,但這是以損失本國財政利益為代價的。

所得稅國際化的主要內容[1]

   (1)所得稅征收的國際化。

  所得稅在英國產生後,由於該稅種自身的內在功能、政府組織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和巨集觀經濟穩定的客觀需要以及國際經濟交往的擴大使所得稅在全世界範圍內迅速傳播,普遍開徵。所得稅征收的國際化實際上是從歷史的角度考察所得稅的產生與發展的歷程,它體現了一個優良稅制被世界各國認同的過程。

  (2)所得稅制度的國際化。

  在世界經濟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的過程中,各國的所得稅也相互影響、相互聯繫、相互借鑒,逐漸形成了為世界各國普遍接受的所得稅制度運行的習慣做法。

  稅制要素的國際化。要素設計國際化主要體現在各國所得稅在納稅人、稅基稅率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的界定上逐漸消除了分歧,達成了共識,形成了各國都能普遍接受的國際慣例。

  徵管制度的國際化。徵管制度的國際化主要體現世界各國在徵管方式和徵管手段上的相似性。從徵管方式上看,綜合考慮所得稅的財政原則和效率原則,主要選擇了自主申報和源泉扣繳的方式;從徵管手段上看,各國所得稅的征收都逐漸實現信息化、技術化和專業化,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和專業化,加強對稅源控制,提高所得稅徵管效率。

  (3)所得稅改革的國際化。

  所得稅改革的國際化,即始於主要發達國家的所得稅改革,在經濟全球化推動下迅速波及世界各國,並呈現出大致相同的改革特點和改革結果。

  改革措施的國際化。改革措施國際化首先表現在一國所得稅改革決策的選擇不僅取決於本國的經濟發展狀況和實施需要,還有考慮世界性的所得稅改革趨勢;其次體現在各國改革措施的趨同,即主要通過調整稅率、稅基以及稅收優惠措施來完成稅收改革

  稅收結果的國際化。改革結果的國際化體現在:通過減稅等措施使各國稅率降低,所得稅稅率在世界範圍內的趨近;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所得稅制度差異在不斷縮小,融合趨勢不斷加強;所得稅的獨特優勢和主體地位得到了普遍重視和認可。

  (4)所得稅關係的國際化。

  首先是所得稅分配關係的國際化。在國際稅收形成以後,所得稅分配關係突破了一國的範圍,不僅僅表現為主權國家內部政府與納稅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以及國內其他經濟主體之間的分配關係,而且還表現為國家與國家之間、國家與相關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跨國納稅人稅收分配和稅收協調關係,所得稅權益的分配呈現國際化。

  其次是所得稅競爭的國際化。由於經濟活動擴大到境外和跨國所得的日益增多,主權國家內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已經地方政府之間的稅收競爭擴展到國家與國家之間。各國紛紛以降低所得稅稅率和實行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主要手段展開了對資本的爭奪,並且由於各國經濟實力和所得稅制制度之間尚存在一定差異,因此,所得稅的國際競爭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必將長期存在甚至加劇。

  最後是所得稅協調的國際化。在所得稅競爭國際化的同時,所得稅協調也相應的擴展到世界範圍,協調方式也逐漸呈現多樣化。為了避免過度的稅收競爭帶來的負面影響,很多主權國家開始積極主動的尋求有效的協調路徑,通過單方面的稅制改革、加強國與國之間的稅收合作甚至建立國際稅收組織等方式,以求實現經濟全球化的收益分享。這樣,在今後一段時期內,就會出現所得稅競爭國際化與所得稅協調國際化並存的局面。

所得稅國際化與相關範疇的關係[1]

  1.所得稅國際化與國際稅收

  國際稅收主要指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因納稅人的經濟活動擴大到境外,以及國與國之間稅收法規存在差異或相互衝突而帶來的一些稅收問題和稅收現象。這些稅收問題和現象主要包括:國與國之間稅收管轄權的交叉和重疊引起的國際重覆徵稅以及減除重覆徵稅問題、跨國納稅人利用各國稅法差異及信息的不對稱性進行的國際避稅活動以及主權國家的反避稅活動,等等。其本質是國家與國家間的稅收分配和稅收協調。

  無論是所得稅國際化還是國際稅收,其研究領域都主要是所得稅,二者都會對國家間稅收權益的分配和調整產生影響。而且國際稅收產生後,所得稅國際化的趨勢就更加明顯。但是二者也有明顯區別,前者著眼點在實踐中的表現主要是通過探求所得稅發展的共同特征和規律,構建世界各國普遍認同的所得稅制度,實現所得稅制度的融合和趨同;而後者側重於國際稅收協調,主要體現在尋求國際間稅收分配矛盾和衝突的解決辦法和解決方式。

  2.所得稅國際化與所得稅一體化

  所得稅一體化的含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所得稅一體化即世界各國的所得稅理論、所得稅政策和所得稅制度融合為一個統一的整體,即各國的所得稅制度呈現類似或相同的狀態。狹義的稅收一體化即所得稅區域一體化,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區域性國際組織內部不斷消除或降低彼此間所得稅政策和制度的差異,實現相互融合的發展過程。所得稅一體化是通過從局部到整體、從低級到高級不斷拓展的過程實現最終的統一,區域一體化是實現所得稅一體化的主要途徑和方法。

  由於各國經濟發展水平、歷史文化傳統及社會背景的不同,各國所得稅制的差異在現階段及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必然會繼續存在。只不過隨著所得稅國際化趨勢的加強,各國所得稅制度不斷趨同,所得稅國際關係協調發展,併在一定的區域範圍內逐漸融合。因此,可以界定為:所得稅一體化是所得稅國際化的最終目標和理想狀態。

  3.所得稅國際化與所得稅本土化

  所得稅國際化是經濟全球化的必然產物。經濟全球化不僅使世界各國稅制改革出現相同的趨勢,加劇了所得稅的國際競爭,而且也使所得稅收協調的程度向縱深發展,稅收協調的範圍不斷擴大。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推進,各國所得稅制的差異不斷縮小,所得稅制最終向著趨同和一體化的方向邁進。因此,融人世界經濟的每一個市場經濟國家的所得稅改革必須順應這一總體趨勢,參照所得稅制度國際慣例,遵循所得稅改革總體方向,借鑒所得稅競爭與協調的經驗,主動地調整本國所得稅制度。只有這樣,才能適應經濟全球化的客觀要求,確保在全球經濟競爭中獲得經濟發展的利益。

  所得稅國際化強調的是一個過程和發展趨勢。所得稅國際化並不是完全照搬西方所得稅制,片面追求所得稅制國際化和趨同化。因為,稅收從來都是主權國家巨集觀經濟政策運用的重要工具,稅制的設置應基於一國經濟發展水平、生產方式、產業結構狀況,稅收制度的改革既要順應經濟全球化的趨勢,還要適應國內經濟市場化改革的現實需要,即所得稅制要走國際化與本土化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尤其是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講,堅持所得稅國際化與本土化的結合更具有必要性和現實意義。因為,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發達國家處於主導地位,發展中國家往往處於劣勢,發展中國家必須堅持國家主權和稅收主權,不能因為對國際社會全面開放而自動放棄稅收權益。比如,在稅制結構調整中,發展中國家不可能照搬發達國家所得稅單一主體稅種的模式,而應在發展國內經濟、調整國內產業結構、加強所得稅徵管的基礎上,逐漸強化所得稅的地位,即稅制結構的優化調整要走漸進式道路;在所得稅體系建設中,發展中國家沒有必要非得單獨開徵資本利得稅,加強對資本收益的調整,而應隨著國內要素市場的不斷發育,尤其是資本市場的發展,逐漸強化對資本利得的稅收調控;在所得稅國際競爭中,發展中國家也應防止所得稅的惡性競爭,避免單純通過所得稅減稅來吸引國際資本,而應在發展市場經濟、完善市場要素和穩定國內政局的基礎上,採取適度的、策略性的稅收競爭措施來實現吸引國際資本、發展國內經濟的目的;在所得稅國際協調中,更應堅持平等互利的原則,在積極對話與合作中爭取國家利益。

  所得稅國際化與所得稅本土化辯證的統一在一國所得稅的發展中,是發展中國家必須正確解決的問題,兩者從根本上來說並不矛盾。所得稅國際化不等於放棄國家稅收權益和盲目照搬發達國家的所得稅政策和制;本土化也不是排斥所得稅制度國際慣例和拒絕學習借鑒發達國家所得稅改革的成功經驗。

參考文獻

  1. 1.0 1.1 1.2 宋鳳軒,谷彥芳著.中國所得稅改革研究—基於所得稅國際化的視角.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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