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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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方式(payment)
支票
支票是指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A cheque is a bill of exchange drawn bank payable on damand)。具體來說,支票是銀行存款戶對銀行簽發的授權銀行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執票來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書面支付命令。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出票人是簽發支票的單位或個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開戶銀行。
本票
本票(PROMISSORY NOTES)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保證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的時間,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書面承諾。 本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第2款接著規定,本法所指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不包括商業本票,更不包括個人本票。
商業匯票(Commercial Draft)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按照不同的承兌人可以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兩種。由銀行承兌的匯票為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企事業單位承兌的匯票為商業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我國的銀行承兌匯票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000萬元(含)。銀行承兌匯票按票面金額向承兌申請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承兌申請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規定計收逾期罰息。
電匯
電匯(英語:telegraphic transfer),貿易術語,是國際上流行的公司與公司之間付款方式之一。使用電匯的前提條件是雙方都需在有開通電匯服務的銀行開有賬戶。
電匯時,銀行會收取匯款方一定匯款費用,而收款方則無需收費。在三種傳統的匯款方式中,與票匯,信匯相比,電匯的速度快,但費用較高。因此電匯有利於收款方快速回收貨款,加快資金流通。