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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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增加值是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以貨幣表現的工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
工業增加值有兩種計算方法:一是生產法,即工業總產出減去工業中間投入;二是收入法,即從收入的角度出發,根據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應得到的收入份額計算,具體構成項目有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營業盈餘,這種方法也稱要素分配法。
(1)生產法:
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出—工業中間投入+應繳增值稅
(2)收入法(分配法):
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營業盈餘
①固定資產折舊:是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通過逐漸損耗(包括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而轉移到產品成本的那部分價值,即為補償生產中所耗用的固定資產而提取的價值。固定資產折舊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按規定比率提取的基本折舊;另一部分是為恢復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已損耗部分的價值恧生的大修理費用。本項中的基本折舊部分可從工業統計報表中“財務狀況”表的“本年折舊”項直接取得,也可根據會計“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報)中“固定資產折舊”項“金額”欄取得;大修理費用部分由於資料取得比較困難,這部分費用可暫不計算。
②勞動者報酬:指勞動者從事生產活動而從生產單位得到的各種工匠報酬。勞動者報酬有三種基本形式:
一是貨幣工資,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是實物報酬,即用人單位以免費或低於成本價提供給勞動者的各種物品和服務等;
三是社會保險,指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家庭財產等保險金。
本項可根據統計或會計資料分析歸納取得。主要有:
Ⅰ、工資:根據工業統計報表中“財務狀況”表的“主營業務應付工資”項直接取得,也可根據會計“應付工資”科目中本期轉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產品銷售費用”科目的應付工資貸方發生額歸納取得。
Ⅱ、福利費:根據工業統計報表中“財務狀況”表的“主營業務應付福利費”直接取得,也可根據會計“應付福利費”科目的貸方發生額中從“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產品銷售費用”科目中提取的福利費計算。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福利費按工資總額的14%提取,如企業未提足或超過14%,則按實際數填報。
Ⅲ、保險費:根據工業統計報表中“財務狀況”表的“勞動、待業保險費”項直接取得,也可根據會計“管理費用”科目或“管理費用明細表”中的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等項歸納取得。一般情況下此兩項保險按工資總額的25%提取,如企業未提足或超過25%,則按實際數填報。
③生產稅凈額:指企業向政府繳納的生產稅與政府向企業支付的生產補貼相抵後的差額。
生產稅是政府向企業征收的有關生產、銷售、購買、使用物質產品和服務的稅金,包括各種利前稅。生產稅有三種形式:一是含在物質產品和服務價格中的,由企業向政府繳納的稅金,如產品稅、營業稅等;二是不含在物質產品和服務價格中而由購買者直接繳納並由企業代徵的稅金,如燒油特別稅、特別消費等;三是依照規定向政府支付的有關費用。
生產稅主要包括:營業稅、產品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燒油特別稅、土地使用稅、進口稅、特別消費等,以及按規定繳納的各種費用,如水資源費和水、電、煤附加等。
生產稅可根據工業統計報表中的“財務狀況”表或會計報表的“損益表”中“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項(包括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和“管理費用”科目中的稅金項(包括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及會計“應交稅金”科目中的燒油特別稅、特別消費稅、鹽稅等項的本期應交數計算取得。繳納的各種費用可根據企業有關會計資料相找。
生產補貼是政府既為控制價格又要扶持生產而支付生產部門的補貼,包括價格補貼和虧損補貼,資料可從工業統計報表中的“財務狀況”表或會計“損益表”中的“補貼收入”項取得。
④營業盈餘:指社會總產品扣除中間投入、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後的剩餘部分。
工業企業的營業盈餘計算公式為:
營業盈餘=工業總產出—工業中間投入—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
對於生產周期不長,期初和期末的自製半成品、生產品價值變動不大的企業、也可根據以下公式計算:
關閉和停產的企業,只統計關閉和停產以前所創造的工業增加值。如果某些關閉和停產企業,在主要產品停產以後,尚進行一些小商品生產,則這部分小商品生產的增加值仍應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