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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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製半成品(self-made semi finished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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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製半成品是指已經過一定生產過程並已檢驗合格交付半成品倉庫,但尚未製造完成商品,仍須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
調賬時,應將“自製半成品”科目的餘額轉入“生產成本”科目;將“委托代銷商品”科目的餘額轉入“發出商品”科目;對“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科目的餘額進行分析,其中尚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部分轉入“發出商品”科目,已經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部分轉入“主營業務成本”科目。企業也可沿用“委托代銷商品”科目核算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工業企業庫存的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
自製半成品,是指經過一定生產過程並已檢驗合格交付半成品倉庫,但尚未製造完工成為商品產品,仍需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
外購的半成品(外購件)應作為原材料處理,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已經生產完成並已檢驗送交半成品庫的自製半成品,應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科目。對於從一個車間轉給另一個車間繼續加工的自製半成品的成本,應在“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三、從半成品庫領用自製半成品繼續加工時,應按實際成本,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自製半成品,應在本科目下單獨設置“委托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明細科目進行核算。發出加工時,借記本科目(委托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貸記本科目(庫存半成品)。支付的外部加工費和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委托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自製半成品,應按加工後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庫存半成品),貸記本科目(委托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
四、“庫存半成品”明細科目,應按自製半成品的類別或品種設置明細賬。“委托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明細科目,應按加工單位、自製半成品的類別或品種設置明細賬。對於基本生產車間領用後需要按照成本項目分別計入產品成本的自製半成品,並應按規定的成本項目設置專欄。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期末庫存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
1、自製半成品核算的基本賬戶
自製半成品是指經過一定生產過程,已驗收入庫,尚需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
自製半成品核算的基本賬戶“自製半成品”。該賬戶設置“庫存半成品”和“委托加工半成品”明細賬。前者按自製半成品的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後者按加工單位,半成品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借方登記入庫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發出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餘額在借方,表示期末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
2、自製半成品核算的賬務處理
1)自製半成品入庫的賬務處理。按實際成本入賬時:
借: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
貸:生產成本
2)自製半成品領用的賬務處理,按實際成本入賬:
借:生產成本
貸: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
3)委托外部單位加工自製半成品發出的賬務處理,領出時,按實際成本入賬:
借:自製半成品——委托加工半成品
貸: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
4)委托外部單位加工自製半成品收回的賬務處理,支付外部加工費和運雜費時:
借:自製半成品——委托加工——半成品
貸: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
銀行存款
加工完畢,經驗收入庫:
借: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
貸:自製半成品——委托加工——半成品
對外銷售,並結轉成本時:
借:產品銷售成本
貸: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
一、“自製半成品”帳戶的性質、用途和結構
“自製半成品”屬於資產類帳戶,用於核算企業自製半成品的收發和結存情況。其借方,登記生產完成並驗收入庫的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發出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庫存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
按《工業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自製半成品”是指已經經過一定的生產加工過程並驗收合格交付半成品庫,但未製造完成,尚需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企業外購的半成品(外購件)屬於材料核算的範疇,不作為自製半成品核算;對可從一個車間直接轉給另一個車間繼續加工的自製半成品成本,應在“生產成本”帳戶核算,也不通過“自製半成品”帳戶。
二、“自製半成品”帳戶涉稅檢查的主要內容及側重
“自製半成品”帳戶核算的主要內容是自製半成品的收發業務。自製半成品的投入一般有本企業生產車間自製完成入庫和委托外部單位加工完成入庫兩種。前者是由核算自製半成品的“生產成本”帳戶轉來,後者是由核算委托外部單位加工完成自製半成品成本的“委托加工材料”帳戶轉入。因此,凡由於企業自製或委托外部單位加工的半成品成本核算錯誤,必然影響入庫的半成品成本,並將影響耗用半成品的產品成本。
自製半成品的發生,主要用於下一個生產步驟的生產耗用,其次也可能用於對外銷售。對於生產耗用的自製半成品如同耗用材料,由於耗用數量或劃價錯誤將會影響生產成本。如果自製半成品屬於消費稅應稅項目,並連續用於應稅消費品生產,還會因此而影響到消費稅的扣除。那些對外銷售的自製半成品如同銷售產品,往往會發生隱匿、分解收入或虛轉銷售成本的問題。
根據“自製半成品”帳戶的性質、用途、結構及對納稅產生的具體影響,其涉稅檢查內容應同時側重於借方、貸方和餘額的檢查,基本上可以比照“原材料”和“產成品”的檢查方法。應註意檢查的涉稅問題主要有:
1.完工驗收入庫的自製半成品,其成本是否正確?有無因入庫自製半成品成本錯誤而影響耗用自製半成品的生產成本?
2.生產耗用的自製半成品,成本結轉是否正確?有無因錯轉耗用半成品的數量或單價而影響產品成本?
3.對外銷售的自製半成品有無漏計收入和錯轉銷售成本?
“自製半成品”帳戶涉稅檢查的案例分析
【案例1】瞞報自製半成品產量,偷逃稅款案例
某酒廠釀酒車間自製原酒。根據稅務人員掌握的原料出酒率,一般為42%,即投入100千克高梁大約可出原酒42千克。檢查某月份高梁投料量與以往月份投料量基本持平,為25,000千克,但自製半成品(原酒)明細帳入庫數量僅為8,750千克,實際出酒率為35%,與正常情況下42%的出酒率差距較大。為了搞清問題,稅務人員抽查了有關的其他核算資料:發現原酒入庫單及成本計算單上的完工入庫數量與“自製半成品”明細帳入庫數雖然完全相符,但該月份“自製半成品產量報告”所填列的原酒產量卻為10,450千克。以此產量計算,該月份高梁出酒率實際為41.8%,與正常出酒率基本持平。經查詢落實,財會人員承認隱匿了原酒產量1,700千克,並已按每千克8.5元的價格全部售出,並隱瞞了所獲14,450元的收入。
點評 隱瞞完工數量是企業人為地提高入庫產品或自製半成品單位成本,進而多轉產品成本的一種偷稅手段。與此同時,還形成了一部分“帳外”的產成品或自製半成品,為企業取得帳外“小金庫”收入設下了埋伏。一方面虛增產品成本,一方面又漏記銷售收入,真可謂“一箭雙雕”!對瞞報產量的檢查,在掌握投入產出比的前提下,運用會計核算資料與業務核算資料對比的方法,可以說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案例2】多轉耗用自製半成品成本,虛增產品生產成本案例
某企業自製半成品採用實際成本計價進行收發核算。發出自製半成品用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劃價。檢查月份“自製半成品”帳戶月初結存數量為500,金額為 18,600元;本月完工入庫自製半成品數量為1,500,總成本為55,200元;本月生產領用自製半成品數量為1,000,企業會計處理為:
借:生產成本 38,000.00
貸:自製半成品 38,000.00
經覆核計算,該月自製半成品加權平均單價為36,9元,企業多轉自製半成品成本1,100元。
點評 在企業所得稅檢查中,產品成本的檢查是一個十分重要內容。儘管檢查出的查獲額往往屬於相對查獲額(即時間性差額),但對納稅的影響不容忽視。企業為了在一定時期內不交或少交企業所得稅,除了在收入和費用上動腦筋以外,也常在產品生產成本上找“竅門”。利用多轉自製半成品成本來虛增產品生產成本就是其所找的“竅門”之一。在設置“自製半成品”帳戶的企業不可偏廢對這一環節的檢查。
(一)“自製半成品”賬戶核算的內容
“自製半成品”賬戶屬於資產類賬戶,核算企業庫存的自製半成品的實際成本。
自製半成品是指已經過一定生產過程並已檢驗合格交付半成品倉庫,但尚未製造完成商品,仍須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
外購的半成品(外購件)應作為原材料處理,不在“自製半成品”賬戶核算範圍內。
已經生產完成並已檢驗送交半成品庫自製半成品,應按實際成本,借記“自製半成品”賬戶,貸記“生產成本”賬戶。
對於從一個車間轉給另一個車間繼續加工的自製半成品的成本,應在“生產成本”賬戶內核算,不通過“自製半成品”賬戶。
生產車間領用自製半成品繼續加工時,應按實際成本,借記“生產成本”賬戶,貸記“自製半成品”賬戶。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自製半成品,應在“自製半成品”賬戶不單獨設置“委托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明細賬戶進行核算。自製半成品發出加工時,借記“自製半成品-- --委托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賬戶,貸記“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賬戶。支付外部加工費和運費,借記“自製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自製半成品,應按加工後的實際成本,借記“自製半成品----庫存半成品”賬戶,貸記“自製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製半成品”賬戶。
銷售自製半成品,結轉銷售自製半成品成本時,借記“產品銷售成本”賬戶,貸記“自製半成品”賬戶。
(二)“自製半成品”賬戶易於出現的偷稅問題
2.銷售自製半成品,記入“其他應收款” 賬戶,未提銷項稅額;
3.銷售自製半成品,記入“應付賬款” 賬戶,未提銷項稅額;
4.以自製半成品抵付欠款記入“應付賬款”賬戶、“其他應收款” 賬戶,未提銷項稅額;
5.銷售自製半成品,記入“其他應付款” 賬戶,未提銷項稅額;
6.以自製半成品分配股息、紅利,記入“應付利潤” 賬戶,未提銷項稅額;
7.採取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銷售自製半成品,自製半成品已發出,並 辦妥托收手續,未作銷售處理,未提銷項稅額;
8.採取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自製半成品,自製半成品已發出,並已辦妥委托收款手續,未作銷售處理,未提銷項稅額;
9.採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產品,取得索取銷售額憑證,未作銷售處理,未提銷項稅額。
(三)對“自製半成品”賬戶的稽查
企業生產自製半成品的任務,一是滿足企業生產的需要;二是對外銷售。企業生產需要自製半成品出庫時,按照實際成本,借記“生產成本”賬戶,貸記“自製半成品”賬戶;對外銷售自製半成品,月末結轉自製半成品銷售成本時,借記“產品銷售成本”賬戶,貸記“自製半成品”賬戶。
從一個車間轉給另一個車間繼續加工的自製半成品的成本,在“生產成本”賬戶內結轉,借記“生產成本----××車間”賬戶,貸記“生產成本----××車間”賬戶。
檢查“自製半成品”賬戶,主要是檢查該賬戶的貸方,即自製半成品出庫的去向。檢查時,如果“自製半成品”賬戶的貸方對應的賬戶是“生產成本”、“產品銷售成本”賬戶,說明沒有問題。如果“自製半成品”賬戶貸方相對應的賬戶是貨幣資金、存貨、結算往來賬戶,者是不正常現象,除了結轉自製半成品銷售成本、生產車間領用的自製半成品的成本的會計憑證不需檢查外,其餘貸方會計憑證都應逐筆檢查,看是否隱瞞收入而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